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内控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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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控制度篇一
截止20xx年末,公司建立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提升公司风险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国有企业规范化经营管理。
公司成立内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作为组员,负责指导、协调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具体牵头负责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各部室配合协作,确保内控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项目制度梳理阶段时间工作内容责任单位风险管理部负责,各部室配合协作20xx.5.22-梳理公司现有内控制度及缺失制20xx.5.31度清单20xx.6.1-各部室根据下发的内控制度清20xx.6.30单,起草并完善有关制度20xx.7.1-风险管理部牵头,外部专家配合,制度修订阶段20xx.7.31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20xx.8.1-相关制度经公司党委会讨论后,制度实施阶段20xx.9.31予以实施对前期实施的制度进行评估并作20xx.10.1-制度完善阶段完善,经公司党委会讨论同意后20xx.12.31修订印发制度制订阶段各部室负责落实风险管理部负责,各部室配合落实各部室负责,监察审计部协同风险管理部负责,各部室配合落实具体工作计划说明:
1、制度梳理阶段。根据现代企业法人治理要求,参照国有企业、金融银行业等相近相通成熟制度,各部室梳理形成本公司所需要的的各项制度清单(表明已制定、未制定)。风险管理部根据公司内控要求和同类型企业内控制度体系,结合现有制度清单梳理形成公司《内控制度清单》。
6月初,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各部室人员参加,召开内控制度制定部署会,明确工作要求。
2、制度制定阶段。各部室结合公司《内控制度清单》,通过流程梳理、员工访谈、问卷调查以及外部学习等形式,了解公司现有制度执行力度和风险点,起草制订缺失制度、完善现有制度。
3、制度修订阶段。风险管理部对各部室起草、完善的内控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聘请外部律师进行法律审查,存在问题的提出修改意见,各部室进一步修订完善。
4、制度实施阶段。经前期多轮修改完善后的各项制度,提交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党委讨论同意后予以实施(试行),
按公司内部流程完成各内控制度审议发文,进行内控制度执行阶段。同时,风险管理部随时做好制度执行情况和问题评估工作。
5、制度完善阶段。风险管理部对前期实施的各项制度进行评估,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由各部室再次修改完善相应制度。相应制度经法律审查后,予以修订印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室负责人作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公司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指派专人负责部室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并与5月31日前将联系人名单报送风险管理部。
(二)全力推动实施。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是夯实公司运营能力的有力手段,是财投公司20xx年重点工作之一。公司各部室要群策群力、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工作,确保按计划有序完成。
(三)抓好监督落实。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监察审计部要抓好此次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出整改落实工作,对工作推进力度不大,工作缓慢的予以通报。
公司内控制度篇二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
(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内部控制要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具体包括:
(一)内部控制要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和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二)内部控制要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要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内部控制的监督,公司所有人员均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权力。
第五条 建立良好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
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六条 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层要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从而创造全体职工均能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 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帐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柜台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和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有效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第九条 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测试。在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作出应急处置,以预防或减少可能存在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
第十条 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公司处理法律事务,确保各项业务的合法有效。
第十一条 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
第十二条 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关系贷款、人情贷款。
第十三条 授信岗位设置要分工合理、明确,岗位之间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做到审贷分离、业务经办和会计账务处理分离。
第十四条 建立统一的授信操作规程,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要求。
第十五条 对每日营业终了的账务实施有效管理,当天的票据当天入账。对发现的错帐和未提出的票据或退票,要履行内部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章、证、押”三分管制度,使用
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使用和管理密押、压数机的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或保管相关的印章和单证。人员离岗,“章、证、押”要落锁入柜,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对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实行严格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入库、登记、领用的手续,定期盘点查库,正确、及时处理损益。
第十八条 注意审查客户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高对可疑交易的鉴别能力,如发现可疑交易,应当逐级上报,防止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重要岗位的请假、轮岗制度和离岗审计制度。
第二十条 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令会计人员进行违规操作。
第二十二条 公司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责任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成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
