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工作制度(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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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一
1、按时上班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2、上班签到要求:上午教师必须在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签到;下午教师必须在第五节课上课铃响前签到。
3、教师签到后,除上课外,必须自觉在本教研组办公室办公,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做到少窜门,严禁打牌、织毛线、大声喧哗等。
4、教师签到簿由各周值班行政负责并汇总。
1.全乡小学按季节统一作息时间,全部实行签到。各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代签补签无效),超过5—10分钟签到记迟到一次;10分钟以上记旷课一节。上班时间内无课教师必须办公室集中办公,不得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2.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应到达教室门口。上课铃响后,教师未进入教室内,按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而提前离开教室,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达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3.教师未按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导致本班教学秩序混乱,按旷课处理,且由旷课教师自付代课费。未经教导处批准备案,严禁教师调课,否则追究双方责任。
4.请假实行书面申请。
中心小学:2天以内由常务副校长批准,每学期累计事假在2—5天以内必须经中心小学校长批准,5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值周行政必须将请假条或调课申请单存档,统一安排代课事项,被安排的代课教师必须认真负责:
①事假自付代课费。
②婚、丧、产等法定假按国家文件规定执行,由学校付代课费。
③患重病请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病历卡和医院处方、药费发票等,一个月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一个月以上的报教育局处理;代课工资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
④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校者,按旷课处理。假期结束,必须向值周销假。
⑥因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请假,必须提供相关通知证明,由教师自付代课费,不列为事假处理,谎报者按旷课处理。
⑦对内外父母、夫妻、子女类直系亲属因重病住院治疗需要护理而请假的,按护理假处理,自付代课费,销假时必须提供住院证明或出院小结。
⑧代课费按3元/节计算。
村级小学:教师请假必须报中心小学校长或分管副校长备案,具体规定按中心小学标准执行,代课费由村小自行决定。未按规定进行请假的,一经查实,按旷课一节罚50元处理,且在教师绩效考评总分中扣除5分/次。
5.开会及政治、业务学习请事假同上处理,3分钟内未到会场者按迟到处理,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者3分钟内按早退处理,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
6.严禁教师私自调换课程。被值周行政、主管人员查实,除追究任课方外,对代课方实施加倍处罚。
7. 晨读辅导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做早操,排队进入或退出操场,操行中站在本班操列前后巡视学生做操,做到操列整齐,操行规范,纪律良好;防止出现安全事故的。
8、眼保健操由上午第二节课的任课教师组织。
9、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法定假外,学校不得随意放假、调课或补课。
10、教师晚自习下班按教导处安排表进行,对在校寄宿的学生进行点到,上好辅导课。未按作息时间到岗者按迟到、早退、旷课处理。
1、教师和家长应建立长期合作的友好关系,密切配合,共同关心和培养学生的成长,及时掌握学生在家在校的思想动态。
2、学校行政、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有着同等的家访义务。
3、开学初应进行全面性的家访,务必做好流生返校劝学工作,把辍学率控制到最低限度。
4、家访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首先必须肯定学生的成绩,多谈优点,少提缺点,注意场合,优缺点要一分为二,防止“告状式”的访问,决不能损害学生的自尊心。家访时必须做有耐心、有恒心,一次不行就多次,直到成功。
5、每次家访必须具有目的性,家访后必须认真分析,总结家访的得失,并认真写好家访记录。
6、每天任课教师都要对本班的学生进行晨检,进行身体健康目测,遇到学生身体不正常或没来到学校,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程序进行处理。对特殊天气,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发现学生没来校应及时向学校反映,并及时做家访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校家同创”是教师、学生、家长、学校互动的有效沟通方式,各教师、班主任必须做好“校家同创”的相关工作。
(一)值周行政职责:
1、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上班,做好一天教师签到管理工作;
2、带领值周教师对校务及安全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记载;
3、督促学生做好早操、眼保健操,检查教师指导“两操”执行情况,处理好学校偶发事件;
4、一周值班结束,做好本周值班情况小结,并在下一周教师例会上宣布,与下一周值班做好交接工作。
(二)值周教师职责:
1、每天提前10分钟上班,督促各班搞好校园卫生及教师上班及时签到;
2、协同值周行政督促学生做好“两操”,检查教师指导“两操”情况并进行记录;
3、处理当天偶发事件,传递工作信息;
4、做好值周交接班工作。
以上职责必须严格执行,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对工作敷衍了事,相互推卸责任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教育、警告、记过处分。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二
