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读书征文100字(28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读书征文100字篇一
再美的花儿也会凋零,再绚丽的彩虹也会消失,在美好的事物也会有消失那天但只要有书将它们珍藏其中,它们的美便会得到永久的记录。一点点的小文字,记录一个个刻骨铭心的故事,一点点话语,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美好的传奇。“书”一个可以了那个人废寝忘食的子,而我又何尝不是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因为从书中我能够获得知识:去了解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去了解宇宙的奥秘,去了解名人的资料,去了解大自然的秘密等等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书教会了我。
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不管是作者还是主人公,他们的一生都是一部钢铁史,都拥有钢铁般的意志,我一直在感叹,是要有多强大的内心才能支撑起如此震撼人心的形象,为了自己的信仰,
理想,可以不顾一切,哪怕是不由自主的爱情,不受控制的身体。一切一切,只求回忆往事时的不悔。每一次面对生活给他的选择题,不管是救朱赫来,放弃冬妮娅,带病参见工作,进行文学创作。他都选择对得起自己的沉重的一方。像米兰昆德拉写的那样:“最沉重的负
担压得我们崩塌了,沉没了,将我们钉在地上。可是在每一个时代的爱情诗篇里,女人总渴望压在男人的身躯之下。也许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是一种生活最为充实的象征,负担越沉,我们
的生活也就越贴近大地,越趋近真切和实在。”他确实是贴近了
地面,真实的活着。所以在临死时,他可以无限回味自己的人生,直面自己的每一次抉择,然后自信的说我不悔。每每想到这里心里不觉一震,默默的感叹后又会有一丝的羞愧。因为我们
本该如花的年龄,本该激昂的时期,信仰,理想,未来却被慢慢的腐蚀,最可悲的是既然是一个刚刚进入黄金时代的人的心里写照。多么的悲哀啊,我们要像保尔那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认真的面对生活带给我们的每一次考验,告诉生活你不是我的主宰,我才是你的主人。因为你只能带给我痛苦,我却能将这痛苦转化成动力,让我更好活着的动力。书是知识的源泉,力量的翅膀,智慧的海洋,生命的方向盘,我们应该感谢书,书不仅给了我有形的东西,更给我注入了无形的力量,教给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的人生指明了方向……
书是知识的源泉,力量的翅膀,智慧的海洋,生命的方向盘,我们应该感谢书,书不仅给了我有形的东西,更给我注入了无形的力量,教给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的人生指明了方向……
读书征文100字篇二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变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我们从小到大所读的教科书目的也大于此。它让获得丰富的知识,获得渊博的学识,也让人们得到学位和工作,这些无足轻重的“副产品”。这一层的读书只是为了生活和学识。不可否认,知识的获得也是十分重要,毕竟“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诌”吗?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正如林语堂所说的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了风味,他在写作中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着此间浅移默化的“味”,不正是在读书中体味的素养吗?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他可以体会古战场上“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的宏大,可以体会大草原上“风吹草地牛羊”的生机;可以体会黄昏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的忧;可以体会“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欢喜。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他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着也许读书所换来的乐趣吧。
韩愈曾说“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或?”我想最大的疑虑也莫过于不明事理吧,读书里的名人,也许刚好可以找到答案,看世界名人的作人处事,从中可以学到许多方法,对于明白事理,应是非常重要的吧。
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读书征文100字篇三
唐太宗李世民有句话说得好:“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但要我说,以书为鉴,可以习美德、立良行,可以使你坦然处事,不忘初心,更可以唤醒你的良知。但是,在当今社会,书籍的作用却有可能被狠狠地低估了。
空口无凭,我便拿一本大家都熟知的经典——《平凡的世界》来举例说事。
初读《平凡的世界》,于我而言并不惊艳。但是细细一品,万千韵味油然而生:文章讲述了改革开放前后,孙少平、孙少安两兄弟在动荡社会中摸爬滚打、努力奋斗的故事。我一向是很难沉下心去阅读厚厚的大部头作品的,《平凡的世界》却是个例外。仅仅一个星期,我便忙里偷闲读完了这厚厚的三本书。
当合上书时,我迫切地想要找到一个词来概括全书,却发现还是“平凡的世界”这五个字最为妥帖。平凡不是指你没有成就默默无闻,不是让你成为碌碌红尘中毫不起眼的一员,而是当你面对世上的千般荣辱,依然踏踏实实活着。
你看文中的孙少平,无财无权,还落得一身残疾,在那个每天都在发生奇迹的年代里,他与其他奋斗者相比,真的是很平凡。但是风浪过后,他的心态、他的信念却从未动摇过,他依然是那个淳朴的带有一点农民气息的孙少平。
在如今这个浮躁的世上,有的人用一生的光阴去追寻他人眼中的成功,故而商业家劳心费神,政治家殚精竭虑。但是这本书将我从世界洪流中拉出来,教会了我平凡,教会了我坦然。我不再去与他人攀比,不再用浑身的刺去对待整个世界。我开始尝试“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 ”,尝试着温和。《平凡的世界》,不仅改变了我的想法,更改变了我的为人处事。相信在正确认识自我的前提下,我也能在精神家园中打捞成功的鱼群。而这一切,统统该归功于那一本本扣动我心弦的书。
感动我的书又何止《平凡的世界》呢?还有《寂静的春天》。明明是一本科普类的书籍,文字的魅力、作者的人格魅力却体现得淋漓尽致。几百页书详尽地讲述了上世纪美国滥用化学品造成的惨状,使人不得不联想到如今的中国。当环境污染赤裸裸地展现在人们面前,谁能不为人类的暴行而有所触动?也正是这本书,唤醒了当时美国化工生产商的良知,才使得今天的美国不至于千疮百孔。当然,它也让我懂得了环境的脆弱,令我在做出任何有可能使环境受到污染的举动时,都会再三考虑。
书读得越多,才能明白世间百态而不骄不躁,才能在红尘中放平心态做好自己,才能做到“读好书,习美德,立良行”。与其用化妆物品、华装丽服包裹出一个败絮其中的自己,倒不如用有限的时间,拿文学艺术充盈自己的内心,并以书为鉴,做好一个坦坦荡荡的人。
读书征文100字篇四
孔老夫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曾有人望文生义地解释为“古代学者读书是为了自己,现今的学者读书是为了别人。”后来经过他人指点才知道这样的理解全跑偏了,本意为:古代学者读书的目的在于修身养性,而现今的学者读书目的却在于装饰自己。
这件事告诉我们读书不是死读书,翻译不是硬翻译。读书不要望文生义,要脚踏实地;要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习古人的读书境界,不要学习“今之学者”的陋习……但我想的最多的还是关于学习的目的,下面我就谈谈“自以为是”的读书三境界。
何为“读书的三境界”?曰:为知,为己,为人。
为知,就是为了积累知识,增长才干。在一定情况下,“书呆子”“书痴”等称号,仅仅是一个读书过程,是一种精神状态,而不应当被受到嘲笑。另外,对于书的选择,也不能过于单一。看书就跟吃饭一样,什么菜都要尝一遍,什么书都要看一遍,只要是有利于知识积累,有利于开发头脑的书。我们也不妨翻翻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书,以便从正反两面获得知识或教训。总而言之,读书得博览群书,这是“为知”的基本要求。
为己,就是之前说到的如“古之学者”般修身养性。这是读书的第二境界。中国人向来把读书作为人格自然升华的保证,“腹有诗书气自华”也得到了很好的解释。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其实就是指书的灵秀,书的雅致,书的睿智,穿过岁月的烟尘,浸润到读书人的心里,然后由内及外,附着于举手投足做人处世之中,从而形成一种翩然的风度,一种迷人的气质,超凡脱俗,卓然于众人之上。读书是智慧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本身则可以引领一个人走向新的境界。愚昧的人,一辈子像行进在黑暗之中,只能随波逐流,浑浑噩噩地活着;智慧的人,书是心中永远的明灯,让自己时时清醒,步步睿智,最终走出完美人生。事实证明,读书与不读书,读书多与读书少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气质和素质是截然不同的。
“为己”相较“为知”而言,是大大提高了一个层次和境界,这是非常宝贵的。然而这还不够,从更高的层次来说,还应“为人”读书。
此“为人”不是“今之学者”中“装饰自己给别人看”的“为人”,而是为了天下的黎民百姓的“为人”读书。为整治国家,安顿百姓的“为人”读书。就像周恩来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相比较而言,“为己”是读书人能做到的,“为人”是读书人应该做到的。
读书有三境界,每一境界都是作为我们人生中一个新的逻辑起点,都应受到我们每一个读书人的重视,都应成为读书人追求一生的终极目标。
读书征文100字篇五
安徒生在最后的自传中说,“我整个一生中,无论是光明的日子,还是黑暗的日子,其结果都是美好的。我觉得我是个走运的孩子,几乎人人都对我充满了爱并且以赤诚相待,使我很少丧失对人性的信心。”
因为那168篇美好的童话,我一直是相信他的。
直到有一天,终发现他原来是个“难看、别扭、冷漠和忧伤”的人,压抑,忧郁,神经质,时时恐慌着自己会被活埋的敏感的人,爱过女人,却从未敢和她们有肌肤之亲的软弱的人,想同男人成为精神伴侣却屡遭抛弃的孤独的单身汉。
尽管如此,世界上大部分人还是相信那个能写出美好的童话的安徒生的,“我的名字必须闪闪发光,这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
第一次读的时候还是个真正的小朋友。不识字。是妈妈讲给听的。
遇到喜欢的了,就会要求反反复复的讲。这些反复中应该有《碗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拇指姑娘》、《海的女儿》、《野天鹅》因为里面有漂亮的公主,虽然不太懂得却也喜欢,但总是觉得暗暗的,听起来有点怕,听一次之后以后便跳过。
后来,认得字了,就自己看。小时候喜欢过的变的没那么有趣了。开始喜欢《打火匣》、《大克劳斯和小克劳斯》、《笨汉斯》。都是妈妈没有读过的。也许她觉得这些有些不太像适合小孩子听的童话吧。哈哈,可是我总会自己看着看着就咯咯的笑出声来。这是多有趣多精采的故事啊。妈妈不会知道。
现在再重新读。发现居然没有变化。那三个傻乎乎的故事居然还是读起来让人觉得最过瘾的。
我想象那只忠心耿耿大眼怪在城里所有的门上画上十字。简直聪明死了。还有它们坐在餐桌上围着餐巾一本正经的样子。国王和王后坐在它们身旁。
小克劳斯磨擦马皮发出吱吱的声音,他骗那个好人说“他说我们不必再吃稀粥了,他已经变出一灶子烤肉、鱼和点心来了。”我就想象烤肉鱼的香气,觉得这真是相当美妙的一个晚上。
笨汉斯骑着他的公羊去娶美丽的公主。加油,我的平民王子。用泥巴做酱油烤出的乌鸦一定有叫花鸡一样的美味!