第二十三条 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要实行监督,会计账务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的六相符。
第二十四条 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监管部门的需求。
第二十五条 完善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被替换、更改、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公司内控制度篇三
随着中石化集团改革的不断推进,近几年来县级支公司在管理上逐步采用了一系列先进的管理手段,企业erp的推行、电子商务的实施、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运行、条块专业化管理模式的推开,使企业管理上有了长足的进步,为支公司费用预算控制创造了许多有利条件,但在运作上支公司离上级公司“精心经营,精细管理”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如在费用管理上标准不够先进、管理不够简约、手段比较落后、工作未落实到位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认识上有误区。长期以来,对于加强企业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加强企业的费用预算和控制,有些领导者缺乏应有的认识,在工作中往往重经营、轻管理,而经营之重又仅仅表现在“量”(销量)的追求上。认为费用预算和控制仅仅是财务一条线的事,更有甚者,极少部分人认为费用预算的控制还会影响他们正常地开展经营工作,制约太多。
2、方法上有不足。缺乏先进的预算控制理念,在制定费用方案和进行预算控制中,只将费用划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两部分,对变动费用实行吨油费用进行控制(即实行弹性预算控制),对固定费用采取定额控制,即在上一年实际费用执行的结果上加以适当的调整。这种以过去的水平为基础的调整,实际就是对过去费用执行的承认,即上一年无论费用执行如何都认为是合理的,这种不加分析、不加改进、因循沿袭的做法,容易造成预算的不足或者是安于现状,造成费用预算浪费或失控。
3、信息上不对称。分公司和支公司信息不对称降低了费用预算及控制效果,各支公司费用水平客观上存在着差异,而分公司对各支公司掌握的信息要比支公司的经营者所掌握的信息少,支公司的经营者就会充分利用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千方百计在费用预算上做文章,要求提高吨油费率,或提高固定费用项目的预算总额等等于。在执行预算时,往往常对自己有利的变化(客观条件变化使费用下降)不说、不汇报,而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却夸大其辞,使自己在费用预算和控制中处于有利地位,这样的结果必将加剧企业预算目标落空,降低企业的经营效率。
4、时点上不同步。费用预算不能适应实时控制的需要,费用控制滞后。费用预算是按期制定的,费用控制自然也是对规定时期内的费用实行控制,这种方法的明显不足是无法用于日常的费用控制,造成费用控制滞后。由于众多原因,预算往往不能在费用发生之前发挥事前控制的作用,而要在费用发生之后,待经办人持费用单证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时,财务部门才能将实际发生的费用与预算相对照,检查其是否超过预算。从中可看出按照这种程序操作的控制的滞后性和被动性,使超预算开支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在难以控制的情况下,领导及财务部门只有把超支费用推到下一个结算期。这种不在预算执行上下功夫,而是随意违反会计确认及变动会计结算时间,“凑预算”的做法,使预算指导作用大打折扣。
5、考核上不全面。预算考核只注重费用节约额,未考虑其它综合因素。费用预算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预算控制费用,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对费用实行包干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在预算考核中只注重费用节约额而不考虑其它综合因素导致的结果就是有些经营部门为节约费用、得到相应的利益,往往会削减一些必要的经营活动。如为节约修理费用,故意推迟必要的修理项目,甚至不修理,能过则过;为节约电费,减少正常的开灯时间,甚至不开灯等等,从而影响了正常的经营,产生了减少工作、多得利益、消极怠工的矛盾,这与预算和控制的初衷也是不相符的。
1、费用预算要以明确的经营目标为前提
费用预算不是孤立存在的,必须把费用预算与开拓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在制定费用预算时,要考虑所制定的费用是否必要、合理,预算目标要具有先进性和竞争力。
2、实现业务预算和费用控制的一体化
要对费用实行动态的预算控制,应以费用发生的动因即业务活动作为费用控制水准,而不是以时间为基准。对大多数发生的费用来说,应根据事先设定的费用预算水准,根据业务的活动量来调整预算水平。即随业务的发生,不断地调整其允许正常开支的费用数额,实现科学的费用动态预算和控制,并且在每笔费用发生前将可能干发生的费用与控制相比较,以此决定费用可否发生,应发生多少。
3、严格执行与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促进费用控制的有效
实行费用预算与控制,成败与否的关键是看预算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要使费用得到有效的控制,需要有专门部门负责对费用预算及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科学、合理地建立预算考核体系,从而尽可能地区性减少费用预算管理的不利影响,及时准确地揭示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和存在的问题,以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的,调动基层员工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为更好地克服费用预算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支公司的费用预算控制,使支公司费用开支更合理,操作更规范,着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思想引领,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费用预算及控制的意识,提高执行的自觉性,适应新的管理。要通过一定途径和方式系统的进行宣传教育,阐明费用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企业领导要带头参与降本压费,带头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上到下倡导“节约费用,合理开支”的企业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树立典型,在支公司各部门中营造一个良好的预算管理工作环境。同时要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参与预算、接受预算、执行预算,实现降本增效,切实体现“省下来就是赚的”这句话的意义。
2、更新理念,积极改进预算编制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费用要采用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而不能将预算编制方法模式化。对支公司的各项费用要加以分析、分解,比如加油站电费,要分解成场地照明用电、加油机三相用电、生活用电(包括空调、烧饭、烧开水、电热水器等的使用率)。场地照明用电从基建开始就应考虑灯管、瓦数的配备,设置的数量、位置是否科学合理,要综合考虑其功能性和必要性,达到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的目的。总之作为支公司的预算,要在参考历史及同行的先进水平时,尽量推行零底预算。
3、完善监督,杜绝内部人控制信息。实行财务独立,增强监督有效性。发挥财务专业化管理的优势,加强支公司费用的监控。对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支公司财务人员应根据本片区的变化、外地环境的变化及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使分公司能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预算,使费用控制与实际情况更加适应。比如因道路修建缩减运程,财务部门要及时反映信息,使运杂费预算能及时得到减调,使控制更加合理。
4、抓住关键,改善预算控制点。要实现有效的费用预算控制,必须把控制设置在业务发生之前的审批环节,将费用预算控制点前移,做到先审批,后开支。未经审批,业务经办人不得办理业务开支费用,保证每一笔费用的发生都在有效的预算控制之内。
5、完善制度,建立全面、合理的考核体系。建立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实行月度考核和过程预警控制。依托中石化信息系统建立台账,在内部网上及时公布,确保预算开支的公开、透明,费用考核的公平、公正。一方面应当使预算更好地体现计划的要求,另一方面应当适当掌握预算控制度,使预算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达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实行预算控制时,首先要看其经营活动是否保质保量完成,只有在完成或超额完成经营任务下节约费用才会获得适当的奖励,使经营活动和节约费用相互统一。
