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七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篇一
街道各村(居)
1.考评分值设置:星级考评总分100分,由年终验收分、本年度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年终验收分占30%,人居环境月度考核分占70%,另设加减分。
①探索空倒房整治,拆除合法空倒房。(每处加0.5分,村镇建设办,最高不超过5分)
②落实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工程建设等举措,对荒废地块等进行平整硬化、停车场建设、绿化改造等,提升村容村貌。(加1-3分,农业农村办)
③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垃圾分类村根据垃圾分类收集率、准确率排名赋分,收集率超过85%且准确率超过60%的村(居)不扣分(加减1-3分,环卫线)
④累计获得流动红旗3次(或进位红旗3次)的加1分,超过部分每次加0.2分。
2.年终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空倒房、清理乱贴乱画、垃圾清运保洁、厕所洁化、河道保洁、庭院美化、三线序化、设施管护、体制机制健全等。
3.评选要求:略
1.星级验收。街道星级评定验收组(评定组人员另行确定)在年终对各村(居)进行全面验收,主要通过实地验收的方式进行打分,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时间暂定202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验收结束后,由验收组会商并根据验收标准确定验收分。
2.星级评定。星级评定根据申报的星级及考评得分确定。星级考评完成后报街道班子会议审议。
3.结果公示。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后,在街道公示,为期3天。公示期内,有疑问的由环卫线作好解释说明;村(居)有异议的,须提交书面报告,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1.资金奖补。根据星级评定最终结果,由主要领导适时在相关会议上颁发星级奖牌,并拨付奖补资金。
①集体奖补。以村(居)上年度农村常住人口(包括登记在册的新居民,下同)为依据,五星级奖励100元/人,四星级奖励80元/人,三星级奖励60元/人,准星级奖励40元/人。集体奖励用于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②干部奖励。五星级奖励3万元,四星级奖励2万元,三星级奖励1万元,准星级奖励0.6万元。干部奖励作为村干部人居环境星级创建工作奖励,由各村(居)综合考虑工作情况等因素自行分配,分配方案报街道备案。
③上述奖励资金为最高限额,实际奖励资金根据街道在全区人居环境考核中的排名情况确定,具体由街道班子会议另行商议。
2.关联评优。星级评定结果作为村级班子和党员干部参加各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未评上“星级”的村(居),不能被评为各类人居环境相关先进集体,村干部不能被评选为人居环境相关先进个人。
1.本考核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2.本考核办法由人居环境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人居环境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泌阳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勠力同心、合力攻坚,全面打响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泌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风生水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号角在盘吉大地已吹响,一幅整洁、文明、和谐、富裕的新农村画卷正徐徐展开。
一年来全县各乡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整治出了一大批美丽乡村的亮点。为充分展示全县人居环境整治所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美丽乡村知名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更好地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泌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家乡美不美,群众说了算”乡镇人居环境整治评选活动。
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件重大民生实事、一场攻坚战役。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立足实际,循序渐进,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现象,着力改善泌阳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发展环境,不断刷新美丽宜居的“颜值”,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提升乡村文明程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乡镇人居环境整治评选活动将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清洁卫生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动员其积极的参与到乡镇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中来。此次评选结果将作为2022年乡镇村级考核中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的评分依据,同时排名较前的村(居)优先作为明年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资金扶持倾斜对象,以激励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积极性。通过评选使各村(居)在比学赶超中强化措施、在深化认识中增添动力、在查找问题中狠抓落实,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群众对干净舒适、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的美好向往。
