最新学校阅览室制度及流程 学校阅览室工作内容(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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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阅览室制度及流程 学校阅览室工作内容篇一
二、教师阅览室应有完整的教师借阅制度,并有完整准确的图书登记表。
三、本校教师在阅览室借阅图书,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期。按规定日期归还,不得自行转借他人,愈期不还者暂停借书。
四、所有杂志(包括报刊合订本)只能在阅览室阅览,一律不得带出或外借他人。
五、凡是进入阅览室阅览读物的教师,均要爱护报刊、图书,不得在图书报刊上圈、勾、点、涂写或撕页、裁剪。
六、阅览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不得故意损坏室内设施,认真填写阅览登记表。
七、教师进入阅览室阅读报刊杂志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室内抽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卫生。
八、学生不得随意进入教师阅览室。
九、管理员经常打扫、除尘,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读物摆放整齐、有序。
十、教师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4:30全天开放。
学校阅览室制度及流程 学校阅览室工作内容篇二
1、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同学都必须进行登记、
2、电子阅览室一般只限本校教师和学生使用,不许校外人员操作。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必须保证。电子阅览室内的卫生,不乱丢垃圾。
4、电子阅览室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电子阅览室内严禁吸烟;
6、个人不得随便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
7、学生操作时,有意损坏时,要按原价包赔。
8、外地参观或外借设备人员必须由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
9、电子阅览室是为学生提供的基于internet、校园网的浏览、查询等服务,以及上机练习计算机技能的计算机机房。
10、以计算机机房为基础的.电子阅览室仅对学生开放,教师电子阅览室为电教中心教师机房。
11、电子阅览室应定时开放,对学生开放为每周一至五上午12:30—13:30,下午17:00—18:50、周六下午15:30—18:30。
12、进入电子阅览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服从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13、使用电子阅览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自行安装和卸载计算机软件系统。
14、根据使用情况,需要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须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电教中心派专人进行安装。
15、使用中发现故障要及时向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申请维修,不得自行处理。
16、其他需要使用电子阅览室的,由需要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电教中心协调安排方可使用。
本办法从xx年9月6日起试行。
学校阅览室制度及流程 学校阅览室工作内容篇三
电子阅览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场所,是教师和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应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1、管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能为教师和学生解决操作中遇到的问题,电子阅览室开放期间,管理员不得离开教室。
2、电子阅览室管理员要正确引导学生查阅信息,有权制止任何不良行为。
3、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软件和光盘的保管和保养工作和电子阅览室的保洁工作。
4、保持室内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和谈论。
5、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光盘带入电子阅览室。磁盘、u盘等带入电子阅览室使用,需经管理员许可。
6、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禁止将食物、饮料带进本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7、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8、电子阅览室内不得浏览、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网吧内无理取闹、大声喧哗;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运行任何大型游戏;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向赌博活动。
学校阅览室制度及流程 学校阅览室工作内容篇四
1、阅览室陈列的期刊和报纸本院教师及学生持证均可进入室内阅览;
2、师生员工一律凭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进入,其它证件无效;
3、读者应主动将借书证交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领取期刊杂志;
4、每人每次限取1本期刊或1份报纸,阅完后应送还管理人员或放归原处;
5、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和报纸,不得损坏、涂污或裁剪报刊;如有违反规定要加倍赔偿。盗窃期刊、报纸或他人借书证者,按章从严处理;
6、不允许抢占阅览席位,凡抢占阅览席位的物品若有丢失,本室概不负责;
7、进入阅览室不得携带书包等;
8、读者离开阅览室,应将期刊交还值班入员换取本人借书证,方可出室;
9、不允许使用他人证件借阅期刊杂志;
10、要讲文明,讲公德、讲卫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11、阅览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聊天、大声喧哗;不允许有不文明行为;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纸屑;不准涂污、损坏阅览书籍和室内设施。对违纪者,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恶劣者,收缴证件并上报学院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阅览室制度及流程 学校阅览室工作内容篇五
一、本校图书、期刊只供本校教师及职工借阅,借阅完后,必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书刊要办理借阅手续。文艺类书籍一次限借2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次限借10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一般情况下可办理续借。
三、图书室采取开架借阅办法,借阅者不得把书包、提袋及其它东西带入图书室。
四、从书架上取下图书不拟借阅时,应放回原处,不要乱插乱放。
五、工具书一律不准借出室外(指辞源、辞海、辞典、年鉴、百科全书、线装本等)。当年的期刊杂志未装订成册(半年)时。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书刊,须倍加爱护,不得撕毁、遗失或涂记画号,否则按本制度第9条处理。
七、借阅者退休或者调出本校时,必须归还所借的全部书刊,方能办理离开手续。
八、学生阅览后,组织者要填写阅览登记,督促学生将书放回原处,并配合管理员认真进行清点,发现遗失或损坏,及时查明情况,找出责任人予以赔偿。
九、赔偿办法:损失一般书刊,借书人按书价赔偿。损坏和遗失成套书刊的其中一册,原则上应赔偿整套。损坏遗失珍贵书刊,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十、保持图书、阅览室内肃静,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