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屋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八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房屋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指标转让相关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在依法、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单位(某某单位)准备修建集资房中属于甲方的房屋指标转让给乙方。房屋价格暂定为均价 元每平米,面积暂定平米,住房具体位臵及房号等信息以甲方所在单位确定范围为准,甲方应将其所在单位确定的购房信息、选房范围及时告知乙方,由乙方在该范围内选择甲方有权选择的房屋。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购买甲方所转让的房屋无争议。该房屋建设所需的所有资金(以甲方所在单位确定的金额为准)由乙方承担。每期缴款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单位规定时间内将相应资金存入甲方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账号:,收款单位: ,收款人开户银行: ,款项用途: 交购房款)。账户如有改动或需现金交款,以甲方通知的账户为准或一次性现金交付甲方。乙方存款后及时将存款凭证交甲方,甲方向单位开具收据后交乙方保管;如果是乙方一次性现金交款给甲方或转账给甲方,甲方收款后打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向单
位开具收据后交乙方保管。另签订的认购合同书、签订购房合同等所有相关购房手续,所取得的票据及合同均由乙方保管。如甲方单位有关部门需要这些手续,乙方应及时将这些手续交给甲方,甲方办完后及时将这些手续交还乙方。
三、甲方应当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能够将产权证办至乙方名下。
四、甲方为乙方先代付第一笔定金(¥ ),缴款凭证先由甲方保管,等签订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甲方贰万元,同时甲方将缴款凭证及单位收据交由乙方保管。
五、乙方支付甲方房屋指标转让费人民币 (¥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将房屋指标转让费中的人民币(¥ )交付甲方,余下的人民币( )于某某单位补贴 元钱到位时交于甲方(因甲方未在某某单位集资建房,因享受 元补贴,此款项归属于甲方),甲方在分别收到上述款项后分别打收据给乙方。
六、若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单位及开发商因素导致房屋停建而使购房指标取消,则甲方应在一周内退回乙方购房指标转让费。
七、房屋建成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及时将房屋钥匙全部交乙方由乙方居住,甲方不得妨碍乙方居住。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在单位针对该小区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该小区自身的各项制度。
八、房屋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时,甲方立即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乙方应给予必要配合,办理产权转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产权转移成功时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交给乙方的所有收据
退还给甲方。具备过户条件,甲方违反约定不转让,或者不配合乙方过户,退还乙方修建该房屋交付的所有资金。乙方违反约定不受让的,或者交纳购房款不足的,甲方有权不将该房屋产权转移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遵守并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房屋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单位团购楼房指标转让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在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得单位团购楼房集资筹建住宅楼房指标一套(三室两厅),自愿转让乙方。
2、乙方应付给甲方指标转让费贰万元整及房款首付伍万元整,乙方合计应付款柒万元整。
3、甲方与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得单位团购签订集资建楼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楼房价款由乙方筹资建楼房,乙方将筹建的建楼款及时交给上述单位,甲方申明在此楼房建设中不投入任何费用。
4、此房所在的具体单元及楼层需等单位政策而定。
5、甲方将此房指标转让给乙方后,楼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乙方,如遇楼价上升,甲方不能反悔索要回此房,违者除归还乙方所付的所有款项。如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变动,此楼房无法建设时,甲方将乙方所付的转让费一次性退还乙方后不属违约。
6、楼房建成交付使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甲方协助
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发证手续。办理手续时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过户费除外)。
7、如果乙方没有按时交房款,甲方贰万元不退还给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 日
房屋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三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发展商):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认购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拟预订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一套,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认购楼宇位置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
乙方现认购___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所有单位建筑面积均以_______市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查丈面积为准)。
二、楼价乙方可选择(a.一次性;b.分期;c.按揭)付款方式,
房屋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平方米,
总楼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签订本认购书之日即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四
鉴于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对房屋的具体情况尚无明确知情,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买受人支付___________元定金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买受人进行房屋预售应当具备并且已经具备如下条件: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
2.出卖人已经办理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号码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
3.经过房屋销售许可机构______________,的批准,取得房屋预售(销售)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
1.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报第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
2.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3.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楼________层_______室,目前处于正在施工(或已经完工)的状态,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楼房共有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_______单元________层,朝向为________。
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希望购买的第________楼________户已经与其他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 致使买受人重新选择了目前本合同所约定的房屋;如果买受人发现原选住宅的认购合同晚于本认购合同签订的日期,则视为受到出卖人的歧视与欺诈,出卖人应当向支付买受人的违约赔偿责任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违约金,或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补偿款。
房屋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1.基本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
2.价格稳定:出卖人承诺在认购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相同户型的价格不得降低,同时亦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以多种价格中最低的价格结算价款。