此次评选活动突出展示各乡镇(街道)农村户厕改造、村庄清洁、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色田园建设、绿水青山保护、乡风文明建设等。在融媒体中心“云上泌阳”以文字(乡镇人居环境简介300字以内)图片(4张现场原图形式推出后采取“网上投票、群众评议、专家评审”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村(居)整治实效进行评价。
各乡镇(街道)提供上传的文字、照片统一发送到1393176345@邮箱,联系人:禹宏业,联系电话:15518370676。
(一)评选名额
在全县22个乡镇(街道)排序前三名的评为“最美乡(镇)”,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排序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分别处罚6万元、8万元、10万元。
(二)结果运用
评选结果作为乡镇(街道)人居环境一次观摩成绩,并计)年终考核总成绩。后三名乡镇(街道)书记在全县推进大会上表态发言。
(三)评选办法
利用“云上泌阳”网络平台,实行差额评选制,将全县申报的候选“最美乡(镇)”向社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投票,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顺序排出候选者。为确保评选结果客观、真实反映工作成效,网络投票期间严禁刷票,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保留追诉权利。
(四)评选审定
泌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园林绿化等相关单位专家,并邀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参与,对照评选基本条件、测评得分情况对推荐的“最美乡(镇)”、进行评审,最后结合网络投票得票数量予以审定。
(五)投票时间
2022年1月1日8:00——1月15日23:55在“云上泌阳”app进行投票。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篇三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x办〔2022]5号)要求,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家庭中的积极作用,围绕“美丽庭院我先行,宜居村庄我参与,乡风文明我传承”主题,组织动员广大家庭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共同打造“美丽庭院”,特制定本办法。
全镇所有农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分层次月度、季度、年度检查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评结果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整洁户、最整洁户”评选标准
1.“整洁户”的评选标准
①庭院周边公共空间(居住线路边、河边、防渗渠上)无草垛和杂物堆放;周边主干道视线内无乱推乱放、乱拉乱挂、无建筑垃圾,无秸秆和农业生产性易腐垃圾乱抛;无旱厕、无粪污和生活污水直排,做到干净、整洁、有序;
②宅基地上无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居住等情况;
③庭院内无残垣断壁和破落房屋,无乱堆放杂物,无卫生死角,无乱晾晒、乱拉绳等现象。无私拉电线、私设电表、不规范放置液化气钢瓶等安全隐患;车辆、物品摆放有序。
2.“最整洁户”的评选标准在“整洁户”评选内容基础上,需达到以下要求:
①生活污水有效接管,无乱排放、无坑洼积水;
②垃圾分类投放,正确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垃圾桶摆放规范整齐,及时清理。
③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主动参与“美丽庭院”争创工作,做到“门前三包”,不损坏公共绿化,不占用公共区域,维护村组环境。
(二)“美丽庭院”评选标准在“整洁户、最整洁户”评选内容基础上,需达到以下要求:
1.保持庭院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厨房,保持通风透气,整洁干净。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无异味。集中圈养家禽家畜,文明饲养宠物,宠物不得妨害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污染环境。
2.庭院内的零星土地及自留地充分利用,打造美丽小菜园、美丽小果园、美丽小花园,按照村规民约布置修整规范围栏、篱笆等;
3.破除陈规陋习,倡导移风易俗,促进家庭和谐,邻里相处和睦,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三)“美丽庭院”示范户评选标准在“美丽庭院”评选内容基础上,需达到以下要求:
1.庭院布局实用美观,植被用材科学多样、资源利用集约高效、日常维持环保可持续;
2.在村(社区)环境整治提升过程中,不仅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更能带领村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并取得明显成效;
3.热心组织、积极参与村(社区)公益活动,主动为村民排忧解难,为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言献策、出资出力,得到村民一致公认和好评;