我记得小时候看安徒生的童话,很奇怪的感觉跟格林童话,三百六十五夜都不同,那是一个个很纯真却又有些悲伤的故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冬夜里的寒冷中死去,却带着幸福的笑容。
海的女儿勇敢追求幸福未果,却在清晨化作美丽的泡沫飞向天空。
丑小鸭虽然饱受嘲笑,最终也蜕变成美丽的天鹅。
我想他的故事不是只给孩子们看的,长大后的我们,仍然可以从里面得到许多真理。
这就是为什么安徒生的童话区别于其他童话的地方吧。很早的时候安徒生爷爷就告诉我们,生活里有温暖也有悲伤,还有一些不公平的现实,我们需要勇敢的去面对。
读书征文100字篇六
世界说大很大,说小很小。大到走了那么久,还没跟对的人相遇,小到围着喜欢的人绕一圈,就看到了全世界。——题记
坐在窗前,沐浴着阳光,手中拿着《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这本书。翻开第一篇,情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情节波动着,仿佛身临情景一般。书中,讲了十二个故事,十二个人的感情,叙事平淡,没有华丽的语言,却足以打动读者。爱情有光彩鲜亮的外衣,别被爱情的外表迷惑,要用内心,感受爱的方向。寻找最合适自己,才是真实的幸福。
引用书中的一句话“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就看看书,好的东西都值得花时间,所以无论你现在多辛苦也别放弃,想想已经坚持了多久才到这里,又是一年,还没人来牵你的手,请照顾好自己。”人生中,总会遇到一个对的人,姑娘抬起你高贵的头,在你的那个他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好好照顾自己,其实你也很优秀。属于你的那个王子,终究会有一天鼓起勇气,带着自信,骑着白马英姿飒爽的走到你面前,拿出戒指单膝下跪,对你说:“余生请多多指教。”所以,在没遇到一个能照顾你的人时,就代替未来的他照顾自己,不要委屈了自己,要对自己好一点。世界虽然很大,但有时候缘分也很奇妙,总有一天月老会亲自拿着红线系在你们各自的衣角。
在爱情的世界里,我们依旧是不知道如何维护一段恋情的新生。我们没有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没有人对我们说过山盟海誓的宣言,我们在感情的路上跌跌撞撞,受过的伤密密麻麻,但是依旧看不到感情的终点。本以为爱情只要你情我愿就可以白头偕老,看遍长河落日,看遍大漠孤烟,看到白发横生,岁月变老。我们在感情的世界,还是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对未来更是一片空白。我们期盼能有个人长久陪伴,谈笑风生,走过这世界的尽头。我们原以为爱情可以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你是英俊王子,我是美丽的公主,我们天生一对,结局不管有多艰难,我们总会在一起诉说情句佳话。殊不知爱情的世界原来如此艰难,这一生能陪一个挚爱的人一起骑单车,吹微风,数星星就已经太不容易。爱情的路上磕磕绊绊,总有一些我们考虑不到的问题和困难,一路走来太不容易,所以太多人遍体鳞伤,选择了放手,选择了好聚好散。
人生总会遇到几个错的人,才能衬托出那个对的人有多好。你是何璐,他是李冲,总有一个人包容你的坏脾气;你是许念念,他是杨燚,总有一个人会陪你到老,就算你已经去了世界另一个地方。爱的感觉,似乎就像玫瑰,紧紧握住,很痛,仍旧不放手,即使自己遍体鳞伤,因为……不舍得。烟花绚烂但终究短暂,用心铭记才会长久。
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因为是你,晚一点没关系。
读书征文100字篇七
牙牙学语时,不知书为何物,居然以为是好吃的,一个劲儿往嘴里塞。
后来,懵懂的我看见大姐姐大哥哥们背着书包去上学,听到他们朗朗的读书声穿过乡下小学校的窗口,飘扬在小村庄的上空,感受到他们读书时的那份专注、喜悦,羡慕极了的我趴在教室外的窗台上,带着敬畏、渴望的目光久久地凝视着老师、粉笔,尤其是那厚厚的课本。
再后来,我如愿以尝。背上了新书包,系上了红领巾,捧着一叠散发着油墨香的新书,我闻了又闻,擦了又擦,最后和爷爷一起,给书穿上了花外套——包书皮。
从此,我就和书结下了缘。从一开始的只有画面的小人书,到一半插图、一半注拼音文字的儿童读物,再到后来的纯文字,发现书的魅力越来越大。
曾经,我只是个漫山遍野疯玩的顽童,但因为有了书,我会安静地沉迷在书的海洋中,时而痴笑,时而落泪,时而静静地沉思,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而心情跌宕起伏。
曾经,我只是个乡下丫头,家境贫寒,务农为生。但因为我爱读书,考取了师范,成了一名教育工作者。七尺讲台,兢兢业业中教书育人,时时以书为伴。
当然,也有年少贪玩不懂事的时候,沉迷于武侠小说的世界中不可自拔,荒芜了学业,颓废了意志,被老师叫到办公室里批评教育,“为什么默字错那么多?不想读书了?”当头棒喝,汗颜不已——多亏老师将我这匹迷途的小马驹及时牵了回来。“如果能够完成学习任务,在课外时间多读读书,是好事。不管是武侠,科幻,还是侦探悬疑,都能拓宽知识面,增长见识,但有一个前提,学习不能落下。”抱着一大摞老师借给的中外名著,《飘》、《红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第一遍看时有很多不认识的字,到后来,能深刻领会其中的内涵、社会背景,我深深地感谢老师,在迷茫的少年时代给我指明了读书方向。
随着时代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生活日新月异。但我还是一如既往:爱看书。只是现在的读书形式更加多样化。每天订份《江南晚报》、《现代快报》,国家大事,家乡小事,样样关心。平时休闲的最佳处是图书馆,既安静又有读书氛围,充电效果大大提高。周末的新华书店人头攒动,淘到一本心仪良久的好书欢呼雀跃。网络,这个新鲜事物容量大、速度快,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大家既能欣赏佳作,又能亲自参与,与人交流,难怪博客、论坛遍地开花。
曾经遗憾,自己的人生很短暂。但是,看过、体会过、感动过那么多书中主人公的人生后,觉的自己的生活不再单调,自己的生活何其幸福。
平凡而幸福。
读书征文100字篇八
我国唐代伟大诗人杜甫有句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三国志》中也有记载: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古人对读书尚有精辟的论述,何况生活在高科技时代里的我们,更应该坚持读书,不断充实自己。
有一段时间,我听见某些人说:读书其实没有用,看现在的许多大商人,钱挣得红红火火,但也没几个有文化的,什么造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听到这些的话,我不由得思索起来,读书到底有没有用呢?直到今天,我才得到了答案,也真正体会到了开卷有益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下面我就自己读书的经历,谈谈读书的益处吧。
每个人的生命的有限的,不可能对每一种事物的认知都要亲身实践,只有通过读书,才能使我们知道,美丽的星空是广阔无边的;人类的进化是经过漫长历程的;大自然是神奇而美丽的;知识的海洋是无穷无尽的,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通过读书,可以丰富知识,拓宽视野。读得书多了,自然就懂的多了,博学广识也就是这个道理。
当我们心情郁闷、悲观失望时,可以翻翻那些使人在笑声中受到启迪的漫画书和童话书,你会为灰姑娘美好地结局而感到欣慰,为丑小鸭变成美丽的天鹅而兴奋不已。也可以看看科幻书,带你走进科学的世界,产生美好的遐想,不再感受到生活的平淡,从而使人心旷神怡,信心倍增。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过为作文章而发愁的经历。读书过程中,让你欣赏到了许多优美的词句,在写作时,就可以学习和借鉴,取长补短,长此以往,便会积累丰富的知识,自然就能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道理了。
一本好书就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指航灯。当你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无法判断时,有关教育如何做人方面的书籍会使我们毫不犹豫的作出理智的判断,不为蝇头小利而动,不为艰难险阻所困,扎扎实实的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做一个勤奋、诚信、高尚的人。