3.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所承诺的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1.协商时间:双方承诺将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合同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建设部示范文本的内容、出卖人提出的附加条款、买受人提出的附加条款、双方认为应当签订的其他条款;
3.买受人义务:如果出卖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销售现场并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4.出卖人义务:如果买受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或者代理人已经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销售现场,但出卖人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5.无过错:如果双方均未同意对方提出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
1.权利瑕疵:如出卖人在本认购合同签订前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将房屋出售或者抵押给其他第三人,则出卖人除返还双倍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1万元损失;
2.买受人违约:如果发生买受人违约的行为,买受人已经支付的________元定金将归出卖人所有;
3.出卖人违约:如果发生出卖人违约行为,出卖人承诺将在三天内将买受人支付的双倍定金______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买受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支付300元违约金;
4.双方均未违约:如果双方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达成最终协议,则出卖人承诺将在三天内将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定金____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买受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支付500元违约金。
本合同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且买受人支付定金后生效;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代表: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五
鉴于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对房屋的具体情况尚无明确知情,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买受人支付___________元定金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买受人进行房屋预售应当具
备并且已经具备如下条件:
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
___________________;
2.出卖人已经办理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号码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
3.经过房屋销售许可机构______________,的批准,取得房屋预售(销售)许可证
号码为_______ 。
1.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刊登在________报第________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
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
2.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
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3.广告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广告中关于绿化园林的面积应当与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实际情况与广告数量误差超过3%,如果此等误
差显然不利于买受人,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号________楼________层_______室,目前处于正在施工(或已经完工)的状态,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楼房共有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
计数处于_______单元________层,朝向为________。
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希望购买的第________楼________户已经与其他买受人签订了买卖合同,致使买受人重新选择了目前本合同所约定的房屋;如果买受人发现原选住宅的认购合同晚于本认购合同签订的日期,则视为受到出卖人的歧视与欺诈,出卖人应当向支付买受人的违约赔偿责任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违约金,或总额不低于10万元的补偿款。
房屋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室内墙体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1.基本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按套内使用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
2.价格稳定:出卖人承诺在认购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相同户型的价格不得降低,同时亦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以多种价格中最低的价格结算价款。
3.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所承诺的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1.协商时间:双方承诺将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合同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建设部示范文本的内容、出卖人提出的附加条款、买受人提出的附加条款、双方认为应当签订的其他条款;
3.买受人义务:如果出卖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销售现场并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
4.出卖人义务:如果买受人有证据证明买受人或者代理人已经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达销售现场,但出卖人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5.无过错:如果双方均未同意对方提出的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或者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权利瑕疵:如出卖人在本认购合同签订前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将房屋出售或者抵押给其他第三人,则出卖人除返还双倍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1万元损失;
2.买受人违约:如果发生买受人违约的行为,买受人已经支付的________元定金
将归出卖人所有;
3.出卖人违约:如果发生出卖人违约行为,出卖人承诺将在三天内将买受人支付的双倍定金______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买受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支付300元违约金;
4.双方均未违约:如果双方未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达成最终协议,则出卖人承诺将在三天内将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定金____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买受人,否则每延迟一天将支付500元违约金。
支付定金后生效;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代表: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六
单位团购房屋指标转让合同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在单位职工团购的房屋指标转让给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买该住房一套(包括地下停车位)。
二、该住房项目位于,具体位置以团购房合同为准。
三、该住房价格、面积以团购合同为准。
四、该住房的楼层及位置按甲方单位最终分配方案确定。
五、该住房的购房款和税费及所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支付,该住房的一切权利亦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收取指标转让费后,对该住房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同时,甲方仅为出售指标,对团购房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均无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该住房的购房款和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直接支付给收款单位,或由乙方通过甲方支付收款单位,或以其他方式支付,但无论以何种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义上的付款人,实际付款人为乙方。因团购该住房而开具的收据、发票、合同及其他书面材料甲方均应交付乙方保管。
