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股东承诺书 查重名(五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股东承诺书查重名篇一
本人拟入股设立xxxxxxxxxxxx公司,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出资xxxx万元,入股设立xxxxxxxxx公司,占股份总额xxx。作为股东,本人保证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并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逃入投资金。
二、本人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本人承诺成为xxxxxxxxxxx公司股东之后,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管,认真履行股东义务,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xxx(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股东承诺书查重名篇二
本人×××现独资设立佛山市×××××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本人已知道上述规定,在此承诺:佛山市×××××有限公司是本人设立的唯一的一个一人有限公司,本人承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公司登记,若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佛山市×××××有限公司股东:××× ××××年×月×日
说明:
1、本范本适用于一人非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2、用a4纸、主要文字用四号字体的`字打印,提交原件;请勿涂改,笔误处应由有权更正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股东承诺书查重名篇三
房产:位于禄丰县碧城镇下禄丰村的房地产,该宗房地产共有房屋19幢,房屋所有权证为禄房权证(20xx)字第00033774。其中:1—9幢为钢结构;11幢、14—19幢为砖木结构;10幢、13幢为砖混结;12幢为混合结构。以上房产现锦泰公司用做办公楼及职工宿舍,保存状况一般。该宗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14129.22m,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该宗房产20xx年7月6日经楚雄州兴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值1753.09万元。
地产:位于禄丰县碧城镇西河村委会下禄丰村的地产一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禄国用(20xx))第09250号(有效期为:20xx年9月28日至20xx年9月27日,土地面积29649平方米)。20xx年6月26日,经楚雄华振地价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出具编号为:华振地价估字(20xx)第38号报告:评估价为2223.68万元。
另特作以下承诺:
特此承诺
xxxx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全体股东:
年月日
股东承诺书查重名篇四
一、此承诺书所填写内容及随附资料真实完整,贵行可复印留存作为贷款依据,如因上述资料虚假给贵行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此承诺书所填写的婚姻状况完全属实,如因婚姻状况虚假给贵行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本人自愿作为“连带共同债务人”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与贵行产生的下列第 项债务承担连带共同还款责任,具体权利义务按照借款人与贵行签订的相关合同执行。
2、依据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与贵行签订的编号为 《个人循环贷款额度合同》(贷款额度为: 万,额度期限: 月)及为执行该额度合同而签署的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其他任何单项合同而产生的全部债务(含贷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1)审核本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贷款申请;
2)对本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贷款进行贷后管理。
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本承诺书经本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除非与贵行另行协商一致,本承诺书一经生效即不可撤销。
承诺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承诺书查重名篇五
一、严格遵守有关典当法擘、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已批准 的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合法的典当业务。
二、绝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不向其他组织、 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
三、绝不违法经营以下业务:
(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二)动产抵押业务;
(三)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四)发放信用贷款。
四、绝不从商业银行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借款,不与其他典当 行拆借或者变相拆借资金,不超规定限额从商业银行贷款,不对 外投资。
五、自觉接受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按 规定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资料。
六、严格遵守典当经营规则,切实规范典当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
一、出资额:人民币25万元;并于二00八年八月十八日缴清。
二、在十年经营期内(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至二0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绝不无故拆资。
法定代表人:
二00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