为了使学校工作有序开展, 使教师形成组织观念, 使教师 工作有条理,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照教体局、学区的 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大庄,学校教师例会制度。
学校组织教师进行政治法律学习、业务学习、师德培训、进行专题讨论、解决问题、安排工作的一种主要形式,目的在于统一思想,加强师德建设,交流教学经验,提高 工作效率。
每周举行一次。
一般定为星期一下午放学后, 如有特殊情况 可随时安排。
1、传达教体局、学区等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和工作 要求。
2、值周教师总结上周工作。
3、 学校领导对上周各项工作进行总结, 并提出注意事项, 促进本周的工作。
4、安排本周的各项工作。主要有:教育教学、教师和学 生纪律、安全、学校卫生、学校德育工作等。
5、讨论决定一些重大事情。重大事情经全体教师讨论通 过后,便形成成决议,每位教师必须按会议决定贯彻执行。
6、每位教师对学校工作提意见和建议。向学校领导反映 情况,或向学校领导和其他教师提意见和建议。
1、参加会议地点由值周教师通知。
2、每位教师要有会议记录,认真做好会议内容记载。
3、每位教师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4、会议期间不开小会,不干与会议无关的事。
5、会议期间不会客,不随便出入,有事有病必须病假。
6、没有特殊情况,例会学习于星期一下午 6∶00 分准时 召开。 开会时教师未请假而不参加会议者算旷课一课时。 每位 教师争取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者按旷课一课时计,累 计 6 次算旷课一天。
7、会议召集前要有充分的准备,力争开短会,开好会, 提高会议质量。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三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学校教师值班制度。
学校教师值班由学校值班领导和学校值班教师组成,值班领导由学校领导担任,行政值班员由学校教师担任。
1、全面掌握学校总体工作及运行情况;
2、组织指挥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
3、负责检查学校各片值班落实执行情况;
1 学校教师值班时间;( 7:10—18:00)
2 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值班记录)
3 及时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内报告,并做出合理有效的 应急处置工作;
4 放学后,督促检查学生全部离校,各班是否上锁。最后值班教师锁大门,方能离校。
5 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30分钟到校。
6 对于擅离职守的教师和值班人员要做出相应的处罚。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学校理事会同意,制定本校教师培训制度如下:
一、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受聘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培训制度,接受学校教务处安排的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以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受聘教师上岗前须进行不少于1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本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规章制度等。
三、受聘教师上岗后的思想政治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内容为教育法规、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业务培训由教务处按学科组织,培训内容为教学大纲的学习、教育理念与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推广等。
四、学校为受聘教师提供接受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条件,根据学科特点每两周安排一次业务培训或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位教师每学年接受培训总课时数不少于50课时。
五、教师培训以参加校内培训为主,选派外出培训为辅。受聘教师参加本校组织进行的培训免收培训费,选派外出培训所需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决定校方承担或校方与教师协商分担。
六、学校鼓励受聘教师在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自主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受聘教师自费参加校外同所教学科相关联的培训可以计入培训课时数,学校对自费参加校外培训后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的教师给予奖励。
七、学校教务处要建立教师培训业务档案,记录教师培训情况;受聘教师应备有培训笔记本,记录本人参加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的内容及心得体会。
八、学校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应包括教师培训方面的内容;考核教师时应将培训课时的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列入考核内容,并将教师年度考核记录归入教师培训业务档案。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五
1、上课前准备好教学备品及教学仪器,上课预备铃响后,任课教师到教室门口等候,铃响马上走进教室上课。要按要求上足课时,不提前下课。下课铃响后,立即下课,不压堂。
2、充分利用授课时间,做到上课时间要坚持岗位,不擅自离开课堂,不吸烟,不坐着上课,不接待客人、家长、亲属、探望病号,不找个别学生谈话,不带手机进入课堂,不处理任何其它事物。
3、教师不得随意变动课节。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的,要和教务处请示,经批准,方可变动。
4、领导不准占用上课时间找教师谈话。教师不准耽误课节找领导解决问题。领导和学校部门负责同志不准在上课时间向正在上课的教师布置工作。教师和教师之间不准在上课时间交谈和研究工作。
5、教师缺课,一定要找时间补上,保证所任学科授课节数和教学任务的完成,保证实际工作量。
6、教师无故不上课,擅自离开课堂,学校要安规定从重处罚。
7、教师上课时间,因擅自离开课堂,出现一切问题后果,均由本我承担。
8、教师讲课观点要正确,知识准确,概念清楚,重点突出。主教练、提问、演示安排得当,注意面向全体学生。
9、随时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表现,课堂复习检查,提问应记分。
