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百孝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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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孝篇》篇1
一、涌泉跃2113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5261,古代孝敬父母的4102故事。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1653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二、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三、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百孝篇》篇2
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但在浙江绍兴柯桥区稽东镇石岙村下塘自然村,老乡们都在传着一个“久病床前有孝子”的故事。村民们说的是村里方庆传和方云美夫妻两人,他们几十年来照顾彼此的养父母,留下了以孝为本的好家风,影响着全村人。
方庆传是养父母在1951年从邻村抱回养育长大的。在其娶妻后不久,妻子却患上尿毒症。虽然一家人竭尽全力救治,但受当时医疗条件以及家庭经济限制,23岁的方庆传依然失去了妻子。
而方云美也和方庆传一样有着相似的经历。1950年,只有4个月大的方云美被养父母从嵊州领养回来,长大后也组建起了自己的小家庭,但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选择了离婚。
就是这样两个有着相似经历的人,经人撮合,走在了一起,并在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如今女儿出嫁,儿子也娶妻生子。而对于双方的养父母,他们尽心尽孝,报答养育之恩。
初结婚时,因为考虑到方庆传养父母已经年长,生活难以自理,方云美主动提出到方庆传家,共同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在两人的精心照顾下,方庆传的养父母成了村里的高寿老人,养父在94岁时去世,养母去世也有92岁了。
“后来,庆传就提议把我父母接过来住。”方云美说,在自己的公公婆婆去世后,丈夫提出把自己的父母接到家里来,这让她备受感动。而对于方庆传来说,他更多的是想回报俩老对妻子的养育之恩。“因为各自身世的原因,所以我们特别看重亲情。”方庆传说。
《百孝篇》篇3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为人正直,少年时便以孝顺而闻名。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时,包公中了进士,当时28岁。包公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但是他的父母因为年老多病,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在身边,那么这个儿子不能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扔下父母不管,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着儿子去外地的,而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种情况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辞去官职照料父母。由于父母不愿跟随包公去外地,包公便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得到了官吏们的称颂。
几年后,他的父母相继离世,包公才重新踏入仕途。
包公能主动辞去官职,照顾父母,说明他不是那种贪恋官场的人,更体现出他是个孝顺的人,对父母的养育之恩懂得回报,这一点,值得大家学习。
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人能够孝敬自己的父母长辈,就表明他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有了这份仁心,就可以帮助许许多多的人。我们应该做一个孝顺的人,这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品质,更是对社会责任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