第五、读书可以增强我们的爱国意识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四大发明、雄伟的万里长城、辉煌绝世的兵马俑,无不让我们骄傲和自豪。然而火烧圆明园、南京大屠杀的耻辱历史让我们知道贫穷落后是要挨打的,从而激励我们更加奋发图强,把祖国建设的繁荣富强,使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让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知识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开卷有益,读书的益处无穷无尽。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好读书,读好书,真正掌握现代科技,练好本领,为将来建设祖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读书征文100字篇九
爱,剩下心酸,热情总会变冷淡。没有人能够找得到答案。——题记
那个众说纷纭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总读不懂她。
弗龙斯基,是一个风流倜傥的贵族;安娜是一个已婚的贵族妇女。一次意外的邂逅,本是地平线互不相交的两个人,就这样,他们相遇。一位高级首长的妻子,在那时,又怎能表达对别人的爱意呢?那真性情的人儿啊,在一场赛马中,弗龙斯基倒下时,惊呼,流泪。身边还有你的丈夫啊,有夫之妇啊,你是一个社会名媛啊。女人,当爱情是你的全部,就是你堕落的开始。
你是一个伟大的妈妈,你视儿子如掌上明珠。因为他,你无法与卡列宁离婚;因为他,你无法摆脱念子的煎熬;因为他,你那博大的母爱无法分给和弗龙斯基意外中的那个失去的孩子。开始想起,文章结尾,安娜感慨“无法像儿子解释有两个丈夫的事实。”她明白,这对孩子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但是,她不仅是一位母亲,还是多变的女人。
本怀着对她的鄙夷,一位背叛了爱情的人是无法得到原谅的。但是渐渐,就像拨开云雾,我开始为之倾倒,那个并不风流的女人,美丽,善良,高雅,基蒂身为情敌都无法不承认那是“超自然的力量”她也许并不忠贞对卡列宁的爱情,因为,并不存在爱情。但至少怀揣着梦想,追求和敢爱敢恨的梦。就像一阵清风,它带给19世纪那黑暗俄国的贵族是清新的美丽。她无法获得那些人的理解,无法在立足于那时的社交界,那我们呢?
那时的安娜是那么美丽,她勇敢却不乏思想。不知是什么动力,她可以和弗龙斯基私奔。那幸福有悲惨的人儿啊,真理与美善在你心里那么澄澈。那多心的女人,自从你认识了,那个无法放弃过去的男人,你开始明白,自己需要什么,缺少什么。你开始追求,心中对爱情的膜拜。但是,爱情不是你的全部啊。你可晓得,哥哥与嫂嫂是多为你担心,你的丈夫是多么难堪。我想他是爱你的吧,否则,又怎会痛苦于你的背叛呢?
你是怎么就明白,舞会上,只因多看你一眼的男生就是值得你抛弃家庭的人呢?你还不了解他啊。在你们真正结合后,你明白了,对吗?她无法放弃他的花花世界。在他心中,是有个名言的啊“花花世界,不必当真。多么伤人,其实,只是因你薄情的红唇”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老先生,你是如何勾画你心中的这位女神?那生动地心理纠葛,朴素的语言,怎能就让他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
在别人卧轨时,你认识了他。你用卧轨结束自己的生命。是巧合?还是必然?
21世纪的我,读不懂19世纪的你。却能明白,你到底有多大痛苦。
读书征文100字篇十
我,拥有一个世界。这句话听起来真奇怪,一个学生怎么可能拥有一个世界呢?但是,我真的拥有一个属于我自己的世界。
黄沙漫天,望不尽的金色,炽热的太阳烤灼着大地。一个柔弱女子背着旅行包行走在撒哈拉无边无尽的沙砾中。那就是女作家三毛,一个看似柔弱却又桀骜的女子,只因被杂志吸引,毅然动身前往陌生的非洲。我同她一起游历四方,或喜或悲,感受着非洲原始的气息,见识新鲜有趣的故事,经历悲欢离合的情感世界。是谁给我带来这些的呢?——我的世界,我在我的世界里跟随三毛淳朴的文字游历远方。
寂静无声,生活的坎坷、未来的憧憬都化作了一个个跳动的音符。在无声的世界里,把对音乐的满腔热爱,生活的痛苦都注进经久不息的旋律中,望着贝多芬蓬乱的头发,深邃的目光,我完全被他坚强的毅力、不服输的精神征服了,想到这个传奇的人物,心中不犹燃起了敬佩之情。我为什么如此了解他呢?——我的世界,我在我的世界里通过罗曼罗兰的叙述,跟随贝多芬一起走进了无声的世界。
硝烟弥漫,赤壁边燃起了熊熊大火,红透半边天的大火烧毁了江边气势庞大一只连着一只船队,也烧醒了狼狈逃生的曹操。你的骄傲轻敌害了你自己,你所面临的绝不是一支弱小无用的队伍。孙刘联军的胜利告诉我们智慧的重要。我为曹操感到难过,也为孙权、刘备感到高兴。又是谁告诉我这些呢?——我的世界,我在我的世界里追溯历史,跨越时空,
这就是我的世界,一个由书籍构成的世界。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读书的,小时候爸爸、妈妈手捧漂亮的书读给我听,长大些色彩鲜艳画面优美的书诱使我一步步接近它,也许是被书籍散发的清新味道所吸引吧!从此就爱上了在书海间遨游的感觉。一个个简简单单的黑色字符,能展现出一副副优美动人的国画,能化作一首首优美动听的旋律。我的童年是在书的陪伴下度过的,或许这比游戏更具有吸引力,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我编织了一个个美好的梦,也让我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对真善美的向往和追求。后来不满足于故事,诗词、散文等等我都想要接触一下,游离于一个个方块字中,让我感受到文字的美——刀光剑影,风雪飘飞,艺术的美妙,人生的感叹都奔凑到眼前。
读书是美妙的,读书所创设的环境更是美妙的,月夜、窗前、青灯下,伴着茶的淡淡清香,身心渐渐沉浸在书中。周围安宁平静,只闻滴答滴答的时钟声,置身世外,远离喧嚣的红尘,偶然抬起头来,望着深不可测的天空和一轮明月,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情节一起,或喜或悲。
在我的世界里,我可以自在嬉戏,可以仰望天空,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事。
我在我的世界里,播种下理想的种子,然后静静地看着它成长……
读书征文100字篇十一
从教多年来,我深深体会到:对于我们从事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而我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体会到: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因此,我认识到教育教学中,书本是我们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教育、教学中最大的乐趣。
教书的生活是清贫的,从事教育教学多年,我无法跟他人一样享受到奢侈的物质生活,但我学会了读书中获得最大的'享受。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首好诗会使我如痴如醉,一篇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
暑假期间,我读完了布鲁纳的《教育过程》一书,收获很大、感触良多。通过读布鲁纳的《教育过程》,我进一步知道了课程改革的四个中心思想:
1.学习任何学科,主要是使学生掌握这一学科的基本结构,同时也要掌握研究这一学科的基本态度或方法;
2.任何学科的基本原理都可以用某种形式教给任何年龄的学生;
3.过去在教学中只注意发展学生的分析思维能力,今后应重视发展直觉思维能力;
4.学习的最好动机乃是对学习材料本身发生兴趣,不宜过分重视奖励、竞争之类的外在刺激。这些对我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布鲁纳的《教育过程》书中还提到学习的首要目的是“务必使学生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学生掌握了结构,就获得了运用一个学科的基本概念的能力;然后,学生就可以利用这些基本概念,把它们当作认识和攻克其他问题的基础,其积极意义在于为解决“知识爆炸”时期的知识需求问题找到了一条途径。同时,布鲁纳把学生学习和掌握学科的态度及基本方法作为掌握学科基本结构的组成部分,这种见解是正确的。因为教学过程不仅要考虑“教”,而且还要重视“学”,充分体现了“教学本长”的科学的原则。用“认识论者”的一句话说,那就是“学习如何学习”、“学就是为了更好地学”,这就是说要交给学生开启知识宝库的一把灵巧的钥匙。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更深深地体会到:只有乐学的教师,才能成为乐教的教师;只有教者乐学,才能变成为教者乐教,学者乐学,才能让学生在欢乐中生活,在愉快中学习,常读书、常思考,使我勇于和善于检讨自己的教育教学,既要正视自己之短处,努力探究补救途径,也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我愿把读书教学艺术作为一种人生目标,读书更是我教育教学中最大的乐趣。