10、教师注重仪表,言谈举止对学生的.影响。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形,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体罚和不变相体罚学生,任何教师无权让学生停课。如有特殊情况,先请示领导。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六
1、监考教师要充分认识监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2、服从考场安排,主监教师要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
3、副监考教师务必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学生了,清点人数。宣布考场纪律、分发试卷。考试铃声一响,即刻下发试卷,不得推迟。
4、监考教师必须严守岗,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看报刊、闲谈,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5、监考教师要坚持原则,认真监督考场纪律,不点拔任何试题和考生,如考生有所疑问,可向巡考请示。
6、如发现考生作弊,一经核实,立即对其管理,并报教导处处理。
7、收试卷时,一定要清点好试卷卷数,以免漏订。
8、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如实反映考场纪律。
9、如监考教师失职,学校根据情节轻重按造成教学事故给予相应的处理。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七
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班,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半天以内(不含半天),当事人具备假条,由值周领导批准签字并登记存档;请假半天以上、3天以内者,必须向校长请假,并将有校长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请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长签字后报区教体局领导批准,并将有局领导签字的假条送值周领导登记存档。所有请假如需调课,必须报告教导处,落实调课并做好记载。请假人应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3、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必须于当天向请假对象销假,同时报告教导处。
4、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休假证明或药发票请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者,须按上述程序先用电话说明情况,并于上班当日补全书面请假手续。其余各种请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写请假条。严禁代假。
6、超过规定的上班、集体活动时间为迟到;提前下班、集体活动中途无故退场为早退。迟到及早退超过30分钟者按旷课处理。
7、未经教导处允许,私自调课而造成无人上课者,原应上课教师视为旷课。
8、迟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旷课每节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师个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项以0分计;一学年事假累计超过12天(含12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并不予发放任何奖金。病假40岁以下超过两天(不含)、40岁及以上超过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凭入院、出院证明不扣;一学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资格。旷工每天扣50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的资格和一切奖金,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9、婚假、产假、丧假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为参加子女家长会而请假者,凭家长会通知书可不作请假计,但不予发放全勤奖。
10、未尽事宜及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八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关于教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
1、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须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导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原因、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教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须在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九
为了加强教师的知识修养,丰富自身文化底蕴,特制定青岛北山小学“教师诵读”有关规定: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阅读监督检查小组。领导带头读书,以身作则,及时与教师进行读书对话和深层交流。加强指导、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为教师诵读活动提供服务。
(二)学校大力倡导和鼓励教师阅读,营造读书氛围,确保读书时间,定为每周三下午两节课后为阅读时间,为教师提供书源,保证数量和质量,形成读书为荣的时代风尚。
(三)加强对“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十一五阅读工程”《每周一读》的学习。对重点篇目进行集体诵读和讲习,每学期不少于十次,做到有记录、有展评、有效果,每位教师建立读书笔记,《每周一读》中的读后感每学期不少于20篇。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阅读活动,认真落实“六个一”。要求每一位教师自读一本新书、建立一本笔记、撰写一篇文章、参加一次评比、主讲一篇诗文、指导一个家庭,努力提高阅读效益。
(五)将教师诵读情况列入学校对教师的考核内容。考核以教师参与读书活动的开展、参加各级各类读书活动的评选成绩和读书笔记等成果为依据。
