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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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市xx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书记任顾问,区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镇为成员单位。环委会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统一部署安排各项日常工作。各街镇(园区)、各区直相关部门要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环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将大检查与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协同推进。
2、制定工作方案。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xx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函[20xx]18号),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督促各街镇(园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要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方案,实施分类治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3、严格现场执法。我局制定了《20xx年度xx市xx区环保执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重点和目标,落实部门和人员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强力开展监管执法任务,形成惩违治污新常态。
1、开展工业园区排查整治。一是强化环境应急措施,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24小时环境应急值班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以确保信息畅通,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二是通过现场勘查园区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排污节点、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了解企业排污状况和环境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要求企业积极填报“企业自查情况表”,全面掌握园区企业情况。
2、开展全区企事业、三产业摸底调查。通过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我区环境隐患企业分布,排查范围涉及上千家企事业、三产业,在此基础之上,深入掌握了企业产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有效推进了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督促各类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开展计划执法工作。制定并完善包含自然生态类、固废类、辐射和建设项目类等在内141家企业的检查计划,将四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新建项目纳入执法检查计划,并按频次开展监管。继续落实后督察制度,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4、开展饮用水源区违法行为整治。由区环保局牵头,继续联合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公安交警大队、区工商分局、区卫监所、银盆岭街道办事处、望城坡街道办事处和洋湖街道办事处等多家单位联合,抽调专人每天进行巡查守点。
5、开展重点企业后督察。每月对坪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开展一次后督察,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远程访问监控平台,实现对坪塘南方水泥的在线实时监控。湖南坪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的在线监测设备和脱硝设备均正常运行。
6、开展风险企业现场检查。以每月一次频率对三类风险企业湖南经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监察,督促企业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水、气、声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减少搬迁前对周边环境影响。
7、开展严格执法,彰显新法权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充分利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至今,共对11家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对xx市xx区景辉洗涤服务部、xx市xx区汇御轩餐馆、长沙渔人码头置业有限公司、xx市xx区银洲米粉厂、xx市xx区民康米粉厂、xx市xx区金丰米粉厂6家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共计罚款18.8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38家,查封扣押4家,关停企业4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5人。
8、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力度打击水上餐饮。在xx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日常巡查长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水上餐饮整治专项行动,日常巡查611人次,联合执法行动5次,对22条餐饮渔船船主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撤离xx市湘江水域。为避免非法水上餐饮死灰复燃,xx区人民政府依据《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七十条,在xx市环保局、xx市海事局、xx市渔政、xx市水上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下,对多次劝阻仍违法从事水上餐饮的2条水上餐饮船只依法予以没收。通过一系列坚决有力的执法行动,打击非法水上餐饮行为取得了巨大成果,有效保障了湘江水质。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时排查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同时,严格制定大检查活动的后督察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不断巩固整治效果,提升辖区内环境安全水平。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六个走在前列思想为指导,以优化经济环境为中心,以创建生态县为目标,全面履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职责,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1、环境审批方面,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350个,无越权审批和违规审批现象,审批率达100%。发放排污许可证140本。做到了申报材料齐全,审批、验收手续到位,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今年3月,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报建审批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我局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最后确定报建项目办理承诺时限为:报告书、报告表3个工作日(受理1天、踏勘1天、审批1天,建设单位报告修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登记表立即办结。
2、“三同时”验收方面,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 “三同时”进展情况实行跟踪管理,严格验收质量,共现场查看建设项目146个,审核通过“三同时”验收的项目113个,正在整改和办理中的项目有33个。