总之,随着内部控制制度的推行,支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的原则规定多、具体规定少,政策导向多、程序规定少,定性规定多、定量规定少的情况将逐步得到改善,在预算管理控制上形成明制度、守权责、树形象、求规范、负责任的良好氛围。在上级公司的指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中石化企业“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的最终目标。
公司内控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第四条内部控制要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的原则,具体包括:
(一)内部控制要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和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二)内部控制要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要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
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四)内部控制的监督。公司所有人员均有直接向董事长、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权力。
第五条建立良好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高必要地前提条件。
第六条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要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养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为全体职工创造能了解和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柜台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有效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第九条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监测。在意外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应该按照应急预案及时作出应急处置,以预防和减少可能存在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
第十条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公司处理法律事务,确保各项业务的合法有效。
第十一条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及
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
第十二条公司贷款业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统一贷款管理,健全客户信用风险识别与监测体系,完善贷款决策与审批机制,防止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高度集中,防止违反信贷原则发放关系人贷款和人情贷款,防止信贷资金违规使用。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贷款额度大小,确定不同的审批权限,审批权限采用量化透明。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统一的贷款操作程序,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尽职要求:
(一)贷前调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报告贷款调查掌握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不因任何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调查结论。
(二)贷时审查应当做到独立审贷,客观公正,充分、准确地揭示业务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对策。
(三)贷后检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记录,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
第十五条公司实施有条件贷款时应当遵循“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发生变更未重新决策的,不得实施贷款投放。
第十六条公司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合法性、融资背景以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借款合同的完备性,防止借款人骗取贷款,或以其他方式从事金融诈骗活动。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贷款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
(一)调查人员(信贷部门)应当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
(二)审批人员(会计部门兼职)应当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
签署的意见负责。
(三)贷后管理人员(信贷部门)应当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四)放款操作人员应当对操作性风险负责。
(五)高级管理层应当对重大贷款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和集中掌握客户的资信水平、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非财务因素等信息,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对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实施贷款禁入。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印、押、证”的分开管制度,使用和保管重要业务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保管相关的业务单证,使用和管理密押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或保管相关的印章和单证。
使用和保管密押的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当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好交接和登记手续。
人员离岗,“印、押、证”应当加锁入柜,妥善保管。第二十条对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实行严格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领用登记手续,定期盘点查库。
第二十一条公司会计内部控制的重点是实行会计工作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操作规程,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合法,严禁设置账外账,严禁乱用会计科目,严禁编制和报送虚假会计信息。
第二十二条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订并实施本公司的会计规范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确保会计工作的独立性,会计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的会计规范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任何人不得授意、暗示、指示、强令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违法或违规办理会计业务。对违法或违规的会计业务,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直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四条公司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实行监督,会计账务做到账账、账据、账款、账实、账表和内外账的六相符。凡账务核对不一致的,按照权限进行纠正或报上一级处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会计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建立会计人员档案。会计人员具有与其岗位、职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
