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检务保障工作汇报材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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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保障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为落实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切实解决我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棚户区改造户的住房问题,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和指导下,通过全镇广大干群的艰辛努力,我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了实质进展,现作如下汇报:
一、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一)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1、根据上级的安排,2009年分配下达给孙村镇廉租住房计划4980平方米,中央及省补助性投资209万元。孙村镇建设了第一批廉租房。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招标和报建、监理等。
2、孙村镇政府作为廉租房项目建设主体,负责该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由镇财政所开立专户对廉租房建设项目资金进行核算,资金拨付渠道为县财政拨付至镇政府,再由镇政府直接拨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该廉租房项目共建设2幢,5层,10个单元,100套,建筑面积4980平方米,占地6.47亩(净面积);每户49.8平方米,一梯两户。该项目结算为447.92万元。
(二)2010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1、2010年孙村镇廉租住户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940平方米,分两个地点实施:孙梅安置小区廉租房项目240套,建设地点在黄浒大冲社区,2010年8月15日完成招投标,施工单位为芜湖龙湖建筑有限公司;黄浒后街湖安置小区廉租住房项目60套,建设地点在黄浒街道,2010年7月13日完成招投标,施工单位为芜湖华龙建设公司。
2、我镇2010年廉租房项目概算投资2241万元(含绿化、路灯、给排水系统),工程建造成本1500元/平方米(以上均不含土地费用)。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补助600元/平方米外,其余建设资金列入镇财政预算。
(三)2011年廉租住房项目情况
2011年建设廉租住房300套,项目选址位于孙村镇九连村卧龙墩,建设面积为14940平方米,目前该项目的设计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招标程序。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
(一)2010年国有顺风山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繁昌县顺风山铁矿棚户区居民异地安置于繁昌县孙村安置小区,该小区位于繁昌县孙村镇区东北部,军民路东侧。该项目拆迁面积10006.78m,改造户数98户。建设内容为三幢100套安置房,建筑面积11000m。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拆迁工作已结束,所有拆迁户已安置到位。
(二)2011年国有白马山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2 2
2繁昌县孙村镇白马山安置小区,是孙村镇为改善繁昌县白马山铁矿棚户区居住环境而确定的安置小区。建设310套安置房,建筑面积32417.5平方米。白马山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三个拆迁地异地合建,改造总户数307户,改造建筑面积25170平方米,其中上街拆迁点改造户数为202户,原建筑面积16953平方米;后街湖拆迁点改造户数75户,原建筑面积5278平方米;东街拆迁点改造户数30户,原建筑面积2939平方米。本项目安置点位于黄浒街道。
三、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一、廉租房项目:
2009年项目:
繁昌县孙村安置小区廉租住房项目
建设地点:孙村镇军民路
建筑面积:4980m 建设规模:100套
进度:已建成2010年项目:
1、黄浒后街湖安置小区廉租房项目
建设地点:黄浒街道芜铜路南侧
建筑面积: 2988 m22 建设规模:60套
进度:主体封顶,正在粉刷
2、孙村孙梅安置小区廉租房项目
建设地点:孙村镇大冲社区
建筑面积:11952 m建设规模:240套
进度:正在建设中,四层已封顶。
2011年项目:
2孙村仁和安置小区廉租住房项目
建设地点:孙村镇九连卧龙墩
建筑面积:14940 m建设规模:300套
进度:设计完成,正在进行招标程序。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
1、顺风山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孙村镇仁和小区
建筑面积:11000 m建设规模:100套
进度:项目可研报和初步设计已通过省发改委和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安置房已建成,已拆迁结束,拆迁户已安置。
2、国有白马山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黄浒街道
总建筑面积:32417.5 m建设规模:310套
进度:项目可研报和初步设计已通过省发改委和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建设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安置房建设准备招标程序。
2 2 2
检务保障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
检务管理保障部工作运行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务管理保障部各方面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充分发挥管理、辅助、服务职能作用,保障和维护检察院机关有序运转,辅助和支持检察业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吉林省检察管理体制和业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精装修”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运行规则。
第二条 检务管理保障部是检察院机关的综合管理、业务辅助和检务保障部门,具体承担决策辅助、政务管理、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案件管理、技术信息保障、司法警察管理、计财装备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能任务。
第三条 检务管理保障部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1.服务中心原则。各方面工作均围绕检察业务工作来组织开展。
2.主动配合原则。加强与本院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主动开展辅助和服务工作。