3、排污权交易方面,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xx】143号)文件精神和长沙市《关于开展第二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xx年5月进行我县共421家企业单位的第二轮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的申报工作,至今,共计收缴经开区和我县100家企业初始排污权使用费193.49万元,征收6个新、扩、改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227万元。
4、清洁生产方面,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公告》精神,对“第一类重点企业”、“第二类重点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根据市局要求,上报长沙南方钽铌有限责任公司,5月省市最终确定为我县20xx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单位。
5、环保专项资金方面,为了落实省、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文件通知精神,确定省、市专项治理资金项目名单,我科室认真审核项目单位的申报资料,分别向省转报3家、市转报12家共计申请环境专项资金单位15家。我县已确定20xx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42个,拨付专项资金470万元,并在县政府的网站和《星沙时报》进行公示。省级专项资金项目3个,30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项目12个。
(二)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落实
20xx年,我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6356.51吨,削减率为25.5%, 氨氮排放总量为1856.36吨, 削减率为21.08%,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174.8吨, 削减率为16.08%,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944.42吨, 削减率为46.9%。关闭长沙市亿利化工厂、长沙县兴旺机砖厂、长沙县榔梨镇三合机砖厂、湖南桔洲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长沙县金井宏伟造纸厂、长沙县长旺制革厂等6家单位,关停长沙县天山水泥厂、长沙五江建材实业有限公司、长沙印山合力建材有限公司立窑水泥生产线。完成湖南印山实业集团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两条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项目和长沙河田白石建材有限公司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项目。18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委托北京桑德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环建投已向市局提交验收申请,正在办理竣工验收,今年年底可完成一部分验收工作。长沙县暮云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由长沙市水利局负责建设,我县负责管网建设,现正在进行配套管网建设方案设计,预计20xx年12月启动管网建设。安沙镇毛塘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完成工业园入星沙北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已通水试运行,正在调试阶段。杨家湾撇洪渠截污(星沙污水处理厂—两区交界处)管道敷设路由征拆及管网建设由长沙经开区管委会负责,长沙县工务局配合,该项目现已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项目正大建设中。湖南印山实业集团印山台水泥有限公司1、2号新型干法生产线除尘设施建设项目、长沙河田白石有限公司新型干法生产线布袋除尘改造项目粉尘改造已完成。
(三)环境监测进一步提升
我局环境监测站今年共获取各类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0xx多个,为环境监督管理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一是水环境质量监测。对县域内16个乡镇出、入境交界断面所属水系进行了采样分析,分析项目主要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并及时出具监测报告,共提供有效数据292个。二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按时编报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周报,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星沙空气质量变化动、开展扬尘治理行动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截止到11月12日,我县经开区空气优良率为59.5%,在全市10个空气自动站点中排名第二,县政府后山空气自动监测站从今年9月份开始运行到11月12日,累计优良率为52.73%。三是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对3个自来水厂上游1000米的饮用水源控制断面进行每月1次共28个项目的监测,共9次监测月报工作,对县、市4个交界断面逢双月监测的4次采样监测工作,并及时出具相应报告。共出具有效数据8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四)生态建设进一步推进
一是完成了去年连片整治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我局联合县生态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去年连片整治村的四池净化池项目逐户进行验收。验收中肯定了成绩,也发现了不足。其中金井镇的沙田村、金井社区;白沙镇的锡福村,池子数量不少,质量合格,污水管道安装到位,验收合格。但其他的5个乡镇9个村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我局按照县领导要求,已对验收不合格的村进行了督查和整改。
二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有进展。本项目去年11月完成了项目的立项,环建投就项目的实施方案启动招标程序,县政府成立了以庆红县长为组长,黄粱、国良县长为副组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一楼,由王建军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编制了《湖南省长沙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及各项目村实施方案并通过了省环保厅评审,7月5日县长办公会上讨论了今年整县推进工作先行试点,明年再大面积铺开。目前已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各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启动了试点工程的招标程序。10月已召开试点工程动员大会,启动工程项目建设。
三是各级生态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今年10月我县全国生态县创建获国家环保部技术考核验收通过,标志着我县已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实现了我省生态县零的突破。后段我县将向国家生态文明县方面努力。今年在宣传推进生态创建的基础上,县财政拿出365万元表彰奖励了去年命名的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80个市级生态村,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应,镇村生态建设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环境保护氛围也逐步扩大。
(五)打击不法排污进一步严格