七、甲方应在接到有关该团购房款和税费及相关费用的缴纳通知之日起二日内,及时将缴纳的时间、金额与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时交纳,若因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时通知,由甲方承担责任。若甲方及时通知后,乙方未及时交
纳,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房产证件时,户主名字应办理为乙方。
九、通过协商,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团购指标转让费人民币:(¥ 元)。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团购首付款人民币: (¥元),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 (¥ 元)。
十、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指标转让费。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指标转让费,按未支付金额逾期以每天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因开发商或甲方单位原因,导致与开发商的团购合同内容变更,甲方不承担责任,且本转让合同不能解除。 十二、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壹拾陆万伍仟元整 (¥165000.00元)。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解决,或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以上合同内容是甲方、乙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认可): 联系电话:
乙 方(签字认可): 联系电话:
现场证明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房屋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七
编号:
房屋认购协议书
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认购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商品房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认购标的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认购的商品房为甲方开发的位于 市 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商品房)。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局测绘中心最终测绘面积为准。
二、认购标的的价款
该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积计价,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房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三、认购款
乙方于本认购书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认购款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大写:)。该商铺属一次性付清款项,出卖人和买受人无任何争议。且在签订本协议时表示甲方已收到
该款项。
甲方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签约通知次日起 日内,到销售现场与甲方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协商一致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____日内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到乙方,因此产生的不利于乙方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上述约定的期限内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超过 日的,本认购书自行解除。甲方应当在本认购书解除次日起 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乙方已交纳的认购款抵作该商品房的购房款,无须再补购房款。
四、其他约定
在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变更认购人的,甲方应积极配合。
买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购房款,甲方不得将此房进行调换,同样甲方不得将此房另出售给其他人,否则将作为违约处理。
五、附则
本认购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认购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认购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后本认购书自行终止。本认购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房屋认购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篇八
25万元订了5套别墅,开发商擅改规划,购房者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0xx年5月,余女士看中了位于富阳银湖开发区某别墅楼盘的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别墅户型确认书,双方约定:余女士向开发商预定别墅五套,每套3000元/平方米,余支付定金每套5万元;开发商在收到定金60天后,对该别墅进行放样施工,余在放样施工前有权变更,60天后不作变更,开发商视为放样确认;在领出别墅预售证时,双方在此基础上正式签订预售合同,房屋认购协议是无效合同吗?。确认书签订后,余不久支付了定金25万元。
两个月后,因种种原因,开发商向余发放“规划设计优化调整后有关事项”的征求客户确认函一份,写明:户型、楼型、立面的设计可能会作适当的优化调整,原约定的位置不变,但建筑朝向和定位会作适当调整。如余女士在8月8日前不回复,视为放弃对房屋的预约,开发商将该房屋另行销售,返还原告定金并计同期利银行存款利息。
余女士在收到函后,即发出律师函,提出开发商因自身原因调整规划、设计和单体建筑,没有按约定在定金交付60天后对预订别墅进行放样施工,并推迟了交房期限,已构成严重违约,要求解除预约协议,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为此,双方产生矛盾,开发商至今未施工建造。余女士上告法院,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20万元。
法院认为,余女士明知开发商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与其签订了户型确认书,并在确认书中明确开发商在取得别墅预售证时,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预售合同,该确认书应认定为双方对预售合同的签订进行了预约。但同时认为,双方在不具备签订预售合同法定条件时,在确认书中约定购房定金条款,开发商向余收取购房定金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余女士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但开发商应返还定金及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法学论文《房屋认购协议是无效合同吗?》。余女士提出要求主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据业内人士介绍,现此案正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过程中。
认购书究竟是不是有效合同
尽管几乎所有的楼盘都有签订房屋认购书的做法,但关于认购书是否有效的争论一直没有停过,据浙联律师事务所戴和平律师介绍,目前主要有两类观点。
认购书就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违反国家规定,属无效合同。
虽然签署房屋认购书的目的,对购房人来讲是为了获得特定房屋一定时间内的优先购买权,对开发商来讲则是为了加强对购房人的约束以增加交易机会,但从此类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分析,实为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理由如下:
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
二、文件体现了合同主体、标的、价款等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
三、文件内容虽然简单,但根据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易习惯以及开发商的宣传、展示内容等,文件所确定的房屋买卖完全可以实现;
四、文件中通常会对定金问题做出约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该定金具有证约作用,即能证明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
五、虽然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中都会约定某一具体时间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但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没有强制使用文本,因此,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完全是对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的细化、补充或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也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因此,签订房屋认购协议行为显属违规,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房屋认购协议是独立的担保合同,为有效合同。
要分析这类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