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0字(四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0字篇一
书里最令我欣赏的人物并不是主人公——破案无数、令罪犯闻风丧胆的福尔摩斯,而是他的助手---华医生。
华医生把自己的很多时间都用在了协助福尔摩斯办案上,还经常鼓励福尔摩斯不要泄气。每当主尔摩斯垂头丧气或感到灰心、认为案子没希望的时候,华医生就会安慰他“没关系,肯定会有线索的。”华医生在一次次破案中显示出他惊人的智慧、高超的医术以及卓越的判断力。这一切都表明,他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很了起的侦探。然而,华医生却把成功的机会让给了别人。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像华医生那样无私奉献的人。记得有一次,我迷上画卡通人物漫画,竟然在李老师上语文课的时候画起来了。我的一举一动被李老师看得一清二楚,李老师既生气又着急,好像对我很失望。他严肃地对我说:“我发现你最近有些反常,成绩有些下降了,这样下去怎么行?”听到了李老师的批评,我真不理解,觉得他太不给情面了,当着那么多同学们的`面这样数落我。我当时真的挺恨他的,心想,以后我不想好好听他的课了。可是,放学后,李老师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在那么热的天坚持给我补课,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解。这样持续了大概半个学期。期末,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年段前茅。我终于理解李老师的用苦良心。他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对我以后的成长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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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不能以成名或不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否是英雄,因为每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往往有一些无私奉献的英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0字篇二
最近我看了一本探案小说,是由柯南道尔编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的主人公是谢洛克福尔摩斯。书中的神探脱胎子,一位真实人物就是道尔在爱丁堡大学学医时的一位教授约瑟夫贝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相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更是十项全能的人,他长着一张睿智的脸,修长的身材,让人望而止步,
令人恐惧的是他那让人害怕和精密的观察能力:一个人普普通通的站在我们前面,也许我们只能看出他是男生还是女生,他却能通过许多细节来看出从哪里来?多少岁?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等等。也许你站在他身旁,会不经意地问他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虽不是小提琴家,但是听了他的小提琴,像是在小提琴家坐在面前,令人浮想联翩,陶醉其中。
他的变妆技术也是一流。明明已是40多岁的中年男人,但却可以幻化成18岁的懵懂少年,也可以幻化成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老奶奶。这些特长,都使他在破案中有了更大的突破。
也许书中的福尔摩斯,并不是我们现代人所定义的帅歌。看了许多福尔摩斯的电影,里面的主人公虽然长的都挺好看的,但是我觉得就是演不出福尔摩斯的那种气质。
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福尔摩斯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人都演不出的那个存在。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0字篇三
在暑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带给我的又是一次全新的启发,又一次深深的震撼。
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全世界仅有的咨询侦探,他靠着自己敏锐的双眼和聪明的大脑,侦破了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案子,但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己的荣誉总是被别人抢走,可是他并没气馁,反而让他越来越着迷于那些复杂、棘手的案子,是金子总会发光,福尔摩斯终究成了有名的侦探家。
这本书给了我不少启发:做事要细心,特别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上更少不了这份一丝不苟。书中的福尔摩斯在研究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不会放过一丝蛛丝马迹,甚至可以捉住别人遗忘的痕迹去判断未曾谋面的凶手的样子,习性,连那些凶手都对他啧啧称奇。
做事要有耐心,摩斯靠着那份耐心一直接受着别人千篇一律的说辞,明明自己早已知道案子的真想,也没有去回决别人家的建议,反倒会去感谢那些对他提建议的人,使他对案子能有新的认识和启发。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他,在学习上我如果有这么大的耐心或许我的成绩还会更优秀。
做事要有决心,在《长毛尸体》一案中,这本是一件不可能破的迷案,正因为福尔摩斯发现了一点踪迹,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迷团,他靠着自身强大的意念,三天三夜没有闭眼,终于发现了这是一种世上极为稀有的有毒动物狮鬃毛的杰作,触碰到它后会引起激素生长,导致呼吸变快,最终死亡。
福尔摩斯就是凭借着自己的细心、耐心和决心才一步步走向成功,当我看完整本书时做侦探的梦想已在我心底悄悄地发芽......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0字篇四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