读书征文100字篇十二
若有人问我的业余爱好是什么,我首先回答的往往是:“读书。”并非附庸风雅,而是读书早已成为我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就如吃饭、睡觉一样习惯成自然。那一本本包罗万象的可爱的书就如一个个亲切的朋友一样,永远陪伴在我左右。
年少初记事时,因爸爸少时没钱读书,长大了自己买了好多书的缘故,家里有几大箱子的藏书,而且多半都是文学方面的。那时每当家人忙起来没人陪我的时候,我就坐在书堆里,翻看书中那些五颜六色的图画。有时候爸爸会在饭后给我讲故事,什么“石猴学艺”、“大闹天宫”、“三英战吕布”、“武松打虎”等,他讲得绘声绘色,我虽听得似懂非懂,却也是津津有味。我问爸爸是怎么知道这么多故事的,他就指指书箱说:“书上看的,等你读书识字了,你会知道得比我还多。”从那时起,我对“书”这个东西就抱着极大的好奇心。
上学后我一直记着爸爸的话,所以识字学习于我来说就成了最快乐的事情。我自己的第一本图书是姑姑送的带彩图的《一千零一夜》,我如获至宝,最后都能把上面的故事背诵下来了。从书上看到那个叫阿拉伯的地方的奇风异俗,还有各种各样的机智的、勇敢的、奸诈的、狠毒的、美丽的、丑恶的人物,令我大开眼界。
随着年龄的增长,学习压力是越来越大,但我读书的热情也与之俱增,家中的书籍已翻过多遍,烂熟于心,于是我把目光转向了新华书店和图书馆,阅读范围也不仅限于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科学均有所涉猎。读小说时,随着主人公的悲欢离合而时哭时笑,强烈感受到了世间的沧桑冷暖;读散文时,能体会到大自然的美妙隽秀,也深深为作者们的睿智和款款深情所打动;亦会在哲学周密的辩证思维中徜徉不忍离去,沉浸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久久思索,还会惊异于见所未见却又现实存在的科学世界。读书不但使我的生活内容更加充实,还让我获得许多不同的知识,感受世界的丰富多彩。
古人曾经说过:“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事实又何尝不是如此?它使我们增长见识,不出门便知天下事;可以提高写作水平,提升个人修养,变“下里巴人”为“阳春白雪”,难怪苏东坡在一千多年前就道出了“腹有诗书气自华”。书,是可以和我们推心置腹地交流的朋友,年轻时它教导我们,年老时它又安慰、鼓舞我们,可以说是最有耐心而又最令人愉快的朋友。
英国著名作家培根有一句关于读书的名言:“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书与人互相选择,互相影响,就如交友,朋友如书,书如朋友。
我至今庆幸,能在年少时结交书籍这一朋友,我也相信,这一友谊会万古长青,地久天长!
读书征文100字篇十三
“青春是转眼过去的日子,也是充满遐想的日子……是单纯的日子,也是多变的日子……”这是诗人王蒙对青春的总结,也是我读完《健康成长》这本书之后最真切的感受。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我们应该怎样生活,怎样做人,应该有怎样的思想。
在这本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非常值得人好好反省:健康是“1”,其他所有一切都是跟在这个“1”后面的“0”。如果“1”倒下来,那么所有“0”都将失去意义。
是啊!有什么能比健康更加重要呢?没有了健康,那么一切彩色的东西都会变得黯然失色。就好比蝶在就要破蛹而出的那一刻被别人把它的蛹撕破了般,就因为这,它将永远不能飞行,永远只能做一只懦弱的毛毛虫。在健康面前,一切都显得很渺小,都显得微不足道了。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把窗户打开,让阳光进来,也许是驱散阴霾的最好方法。”
这是我在整本书中最喜爱的一句话。
在烦恼中生活,是一种最不理智的生活方式,与其在不开心中生活,还不如找到解决的方法,让自己开心快乐每一天。
所以,当自己遇到压力的时候,请把压力变化为动力,让它伴随我们成长的同时也帮助我们;当我们碰到挫折时,请总结经验,让自己在挫折中磨砺自己,不断成长;当你自卑时,请真正的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当你产生了逆反心理的时候,请你三思而后行;当你嫉妒别人时,请你把嫉妒转化为成功的动力,化消极为积极。
是的,不管什么烦恼,总有化解的方法,所以也不用那么消极,当然了,骄傲也是不可以的。“生命是美丽的,要学会欣赏;生命是善良的,要学会感恩;生命是和谐的,要学会相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善待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让生命更精彩。”这也是我喜欢的一段话。每一个生命都珍贵无比,每一个生命都独一无二。只有懂得欣赏生命、相处生命的人,生活才会变得多姿多彩。
首先,我们拥有生命,就是一件值得人庆幸的事。所以,我们一定得用尽全力把生命经营好。因为,生命是最值得世人尊重的,也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生命,就是婴儿一生下来的那声啼哭;生命,就是小草萌发新芽的那一刻;就是花苞悄悄从绿叶丛中蹦出来的那一刻;就是绿笋在春雨后,从地里钻出来的那一眨眼……生命,是简单的,也是复杂的,但不管怎么样,它都是珍贵的。
这本书,带给了我知识,更让我知道了,什么才叫做真正的健康成长,什么才应该是21世纪的孩子们。是的!我们应该有阳光心态,直面坎坷,笑对人生。我们在播撒阳光,朝气蓬勃,品德高尚。我们正阳光生活,绿色环保,爱人爱己。我们要阳光运动,磨砺身心,强我体魄。我们爱阳光阅读,良师益友,书香一生……
读书征文100字篇十四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朋友的爱、父亲的爱……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生命流泪的样子》,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最伟大的爱是母亲的爱。书的主人公盛欣怡是一个性格软弱、心地善良的女生,她原本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这飞来的横祸使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有着老师不断的鼓励,但对亲情和友谊的烦恼依然使她感道孤独和困惑。妈妈最终还是永远离开了她,十二岁的欣怡,却过早地体验到了生命和爱的深刻涵义。
读着欣怡的故事,我的眼睛慢慢湿润,泪水不由自主的流下来,当我读到第十章“妈妈对我深深的爱”我那幼小的心灵再一次被深深的震撼了。晚上那悲哀的蜡泪让欣怡看见了生命流泪的样子,欣怡无意中发现了妈妈的日记。
日记写到“突然的消息,我得了绝症,最放不下的人,是尚且年幼的欣怡。”这是妈妈病刚刚被发现的时候写的。“一天比一天痛苦!欣怡真让我着急。她什么都不会,我好不放心她!”“欣怡果然在进步。高兴,又难过。”……欣怡妈妈的每一个字都饱含着对欣怡的担忧和牵挂,母亲的心此刻是多么难过和不舍。尽管如此,欣怡妈妈还在在有限的时间里,教会欣怡学会面对生活,面对现实,让欣怡在生活中学会坚强。欣怡在妈妈的鼓励下,成长了,进步了。妈妈的心也得到安慰……尽管她知道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但是,妈妈深切地感觉到欣怡的每一点进步就是她生命的延续。
最终欣怡的妈妈还是去世了。看到这里,我大哭了一场,这本书使我感到了温馨和感动——关于生命、亲情,还有母爱。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很不好受,也让我想起了在我幼儿园时,有一次我发高烧,妈妈很着急,马上带我去医院看医生。我打吊针打了一天,妈妈一直陪伴在我身旁无微不至的照顾着我,在她焦急的眼神里充满了对我的关爱,直到我的病好了,妈妈的脸上才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对于我们来说,过早地失去亲人,是人间最残忍的事情。不过,生命总是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就如同四季的叶子,春天新鲜的叶子长出来了,到了秋天它们就会调落。到了冬天,那些枯叶就会融进大地,用它们全部的生命之爱孕育来年新的生命……地球上生命的轨迹大致都是如此。母爱,更是如此,妈妈用生命的全部,换来我们成长的快乐,当她们渐渐老去的时候,是我们走向成熟的时候。
生活中妈妈的爱像云一样紧紧地包裹着我,把我包围在爱的空间里,给予我勇气,给予我信心,给予我力量……母爱是最伟大的,最无私的!在这里,我要妈妈说:妈妈,谢谢您。因为有了你的付出,才有我的精彩!