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会计差错责任人追究制度,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舞弊或案件,除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司做到会计记录、账务处理的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严禁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严禁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八条公司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会计、财务信息,满足股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其信息的需求。
第二十九条公司完善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查阅手续,防止会计档案被替换、更改、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内控制度篇五
第一章:财务管理
第一部分:会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
公司内控制度篇六
第一条 为加强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的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管理,是指公司的现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四条 实行现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1、公司所有现金必须纳入预算;
2、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
3、严格贯彻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收入必须上交公司财务部,支出必须通过公司财务部支出;
4、公司严格禁止其他部门受理现金收支业务;
5、各项现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公司用于生产经营的其他物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5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确需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 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支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办理的收款凭证必须盖“现金收讫”章和收款人个人印章;付款凭证必须由报销人个人签字、经会计人员审核无误签字、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办理现金付款,并同时加盖“现金付讫”印章。
第七条 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
第八条 每天收入的现金,应及时足额送存银行,财务部负责人定期检查、核对现金库存,每月到少一次。财务部要设立现金检查登记簿,记录每次现金检查结果。
第九条 现金支付,可以从本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坐支。
第十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借款必须按照“四川朗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及支出报销审批制度”的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严禁任何公款私存行为。
第十二条 任何人员严禁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企业套取现金。
第十三条 本公司规定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
第十四条 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也由财务部负责管理。
第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应当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
第十六条 办理银行结算业务,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不准出租、出借账户。
第十七条 公司银行账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转移。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记录收、支、结存情况,按月同各开户银行对账,编制未达账款调节表,确保公司银行账目同各开户银行账目完全一致。银行对账单须按银行账号顺序装订归档。
第十九条 对外汇款,经办部门要根据合同、协议等文件,填制请款单,由经办人员签字,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审批、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符合合同、协议条款,方可交出纳汇款。
第二十条 公司对外付款时一般要按以下顺序选择结算方式:
1、支票;
2、汇兑;
3、银行汇票;
4、现金。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司内控制度篇七
国内保险业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业务经营规划、业务经营区域、目标客户群体、销售代理渠道等方面,在对公司组织架构和业务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监督、评估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许多大胆和有益的改革创新,在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由于保险公司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和业务活动日益复杂化,保险市场中也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的突出问题,在国内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为了防范和及早发现经营风险,从而避免或者减少可能遭受的经营损失,保证保险业能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在加强保险监管的同时,各保险公司经营决策者应该认真制定和切实执行公司控制风险、加强管理、稳健经营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人才技术优势和组织管理优势,而不是传统的资源优势和资金优势,保险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能力的差异性和保险公司利用这些资源的独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建立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意识,防范和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建立公司内部相互制衡机制,确保正确反映公司的经营效益,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监督和弥补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场环境变化和人员素质差异的情况下,实现公司市场经营目标。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应注重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应参照国际先进的管理模式进行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创新,比如公司价值链管理、组织结构管理、业务绩效管理、客户关系管理、公司价值管理、销售渠道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司品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险公司总分支公司之间应该建立严格的管控机制和费率反馈机制,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指导,监控到位;应建立严格的核保和核赔分离制度,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对分支公司擅自越权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对违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认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则,保险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总公司的领导责任。