1 3.分工明确原则。明确各内设机构的具体职责分工,依据职责分工科学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
4.内部一体原则。各下属机构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本部工作任务。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门负责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各下属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中心工作。
5.按章办事原则。细化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6.“一岗双责”原则。部长和机构负责人对工作和队伍承担双重责任。
第二章 政务管理
第四条 检务管理保障部实行部长与下属机构负责人双重负责制。检务管理保障部部长领导本部全面工作,对本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下属机构负责人协助部长工作,并分管本部门工作,对分管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内设二级机构负责人在部长的领导下工作,对本部门工作负全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工作,在部长和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对岗位工作承担的工作任务负责。
第五条 各下属机构负责人按照部长的授权和岗位责
2 任,在分管副部长领导下独立完成或组织开展工作。在业务方面,开展案件管理、档案管理、检委会管理、信息技术保障、警务保障、经费保障、检察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资产管理、机关后勤保障、理论研究等工作;在综合方面,开展绩效考评、队伍建设、协调交流等工作。
第六条 检务管理保障部建立部务会议制度,作为集体领导的实现方式,参加人员包括部长各下属机构负责人。部务会议主要研究决定以下事项: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
2.研究决定检务管理保障部各项工作; 3.研究决定部内人员职责分工、岗位分工; 4.审议本部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5.协调各下属机构完成跨部门工作;
6.部长认为需要部务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部务会议可由各机构负责人提请部长同意召开,也可由部长直接决定召开,必要时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提请部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有明确的议题和意见,必要时可印发书面材料。
第八条 部务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 检务管理保障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由部长决定召开,主要研究决定以下事项:
3 1.传达上级院、院党组的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部贯彻落实方案
2.审定部内的规章制度等各类规范性文件。 3.安排部署和总结全年、半年工作。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检务管理保障部各下属机构职责分工如下: 1.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我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会务工作;司法解释建议及相关工作。
2.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进行统 一受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案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来 院办理相关事项的接待;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察业务统计分析;档案管理。
3.技术和信息化部门:制定信息化工程项目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网络信息安全体系、信息网络管理保障系统建设;承担我院检察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培训、安全和保障等工作;协助检察业务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负责本院信息化工作推进与宣传。
4.司法警察大队:负责领导组织司法警察履行职责及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负责本院办案协作及办案区管
4 理。
5、计财装备部门:负责经费收支核算和管理、组织实施检察机关基本建设、合理配置并有效使用资产,负责检察机关的预决算管理、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武器服装管理等工作。
6.办公室:负责我院档案管理、文件收发管理、公文管理、文字综合、保密工作、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十一条 检察委员会会务工作
1、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应明确专人担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专职委员。检察委员会成员负责受理有关部门提请审议的议题;组织会务;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制发会议决议执行通知书;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工作。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议题审查工作,向检察长提出审查意见和会议议程建议。
2、司法解释建议及相关工作。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和审查有关部门提出的司法建议,认为需向上级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的,或对承办的案件机关就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检察院征求意见事项,应形成专题报告,经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层报部长、检察长批准。
5 第十二条 案件管理工作
1、受理案件。案件管理办公室受理案件时,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分配移送;认为案卷材料不齐备的,及时要求移送单位补送相关材料。
2、案件管理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有关法律文书,统一登记后移送有关办案部门。
3、案件管理办公室应指定专人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进行全程监控,发现办案期限即将届满的,应提示办案人员;发现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的,应向办案部门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办案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纠正;超期情节严重的,应层报检察长。