4.积极发挥自身所长,自觉移风易俗,建设特色家庭,弘扬家庭美德,传承家风家训,弘扬时代新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全面动员“整”。各村(社区)要将“美丽庭院”争创行动作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有力抓手,广泛发动农村群众从家前屋后,户内户外的身边事做起,全面净化绿化美化家居环境,养成科学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既塑造可观的“外在美”,又提升可感的“内在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要将广大农户自觉参与整治,与村(社区)集中整治相结合,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热情,注重工作实效,务实工作举措,实现农村环境、庭院环境的“大转变”。
二是广泛组织“议”。“美丽庭院”争创行动要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发动下,以动员农户整治为前提、组织村干部、网格员、村民代表等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户现场初次检查打分,召开小组所有农户会议,指出所有农户的存在问题,开出问题清单,并议出所有农户初评等次。
三是动真碰硬“改”。由参评农户对照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村(社区)加强引导,督促农户在初评等次的基础上向更高等次靠拢,做到以评议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
四是实事求是“评”。在“整、议、改”的基础上,村(社区)考评组最终进行评定,分别确定为“最整洁户”、“整洁户”,“待整改户”等次。并以小组为单位,公示各户评定结果,到户授牌张贴,条件允许的村(社区)可通过积分管理给予一定物质小奖励。
1.“整洁户、最整洁户”的.评选:由村(社区)按月组织评选,要求农户参与率为100%。在家庭自主申报基础上,由村(社区)考评组现场考评,达标并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表彰授牌。“整洁户”评选比例不高于所在村(社区)总户数的65%,“最整洁户”评选比例不高于所在村(社区)总户数的30%。
2.“美丽庭院”的评选:由镇每季组织评选一次。在“最整洁户”范围内,在家庭自主申报基础上,经村(社区)“两委”集中推荐,由镇考评组进行考评,达标并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表彰授牌。全年评选比例为“最整洁户”的30%。
3.“美丽庭院”示范户的评比:由市妇联和市农业农村局每季度组织评选表彰一次。在镇评选的“美丽庭院”范围内,在家庭自主申报基础上,经镇推荐,由市考评,达标并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表彰授牌。全年评选户数为“美丽庭院”户的30%。
1.精心谋划部署。各村(社区)要加强统筹谋划,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把开展“美丽庭院”争创工作与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农村公共空间治理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激发群众力量,推动“美丽庭院”争创工作融入日常生活,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点赞”的良性循环。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妇女独特作用,广泛动员引导组织农村妇女并带动家庭成员改造家居环境,改善生活质量,在提升人居环境中彰显女性力量和风采。
2.注重过程把控。一季度各村(社区)由下而上,按月评选出“整洁户”、“最整洁户”,上报至镇人居办。镇由人居办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考评组,评选出“美丽庭院”初步名单,并择优上报“美丽庭院”示范户初选名单至市妇联。二季度各村(社区)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美丽庭院”争创活动。多渠道宣传评选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继续推进争创活动深入开展。市妇联和市农业农村局对初选名单进行随机检查考评。对考评合格的庭院进行挂牌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开出整改清单,推动“美丽庭院”争创工作持续整改。三季度各村(社区)可适时召开“美丽庭院”建设推进会,组织“美丽庭院”争创工作再申报,对整改中得到提升的庭院进行考评、挂牌、表彰。市妇联和市农业农村局对上报的示范户进行审核,保持争创工作的长效常态化,全力促进“美丽庭院”争创行动成效大提升。四季度各村(社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农户感受到环境质量提升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户户参与”的争创氛围。市妇联和市农业农村局对全年的争创工作进行总结回顾,进一步建立健全争创机制、激励引导机制,发挥好一批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3.突出品牌建设。各村(社区)要把“美丽庭院”争创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大局,融入新时代“三农”工作大局。根据各自实际,找准“美丽庭院”争创行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村(社区)特色,以“美丽庭院+”为主题,融入“乡风文明”、志愿服务等元素,深入挖掘“美丽庭院”的人文因素,打造“一村一品”,不断拓展“美丽庭院”争创行动的内涵和外延。
4.强化考评监管。镇考评组持续关注各村(社区)“美丽庭院”争创行动推进进程,加强督促检查。对村(社区)未开展月度“美丽庭院”争创行动的,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月度考评细则,予以扣分。对评比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扣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美丽庭院”争创行动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对社会反响较大、存在违法用地、违法搭建、违法排污、违法经营、违规出租和违法违纪等现象的家庭,实行一票否决。表彰授牌的户,将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户,由评选组织方实行摘牌。