加强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场和法律环境下,将以往部分监管责任转变为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证投资人的正当投资回报权益不受侵害,监督保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具备足够的偿付能力,以往这种监管职能是通过对保险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例行检查来实现的,但由于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和业务经营的复杂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险监管部门例行的检查和抽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遇到了现实的挑战,增大了保险有效监管的难度。在国际化竞争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积极作用,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则应该认真检讨和审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的现状,增强对公司内部机构、业务、财务、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管理,完善和弥补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险监管部门在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的同时,应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互为补充、缺一不可的。
国际上一般对内部控制按职能划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类。保险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包括涉及直接与财产保护和财务记录可靠性有关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机构授权和批准制度、责任分离制度以及对财产的实物控制和内部审计等。保险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包括与管理层业务授权相关的组织机构的计划、决策程序、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监督管理以及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
保险公司总公司必须对分支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是否相适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完备和完善,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否对称,重要职能和关键岗位的设立是否相互制约,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审计是否健全,内部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机制是否执行落实,职业道德水平和培训质量是否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和有意误导行为是否得到遏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执行等进行研究和评估。所有这些内容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提高操作效率,确保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监督指导。
国内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内外资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竞争与合作的大市场,使国内保险公司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国际保险业的竞争,因此,保险公司应该从国际竞争的高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应该具备全球化的经营视野和更强的合作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业内的竞争与合作。内外资保险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最低成本、最佳产品、最优服务、最大份额、最高利润,是公司竞争所追求的目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和利用保险资源、保险科技、保险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作与联系,是国际化经营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
从管理层面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值得国内保险公司学习和借鉴。首先,内外资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对国际通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增强公司管理者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的意识;其次,应注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质量的提高,以适应竞争与合作的要求;第三,应加强对业务无序竞争的管控,在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开展竞争活动;第四,共同营造一种合作创新、共同发展的市场协作精神和协作方式,提高公司的获利水平和竞争力。
四、以管理为目标,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整体素质和水平
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保证公司各部门和总分支公司各司其责、有序结合、分工明确和有效运作的组织保障,合理的组织管理结构可以把分散的、单个的力量聚集成为集中的、强大的集体力量;可以使保险公司每个员工的`工作职权在组织管理结构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避免相互推诿,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办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确保公司领导制度的实现,公司各级领导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力。
围绕风险控制和增进效益两个目标,保险公司应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日渐市场化和日益开放的经营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一是应建立起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严格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其业务收益的稳定,满足被保险人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先进方法对风险变动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有效地进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险风险内部控制机制,对经营风险实行严格监控,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反馈系统,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机构、管业务、管经营,并接受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首先,产品创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竞争水平,保险产品的系列结构、规格品种,特别是产品更新换代的频度,对保险公司产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根据竞争的客观需要,保险公司都把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和更新产品作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同时必须看到,国内保险市场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险产品结构雷同、业务单一、创新不足、粗放经营等问题。业务结构方面,财产险保险费收入来源80%以上为机动车保险,经营缺乏特色和品牌;业务品种方面,财产险传统型业务比重大,创新型业务、高附加值业务和延伸型业务比较少或基本上没有开展。
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险公司有了更大的条款费率制定权,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险公司应该跳出传统的业务框架,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建立推进产品更新换代的产品管理制度,加速开发和创新公司自身的产品系列,提高公司产品的国际化、多样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开拓各种市场空间。培养适应产品创新的人才队伍,造就一支掌握现代产品风险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是对保险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机制是否完善的考验。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适应市场发展的产品创新机制。