读书征文100字篇十五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书,是大海里的灯塔,指引着我们航行。——题记
自从上了六年级,我读书的时间是越来越少,于是,我是格外珍惜读书的时间,一有一点业余的时间便捧起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就这样,我越来越珍惜读书,渴望读书,久而久之我便爱上了读书。
我读过的文学作品有很多,有历史类,小说类,科幻类等等。例如《地心游记》讲述的是一位科学家和他的侄子还有一位冰岛小伙子进入冰岛火山口,寻找先知足迹却奇迹般的从另外一个火山口出来的奇妙遭遇,让我体会到他们的勇敢、智慧、大胆。再来说《三国演义》,一本人人都知道的书,什么“桃园三结义”、“连火烧赤壁”、“官渡之战”最后“分久必合,合就必分,天下归晋”。这些人物形象各异,数百年经久不衰。正是因为这样每本书都不一样,都有它的优点才使我爱上了这些无声的朋友。
冰心曾经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十一岁生日那天,妈妈给我一本书,是一本名人传,名字是《爱因斯坦》。我只花了两天就读完了这本书,我读完后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用勤奋弥补自己的不足,这样才会成功。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细细品味,才会发现每本书都会告诉你一个道理,难怪朱熹会说:“读书有三道,眼到,口到,心到。”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出道理呀!书帮助着我,丰富着我的知识,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如何面对生活、学习、挫折,鼓励我坚强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书不仅能够从中学到新的知识,还能从中学到新的常识,学会生存。寂寞时,它会给我们以安慰;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挫折时,它会给我们鼓舞和力量;迷失方向时,它会指引我们光明的方向。“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当然是好事,但不能盲目的读死书否则就会“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或许就是这样有利有弊才使我爱上读书吧。
戏剧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这说明了书籍的重要性。一篇篇动人的小说,美丽的诗歌,感人的童话让你爱不释手。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读书使人心明眼亮。” 书不仅是知识的宝库,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一位大文豪说过:“读一本好书仿佛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用我自己的话说就是:“人世间没有了书籍那就仿佛是生命中没有了水。”
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让我们一起读书,爱上读书,做一个有智慧的人吧。
读书征文100字篇十六
记得小时候,我并不是很喜欢读书,但我很喜欢妈妈给我读故事、讲故事。于是,妈妈给我订了《幼儿画报》。开始我只对上面的图画感兴趣,但听着妈妈读的那么有意思,我不禁对那些黑黑的小蝌蚪样的字好奇起来----他们到底隐藏着怎样有趣的密码?慢慢的我开始注意那些"小蝌蚪"了,在妈妈的指导下,我认识了几个字,但几个字怎能把那长长的故事呈现在我面前呢?于是,我每天缠着妈妈讲故事,不知不觉我就跟这些"小蝌蚪"交上了朋友。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慢慢的就能自己读故事了。
每过一段时间我就来到收报箱前,踮起脚尖,试着打开放报刊的小箱子。只要看到新一期的《幼儿画报》,我就紧紧抱住书不放,生怕我一不留神它就会飞走。有时候等不及回到家,我就央求妈妈讲故事,于是我们就坐在小区的板凳上"读书"了。红袋鼠教会我安全知识、和团结的道理;跳跳蛙教会我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火帽子教会我一些生活小百科。我最喜欢看的是里面的经典故事,是《幼儿画报》给了我最初的经典启蒙。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更喜欢读绘本书了。《犟龟》让我懂得生活中有很多困难,但只要认准目标,坚持不放弃总会有收获;《换个妈妈怎么样》告诉我,自己的妈妈虽然有很多缺点但她很爱你,还是自己的妈妈最好。《爷爷变成了幽灵》让我不再感到死亡是可怕的;《蚯蚓的日记》幽默好玩,从此让我喜欢上了蚯蚓。
漫画书也是我的最爱。那本《父与子》都快让我翻烂了。每当和妈妈一起看那夸张又注重细节的一幅幅图画,从没有文字处读出会心一笑,读出父子间浓浓的亲情。
大部头的书慢慢占据了我的书架。《老鼠记者》让我认识了胆小不爱旅行冒险的杰罗尼摩,爱捉弄别人的赖皮,酷酷的爱冒险的爱骑着比自己大三倍的摩托车闯进杰罗尼摩办公室的菲,跟着他们一起走进老鼠的世界去冒险。一次次在惊悚、惊喜、心跳不已中穿越。《窗边的小豆豆》为我打开了一扇崭新的窗,我真想跑到书里去跟小豆豆一起同她的小狗洛基玩耍,也真想去巴豆园感受全体小朋友一起游泳的快乐。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爱上研究昆虫,现在我开始自己孵化小螳螂和毛毛虫了。《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将我带到世界末日的恐慌中,在作者神奇的想象中放飞自己的幻想,跟着小男孩一起去战胜困难,渐渐成熟……
当我抱起一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像一个饥肠辘辘的人,面对堆积如山的汉堡,恨不得上去大快朵颐;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口干舌燥的人,面对一个水塘,恨不得扎进去喝个够。读书让我成绩进步,让我爱上学习,让我开阔了眼界,书是我的好朋友,它将一路伴我成长。读书征文读书征文范文读书征文500字
读书征文100字篇十七
说到西游记,我相信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像三打白精、真假美猴王、大闹天宫、三借芭蕉扇、偷吃人参果、等等一些故事更是耳熟能详。
初识西游记并不是源自书本而是来自电视剧版的西游记,我想吸引我的是长相古怪猪八戒和孙猴子。上学后再次有幸接触《西游记》,我更迫不及待去了解它。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石猴四海拜师求艺,得到菩提祖师的指授,得名孙悟空,学会了七十二般变化……来到了西凉女国,谁知女王情愿以身相许,让位于唐僧,幸亏孙悟空机智敏捷,用计稳住了女王,并乘机嫌得了通关牒文,使师徒四人终于逃离了西凉女国……一路风尘仆仆朝西行去,渐渐觉得热气袭人,难以忍受。一打听才知道前方有座火焰山,又听说,只有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扇灭火后才能通过,悟空三次借扇,经过重重困难才借得真扇……这一切不正表明孙悟空的机智、勇敢、顽皮、除恶务尽、团结友爱的高尚品质吗?不正是毛主席所说的“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吗?
首当其冲的大师兄让人敬畏,但可爱笨重的二师兄身上总有一种喜剧效果。
当遇见美丽的妖怪时,上当受骗的总是他;每每遇到唐僧没马时总是他被师傅;经常被大师兄欺负也不敢反抗。真是一个善良、温和、憨厚单纯,经常被妖怪的美色所迷惑,难分敌我的二师兄。
师徒四人中师傅唐僧和沙僧最为相像,都是以沉稳庄重的行象为人所认知。唐僧是个善良闵诚的苦行僧,不辞劳苦,不畏艰险,但有昏庸顽固,是非不分,意志坚强,慈悲善良。在取经的过程中坚定,从不懈怠动摇,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屈服,凭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终成正果,另一方面,又性情和善,连凶残的敌人也可原谅,偏听偏信。沙僧忠心忠诚,从不背叛师傅,任劳任怨,忠心不二;心地善良、敦厚朴实,老实忠诚,默默无闻,有时又缺少主见。
就是这样的一群人完成了西天取经,这其中一定少不了团结的功劳。俗话说的好: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人只有发挥自己的特长,为集体贡献自己的力量才是做人的意义所在。作为学生的我应当学习大师兄的聪慧勇敢,二师兄的善良淳朴,沙师兄的忠诚,师傅的坚忍不拔,更应该学习师徒四人之间的团结向上。
如果一个集体中人心涣散,每个人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的态度,人人都不热爱集体,那么这个集体就不可能走向成功,走向辉煌。团结就是力量,的确,在学习生活中团结就能克服一切困难,取得成功,团结是无坚不摧的力量。一个社会,只有团结才能不断进步,才能是社会安定;一个班级,只有团结才能共同进步,达到共赢;一个家庭,只有团结才能过着美满幸福的生活。
读书征文100字篇十八
爱与美,是人类文明永恒的核心。善良的东西,美好的东西,能达成一种极致。 ——题记
“美德始于心,文明践于行”把美的形貌和美的德行结合起来,才能使美放射出真正的光辉。因此,改变表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上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改革。内在的美,只有通过一个人的行为习惯才能表现出来。文明美德,伴我成长,如影随形。
曾经多少次跌倒在路上∕曾经多少次折断过翅膀∕如今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想超越这平凡的生活∕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像矗立在彩虹之巅∕就像穿行璀璨的星河∕拥有超越平凡的力量。每当我聆听这首《怒放的生命》时,就像是在聆听一个生命。他——黄舸,一个7岁被确诊为先天性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男孩。据专家介绍,同类患者的寿命最长记录为18岁。
可是生命就要走到尽头的他,为了对曾经帮助过的人说声“谢谢”,不顾自己的身体状况,便开始和他的父亲走遍全国各地寻访素未谋面的好心人,踏上了一条感动中国的“感恩之旅”。
疾病早已剥夺了黄舸站和坐的能力,父亲每天小心翼翼地把他扶上轮椅,用绳子仔细地固定,以确保他不致滑落。因为没有钱,父子俩坐的是一辆三轮摩托车。就这样,他们走过了82个城市,行程13000公里,向30位当年给他们汇款治病的恩人当面道谢。
黄舸说:坐着父亲开的摩托车,到好心人的家门口能亲自说声“谢谢”,送上一束鲜花表达他深深的谢意,是他此生最大的心愿。
可是,最终他还是离开了人世,离开我们,轻轻地走了。正如他出生的时候,他哭着,可周围的人笑着。是他用爱延续了生命,诠释了生命的含义。使我们懂得感恩的生命最阳光,只要我们有一颗充满感恩的心,文明美德便会永驻人间,于我们如影随形。
据黄舸的父亲回忆,黄舸走后,他的一只眼角膜被成功移植给左眼失明十一年的湖南常德人黄晶晶。两天之后,等待眼角膜移植10年之久的北川孩子唐城,成为第二轮接受黄舸捐赠的幸运儿。直到离开前的最后一刻,黄舸还在念叨着一定要把眼角膜捐赠出去,留给社会上有需要的人。代替他继续欣赏这个美好的世界。
次年,黄舸被入选“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他“感恩之旅”的故事感动了我们,感动了全中国,乃至整个世界······
爱和美,能创造人间奇迹。社会因美而文明,人们因爱而感动,能使生命之权永不枯竭。我们要俯视、感谢芸芸众生、世间万物。应该为美丽而感动,也为真诚而感动,更为上苍给予我们的爱而感动······
其实,对于爱的追求,都是人的天性,就像花草树木向往春天一样;对于美的认识,人们缺少的不是美,而是缺少对美的发现。但愿大家都做一个有心之人,去发掘这个大于世界里一切真诚、可贵的美和爱吧!