5.规范台账留存。各村(社区)做好“美丽庭院”评比活动摸排调研、方案制定、打分评定、公示结果、到户授牌、奖励发放等工作环节的文字或者图片影视形式的台账资料留存,以备市妇联和镇人居办检查。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篇四
将中央、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巩固提升全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不断推动xx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聚焦“十四五”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大力助推乡村振兴,全面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围绕“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的整治要求,实现全乡全域干净、整洁、有序、美丽、宜居目标。
村是本辖区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必须是村主任或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保洁员调整、群众发动、督促考核、奖勤罚懒等具体工作。
以“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对照《xx省村庄清洁行动标准》,继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由清脏向治乱转变,实现由清脏向美化转变,由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生态宜居迈进。
(一)农村公共场所
1、农村道路。道路平整畅通,路面及两侧视线范围内无裸露垃圾、畜禽粪便等,绿化带杂草及时清除。
2、垃圾处理。配齐垃圾桶并有效使用,垃圾桶无垃圾外溢,周围无乱倒垃圾杂物现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村内沟塘渠。沟塘渠内无明显杂草、浮萍,无漂浮垃圾,岸坡无裸露垃圾、杂草及时清除。认真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加大清理力度,实现水清、岸绿、景美。
4、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厕具备水冲条件,墙面、地面整洁,设施完好。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公共活动场地的设施设备完好,可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5、村容村貌。墙面、地面、电线杆、路灯杆等无乱涂乱贴乱画乱挂现象,车辆停放有序,村委会办公场所、服务大厅,标识清晰,宣传标语、制度等内容准确、张贴整齐,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和墙体干净整洁。公开栏张贴整齐、内容准确、更换及时。无功能建筑及时清理、拆除。加强三线(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管控,杜绝乱扯乱挂。
6、畜禽实现圈养,杜绝畜禽散养。2021年3月25日前宣传发动到位,做到家喻户晓,4月1日前畜禽全部圈养到位,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7、绿化植物及时维护,围栏完整,无裸露垃圾、绿化带内无隐藏垃圾。
8、大力推进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竹园等“四小园”建设。农历正月十五前完成宣传发动,3月31日前,完成宣传发动、土地整理,4月10日前,全面完成“四小园”建设,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9、乡政府驻地除上述要求外,还要做到垃圾清运及时,无乱贴小广告,无破损广告牌,无出店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乱扔杂物现象;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卫生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车辆按划线有序停放;。
(二)农户庭院按“五净两规范”标准,开展“清洁家园、共创文明”集中整治活动,大力开展“清洁文明户”、“清洁农家”、“美丽庭院”等评比创建活动,做到“五净一整齐”。
1、房前屋后干净。①无乱堆乱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②无乱堆乱放柴草杂物;③无旱厕粪坑;④无污水横流;⑤无乱贴乱画和乱扯乱挂现象。
2、院内干净。①无成堆垃圾;②无卫生死角;③无积水、油污;④无散养牲畜家禽;⑤无乱堆乱放的废品杂物。
3、屋内干净。①窗明几净;②地面干净、整洁;③客厅(堂屋)无杂物破烂。
4、厨房、厕所干净。①厨房锅台、桌面干净整洁;②厨房杂物、餐具摆放有序;③厕所完成改造,地面干净、无异味。
5、个人卫生干净。穿着干净、整洁,无异味。
6、生活物品和生产设施摆放整齐规范。
(三)全面实施村民门前“三包”责任制
全民发动,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面落实“包卫生、包秩序、包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xx乡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加强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多措并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各村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全面落实各项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要求,把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点工作来强力推进,完善推进机制,细化落实措施,扎实有序有效推进。乡政府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适时调度、定期观摩,乡人居环境办公室要常态化督导,务求见效出彩。
