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花爆竹倡议(十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烟花爆竹倡议篇一
《关于扩大划定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城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富政通〔20xx〕1号)已于20xx年1月17日公布实施。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关于扩大划定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城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现将我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工作。
一、禁放区域:北面以文教西路至民族路为界——南面以环城南路为界——东面以省道203为界——西面以环城南路至文教西路为边界所包含的区域(详见附图)。
二、限放区域:富川民族广场;新永社区的灯楼;阳寿社区的牌坊行楼、南门外行楼;仁升社区的北门拱行楼、岭头行楼、衙门口行楼、光岳行楼、菜花行楼、镇武行楼。可燃放时间为农历初十至农历十五(19:00至24:00)。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四、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五、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六、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八、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居民朋友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倡议篇二
市民朋友们:
元宵佳节即将到来,我们谨向大家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诚挚的祝福!在此恳邀各位积极参与支持燃放烟花爆竹限制和禁放工作。大家知道,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一大社会公害,一到过年过节,城区到处是鞭炮轰鸣、烟花飞旋、浊雾缭绕、雾霾围城,既对自己不利,也给别人带来诸多不便与不安,甚至造成灾难性的火灾、爆炸事故。去年春节前的1月24日,我市中南市场由烟花爆竹引发的突发事故,造成一家6口亲人死亡。像这样的事故、悲剧全国各地每年都有很多,大家肯定不愿看到这样的悲剧重演!
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大家的安全,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市中心城区20xx年元宵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岳政告〔20xx〕1号),规定除正月十五元宵节指定的时段和场所外,市中心城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则禁令,还意味着从正月十六起,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为此呼吁:各级党政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职工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带头、并积极引导、劝导周边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市民朋友要切实增强文明意识,主动遵守有关规定,由限放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欢迎大家积极举报违禁事例(举报电话:xx),与我们一道共同抓好这项工作。
市民朋友们,xx是我家,管理靠大家。表达喜庆的方式很多,不要拘泥于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摈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过一个安全、祥和、文明、环保的元宵佳节,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共创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倡议篇三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xx年春节将至,《白银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除每年春节(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期间外,白银市城区限制燃放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全区烟花爆竹燃放进入高峰时节。请广大市民朋友们遵守下列燃放规定: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内生产、经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
(五)不得燃放孔明灯和在高层建筑以及易燃易爆场所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六)不得存放超过十公斤的烟花爆竹;
(七)不得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在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为了确保广大市民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白银区应急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市民:
(一)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二)应当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
(三)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严禁在窨井、下水道等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在15分钟内清理燃放形成的垃圾杂物。
(五)应当及时开展户内消防安全检查,对楼道、阳台堆积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窜入家中引发火灾。
(六)应当尽量避开夜间等发生火灾后不容易被群众发现的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在室外燃放时注意与机动车辆、草坪等易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安、应急、消防、城管执法等监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们,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传统习俗。但爆竹声后,硝烟弥漫、纸屑满地,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大量颗粒和硫化物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促进雾霾天气形成,危害人身和公共安全;燃放后的大量碎纸屑、残留物会影响市容环境,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未燃尽的鞭炮在清扫和运输时还极易爆炸,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也极易造成噪声扰民,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在此,我们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爆竹,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倡议篇四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值此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通州区烟花办向您致以节日问候!
20xx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通州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中明确规定:通州区除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以外的行政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禁放时间为全年禁放。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经公安机关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北京环球度假区限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首善之区,文明北京。讲政治、顾大局、重礼仪、守法纪是首都市民优良传统,区政府烟花办感谢您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与理解配合,真诚地希望您与我们一道努力:
为了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请自觉遵守法规。烟花少一点,洁净空气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践行北京精神,健康环保过节,以自觉不放、劝阻违规燃放的实际行动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做北京蓝天的建设者、受益者。
为了生活更安宁、环境更宜居,请带头遵守法规。烟花少一点,宁静祥和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主动协助政府开展宣传,自觉参与社区禁放看护;不放烟花爆竹,少些噪音扰民和烟花碎屑,多些时间陪伴亲人,也让环卫工人能回家团圆过年,做传播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志愿者。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请主动遵守法规。烟花少一点,安全保障就多一分;让我们携手,从严守禁放新规和自觉清除隐患做起,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通州区烟花办鼓励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010)69552531。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让我们众志成城,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
最后,祝您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倡议篇五
市民朋友:
您好!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于20xx年x月xx日起正式实施,决定在xx区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实施了烟花爆竹禁放。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举报。
全区举报电话:110、12345、12319。
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倡议篇六
市民们: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双创”工作,现将我市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和具体要求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照执行。
东至惠阳河、西至两港路、南至南苑路(含城南小区、南苑中学、世纪家园、汇东小区)、北至中央河。
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以外的所有时间。
1、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违禁燃放烟花爆竹;
2、饭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的业主及其工作人员发现顾客燃放烟花爆竹的,要主动做好禁放宣传工作;
3、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好禁放规定,并对所属员工加强禁放工作的宣传教育;
4、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执法部门做好查禁工作。
对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请广大市民们给予大力支持配合,共同把市区禁放工作做好。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倡议篇七
广大市民朋友:
大家好!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出台了《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此,泰安市人民政府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婚庆等纪念活动、春节等传统节日中,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鞭炮代替传统烟花爆竹,通过举办温馨聚会、赠送有纪念意义的礼品或绿色出游等环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努力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为我们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形成低碳环保新风尚。
近年来,通过全市上下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活动,泰安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蓝天常在,青山永驻,碧水长流”是我们共同的愿景,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为让我们拥有美好的家园,请自觉遵守《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实际行动守护蓝天碧水。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倡议篇八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xx年春节将近,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真挚问候!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自20xx年1月1日施行以来,在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成效显著,生态商河迎来了“春节蓝”。20xx年春节将临,为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现将我县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规定告知大家,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秋冬季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同心共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xx年1月30日(腊月二十八)--2月20日(正月二十),我县实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临时措施,全年其他时段按照《禁放规定》执行。
县城区:北环路、滨河路、银河路、西环路、新兴街、东环路、富民路、田园路围合区域。
各镇禁放范围自行划定。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建成小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八)工业园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商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让“商河蓝”成为市民的共享福祉。县禁放办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对举报有功人员兑现奖励。
(一)对举报在禁放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50--500元奖励;
(二)对举报非法制造、销售、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构成违法犯罪的,视情给予200--5000元奖励。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携手,欢度一个安全、欢乐、祥和和清新、环保、舒适的新春佳节。
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倡议篇九
市民朋友:
您好!
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我市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相关违法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请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拨打110举报。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倡议篇十
尊敬的广大居民朋友们:
xx区已于20xx年6月1日发布实施《北京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密政发〔20xx〕18号,今年我区继续实施全域、全年禁放,为积极贯彻落实禁放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特向全区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选择环保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尽已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请广大居民朋友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形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规定,使禁放烟花爆竹成为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请广大居民朋友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