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五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项目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和市委政府有关冬季消防安全文件以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排查、及时消除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建筑施工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建筑工人消防安全素质,推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筑牢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防线,实现我市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职责和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行业监管、企业负责,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在建工程工程为重点,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打牢火灾防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消防事故的发生。
本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从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0日前)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营造做好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0日)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纠,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
(三)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至12月30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成检查小组在各项目工程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成果。上级部门对我市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将适时进行督查。
(一)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规划,编制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重点做好施工作业区、人员生活区及建筑材料堆放区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和作业区严格分开。施工现场的模板、油漆、防水涂料、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使用和储存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二)建筑施工现场电工及电焊、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接受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并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施工现场应实行严格的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明火。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尤其是进入冬季低温季节,线路敷设必须符合有关标准,使用的电线和配电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线路周边不得随意堆放可燃物。要加强施工现场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以及电气设备检修、维护工作,防治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漏电诱发火灾,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避免电线、电气设备起火。要处理好外墙保温层施工与焊接、气割切割等施工工序,杜绝因焊接、电弧焊引起的火灾事故。
(四)施工现场必须购置、使用符合消防安全、结构安全规定的彩板房材料。严禁购置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书、达不到a级阻燃材料标准的彩板房材料。彩板房内应使用安全电源,电线线路不得随意改动,严禁私拉乱接。当彩板房内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时,必须单独设置电源线,电源线要做穿管保护,加设符合规定的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器,按规范标准敷设。
(五)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挂防火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班,落实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守。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工人宿舍、食堂、仓库、配电室、明火作业等防火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六)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型安全网,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易燃材料,每个楼层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
(七)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施工,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八)合理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防灭火设施应齐全有效,消防疏散通道要保持随时畅通,并设置醒目的消防标志牌。建筑物施工时高度超过24米的,施工单位应当随施工进度保证消防水源。
(九)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开展消防培训应急演练。施工企业、项目部要组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三提示”(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等灭火、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和“一懂三会”(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培训活动。要适时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四个能力”建设。
(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二)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三)各企业、项目部要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以班前活动教育、农民工夜校、活动专栏等形式,对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四)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消防检查活动,对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及整改不到位的参建单位,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项目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灌南县建筑工地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灌政办发[20xx]91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冬春季节火灾多发、易发特点,全面排查和消除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大力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较大火灾,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下列工作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用明火,是否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是否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动用明火,动火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将现场易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等。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条件到位情况。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是否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或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是否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是否有安全距离;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的保管和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3、职工宿舍、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彩钢夹心板填充材料是否采用a级阻燃材料;多层宿舍楼楼梯设置是否满足疏散要求;宿舍内是否存有违章用电、用气现象;宿舍门前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配齐到位等。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情况。施工企业、项目部是否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台账;现场日常消防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发现火灾隐患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己组织火灾救援演练等。
5、监理单位消防安全监理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在监理过程中,是否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对焊接、切割等作业过程进行巡查;对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或违章作业行为是否责令整改,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
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即本方案),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要按照我局工作方案要求并根据各自施工现场实际状况,明确各自职责,迅速部署落实,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本方案工作重点的内容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动态管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复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我局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有关责任单位落实专人、专项措施、专门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对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并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研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不断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历来火灾多发、易发,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导致火灾风险剧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要深入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活动,加强建筑工地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宣传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教育,使所有作业人员掌握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三)强化检查督导。我局将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重大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将把相关情况报灌南县消安委、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项目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冬春时节、春节、“两会”和冬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紧密结合十堰山区冬春季节气候特点,扎实做好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十堰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冬春季节气温低、降水少,风干物燥,是各类火灾的高发期。一些建筑工地为赶工期、抢进度,忽视了消防安全,致使各类火灾隐患增多。主要抓好以下防控风险点:
1.员工宿舍大量使用电暖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明火取暖;电动车违规停放、随意接电充电。
2.施工现场乱拉乱接电线,随意堆放易燃建筑材料、易爆物品,随意焚烧建筑、生活垃圾。
3.施工动火动焊缺乏有效监护措施,违规作业。
4.施工人员习惯乱丢烟头,随意生火做饭、取暖等。
5.消防器材、设施检查维护不到位,过期、失效较多。
6.消防水源距离作业现场较远,引水不便。
7.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不畅通。
8.其他可能导致火灾的风险点。
(一)加紧部署,积极应对。各地、各部门要尽快部署开展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专题听取一次相关汇报,并就具体工作提出要求;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建筑工地防火形势,修订完善本部门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或措施;要结合日常检查督察推动防控工作落实,加大通报、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标准化管理,对照风险点提示搞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开展一次建筑工地示范性检查,通过典型培树和示范引领,推动火灾防控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强教育,深化认知。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组织在建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有关企业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督导各建筑工地适时开展一次防火专项教育、一次消防应急演练,进一步普及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应急处置知识,确保从业人员基本掌握辨识火灾危险源、消除火灾危险源和自救逃生的方法途径。
(三)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各项目参建主体应采取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专项检查。要突出对项目火灾预防机制的建立健全、常态落实以及安管人员值班巡查情况的检查,突出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护保养及操作使用情况的.检查,突出对临时用电线路、材料堆放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库等高风险点位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拉单列表,限时整改,确保隐患归零。
各地、各部门、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扛起行业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努力形成火灾防控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20xx年3月18日前,各市县(区)住建局、局属相关单位向市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报送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项目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全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
(一)加强对建设工程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情况,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三)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情况。
(七)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施工现场进行排查,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
坚持属地为主与层级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今冬明春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职责任务及相关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迅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纠阶段。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组织检查排查,从严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落实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市、区)住建局认真分析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本行业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监管协作。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对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行业实际,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发动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常识、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及时报警、扑灭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项目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根据凤政办[20xx]131号《关于印发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凤政办[20xx]131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所有在建工程必须积极开展火灾防控工作,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冬春全县建筑工地不发生火灾事故;二是确保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全县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2022年10月底至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
(一)工作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二)工作重点
1、施工现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和落实。重点检查各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动用明火,是否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动用明火,动火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是否落实了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电(气)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将现场易发生火灾和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等。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是否设置,是否畅通;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各楼层楼梯口或施工升降机卸料口、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场所等部位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配备到位;高层消防水源、水管、消火栓是否设置,是否满足要求;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分开,是否有安全距离;未竣工建筑物内是否存有住人现象等。
3、职工宿舍、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彩钢夹心板填充材料是否采用阻燃材料;多层宿舍楼楼梯设置是否满足疏散要求;宿舍内是否存有违章用电、用气现象;宿舍门前消防灭火器材是否配齐到位等。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到位。重点检查企业、项目部是否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教育培训台账;现场日常消防检查工作是否到位,发现火灾隐患后的防范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己组织火灾救援演练等。
本次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动员部署、隐患排查、考评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迅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动员、全员参与火灾防控工作,要结合工地具体实际,制定消除火灾隐患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讨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二)排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至全国“两会”闭幕)
1、建立排查网格。建立以各建筑工地为基本单元划分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中明确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为火灾防控第一责任人。每个网格均要建立排查工作计划,有序推进火灾排查防控工作。
2、组织全面检查。要根据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结合建筑工地实际,深入开展火灾防控与排查工作;同时要定时开展“回头看”,彻底查清现场所有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如实记录,建立档案台账。
3、彻底消除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分类处理,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并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如有整改难度大,或整改时间较长的,要进行挂牌督办;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到位。
4、落实长效管理。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火灾防控长效措施,切实提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言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我市建筑工地“零火灾”的目标。
5、考评验收。各工地要认真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综合验收,县住建委将对全县建筑工地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大检查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
各建筑工地要对督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立即落实整改;要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不足,研究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确实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工地要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工地重点部位,逐一排查火灾隐患;开展有针对性应急救援演练,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发生和伤亡事故。
(二)全面宣传发动
各有关单位要利用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农民工业余学校等活动,全面宣传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通过教育培训,使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明确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强化检查督导
县住建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建筑工地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将检查.督查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对开展火灾防控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建筑工地和项目负责人要通报批评,并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