(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村庄清洁攻坚行动。坚持干部带动、农民出动、社会发动、节点行动,充分发挥广播、微信、群众会等宣传教育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创建“美丽庭院”活动、“清洁文明户”评选表彰活动。要动员农村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生活困难人群(残疾人、贫困户、独居老人等)要组织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帮助做好室内外清理保洁。
(四)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机制,强化“门前三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各类评选创建活动,增强群众自觉性、主动性。实行村庄清洁行动“积分制”,对群众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积分结果给予相应激励。要建立长效常态管护机制,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不断巩固村庄清洁行动成果。
(五)落实要素保障。
1、力量保障。“三班”协同、聚力整治。
(1)乡级环境整治攻坚专班:(人员临时调用),负责重要会议、临时性紧急任务、阶段性重要活动的环境整治;
(2)村级垃圾清运专班(转运保洁:员):(按800人左右配备1名、现有配备数不变),负责垃圾收集桶及周边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每天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完成清运捡拾,重要节日,加大清运频次,做到日产日清。
(3):
村庄保洁专班(公益捡拾保洁员):(每个自然庄配备1名,较大自然庄可增配1名,原则上服务人口应在600--800左右人),负责片区全域范围内的垃圾捡拾、路面保洁、小广告清除、沟塘漂浮物打捞等日常性保洁工作。
2、资金保障。
(1)乡级环境整治专班,工作经费由乡级保障。
(2)村级垃圾清运保洁员,每人每月保底工资600元、绩效工资400元(保洁员保底垃圾量为每月12吨,超出部分按每吨30元补贴,不足部分按每吨30元处罚,结合日常考核奖罚核定),由乡级保障。
(3)村庄保洁专班,每人每月保底工资400元、绩效工资20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实绩,按考核结果核定),贫困村由村级保障,非贫困村由乡级统筹。乡、村共同负责考核奖惩。
1、严格执行保洁员聘用管理有关规定,落实保洁员动态管理制度,实行保洁全天化。每发现一处成堆垃圾或垃圾桶周边有成片散落垃圾、沟塘有较多漂浮物等,扣村当月绩效考核干分1分。
2、对督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按责任片区扣发保洁员绩效工资,每个问题扣50元,并限通报之日起2日内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及时,被再次核查发现的,予以加倍处罚,直至绩效工资扣完为止;相关村村包片干部按同样标准处罚;村级干部发现并处理上报的问题,原则上按村意见处理,不扣村干部绩效。
3、乡垃圾转运站要严把垃圾进站关,凡生活垃圾占比达不到70%的,按一车垃圾总量50%计量;凡生活垃圾占比达不到50%的,不计量。凡县通报乡垃圾转运质量不合格的,每发生一起罚乡垃圾中转站500元。
4、考核兑现。在县季度考核时,乡获得一类位次,奖代表乡迎检有贡献的村:奖包村点长、村书记各800元,奖包点副点长、分管负责人各600元;乡获得二类位次,奖代表乡迎检有贡献的村:包村点长、村书记600元;乡获得三类位次及以下,罚代表乡迎检的村:包村点长、副点长、村书记、主任各600元。每半年兑现一次。
5、对连续三次考评倒数第一的村,给村书记降为副职、分管负责人免职处理。
6、奖惩兑现由乡纪委监管。
7、本考核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庭文明程度和幸福生活指数,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镇家园办牵头,结合本镇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之家”评比活动,巩固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家庭”活动成果,不断提升旅游对外形象。
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联动、村居管理、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宗旨,在全镇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开展以除脏治乱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改善我镇环境卫生面貌。
努力营造生态、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人居环境。
涉及全镇26个行政村各农户,以镇区、乡村的主、次干道、村际结合部,沿省道、县道、村道等公路,沿海、溪岸,农贸市场,以及单位、居民房前屋后为重点,点面结合,带头示范,辐射全镇。
通过开展检查评比工作,强化城乡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居民的城乡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高效能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确保城市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再上新台阶,城镇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成立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比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评比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对镇城乡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的组织、检查、评比、通报等工作。