4、案件管理办公室应指定专人对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实施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5、案件管理办公室应指定专人审查需要向其他单位移送的案卷材料,认为符合移送条件的,应通知办案部门移送;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办案部门补送、更正。
6、案件管理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工作,涉案财物接收移送、入库出库应报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清单和台帐。
7、案件管理办公室受理有关部门、单位查询、借阅档案申请,应要求其填写《调阅档案审批单》,报案件管理办
6 公室负责人审批;查询、借阅党组会议和检察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汇报材料的,应层报部门负责人、部长、检察长批准。
8、案件管理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检察统计工作,每月汇总上报业务信息,每半年形成统计分析报告,报部长审签后分送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申请查询统计数据的,应要求其填写查询统计数据审批表,报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9、案件管理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维人员管理,配置权限、修改数据须书面申请,报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10、案件管理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办理网上案件信息查询申请工作。
第十三条 检察信息技术工作。
1、技术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定与实施。技术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技术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提请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或报检务管理保障部部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2、检察技术科承担我院信息化日常工作;制定信息化工程项目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网络信息安全体系、信息网络管理保障系统建设;承担检察系 7 统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培训、安全和保障等工作。
3、信息网络、设备、应用系统的管理和运行维护。技术和信息化处应指定专人负责;如需外包或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须经检察长办公会或检务管理保障部部长批准,并明确专人管理。
4、技术科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办理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技术协助和现场勘验工作。技术人员对作出的鉴定、审查、勘验结论负责。
5、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技术和信息化处应根据部门申请和检察工作需要,提出信息化应用开发项目,报院党组或检务管理保障部部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6、严格执行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和长春林区分院的网络安全保密有关法规和规定。对检察机关专线网络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级保护,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对检察机关互联网系统实行等级保护。
第十四条 司法警察工作。
1、警力管理。司法警察大队应要求用警单位提前一天填写《人民检察院用警申请表》,经用警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签批后,报司法警察总队负责人签发《人民检察院执行职务派警令》派警执行任务。遇有紧急情况,可先派警,8 事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派警、出警相关情况应安排专人记录在案。
2、警衔管理。检察机关授予和晋升警衔的,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层报检务管理保障部部长、检察长审核同意后,报上级院审批。
3、办案区管理。负责检察院办案区日常卫生、安全防范管理、审讯室安全防范管理、设备运行管理、资料保存、嫌疑人行为监督。
第十五条 计划财务管理
1、检察机关及各部门预决算的编报管理、各类经费的请拨、预算追加追减和预算外项目资金的审核申报、基本建设项目手续审核和计划申报、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申请和管理、扣押款上缴的统计等工作由科长具体负责。
2、日常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财务档案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和税费代扣代缴、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基建资金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扣押款管理、装备资金管理、公务卡管理、年度预决算和会计报表等工作由财务科会计岗位具体负责。
3、报销凭证审核等工作由财务科出纳岗位具体负责。
4、负责检察机关的警车的编制管理和牌照管理、警灯警报器的分配发放、特种车使用证的办理和专用车存档工作、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办理、设备购置及拨发、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及耗材购发等工作。
5、负责检察机关枪支弹药的配备、出入库使用登记、调拨发放、保存管理等工作的实施。
6、省院本级资产购置及信息化管理、资产采购计划编报、政府采购相关考察询价、采购手续办理及程序履行等工作由资产科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
第十六条 办公室工作管理
1、来文处理、机要保密、督办反馈、印信管理、登记存档、信报收发、党建等工作由综合科文秘岗位具体负责,该岗位工作人员兼任检务管理保障部内勤并承担相应工作。
2、负责检务管理保障部及本院发文管理,本部所有的发文,均由各机构负责人拟定初稿,部长审定后,统一编号、用印和印发;需要通过机要通道发送的,根据发送范围不同,分别报本部内勤和我院检务管理保障部机要员办理。各处负责人和全处同志要认真学习省院相关发文制度规范,做到行文规范准确、审批程序合法。
3、认真核查整理上级、同级机关来文、检察机关内部文件、会议文稿、会议记录,区分密级登记,分别归档。
4、负责办公用品、备品的统计与发放、物业管理、仓库及车库管理、保洁绿化等工作。
5、负责会务服务、来宾接待、日常餐饮等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值班值宿管理、门禁管理、安防监控管理。
7、负责组织水暖设备维护、制冷换气设备维护、消防系统维护、给排水系统维护、楼宇设施检查维护、相关承建单位联络等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保障部负责解释。