为了防止企业偷排,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加大巡查频次等方式,督促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达标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来根据我县企业排污情况,县环保局与行政执法大队加大沟通协调,执法大队共计监察、巡查企业793次、出动执法人员834人次、执法车辆276台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8次、联合行动12次;下达环境监察文书829份、《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18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起,已办结3起,到位罚没款累计1.1944万元,关停生产项目2起。重点打击、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行动,今年县、区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大队等部门执法人员,分三组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主要针对重点涉水企业、污染源、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销售、使用单位环境监管情况及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清查环境安全事故隐患。共计检查相关企业142家,出动执法人员29人,出动执法车辆66台次。对在清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切实加大依法处罚力度。
1、空气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自今年元月1日开展pm2.5监测以来,空气优良率基本维持在50%左右,在全市10个监测点排名虽第二,但情况仍不容乐观。在县城煤烟型空气污染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治理的情况下,又复合了机动车排气、城市扬尘以及工业企业、加油站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城市空气质量的区域性复合性污染特征已经显现。尤其是细颗粒物pm2.5的污染,随着我县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趋势,已成为影响我县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的瓶颈。
2、环境风险问题凸显环保能力建设的软肋。近几年来,我县发生了几次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如榔梨自来水厂镉超标事故、农大水厂水污染事故等),尽管每次都得到了妥善处理,但是在处理这类事件中,监管队伍力量薄弱、监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环境预警体系有待完善等突出问题显露无疑。与此同时,我们深感环境管理点多、面广,面临的压力大,环保队伍编制、人员严重不足,乡镇环保管理队伍及待加强。
3、区、县、镇(街道)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还待进一步理顺。经开区产业环保局和县环保局之间存在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管存在脱节问题,乡镇(街道)还没有完全建立环保机构。因此,很多工作不能很好推行和落实。
4、农村环境保护历史欠账较多。目前,我县养殖业污染对水环境保护的影响最大,而在“三农”优惠政策和市场价格的双重作用下,养殖业发展仍然呈上升趋势。养殖户只重视个人经济效益而不愿投入治理,养殖业污染治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畜禽养殖导致的土壤和水体污染,过量施用农药、化肥,残留地膜导致的土壤污染,在短期内还无法得到恢复;农村脏、乱、差的现象仍较为严重。
为开创完满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我局将继续按照 “重点工作求突破、单项工作争先进、整体工作创特色”的要求,积极谋划,重点推进。
(一)目标明确,突出主线
1、确保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标;县城功能区噪声达标率达100%。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3、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80%。
4、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5、全面完成cod、so2等污染因子的年度减排任务。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1、加强对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结合生态预警监测评估工作,开展pm2.5的自动监测,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的跟踪机制。通过强化建筑工地、道路、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堆场及拆房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淘汰黄标车,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力度等措施,提升我县空气质量等级,缩小公众感受之间的差距,真正体现出生态县建设的成效。
2、重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后段,我们将继续开展捞刀河、浏阳河一级饮用水源地截污工程,全面推进“两河”流域综合治理;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为目标,全面推进“两型”产业发展,采取限期治理、限期搬迁、取缔关闭等方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引导“两河”流域范围内现有环境风险企业分批逐步退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敏感区及环境容量较小地区;从严实施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督促工业园区加快完成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和审批,积极开展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查。
3、继续加大对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要严格排污许可证管理并以此为抓手,做好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对不落实环保措施、不遵守环保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企业,环保部门要暂扣或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实行限期治理,对逾期不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责令停产整治直至关闭。
4、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连片整治村目标要求。深入开展禽畜养殖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令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限期治理。要以北部沿河乡镇为重点区域,加大力度清理非法的禽畜养殖场所,加强对非法养殖场的打击力度,确保养殖污染不反弹。
5、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环保联合执法和环保专项行动,围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排污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环保“严查”的高压态势。对查出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按环保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罚的处罚,维护环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6、加大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通过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宣传手段,如编制以环保为题材的戏曲下乡,环保宣传标语、口号到村进户,环保知识进校园,开设农民环保大课堂等,使我县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氛围更加浓厚,环保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向县委、政府进一步争取,达到增加人员编制、扩充环保队伍的目的。同时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努力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20xx年1—6月,空气优良天数137天,优良率为75.7%,同比增长4.4%,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7%;富春江干流水质保持2类水体,总磷等指标出境优于入境,渔山断面出境水达标率为83.3%,同比增长33.3%,全区12个地表水监测断面、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国家级生态区创建顺利通过环保部验收。