五、评价指标
1.组织发动情况:
各村(居)召开动员大会,并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洁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开辟宣传专栏,宣传整洁行动的意义、卫生知识,报道先进事迹。
2.清除垃圾、污水情况:
各村(居)基本未见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杂物乱堆,无垃圾乱倒,无污水乱排,无禽畜放养,无粪土乱堆等现象,群众满意。
3.清洁公厕情况:
各村(居)公厕(含校厕)均达到卫生整洁的要求,有专人管理,有卫生管理责任制度。
4.长效保洁的情况:
各村(居)均达到长效保洁的要求,每天保洁8小时以上。市容卫生、村容整洁,背街小巷、农贸市场、集镇农副产品集散地、赶圩地有专人保洁,及时清理垃圾。
5.巡查落实情况:
市容村貌保洁基本到位的情况,对环境卫生质量巡查发现的薄弱环节能及时整改。
6.群众满意度情况:
农村随机入户调查10户,询问对本次行动满意程度;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应大于80%。
1、评比程序为各村委会自评,镇整洁办考评,镇政府审定,评比活动每年进行一次。
2、镇整洁办每月组织一次对所辖村的记分检查,每年评出本辖区内最佳村和最差村各一名,经镇政府审核,并于11月25日前报市整洁办。
3、镇整洁办于12月25日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察得分高低确定环境最佳村3个,最差村1个。
4、综合考评结果经镇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1、各村要建立起相应的工作制度,负责对本区域内各农户的督查、指导和年终自查工作。
2、由镇整洁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综合评比,报请镇政府审定和总结表彰等工作。
对评出的环境卫生最佳村给予通报表彰,对评出的环境卫生最差村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取消该村当年度文明村的评选资格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篇六
(一)集镇区(责任单位:生态办、城管队、物业公司)
1.卫生环境(物业公司、城管队)。保洁员必须统一服装。强化常态化保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白色垃圾,无杂草杂物,整洁有序,道路及小区内外沟塘河渠保持水体清洁,无垃圾杂物,道路及小区内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转运。实行区域划分、落实专人负责,保持街道及镇区卫生整洁,建立长效保洁管理机制。作风办每周对环境卫生开展督查,每月对环境卫生进行考核打分。
2.街面秩序(城管队、派出所)。加大集镇区店外店、流动摊点、马路市场管理,出现一例,惩罚一例。规范户外广告、标牌、条幅、路标、宣传栏等户外设施,加大对小广告的打击力度。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定点划线停放,整齐有序。禁止在公共场合晾晒衣物、乱悬乱挂、乱贴乱画。
3.基础设施(生态办、绿化队、农路站)。做好镇区道路、路灯、路牌、管网等基础设施的排查,对破损设施及时修复。加强集镇区主干道两侧违章建筑整治,分类整改到位。提升集镇区绿化层次,构建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等合理配置的绿化景观,绿化队定期修剪和管护。加强标准化卫生公厕建设,严格日常保洁管护。
4.物业管理(生态办、物业公司)。着力构建集镇小区物业管理体系,建成小区内物业管理有物业用房,有管理制度,有日常管护记录,确保小区管理有序。
5.市场环境(城管队)。规范集镇区摊点经营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划行归市。规范商户门店经营,严禁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规范综合市场秩序,确保商品摆放整齐、道路畅通、卫生良好、秩序井然。
(二)自然村庄(责任单位:各村居、农经技中心、生态办、城管队、妇联、卫计中心等)
1.垃圾清理。集中对村庄内外垃圾进行清理,垃圾桶、分类垃圾设施配备充分合理,每天将垃圾集中运送至镇垃圾中转站,杜绝出现垃圾本村就地掩埋情况发生,确保村庄无垃圾,无死角,无盲区。
2.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以行政村为单元,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行政村所辖自然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比例70%以上,村域内河道纳入河长制管理,定期清理,确保岸坡平整、清洁,水体清洁无异味,无黑臭水体。
3.杂物规整。对零星草堆、杂物进行全面清理,砖头瓦砾、砂石等建筑物料堆放整齐;不得在农忙时节将秸秆、生活杂物等堆放在主干道路及房前屋后,大力提倡秸秆还田。
4.粪坑遮蔽。遮蔽露天粪坑,清理、拆除简易旱厕,无牲畜家禽养殖粪便露天排放现象。公厕参照三类公厕的规范标准管理,专人负责,城管队定期考核。
5.公共空间。道路、水体、村庄内外公共空间无私耕乱种、非法搭接、侵占等现象,被强占、挤占、赖占的各类村集体资源、资产应收全收,集体资源资产卡片覆盖率100%,登记造册,底数清楚。
6.违建清理。违章建筑、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等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得到合理整治。
7.农业废弃物治理。小规模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规模养殖场治理到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80%。村庄无随意丢弃的农药包装。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分类归集、定点存放、集中处理”。