检务保障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xxxx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 二0一五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检务保障中心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院党组和上级院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努力抓好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基础建设、经费保障、后勤服务“三位一体”的检务保障工作格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检察各项工作水平。 检务保障和检察业务相辅相成,检务保障中心要为每一项检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促进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有:
1.落实《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要求,设置了涉案财物物证室,对房间进行改造,按标准购置相关设备,目前已投入使用。
2.为看守所审讯室安装屏蔽机柜,更好的保障了嫌疑人合法权利,促进了检察干警依法、文明办案。
3.为值班室配备红外摄像头,提高了法警值班巡查能力,提
高了机关安保水平。
4.实施低压配电柜升级改造工程,改善我院线路老化、电气设备难以承载高负荷工作问题,保障了机关用电安全。
5.加强用车管理,一是为我院11辆保险、审验到期警用及公务车办理保险及审验,二是完善车辆使用手续,所有车辆外出一律填写外出单。
6.对办公及办案区楼顶防水设施进行改造,消除漏水隐患,保证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财务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及保障。
加强财务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财务服务,是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障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圆满完成报账结算、款项拨缴、财务报表等财务工作任务。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1.协助上级部门完成了对 “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申请及使用管理工作”、“政法财务管理工作调研”、“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关于对检察经费保障、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调研”、“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2013—2015年基本业务装备配备需求情况统计工作”、“加强三公经费管理,2015年预算及201
年决算公示”、“十二五以来检务保障有关工作情况”、“行政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政法装备管理系统”、“清理收回上年结算资金”、“xxxx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调研、检查、报表填报工作。
2.配合县审计局对我院2011年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涉案款物管理以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的全面检查审计。根据审计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财务工作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整改。
3.完成低压配电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和各项设备的招标和采购,在招标和采购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纳入采购范围的项目进行采购,严守各项规章制度,并主动邀请院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4.积极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财务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做好财务各类报表、资金审批、扣押冻结款物清查及上缴、各类费用支付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
加强后勤服务,营造机关和谐安全环境1.检务保障中心在院领导的支持下,为各科室按需求新增配置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办公及生活设备,并为干警提供桶装饮用水。为全院xx余名在职干警提供了早餐,为公寓楼维修更换电器及卫浴设备,联系工会组织干警参加篮球、羽
毛球比赛等活动,为法警配发了全套新制服,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和改善了干警工作生活环境,使从优待检真正得到实效。
2.加强机关食堂管理工作。一方面对工作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教育,提高厨师烹饪水平,并科学搭配食材、平衡膳食营养并定期更换食谱,提高了食堂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加强成本管理,开源节流,增强员工勤俭节约意识,同时开展了文明餐桌行动,在全院形成了文明用餐、节约用餐、健康用餐的良好风尚。
3.加强环境卫生工作。一是由保洁员每天对机关公共区域进行打扫,二是通过督查督促各科室做好内部卫生工作,三是定期对绿化带进行修剪和养护,确保了机关卫生干净整洁,花草树木四季常绿。
4.半年来,为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心工作人员为各科室征订报刊,提供办公文具及耗材,为各类宣传活动制作标语、横幅及宣传资料,对存在问题的灯具、门锁进行维修更换。按办公室调整情况更改电话线路,为我院新进人员调配了办公室,配发办公设备,安排了食宿。多次对管道进行疏通,确保畅通。邀请消防大队武警官兵对我院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指导,并联合我院干警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应急消防演练活动。通过以上工作,保证了检察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坚持理念牵引,努力提升队伍素能
1.组织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高检、省、市院检务保障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检务保障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切入点,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转变思维方式,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与责任感,努力增强检务保障工作实效。