1、做好建设项目审验管理。一是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共审批项目217个,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165个,登记表39个。核发排污许可证82个。二是制订《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全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共清理出未批先建项目129个,未验先投项目1323个,主要涉及型材、化工、畜禽养殖、五金加工及基础设施类等项目。
2、深入重污染行业整治。一是基本完成电镀、印染、化工、造纸等重高行业整治提升。其中造纸行业整治“三个一批”共237家企业,累计关停112家,整治提升109家,搬迁入园16家。目前实际保留126家,正常生产107家。出台《杭州市富阳区环境保护局20xx年度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对造纸、印染、化工等企业“回头看”共计200余家次。二是加快推进大源彩钢行业、上官球拍行业等特色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并要求上官乡建成特色工业功能区。
3、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以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为契机,“面”上排查、“线”上执法、“点”上查处,对各类环境违法“零容忍”。截至20xx年7月底,检查企业40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累计立案145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17件,处罚金额446.6万元,警告1家,下达停产整治决定2家,实施查封、扣押8件。共移送公安11件,其中涉嫌环境犯罪类案件6件,公安机关已受理5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行政拘留类案件5件(涉及新环保法相关案件4件),行政拘留3人。共受理各类信访1623件次,较去年同期下降13.3%,其中省级较去年同期下降60%,杭州市级较去年同期下降36%,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
4、强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出台《富阳区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明确重点,落实措施,督促6家水泥企业加快粉尘深度治理工作。二是推进“无燃煤区”创建,开展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和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深度处理,截至目前已完成24家。三是全面开展涂装、化工、合成革三个行业6家企业、1家ldar技术改造企业及11个重点行业209家企业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清单调查工作。四是继续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上半年,共淘汰黄标车969辆。
5、稳定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完成20xx年减排统计工作。全区纳入环境统计调查对象301家,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8728.7吨,氨氮排放量1120.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508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6929吨。与20xx年相比,分别削减20.8%、15.5%、30.5%、8.0%,完成杭州减排年度任务。二是全面落实20xx年减排计划。出台年度减排实施方案,召开减排专题会议,明确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总量,安排年度污染减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水污染物项目77个,大气污染物项目13个,关停项目32个,农业项目27个。
6、快速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截至目前,收到排污权初始申购企业175家,并经初审后报杭州审核,125家企业缴纳初始交易费,共计2.3亿元,其中浙江成功纸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完成排污权银行抵押贷款登记。8家企业新增指标进行了网上竞价交易,交易金额88万元,其中3家企业成功竞拍全部指标。
7、大力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一是完成企业环境行为分类。对全区310家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进行分类。其中绿色企业7家,蓝色企业188家,黄色企业96家,红色企业15家,黑色企业4家。二是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我区13家涉重企业的档案整理工作,通过国家环保部核查,完成我区9家企业的重金属全口径填报工作。三是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全区共建成投运刷卡排污系统133套,共保有在线监测系统155套,共获得在线监测数据270万个。正常运行2个空气站、5个水质自动站,稳步推进5个水质自动站新建工程,其中3个已通过验收;1个试运行;1个设备已装。
1、继续推进环保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富阳区环境功能区区划方案》和《富阳区“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规范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二是大力推进voc治理工作、10吨/小时以下锅炉淘汰、无燃煤区建设、自备锅炉淘汰、煤改气等工程,同时加大热电、水泥等脱硝设施运行的监管,确保脱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加快建设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平台,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健全排污权抵押贷款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密切部门联系,确保抵押登记及时办理,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四是在深化重高行业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完成电镀、印染、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中期评估工作,建立完善行业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防止污染反弹。
2、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与配套办法要求,加强加密对企业的执法监管,坚持“出重拳”,打“组合拳”,增强环保执法威慑性,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同作战,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办处罚力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全面遏制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全区环境安全。
3、继续浓厚环保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好各类宣传活动,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及参与环保的自觉性;积极开展“多绿”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多绿覆盖面,丰富多绿细胞;在本地媒体开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专栏报道,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道我区先进经验和做法,实现全区环保工作“报刊上有文字,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