8.村容村貌。村组道路、入户道路路面平整,无泥泞、坑洼、积水等现象,村内主要道路硬化,路田、路宅边界清晰,通公交车,主要道路亮化,杆线有序。房屋外墙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村庄绿化覆盖率35%以上,村口或村部附近有公园绿地,基本实现庭院美化、村内绿化。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宅、公共建筑得到保护和修缮。
9.长效管理。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负责人,每个村庄配齐保洁人员,统一服装,划定包片区域,树立包保责任牌。每周对保洁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抽查,保洁员对每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卫生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在岗在位情况不好(连续三次不在岗)、连续三次保洁不到位或连续两次者整改不到位的,由所在村居直接解聘保洁员。
(三)集中居住区(责任单位:各村居、生态办、妇联、宣传办、卫计中心等)
1.杂物规整。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无杂草杂物,保持整洁有序。有专门的农机具摆放场地。
2.沟塘清理。小区内外沟塘河渠保持水体整洁,无垃圾杂物。
3.垃圾清运。小区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及时清运。
4.配套完善。供电、给排水、绿化亮化、游园、健身器材、通信全覆盖。
5.五美庭院。持续开展文明户、五美庭院等评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益宣传氛围浓厚。村民对村庄环境满意度85%以上。
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镇作风办、生态办牵头负责工作督查、考核、推进,各村(居、场)按照整治要求正常开展工作,实行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
(一)成立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为组长,人大主席、副镇长xx等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生态办、宣传办、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妇联、水利站、文化电视广播服务中心、卫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路站、城管队、作风办、各村(居、场)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定期检查考核
1.每周通报工作情况。每周抽调考核组成员入村检查,形成督查检查情况通报,分管领导每周一大点名会议通报情况。
2.每月开展观摩评比。考核组每月组织集中观摩评比一次,根据考核检查情况,结合每周通报情况,排出月度名次(观摩评比占比40%,每周检查占比60%,没有观摩的月份以日常检查平均分排出名次)。
(三)奖惩措施1.集中居住区村居和自然村庄村居分开考核,每月分别取前三名发放工作经费3000元、2000元、1000元,倒数后三名分别处罚500元、300元、200元,支部书记大会表态发言;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支部书记大会表态发言,镇长约谈支部书记和蹲点干部。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处罚翻倍,党委书记约谈支部书记、蹲点干部、包片领导,并由镇纪委启动问责。每季度末,政府组织对各村居进行季度考核评比,评比前三名的村居分别予以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倒数后三名的村居分别处罚800元、600元、400元,支部书记大会表态发言。对于每周巡查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的,每次处罚200元,支部书记大会表态发言。
2.对积极深入一线,指导督查有效,并被县里通报表扬两次以上的村居,村居及支部书记年底优先评优;工作不力或被县里通报两次以上的村居,取消村居及支部书记年底评优资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挂钩联系村(居),挂钩领导要靠前指挥、一线指导,坚持一周一会办、半月一推进,确保村村到、情况明,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生态办、宣传办、城管环卫服务中心、妇联、水利站、文化电视广播服务中心、卫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路站、城管队等部门单位分别挂钩联系村(居),全过程参与指导工作。
二要强化统筹协调。各责任村居及部门对各自职责要认真谋划,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工作职责能够全面履行。工作之间要加强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保证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三要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整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新媒体等资源,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入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引领广大群众融入其中,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治理局面。
人居环境星级评定活动方案篇七
为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引导全乡农户积极投身清洁、绿化、美化庭院,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绿色庭院”星级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围绕“水乡慢城”建设目标定位,强化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坚持人均一棵树,一地一策,一村一方案,一乡一系统,以“创星绿色庭院、助推人居环境”为主题,用三年时间开展“绿色庭院”星级评选活动,宣传表彰一批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身心美、村庄美的“绿色庭院”,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村容村貌的大力提升,凝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一)、活动主题
