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占股合同协议书范本(五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占股合同协议书范本篇1
甲方:天津住宅集团津城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世纪亚高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众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30日签订淮兴园项目景观设计合同(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景观设计方案及发票。现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将其在原协议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将原协议项下乙方的各项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丙方,丙方将概括受让乙方享有和承担原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将原协议项下各项权利义务转移给丙方,同意丙方概括受让乙方享有和承担原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
三、本协议签订后,丙方取代乙方,原协议中乙方变更为:天津众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四、本协议签订前原甲乙双方已履行的原协议部分内容继续有效,乙丙双方对已履行部分及丙方后续履行的原协议内容部分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协议经三方盖单后生效执行。
甲方:天津住宅集团津城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世纪亚高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众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占股合同协议书范本篇2
赡养人:
村委会:
日期:
为了将敬老爱老的美德进行弘扬,特根据老年人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特签订赡养老人的协议约定。
1,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主要依赖于家庭成员的赡养,子女在老人的经济上需要给予大力的支持,生活上以及精神上都需要给予慰藉,对于老人提出的特别要求需要尽可能的满足。
2,需要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问题,若老年人在患病期间需要提供医疗治疗,并且尽到相应的护理义务,工作繁忙者亦可选择寻找护工。
3,家庭成员不得强迫老年人操作超负荷的体力劳动,对于老年人活动不便等行为都不可以进行歧视或者侮辱。
4,为保证老年人的精神可以更加的愉快,因此对于老年人需要保持一定的尊敬,并且在生日以及逢年过节都需要给予问候。
5,若老年人需要再婚也要给予相应的尊重,家庭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老年人的再婚,老年人正当的社会活动也要给予支持,不得限制老年人的自由活动。
6,老年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和子女居住还是单独生活,若老年人选择单独生活也需要子女尽到赡养的义务,村委会每年提供白面斤以及小米斤给老人,并且保证给予老年人1年元作为生活费用。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之后即可生效,若对于上述的协议不执行者,会按照老年法给予相应的处理。
赡养人:
村委会:
日期:
占股合同协议书范本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机构: 组织机构代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驾校全面共识,具体协议如下。
甲方以入股形式购买四辆全新奇瑞风云车供乙方作为教练车或路考车经营使用,每辆车价格为伍万元(50000元)
含购置税、购车费、牌照费、保险费及其他车辆购置费用在内,共计贰拾万元(200000元)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暂定为叁年,在合作期间乙方保证甲方四辆车每月车辆使用费壹万元整,乙方于每月30号前将车辆使用费存入甲方指定账号
不得拖延,如遇到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甲方,最长延期不超过七天。
甲方指定账号:
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一)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以现金或车辆方式一次性投入供乙方使用。
(二)在乙方不出现违约情况下,甲方不得中途收回车辆使用权,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和乙方经济损失。
(三)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经营,不承担乙方经营风险,不承担乙方在车辆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任何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处罚及因车辆引起的法律纠纷和责任。
(四)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或违规、违法情况下即时收回车辆或资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五)甲方如有特殊情况要求撤资应提前叁天告知乙方,乙方最迟不超过七天将款全额归还乙方,本合同终止。
(一)甲方对乙方有监督权、知情权、建议权
(二)甲方参与驾校利润分红,每半年公开一次驾校经营账目和分红利润,分红数额以实际核算利润为准。
(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乙方机构(盖章): 日期: 日期
占股合同协议书范本篇4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商品名称:电梯;
1。2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合同总价:共部电梯,总价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3。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3。2电梯主要进口部件产地见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5。1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交货期限:
5。2。1本合同项下部电梯的交货,为分期交货。
5。2。2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
年月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最迟在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部电梯因属分期交货,具体交货、安装期限与数量待买方、卖方在卖方提交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形成《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以便执行)。
5。2。3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天。
5。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5。4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6。1货到验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每一期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2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6。3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6。4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6。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6。7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作为定金,即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2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3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货到合同指定工地、并经双方拆箱清点确认无误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已经到货的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5在各批次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已经领取准运证的该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全部批次电梯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6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留作质量保证金(rmb¥,大写:人民币元整),有效期至电梯保修期结束。
7。7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
7。8卖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8、技术文件:
每台电梯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买方:
8。1装箱清单;
8。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8。3品质证书。
9、质量保证:
9。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9。2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按电梯技术规范(见附件四)、中国的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年。
9。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9。4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9。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9。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本合同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0。2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对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应推迟。
10。3若因卖方(包括卖方指定的安装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4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5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律的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占股合同协议书范本篇5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
1.1.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
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9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 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