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律效力(七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律效力篇一
被授权人:
授权范围:授权 (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 (授权人名称或姓名)负责在中国境内接受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被授权人地址:
联系方式:
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此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企业),授权人为境外投资者。
2.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投资者、发起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自然人。
3.“授权人签字”,投资者为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写明全称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亲笔签字。
5.附被授权委托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其中被委托人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其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其公章。
6.变更被授权人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被委托人变更名称、地址等事项也应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律效力篇二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就被告的反诉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反诉请求;代为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代为就被告的答辩意见发表意见;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代为就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上诉请求;代为就被告上诉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代为就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进行答辩;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或就起草、签收、转递法律文书转委托于他人办理;代为调查取证或申请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代为申请延期举证;代为申请、变更或撤销证据保全或财产保全,并参加前述保全程序;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发表口头或书面代理意见/申请/异议,等等。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代为就仲裁被申请人的仲裁反请求发表程序及实体方面的答辩意见;代为起草、转递、签收法律文书;代为参加和解、调解;代为调查取证;代为请求仲裁庭调查取证;代为提出、变更或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及证据保全申请;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等等。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仲裁反请求;代为就仲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发表程序及实体方面的答辩意见;代为起草、转递、签收法律文书;代为参加和解、调解;代为调查取证;代为请求仲裁庭调查取证;代为提出、变更或放弃财产保全申请及证据保全申请;代为申请、办理与案件有关的鉴定事宜;代为出庭;代为就案件的实体及程序问题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等等。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强制执行申请;代为调查取证;代为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代为申请法院采取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代为申请、撤销及参与执行财产的评估、拍卖、变卖、抵债;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办理执行案款的领取手续;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代为就强制执行申请进行答辩;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就执行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及执行措施发表异议或意见;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办理执行案款的支付手续;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强制执行异议;代为调查取证;代为参加强制执行程序的全过程,并就执行程序中的程序和实体问题发表代理意见;代为签收、转递法律文书,等等。
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律效力篇三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协议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律效力篇四
委托人姓名: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现全权委托xxxxxxxx为我债权合法代理人,全权处理我方与xx之间的债务事务,合法催收欠款。催收欠款金额xx元。
受托权限如下:
1、按欠款凭据催收欠款(具体金额详见欠款凭据)。
2、协商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办理以物抵债手续。
3、代表委托人与债务人进行协商,签署还款协议。
4、委托律师,取证、代理诉讼。
注:本委托由签署之日起至办结上述委托事项止,本委托书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附:欠款凭证复印件
委托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律效力篇五
乙方: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应恪守中国司法部门制定的律师执业纪律和道德规范,尽职尽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全力为甲方办理本委托合同事项。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全面提供本案有关证据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应协助甲方收集和整理各方证据,并根据证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合理安排诉讼时机或程序。
四,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所交律师费及其他已开支费用不予退还。除已付费用外,还约定有其他报酬的或有未付费用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双方约定的报酬及乙方代垫的其他费用。 五,乙方非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定理由,不得单方解除与甲方的委托关系。如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费应全额退还甲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
1,律师费 元。
2,办案差旅交通费 元。
3,办案调查手续费 元。
4,打印、复制材料工本费 元。
5,其他费用 元。
七,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各方的赔偿额最高限额不超过实际已收取的律师费。
八,本合同签订后,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与第三者签订与本合同相同委托事项的合同,否则,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返还。乙方指派的律师如因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可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选择后在括弧内打“√”):
3,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 )
4,代为申请强制执行,承认、放弃或变更执行请求、标的,进行执行和解和收取执行标的物。( )
5,其他: )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如有甲方委托乙方申请执行的约定,且所涉案件须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并须延长期限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申请或由甲方自行申请。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一审结束后失效。
十三,双方确认,本合同具明的联系地址和电话除非书面更正,均为委托事项必须的各项通知包括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的有效地址电话,任何一方如因此无法通知或送达而导致的后果对另一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律效力篇六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1.刑事侦查;
2.审查起诉;
3.一审;
4.二审;
5.再审;
6.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与甲方之间系 关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应在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终止时,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聩意见卡》,并及时交由乙方归档。本合同所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聩意见卡》的编号为 。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人时,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其提出申诉和控告。
2.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辩护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3.在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的代理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见和建,出庭参加诉讼。
4.乙方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调查取证。
5、乙方应依法忠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甲方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7.乙方不得对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
8.乙方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9.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10.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 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其中:
1.律师在侦工阶段担任法律帮助人的,委托事项于侦查机亲侦查终结时止。
2.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帮助人的,委托事项于检察机关作出起诉可或不起诉决定时止。
3.律师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审判机关作出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时止。
4.律师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或者刑事申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于案外和解、不起诉、撤诉、调解结案、判决、终结审理的裁定、驳回申诉时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 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企业授权委托书法律效力篇七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 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上述法律事务的专项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委托事项及要求
1、
2、 3、 4、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3、甲方应当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律师代理费
1、 2、 3、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本合同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费用。 或者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第2项工作费用。除非甲方同意,否则无论乙方实际办案支出是否超过该费用,甲方均无另行给付的义务。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l、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第二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机构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l、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