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铁路调车事故案例反思报告(三篇)
报告,汉语词语,公文的一种格式,是指对上级有所陈请或汇报时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铁路调车事故案例反思报告篇一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对自身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安全管理、设备维修、作业卡控、队伍素质和思想政治工作几个个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制订具体的整改措施。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摆在第一位,对于惯性的违章违纪不够重视。
原因分析:主管调车工作中,对标准化执行的要求不高,危及行车、人身安全的隐患抓得较紧,对一些细小环节的不规范听之任只,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没有认识到任何细小的不规范都有可能酿成大祸。对长期的惯性违章违纪存在着看惯了,见惯了的思想。
整改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当安全与效益发生冲突时,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从自身做起,从细小环节入手,严格规范各种作业行为,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决不允许违章蛮干,加强基础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深入现场,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指导和解决问题的职责。整改期限:(8月)
二、工作作风存在的问题:
1.管理方法简单,存在一定的好人主义思想。
铁路调车事故案例反思报告篇二
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历经了4年的安全事故,再次重提,是为了让大家更深刻的意识到生命的意义。是为了自己家庭的安康,为了企业的效益、整个公司的荣誉,我们必须正确果断的来预防安全隐患,才能让危险远离。只有规范操作、才能把安全随身携带,让幸福就在身边。
高压试验检修工作,是对设备存在的内部、外部缺陷进行提前的诊断,以实际的数据,依照行业标准来对设备定性,来科学评估设备运行状态下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因此每次设备的安全事故都与我们不到位的工作有关。为此试验检修操作程序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显的尤为重要。
主要有以下几点:
对操作设备进行接线检查;对操作方法进行检查;对一次加压,要考虑到一次检修工作人员是否还在设备上;二次试验的电压、电流等模拟量是否也串入到相关设备上,造成数据不准确。这些因素可以避免发生的,我们必须提前想到。
全项目的综合参数,对整个设备可能存在的因素提供原始的记录,设备的依据,是判别的主要来源,漏项、缺相都会使试验结果不可信、不准确,或是错误的判断。错误的原始记录会引导我们发生南辕北辙的事情,耽误时间、造成送电损失、严重的可能导致事故扩大、设备损坏,为此做试验项目做全、真实最为关键。
安全不仅是人身的安全,同时也是仪器、设备的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科学对待试验数据、是每个试验电工因具备的最基本的要求。
我将严格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遵守规章和流程、加强技术学习,提高检修质量和效率,对人身安全、仪器安全、设备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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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伤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
铁路调车事故案例反思报告篇三
事故猛于虎,安全大于天。任何的草率鲁莽,麻痹大意和违章违规,都可能酿成滔天大祸,给自己、家人、企业和社会带来无法修复的伤害。
通过大量事故事故警示教育片及相关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使我更深的知道,各类事故的发生总是离不开职工的违章操作,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不到位,政府安全监管不到位等因素。2013年6月3日吉林省宝源丰禽业公司火灾事故;2014年8月2日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公司粉尘爆炸事故;山东省青岛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等等,夺去了多少条鲜活的生命,造成了多少个家庭失去幸福,从此走向黑暗。事故的代价是惨痛的,必须引起我们每个人的高度重视。
安全生产是每一个企业员工的护身符。谁违反了,就等于飞蛾扑火。安全也是一把双刃剑,遵守它的规则它就会保护你,违反他的规则他就会让你付出血的代价。违章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不能说大家没有认识。那么为什么又常有违章的事发生呢?我想有一个关键的问题长困扰着我们。那就是:我们总是相信自己所谓的经验,原谅自己的疏忽,甚至放纵自己不遵规守纪的行为,最终,一足失成千古恨!
如果说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追求效益,那么安全生产就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所以安全生产是立业之本。对于广大企业职工来说,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自己在正常生产的同时不受到伤害,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
作为一名培训教师,每次看到一起起事故是由于职工的安全意识不强,违章作业造成的,我们身上就犹如压着千金重担。每次在企业中看到职工不按照规程、规范操作,就无比的揪心。从而使我深深的知道,我们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如何让员工应用我们所学到的知识武装自己,怎样去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怎样才能不触及安全的“高压线”,怎样才能做到安全?
下面谈一谈我的一点体会:
当前我国已迈向法治社会,法律法规在社会生产生活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或有形或无形地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我们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更是要依法办事办学。可以说正是我国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法律法规催生了我们这个行业。通过此次培训学习,使我系统了解了这方面的知识。在以后的教学中,我就注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作用,给学员认真讲解,向他们传输依法治安、依法培训意识。
通过大量的事故案例,我注意到事故就在我们身边,随时可能发生。许多鲜活的生命因为一次大意、一次习惯或一次失误而残缺或永久的离开。幸福的家庭因此破碎,多年积累的财产付之东流,皮鞋锃亮的老板为此而锒铛入狱。事故并不可怕,它是可防可控的。只要我们的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常住不懈,企业上下树立安全意识,就一定能够将安全事故控制住。
安全培训教学是教育学的一种形式,是有规律可循的。在前辈们艰苦的探索下,已经取得了很多的成功经验,对于我们后来人来说是宝贵的经验。通过观看视频教学,我感觉到自己在课堂教学的形式、语言组织、讲解动作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学海无涯,今后我将多走出去和同行交流,向您们学习,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成功的、甚至一流的安全培训教师。如果学员能为我的讲课点赞,说:“这个老师还行”,我将感到无比的欣慰。
此次培训和观看系列教学片对我来说是又一次的对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对我从宏观把握安全不断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的形势和从微观教导学员尊章守纪,切实做到“三不伤害”、杜绝”三违”行为,有很大的提升和帮助。尤其是我们公司从事地下矿山的工作,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我的安全理念和观念也得到升华:
安全生产是我们工作的基石,更是我们生活的保障。许多时候,不少警句往往我们耳熟能详“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安全第
只要人人心中都能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安全工作在思想上加以重视,在行为上提前防范,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绷紧“安全这根弦”,我们就会营造出安全和谐的氛-围,我们的平安之花才会盛开的更加长久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