(六)把“经典诵读”与教师教科研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教科研引领、指导、服务作用,将“诵读工程”与语文、音乐、美术、科学、品德、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学、教研紧密结合,具体研讨有效结合,相互促进有效结合。不断总结典型经验,学校每年汇编教师读书成果集。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十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具备请假条;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4.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旷课一节扣30元,旷课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十一
1、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假期除外)请假,需自己联系本班或者同年级同学科教师顶课,事后自己再进行要课补课;
2、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等假期除外)请假,如需教务处调课的,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教务处,再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顶课,并当即支付代课费。如请假教师未及时支付费用,教务处不安排顶课。
3、教师因婚丧嫁娶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请假的,教师履行正式的请假手续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其他教师顶课,费用由学校支付。
4、教师请病假的,一周以内自己负责调课,事后自己再要课补课;如让教务处安排调课,按照第二条支付相关费用。教师请病假一周以上,且确实因病不能上班的,按照上级相关请假规定,履行正式请假手续交给教务处,教务处安排教师先行顶课。请假教师在请假结束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把相关手续(诊断证明、入院手续、病例、医药条等)交给教务处查验。如情况属实,教务处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顶课教师,请假教师不再支付费用。若请假教师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个人事假处理,即按照每节课20元的标准自己支付代课费,若不支付,将在学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教师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
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及晋级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5、无论教师之间的调课还是经教务处安排的顶课,都要保证教室里有教师上课,授课教师必须认真上课,有授课内容,并完成课时工作任务。若教师之间因调课造成空堂的,依据实际课程表上人员处理,扣除绩效100元;经教务处安排的顶课,顶课教师造成空堂的,不支付代课费,并通报批评,今后不再安排该教师顶课。
6、在顶课期间出现的教案撰写、作业批阅等,由请假教师与顶课教师自行协商,学校不再做安排。
7、教师因学习培训、教研活动、参加会议等,按照公事处理,即自行调课,事后进行要课补课,教务处不再进行调课。确实需要教务处调课的,按照第二条支付相关费用。
8、大型集会、教师例会等大型活动及会议的,均视为正常上课,确需请假的,不需调课,但缺勤记录纳入绩效考核。
9、教师请假需履行请假手续,即先由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再交给教务处,告知是请假教师自己调课,还是由教务处负责调课,教务处确定情况后方可离校,确因突发事情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委托亲属或者同事等完善手续,教务处不接受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
10、教师请假次数每周统计一次并公布,纳入绩效考核,如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假期除外)请假频繁,在学期末统计请假课时总数中超过一定数量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资格,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被评定为优秀。
学校教师工作制度篇十二
1、教师在上课前应认真备好课,写好教案,凡需一切教具,都应在上课前5分钟准备好。没有备课不能进课堂上课。
2、自觉照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安排,不准私自调课、换课,外出学习、听课或开会,其课可自行调整,但需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应自觉养成“候课”习惯。应在预备铃响前一分钟时就站在教室门口,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4、上课时不迟到,不早退,不中离,更不得“放羊式”上课,不拖课(延长5分钟及以上)。上课10钟后教师才到场视为旷课;中途无故离开课堂视为中离,无故离开课堂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未到下课时间提早下课视为早退,无故提前下课10分钟及以上视为旷课。
5、教师要自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规范、文明,教学用语要生动易懂、能充分表达教学内容。
6、教师应注意教学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坐着上课(如遇特殊情况,应当向查堂教师说明),不准依门向外张望。女教师要打扮得体,不化浓妆;男教师不留长发,不准在教室里抽烟。教师上课时必须将手机设置到振动或将手机关闭,严禁在教室里接听手机。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衣、运动鞋上课。
7、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教师要按新课程标准,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积极而恰当运用现代教学设施,能熟练操作各种电教器具。
9、精心设计教学板书,板书要体现完整性,条理性,要讲究规范化。
10、教师下课后应根据其自我感觉及时调整或修改教案,以便充实自己,要回顾自己的教学过程,汲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驾驭课堂的能力,提高教学水平。
11、课堂内如发生问题,应由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在课后及时处理,并将情况通报给班主任及教导主任。
12、对于不在本班教室的上课要求:(如体育、音乐、电脑课等)
(1)任课教师必须提前组织所有学生有序地进入上课地点,确保准时上课。
(2)上课期间,教师必须始终将学生置于自己的监管之下,确保任何学生都不得离开上课地点。
(3)下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排好队,有序地离开课堂。
为确保以上制度的贯彻执行,各校教导处建立查课制,对检查情况作详尽记载,作为教师岗位考核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