2.严格要求检务保障中心人员,始终坚持良好的道德风范、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严明的检察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等相关内容。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检务保障干警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检务保障工作中日常管理松散、纪律作风松弛等方面的问题,把问题找准剖透,限期整改,切实增强推进检务保障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3.不断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细化岗位素能培训措施,确保学习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与实践锻炼相促进等方法,不断提升干警的整体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干警的调研能力,引导干警对检务保障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准确把握检务保障形势和规律,5
及时总结成效和经验。
4.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机制,规范了财务审批、用车审批、办公用品申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设施报修以及接待等工作流程,凡事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理,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格局,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五、后半年工作目标
检务保障中心将严格按照院党组要求,继续围绕检察工作重点,从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入手,建章立制,从严管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促进检务保障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科学打造检务保障新常态,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二o一五年xx月xx日
检务保障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十二五”以来检务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上级要求,现将“十二五”以来的计财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费保障基本情况
1、“十二五”时期经费收入、支出总量与变化情况 收入:“十二五”期间总收入12万元。其中2011年1万元、2012年3万元、2013年4万元、2014年4万元。
支出:“十二五”期间总支出4万元,其中2011年4万元、2012年4万元、2013年4万元、2014年4万元。
变化情况(如图):
2、与同期主要业务工作增幅相比变化情况
2011年办理各类案件2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1件,审查逮捕1件,审查起诉1件,民事行政案件1件,控告申诉案件1件,申诉类案件1件。
2012年办理各类案件3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1件,审查逮捕1件,审查起诉1件,民事行政案件1件,控告申诉案件1件,申诉类案件1件。
2013年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件,审查逮捕?件,审查起诉?件,民事行政案件?件,控告申诉案件件,申诉类案件件。
2014年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职务犯罪案件件,审查逮捕件,审查起诉件,民事行政案件件,控告申诉案件件,申诉类案件件,纠正监管改造违法次。
3、在本地区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情况。
2011年我院支出数占本县支出的,2012年支出数占本县支出的,2012年支出数占本县支出的,2014年支出数占本县支出的。
4、中央、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和到位情况
“十二五”以来,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万元,其中装备费万元,占到总数的,已全部拨付到位,并专款专用。
5、原有县级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情况,目前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实际情况。
我院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二、财务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与科技装备建设情况
1、自《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通过认真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检察业务开支范围,在2014年初,我们根据《暂行办法》调整了科目设置,将公用经费和办案业务费收支分开,调整后的支出明细和检察财务报表基本一致,但存在的的问题是在年底的财政报表中的支出明细不能完全在决算表中体现。
2、强化预算观念,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确保项目齐全、重点突出,坚决防止出现“上补下抵”、“上进下退”。逐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增强预算的刚性和严肃性,提高预决算的符合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3、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清查出的待报废资产,按照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后进行核销。明确管理权限和管理责任,加强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健全科学的资产管理机制,避免浪费和闲置,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我院购置的所有固定资产,都经过县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5、2011年以来,新增设备数量件,投入经费万元。
三、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八项规定以来,我们又制定修改了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办公用品购置及管理办法等。全面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一般性经费开支,坚决杜绝公务接待中的浪费现象,严格出差公务报账审核,全面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资产配置程序,杜绝闲置浪费。
四、机构设置和人员队伍
将计财人员培训纳入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着力改善计财装备队伍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政策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服务管理能力,培养造就一支多能的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