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森林防火倡议书50字(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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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倡议书50字篇一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已经成为破坏我国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诱因。据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2月16日,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85起,受害森林面积5000多公顷。其中云南省由于近3个多月降水同比偏少了64%,进入2月以来,全省各地气温连创历史同期记录,旱期比往年提前了1个多月,达到50年一遇的同期旱情,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森林火灾呈现来势较猛、境外火频发、损失较重的特点,凸显历史罕见的森林防火严峻形势。截至2月15日,云南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67起,受害森林面积200公顷。降水量将较常年同期偏少,旱情呈发展态势,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正处在最严峻的时期。因此,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把祭拜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符合时代特征的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茬等农事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面对今年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投身森林防火工作中去,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使我们的家乡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做出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倡议书50字篇二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县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陵川,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xx县政府封山禁火令,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3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陵川、美丽陵川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森林防火倡议书50字篇三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城西中心幼儿园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4、清明节、冬至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森林防火倡议书50字篇四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时值冬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我们特向全社会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野外烧水做饭;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即将到来春节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避免火情的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冬天天干物燥,外出游玩时,教育您的孩子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5.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烧毁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
xxx
日期:20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50字篇五
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当前,地球温室效应加剧、水土流失严重、沙漠面积日益扩大、生物多样性衰退等生态问题的凸现,都与森林资源的遭受破坏或过量消耗有关。其中,森林火灾更是破坏森林资源的主要杀手,短时间内就能将大片森林毁坏,从而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是我市划定的森林防火戒严期。在此期间,特别是春节、清明节前后,人们有祭奠故人的传统习俗,而点香烛、烧纸钱、燃烟花、放爆竹等传统祭祀方式常常引发森林火灾,给人们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因而,这一阶段正是森林防火的特殊时期。
时代在前进,观念在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春节、清明时节祭祀亡灵、以表哀思的习俗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体现人文关怀、带有新鲜气息的文明祭祀方式也不断出现,如携带树苗进墓区,植棵绿树告慰先人;拿起笔将自己对已逝亲人的怀念写在纸上,以慰藉心灵;插束鲜花,表示自己思念的虔诚之情等等……这一股股清新的祭祀文明之风已渐渐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但毋庸讳言,有一部分人在祭祀时摆祭品、放鞭炮、点蜡烛、烧纸钱或野外用火的迷信、铺张浪费的活动方式仍未完全摒弃,引发森林火灾的隐患依然存在。
鉴于此,我们必须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祭祀文明,力求以肃穆、环保节约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逐渐摆脱封建迷信的羁绊。这既符合我国的传统,又符合新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利于保护森林绿化,更好地促进生态上虞、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清明节来临之季,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更要严加防范;当前,需提醒的是在上坟祭祀时严禁点燃香烛、烧化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非生产性用火,杜绝因违反规定引发森林火灾而承担经济损失、行政治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现象。
市民朋友们!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希望大家都来关心森林防火工作,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以实际行动来保卫我们的绿色家园,使我们xxxx的山川更加秀美,城乡更加文明和谐!
倡议人:xxx
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50字篇六
全区广大居民:
为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让全区居民过一个祥和文明的端午节。在此,呼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全区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安全过节。请居民到指定的地点游玩踏青,要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出门必须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带火种入山、不随地烧烤,不要随意折枝、践踏草坪。踏青时请自带垃圾袋,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不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刻画涂抹。
二、强化森林防火意识。端午节小长假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三、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弘扬传统文化,通过包粽子、佩香囊、挂葫芦等传统形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利用节日孝老敬老,开展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等活动,将节日活动和提升文化修养相结合。
呼中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响应文明过端午的倡议,弘扬民族传统文化,遵守防火防疫各项规定,为我区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做出积极的贡献。
森林防火倡议书50字篇七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祭扫祖坟、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习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无情的火灾造成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平安,我们特向全镇老师、学生、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再野外违规用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本地村组干部或镇政府。
xx政府
20xx年4月1日
森林防火倡议书50字篇八
全市广大群众:
你们好!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自然界的天然绿色屏障,更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构建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作为森林火灾最集中爆发期的清明节日益临近,近几年清明节都存在因烧荒、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踏青等引发森林火警、火灾的现象,不仅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重大损失,而且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因此,为了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特向全市群众提出倡议: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打造平安烟台、绿色烟台、构建和谐烟台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
“管好林”、“护好林”、“爱护林”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我们要同心协力,坚决同破坏林木与植被、烧荒毁林等行为作斗争。
禁止在林内和林缘地区烧荒、烧地堰,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积极倡导鲜花、植树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清除活动。要及时对祖坟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登山运动协会全体会员是森林防火的义务监督员和义务防火队员,要自觉与全市护林员一起保护好森林资源,并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广大群众要积极向邻居、亲戚、朋友宣传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和辐射周围的人们。
希望全市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使我们烟台市的山川更加秀美,社会更加文明和谐!为建设平安烟台、绿色烟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倡议书50字篇九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zf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xxx关于xx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