读书征文100字篇十九
岁月的风霜,磨平了曾经年少轻狂的棱角;岁月的沉淀,慢慢侵蚀了曾经洁白的婚纱。工作与生活,就在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枯燥、乏味中,百转千回,不知倦怠地重复着。
朦胧中,仿佛置身于一片芦苇翩踏的桃园中,晚霞与落日齐飞,群鸟和鸣,忘却了凡间的忧愁与烦恼。“铃铃铃”,单调冷酷的闹铃声,刺破了梦幻的泡沫,灵魂重归繁重的现实。压力,漫无天际的压力,像望不到边的地平线,看不到彼岸的尽头。工作越来越闹心,生活越来越烦心,曾经的左手与右手,拒绝听从大脑的使唤,不再默契配合,纠缠如一团乱麻,找不到絮乱的源头。
不想再如此下去,濒临枯竭的灵魂在渴求,在呐喊。此时此刻,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阅读一本好书,便是这养料的来源。《工作向左,生活向右》,一下子吸引了我。仿佛在与世隔绝的迷宫中,找到了走出迷宫的指南针,引领着迷途的我,走出重重的迷宫。
思想包袱,对于每个人,无疑是一个黏糊糊的橡皮糖,压在胸膛。如书中所说,你既不能逃跑,也不能躲避,只能去面对。工作的紧迫,生活的匆忙,不是漠视生活是否满意的借口。只有给生活打分,对照答案,才能知晓有何不足,如何加以修正。再紧迫的生活,也该为自己预留一个出口,给出自己一点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放自己一天的假,把橡皮糖丢到太空里。在万木葱茏的森林里,扑向大自然的怀抱中,那是一份何等的享受啊。这份自我享有的轻松,带来的效用是不可估量的。工作中,激情重新注入血液。面无表情的我再次用微笑去面对客户,微笑聆听每位客户的心声。我相信,微笑有畅通无阻的路线,对方一定能感受得到。当我用微笑面对工作时,工作与我,已经融为一体,成为我无法舍弃的左手。
对于婚姻生活,书中的比喻很贴切:极限走钢丝。曾经,为了一点小事,争吵成了家常便饭,本应温馨的家,成了炮火连天的战场,让人疲惫不堪。锱铢必较于自己的付出,将自己的感觉放在第一位,又如何在钢丝上稳扎稳打,保持平衡呢?女人的泪水是最好的武器,舍弃那些伤人的话语,粗劣的控诉。盈盈的泪滴,浇灭了淋漓的战火,激起他的温柔与呵护。在相拥的记忆中,回味往事,维持婚姻的平衡。平凡的生活,需要制造一点浪漫。记着他的生日,学着烹饪西餐,亲手缝制爱的礼物,在摇曳的烛光中,升温的是感情,还有曾经遗失的美好。絮乱的婚姻生活,从一堆乱麻中走了出来,与左手紧紧相连。
在一章一章的学习中,枯燥与无味仿佛慢慢褪去的虾皮,在身上缓缓剥落,身躯与灵魂赢来新的重生。阅读完此书,生机盎然的我,在工作与生活中,流连忘返于不同于往日的时空,游刃有余于左手与右手的打拼中。相信你也可以!
读书征文100字篇二十
谁把握了美好的心灵,谁就把握了自己的天堂。-----题记
有一位伟人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虽然,我不是伟人,只是一名小学生,但我也爱读书,在书中,我认识很多杰出的人,明白许多道理。
很小的时候,我开始学钢琴。那时,郎朗是我的偶像,我看他的演出,听他的碟片,知道他很有名,音乐很好听,但对他并不了解。直到有一天,我读了《我是郎朗》这本书,才知道成功的背后是:超人的天资、刻苦的练习、坚定的信念。小郎朗高热40度,却练琴不止,这种坚持,让我敬佩;比赛前,他发现了曲谱上一个细小的错误,为了不影响自己对音乐理解的演绎,他选择了坚持自我,这种自信,让我震惊。因为郎朗,我读肖邦、莫扎特、傅聪等中外音乐家的故事和一些名人传记,从他们的故事中,我渐渐明白:没有谁可以随随便便成功。我的心很沉静,成长的路上,我懂得自信、努力和坚持。
现在,我还在学习钢琴,它帮助我缓解精神压力、陶冶我的心灵,让我更喜欢读书;我依然佩服郎朗,他告诉我怎样长大,但我不止读传记,我还读小说,尤其喜欢读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书中写到:英子小时候在学习上,按照爸爸的要求,每天写一张描红,每天读一些书,终于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被选为学生代表,上台领奖、致词。在生活上,小英子关心同情身边的弱者,妞儿、秀贞都得到她的帮助;她小小年纪帮助家人去银行寄钱……英子长大了,我也长大了,因为我牢牢记住“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皮去做,就闯过去了。”我的心很坚定,成长的路上,我学会善良,友爱和坚持,也懂得克服困难。
今天,我继续学习钢琴,我继续读书:读童话、读科普、读历史、读戏剧,也读散文,它们丰富我的想象;增加我的见识;充实我的心灵,使我一日不读书,便浑身难受。但繁忙的学业,让我常常没有整块的时间阅读,我也因此而苦恼。我记得一位名人曾经做过这样的计算:每天读书15分钟,一周就是105分钟,一月按30天计算,就是450分钟,一年就是5400分钟。于是我克服睡意,常常在临睡前阅读,充实我的心灵。我相信:坚持就是胜利,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全力以赴我心中的梦,让阅读成为我心中最美的天堂。
让书带着我的心走向新世界,让新世界融入我的心中。
读书征文100字篇二十一
大海或许起先只是一条小小的河流,当它学会放心去宽容后,便容纳了百川,终会聚成了一望无际的茫茫海洋。它高兴啊,便用波涛澎湃的叫喊声,不时的向人类传诵着一句生命的哲理,终有一天被雨果所明白,于是他便写下了这句千古名句――世界上最宽阔的东西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东西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东西是人的胸怀。
可不, 放心去宽容,幸福就像天外地流星,它会在夜晚悄悄降临,进入你的梦乡;放心去宽容,感觉就像回到了童年, 放心去宽容会在你脑海中轻轻浮现飘起一缕缕清香;放心去宽容,和平的鸽子像欢乐的使者,它会在世界每一个角落祈祷,点亮一盏盏温暖的灯……
人的心本不是透明的,但当你慢慢尝试放心去宽容后,它便伴着岁月的苍茫,成了水晶透明的。此时你便是无价的,因为你拥有了一颗与众不同的心,它会释放灿若朝霞的光芒,能够温暖每一个得到宽容的人,这时你会感到很舒坦。或许,有时你会遇到一些困难,你可能会六神无主,这时,你不妨用宽容的镜子照一下自己,答案自会细细浮现于你的脑际。当这件事过后,你会感到万分庆幸,自己曾放心去宽容。
在我幼小的时候村上有一个老人,他与他的哥哥间,因为家中遗产之事而闹了纠纷,彼此之间心灵打了一个结,这个结一结就是50年。兄弟俩人都老了,已是风烛残年,兄弟俩内心便觉得: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为何自己当初不肯宽容一把,非要死死互不相让,争个两败具伤。自己当初太傻了,于是兄弟两人便和好了。一天,俩人在菜园子里散步,弟弟吐露心声:“说实话,自己这50年,每安稳快乐过,只有当内心着个结打开后,才得到了释放。”哥哥便叹了口气说:“不光你这样,我也像你所说的那样。”
听了这个小故事,相信你也一定从这一放心去宽容的兄弟两的话语中,知道、了解了宽容。其实,放心去宽容,好比人与人之间心灵沟通的桥梁,正是有了这座生命的桥梁,才使人与人之间彼此存在欢乐、友谊、亲情、关爱的。
春雨放心去滋润宽容万物,便有了一年又一年大地万物的生机勃勃;夏日放心去宽容照射万物,便有了一夜又一夜世间万种生灵歌声满夜;农民放心去辛勤宽容劳动,便有了一次又一次的硕果累累;白雪放心去皑皑宽容,便有了一场与一场的冰消美景……这些放心去宽容便随四季在向人类歌唱,春有蝴蝶、夏有蜻蜓、秋有大雁、冬有麻雀。
至今大海仍在不断的澎湃,它的这种澎湃不会停止,因此人与人之间放心去宽容也不会消失,它将随着雨果那句壮志凌云的话语,永存下去。夜了、静了,轻轻躺下,用心去倾听最美的舞曲――放心去宽容。
读书征文100字篇二十二
“妈,我上去写作业啦!”我紧张地掏出藏在怀里被我捂得热乎乎的小说,贼头贼脑地向四周张望,一再确认没人之后,我才气定神闲地坐下来,跷起二郎腿,看起了书。
唉,现在这世道,小学生看个书都得偷偷摸摸的,像我正在看的这本小说《拥抱幸福的小熊》,一律被大人称为“看了没有用的闲书”,要是被我父母发现我有这等闲情雅致,那么扑面而来的肯定是一顿“竹齐炒肉丝”……想到这儿我就一阵心酸哪!