其次,科技创新引导保险公司的服务创新。北京市保险市场近年来能有快速发展,同保险公司重视服务创新密切相关。目前,北京市保险市场中的服务创新表现为:服务科技方面有电话语音服务、网络和电子商务、银行结算支付方式;服务管理方面有计算机网络管理、承保、理赔、结算中心、代理人业绩管理、营销管理;服务方式方面有服务之家、客户回访、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服务理念方面得到不断提升和转变。
保险公司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商务和网络保险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务手段和领域,提高保险公司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积极参与保险业的国际和国内竞争。
在信息技术引发的保险创新浪潮中,公司间竞争的重点不再是产品的价格竞争,而是服务质量和方式的竞争。只有通过高质、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务竞争,才能将各种保险产品更快更好地送达顾客,才有利于扩大和稳定客户关系,占有更高的市场份额,增加业务创新的机会。
第三,加强代理人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新《保险法》修改的一条重要内容,是加重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中介人和中介业务管理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责任,保险公司应根据中介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管理办法,加强和完善对保险中介业务的管理。国内保险业的代理营销方式最终将建立在市场导向型、客户需求型这样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基础上,使人寿保险这一“以人为本”的保险服务行业在服务意识、服务效益、服务质量、服务渠道、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多方面和多层次发生根本变化。
保险服务质量的提高关键是靠保险公司的服务意识的提高,靠保险公司服务创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业的制度体制改革、机构业务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归根结底都将落实在服务竞争上,因此,提高保险服务与促进保险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是保险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客观要求。保险公司必须高度重视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应该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运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四,高度重视银行保险的发展机遇和经营风险。银行保险最直接的含义就是通过银行网络来销售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庞大的金融机构网络,增加保险的销售渠道,高效率地覆盖市场与客户是保险公司热衷于银行保险的最现实的愿望。银行保险所显示出来的独特魅力和广阔前景对保险公司拓展销售渠道意义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户资源共享机制,为双方客户提供综合性互惠服务;二是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层次合作;三是适应网上保险的需求,实现双方网站的方便连接,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网上保险、网上查询和网上转账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务。
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成为人寿保险另一个主要销售渠道,但同时,各保险公司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不是零风险,由于保险公司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滞后性,目前有些问题已经暴露,如经营效益风险、资金回报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违规操作和误导宣传等事件也时有发生,必须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快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规定。银行保险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诚信经营,保险公司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塑造自己稳健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守规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赖的品牌优势。银行保险需要强调的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培训,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培训内容和时间。银行保险的核心产品是服务,服务质量是决定银行保险业务经营成败的关键所在。
保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对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督,保证分支公司的管理层能够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标履行职责,有序、有效地开展业务,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能够得以实现。以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为基础的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用来推动创造价值的观念深入到公司一线员工中去,用效益的观点,通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经营目标的实施,监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层的所有经营行为。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保证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的实现,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层既是相关制度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其经营行为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绩效。
目前,在保险市场中时有发生的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反映出上级公司仍然存在以保费论英雄,以规模为发展目标的经营指导思想,有些内部控制制度对部分分支机构管理者的经营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不能保证会计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制度形同虚设,削弱了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效力,同时增加了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和保险监管的难度和成本。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必须引入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是应该提高管理者和员工的风险控制意识,增强自觉遵纪守法的观念和氛围;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并在运行中不断补充完善;三是强化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系统,确保业务数据和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四是加强和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加大公司内部稽核和外部审计的检查力度;五是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加强对决策者和管理者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六是加大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检查和完善,确保总公司对分支公司的有效监督和管理;七是保险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鼓励或限制公司业务和机构发展的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