创星绿色庭院助推人居环境
(二)、评选时间
1、宣传活动时间:20xx年8月20日开始。
2、资料报送时间:第一批20xx年1月10日;第二批20xx年10月10日;第三批20xx年10月10日。
3、评选时间:第一批20xx年1月20日;第二批20xx年10月;第三批20xx年10月。
(三)、评选范围及对象
白泽湖乡非城市规划区五个村(居)常住农户家庭。
(四)、评选标准
庭院美: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整齐摆放。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粪水,保持庭院整洁。积极开展庭院绿化,院内绿化要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以果树为主。
居室美:家居整洁美观,窗明几净,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无尘土。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被子、床单等日用针织品整齐、平整、洁净。室内备有垃圾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厨厕美:厨房通风通气、无异味;使用先进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铲碗筷干净整齐;砖垒灶台,瓷砖台面,地面要硬化且清洁不油腻。积极参与厕所改建,厕所有墙、有顶,有专用墩布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每天打扫厨房和厕所,垃圾及时清除。
身心美: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神清气爽。家庭成员自觉遵守乡村文明卫生公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奉献、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勤劳善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邻里互助,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文明素质高。
村庄美:农户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干净。房前屋后栽花种草、种树,妇女积极争当巾帼志愿者,积极配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评选原则和方法
1、评选原则:评选推荐要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
2、参选方法: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
(1)组织推荐:由村(居)委会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择优向乡“绿色庭院”星级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乡农委)推荐报送候选户,乡纪委、乡农委、乡建设办、乡美丽办、乡文明办、乡环卫办工作人员实地考察审核确定后统一汇总。
(2)个人自荐:由个人或家庭按照评选标准、范围和对象,填写表格后,到所在村(居)报名,由村(居)统一报送乡“绿色庭院”星级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一并进行实地考察审核确定。
(六)、报送要求
1、按要求填写《白泽湖乡“绿色庭院”星级户推荐表》,并附不少于4张图片,附相关文字介绍,报送的图片和文字,必须为乡域范围内参加评选活动的自家庭院。
2、每村(居)按批次时间要求将《白泽湖乡“绿色庭院”星级户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乡“绿色庭院”星级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内容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评选资格。
(七)、评定程序及标准
1、入户核查:对各村(居)“绿色庭院”的候选户进行入户核查,横向对比,实地拍照,不留死角。按评分细则现场打分,★60—70分,★★71—80分,★★★81—90分,★★★★91—100分。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人民群众及家庭更加积极地参与“绿色庭院”星级户评选活动。
2、公示表彰:组织乡“绿色庭院”星级考核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评选会议,评选出“绿色庭院”星级户,并在各村居公示栏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无异议将颁发奖牌,给予奖励。
(一)强化舆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宣传栏、一封信、流动广播、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强“绿色庭院”星级户评选活动的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农户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严格创评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树立先进典型,建立长效机制。大力宣传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绿色庭院”星级户评选创建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分三年定期开展,对已经获得的“绿色庭院”星级户进行抽查复评,实现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