不过还好,这种心酸并没有持续太久,我立马被书里的故事吸引进去了,往往这时,我会忘了现实,忘了时间,忘了爸爸妈妈的束缚,独自一人钻进书的海洋,仿佛自己就是主人公,为他经历的事感到开心,感到难过……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我美好的遐想。惨了,一定是妈妈上来检查了,我慌张地将书塞进了抽屉,打开事先准备在一旁的语文书,装模作样地读了起来。“欣欣,作业还没写完吗?”一个威严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哦!嗯决了!”我随口编了两句。“要不要吃点水果?”
真是的,我哪有心思吃水果啊!我只想把妈妈打发走了好继续看书:“不用了,妈妈,谢谢……妈,你先下去吧,我继续学习!”妈妈一听“学习”两字,就立刻妥协了:“那好,你自己慢慢写,写好点啊!”
万岁!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一头扎了进去。小念是个天真固执的女孩,因为童年时期父母离婚,形成了自闭的性格,多年来,陪伴她的只有一个熊公仔,可是小念在一场车祸中丢失了小熊,但她认识了年轻的林医生,林医生给予她微笑,还有泰迪熊,并对她说:“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当我读到小念受尽同学欺凌的时候,我的眼泪也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泪水流得满脸满腮,我一遍又一遍提醒自己,快把眼泪擦干,别被大人发现,可是我的行为完全不受我的控制。我一只手捂住嘴,另一只手紧紧捧着书,努力克制自己不哭出声,尽管已经泪流满面,可我的双眼仍贪婪地盯着书,一刻也不肯停歇。
我读了几个小时,虽然一直都提心吊胆的,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我只想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读下去,体验书本带给我的刺激与欢乐;我只想就这样不发出声音地读下去,忍受泪水满腮与憋笑的感受;我只想就这样一个人读下去,享受最纯最美的东西;我只想就这样一直读下去……小作者的心情一波三折,由一开始的“紧张”到“气定神闲”地坐下来,悠闲地看书,本以为已安全逃脱妈妈的监督,却不料妈妈上来检查,顿时“慌张”起来,开始装模作样并打发了妈妈,之后又“迫不及待”地拿出书,一头扎进去。故事情节牵动着小作者的每一个细胞,或哭或笑,皆由它起。就这样一直读下去,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读书征文100字篇二十三
“书是逆境中的慰藉”如果你需要温暖,就去看书吧!—题记
坚持读书,就是坚持梦想。郭沫若先生说:“读书不在三更无鼓,功只怕一日曝十寒”。在我记忆中总会有书陪我长大,从孩提时的《幼儿画报》、《嘟嘟熊》到《明朝那些事》、《宝葫芦的秘密》,一本本美丽的书,伴随着我成长。
读书之路
回溯至二岁时,记忆已是朦朦胧胧,听妈妈说,那时的我,就对漂亮封面的书,爱不释手,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都是甜甜梦里可爱的小伙伴。小小的我,就对一个个方块字充满了好奇和向往。再大一些,《弟子规》是每天妈妈讲给我的第一部经典,《窗边的小豆豆》里巴学园让我浮想联翩。这就是美丽的童年,遍地是书香。
小学时,老师在家里开设了一个公益读经班。每周五,好多孩子,背上书包,涌入到老师家里。《三字经》、《论语》,大家一字一句的齐声朗读,读完书,大家还在老师家吃晚饭,等爸爸妈妈接回家。老师的家里没有电视,只有一本本书,现在回想起来,读过的经典里,字里行间都是老师满满的爱意。
小学,开始了早读,当我试着开口朗读,我发现看书与读书不同的,二者相比,后者对我的吸引力更大,尤其是配上自己喜爱的音乐,进到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欢在老家里欣赏这黄金屋,那个山清水秀地方总能让人心旷神怡,让人静下心来。没有嘈杂的配音只有清新的音乐,站在天地之间,享受万物精华。
我喜欢边读边走,在空荡的平地上,眼前似是书中之境,自己就是主人公。
比如说《巴黎圣母院》,当卡西莫多奋不顾身救埃斯梅拉达时,我会急得跑起来,当泪留不止时,我会思考别人的一生……
要说什么时候爱上读书的,那我真的是说不清。我想应该是《从明朝那年那些事儿》开始的吧,从那之后我会去图书馆,会去河堤,手机上会很多音乐和听书的软件,这是第一次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的喜悦与珍惜。每次在睡觉前看完的情节,总会在梦里重现,我做我自己的织梦人,走着我自己心里希望的梦境。
与书为伴
我要感谢———雨果先生,他的一部部小说作品,使我找到适合自己类型的书。第一次看《诺曼底号遇难记》的时候,我双眼放光,找到了自己的白月光。之后看了《巴黎圣母院》和《悲惨世界》,我真的好喜欢这种类型的书。
现在我开始每一读,去阅读自己喜欢的书,长辈说一个好的读书习惯需要十年,但是我相信,从现在开始一切还来得及!
做一个饱读诗书的女生吧,"追星"(李清照)的最好方法,就变得和她一样优秀——出口成章,下笔成文。
读书征文100字篇二十四
读村上的作品是友人荐的,他借了我本《且听风吟》,说是让我感受村上的文风。我是一个感性多一点的欠理性的生物,故往往对文字优美的作品情有独钟,少些大家级别的思想深度无关紧要。一观此书名,心生一股欣赏的冲动。在一阵虎咽般的吞咽下,没寻到由书名而联想到的文笔和情节,倒是脑中徒增一丝不解与阴郁。但尽管如此,书中简单的文字风格着实磁铁般的深深地吸引了我。
莫名的感动之余,借了本村上的《挪威的森林》。阅前的我曾是一个不择不扣的乐天派,认为世界是美好的,活着是幸福的。可自掀开《挪威的森林》的扉页起,内心愈发迷惑,愈发压抑得无法呼吸。合书后的心情自是可见:除对村上淡淡的笔调的认可外,剩下的便是因主人公不算可歌可泣却绝对悲烈的经历产生的一丝悲伤和彷徨。而此感在与自身青春岁月的缺陷而系后便被无限的放大了。
这令人窒息的忧伤直至读完《活着》而痊愈。或许《活着》是《挪威的森林》的一剂解毒药,或许这关系本末倒置也应无可厚非吧,又有谁能知哪个是毒药呢?又或许本不应称解毒药,谁又能保证不会因《挪威的森林》一般的人或事而再次中毒呢?
若我们在悲观与乐观中来回摇摆而渡过一生时,最大的悲哀也就降临了。这也就是常说的缺乏坚定的信念。乐观是一种信念,悲观亦是。不同时期从两者不断切换时,信念便被举棋不定的犹豫而代替了,风格亦随之消失了。如此,我们就可被代替,存于世的价值便会被这可代替性分解得烟消云散了。正如士兵在教官的口哨声中左转右转一样,还是原地未动,却惹了一身疲惫,真正糟糕之处便在于此。联想到人生,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本是沿着一个方向坚定走下去,却总是左转和右转,中毒、解毒、再中毒,喘息之余忽得发现,自己离起点只有一步而已。其实在十字路口的迷失不是因选错方向,而是不断地变换方向。
说到底,这悲哀源于读者只读不思或读后略思造成的。未经沉重思考而赞同并吸收作者思想,其内心应未真的感动,只是暂时的感染而已。过段时日,其所中之“毒”便被其他书籍给解了。如此反复,其颗粒无收,书读越多,越是迷惑,空付(负)了时间。
读书之正道,依愚之见,当是精贵于多。此精有两层涵义:一,书本的可读性高;二,读者对书中所阐释的内容完全理解(关于赞同与否,那就见仁见智了)。
如若余之言,然善读书者鲜已。
读书征文100字篇二十五
书是一个我们多么熟悉的字眼,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课堂上书声朗朗,在家中如饥似渴……读书让我开阔了视野,让我增长了知识,让我得到...
书是一个我们多么熟悉的字眼,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课堂上书声朗朗,在家中如饥似渴……读书让我开阔了视野,让我增长了知识,让我得到了进步,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们也可以从书中得到许多的知识。
书,引导我们去追求人生的道理。因此,我常常喜欢去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或书店,一去就是大半天。当来到书店或图书馆时,我就像一条小鱼一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的遨游。一会儿,将这本书看看;一会儿,那本书翻翻。如果,碰到我爱看到的书,那就更不得了。有时,一看就是几个钟头。有一次,我看到《可怜的小安》这本书,高兴极了,迫不及待的拿起它在椅子上看起来,当我读到结尾的时候深表同情,眼泪情不自禁夺眶而出,害得我被别人用怪异的眼光包围着.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日不读书。书就像一个巨大又丰富的宝藏,等待着我们一次次地去发掘。每当我捧着一本书阅读时,总觉得有种快乐陪伴着自已,总会被这些生动、趣味的描写吸引住。一本好书能够让自已爱不释手。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读书时总想知道下一节,下一章又会有什么样精彩的内容等待着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得好处无穷无尽。
书,是打开知识宝库大门的钥匙。书是我们学习上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物。有了书我们的学习才会更丰富,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多彩。我读书,我快乐。书,把我带到了美丽的童话世界,让我展开了理想的翅膀。我真的很希望自己是那机灵活泼的小红帽,有个疼爱自己的奶奶;我真的希望自己是那只人人排斥的丑小鸭,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最后变成一只人人羡慕的白天鹅……这些童话点缀了我金色的童年。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东西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读书征文100字篇二十六
刚翻开余华的《活着》,倒是没什么不同的感觉,先抓住我眼球的是那五篇自序:中文版、韩文版、日文版、英文版、麦田新版。这书真的会不一样吗?荣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不是一个美好的意外,而是众望所归的实力之作?我开始对它产生兴趣。
是呀,因为活着所以一切的继续,像戏剧一般的福贵的一生,被自己如戏剧般的讲出来,可到头来,所有的一切不还是因为活着么。不知为何,这书,我只看了一遍,不敢再拿起。是的,我怕,真的怕,那些至亲一个个离去,因为福贵‘作’出的结果,心是痛的,我是一读者,且这般思量,福贵每每想起这五味杂陈的一生,又会作何感想。
不在是触碰书皮的小白,看这这似乎是饕餮盛宴的菜无以下口,此刻更多是无法咀嚼这道大餐,也许它该是92年的一部传奇,可到了16年我才将它拾起,半信半疑打开第一页第二页,如狼似虎疯狂吞食这书中的每一个情节,活着便是《活着》的真谛。因为活着所以《活着》!
活着,不是一句誓言,但它属于一种选择,一种状态,甚至一种灵魂寄存的方式。漫漫夜空下,繁星的璀璨,活着的我正抚摸《活着》……
谈起人为什么活着,这似乎是思想家哲学家该做的事情。可是,读过《活着》,便默然,因为活着所以活着。
我不知道什么是信念,也并未从富贵身上看到什么信念.他陪伴了父母的离去,又历经了家珍(妻子)、凤霞(女儿)、有庆(儿子)、二喜(女婿)、苦根(外孙)的离去,最后与一头老牛为伴,没有信念的驱使,那又是为什么?最后,我得到的答案只得是因为活着。
该用什么去丈量人生?经历、价值、财富、权力、名声还是爱?在我看来,福贵用爱丈量人生,而在别人眼中,他似乎是以经历去丈量人生,这样一个问题,不仅于福贵,于每一个有体命特征的人都一样该好好考虑,
也许对于每个人来说选择活着的方式、原因、目的、初心、结果都不尽相同吧,打开《妙笔生花》这部电影,《铁窗泪》的故事是否将你感动,可不管《铁窗泪》写得有多好,我的关注在于它的背景,它真实的主人公,以及它后来发生的事。而这个男主角罗里·詹森或者是为了救赎。包括他最后的选择,在作者老人死后,扔掉原稿,向全世界宣布:《铁窗泪》的作者是罗里·詹森。说句实话,这种活着这种行为我为他不耻。可无法挽救,更不想伤害更多的人,这似乎是最好的作法。这种活着,远离初心,为了活下去更为了保护挚爱,而选择伪善去达到活着的目的,与福贵确实不同。可是,为了活着呀……
读书征文100字篇二十七
高尔基,你小名阿廖沙,《童年》是你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看完这本书,你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打动着我,你那坚强的精神鼓舞着我。
高尔基,你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你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你。在外祖父家,你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你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你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你为了上学,每天捡破烂换钱。每逢假期,你就一大早起来,背个大布袋,走街穿巷,捡一些烂布头、烂纸头、烂罐头等卖给废品加工厂。你把别人的嘲笑看作是自己努力的推动力,你更加发奋地学习,刻苦地读书,终于取得了成功,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喜爱和敬重。因为你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高尔基,和你相比,我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我,出生在新社会,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早晨吃着热腾腾的早饭,喝着甜甜的牛奶,然后和好朋友一起去上学,在学校里,能受到老师的谆谆教导,能和同学们一起快乐的学习玩耍,傍晚回家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共进晚餐,一边和爸爸妈妈谈论着有趣的事情,当我生病时,有爸爸妈妈帮我端水送药;当我伤心时,有爸爸妈妈和朋友关心我安慰我;在我孤独的时候有我的好朋友陪伴着我;在我快乐的时候,爸爸妈妈和朋友们也会分享我的快乐。
尽管有这么优越的条件,我却并不曾满足,常常挑三拣四,甚至用各种手段向家里提一些过分的要求。在学习上遇到难题总想退缩。想到这里,我不禁惭愧至极,甚至觉得自己可笑。
高尔基,读了你的故事,我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应该不再浪费,应该学会珍惜。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努力学习。珍惜童年的幸福时光,珍惜一切应该珍惜的幸福。
读书征文100字篇二十八
当天使降临大地时,大地充满了光辉。——题记
当黑暗淹没大地,鲜血染红每片土地时,天使将从天而降,银光布满她们,光辉撒向大地。光将销去所有不幸,堕落、混乱,让爱温暖着每一个人的心。
“为了生命的尊严,”南丁格尔。
生命,人基本的价值,是其他一切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尊重生命,珍惜生命,了解生命真正的内涵,谁又能将此升华?传说是神创造了生命,让生命繁衍生息,可神创造生命的同时,也让时间消逝生命,但万物都是环环相扣,难免生命会受到威胁,而谁在生命出现垂危之际,赋予他们第二次生命——天使。
天使是谁?没有确切的人,它是一群或一个组织里成员的代名词,有人称之为“白衣天使”。
“天使”何时诞生于世界,我无从回答,是谁让“天使”陪伴着我们,触动我们的心灵,温暖我们的灵魂,我也无从回答,但我只知道,那个最美天使让人无法念怀。
南丁格尔,一位最美的天使,也是人们心中的女神,她曾感言:“不管什么时候,我的心中,总放不下那些苦难的人群……。”
可能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南丁格尔从小就对护理工作深感兴趣,在乡间度假的时候,她常常跑去看护生病的村民。天生的灵性与热爱让她爱上了这一职业,并深信她将成为一名合格的护理员。而爱似乎总是包围着南丁格尔,她曾多少次在败落的医院中奋斗、摔倒、爬起,曾多少次遭受众人的鄙夷,但她始终如一的坚持着她的事业,护理着病人。
1853年,克里米亚战争爆发,成千上万的战士病死沙场。此时的南丁格尔带着一支护士队奔赴战场,不分昼夜地工作。由于不懈地努力,她在数月内把伤员死亡率从50%降至2.2%。每天晚上,她总是提着泛着微光的小油灯,挨个看望伤病员,这无不让伤员们感到巨大的温暖,于是他们亲切地称她为“提灯女士”。
为了让护理事业更加完善,从战场回来后的她,创办了世界上第一所护士学校,以后又陆续创办了一批助产学校。这为世界的医疗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将护理工作从“污水”般的社会底层提升到了受人尊敬的地位。
这位天使曾宣誓:“终身纯洁,忠贞职守,竭力提高护理专业标准,勿为损之事,勿取服或故用有害之药,慎守病人及家务之秘密,竭诚协助医师之诊治,务谋病者之福利。”这是何等撞破心灵的话啊!南丁格尔的行为,诠释了生命的内涵,传递了爱与和平,而如今的世界,“天使”们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她们不畏辛劳,日夜挽救着成千上万的病人,赋予他(她)们第二次生命。
当黑暗压迫世界,硝烟弥漫,模糊世人双眼之时,天使将光带向人们,驱赶所有的罪恶,温暖人们冰冻的心灵。
那是我心中不灭的光——天使们的降临,总带着一股祥和之光。这光,看不到,摸不着,但往往陪伴我们的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