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2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50字(四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2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50字篇一
在寂静的纽约,柴斯特遇到了新的好朋友,聪明、机灵的老鼠塔克,忠实、憨厚的亨利猫,还有有爱心,疼爱柴斯特的小主人,小男孩玛利欧,玛利欧的妈妈一直觉得蟋蟀柴斯特是不祥之物,可玛利欧和他的爸爸从来不这么认为。柴斯特很想回家,可是真正见识到时代广场的时候,他就觉得时代广场美得很,他也喜欢上了自己的朋友和繁华的时代广场。
一夜之间,柴斯特的歌声竟然让他出了名,成了一位有名的演奏家,他拉的全是优雅的歌曲:《重归苏莲托》、歌剧《阿依达》和莫扎特的《小夜曲》之类的曲目,玛利欧的妈妈也改变了对蟋蟀柴斯特的看法,他也开始喜欢蟋蟀柴斯特了。
可是,就在他特别有名、巅峰状态的时候,他竟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要回到自己的家乡,重找回自己的自由生活。
我们可能觉得这正决定很傻,自己都已经在城市里出名了,为什么还要回那简陋的故乡呢?在这有玛利欧爱她疼它,回到故乡又有谁疼他呢?好比人已经人气盛旺,红得发紫,让我们回到故乡,我们会愿意吗?可是,蟋蟀柴斯特做出了更为惊人的决定。
柴斯特为什么会成名?是因为他得到了朋友的帮助,再加上自己的勤学苦练。这本书就是讲了自己朋友的友谊,如果没有友谊,柴斯特是不会成名的。
再回顾一下柴斯特的故事,你就会知道,友谊是多么的宝贵。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2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50字篇二
大家一定知道“蟋蟀”吧!它是一种小小的昆虫。可在这本书中,作者向我们介绍了一只与众不同的蟋蟀,它叫“柴斯特”。
自由?快乐?出名?你会选择哪一个?柴斯特又选择了哪一个?看完文章你就知道了。
1961年的夏天,柴斯特遇到了一个“小麻烦”。
柴斯特住在康涅狄格州,它从没有想过离开这里。可是,它因为贪吃而跑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它认识了一只小老鼠和一只猫,还有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一天晚上,朋友们大餐时,发现了柴斯特有超强的音乐天赋。它用自己超强的音乐天赋报答了朋友们,也帮助了玛利欧一家,这使柴特斯上了报纸头条,惊动了整个纽约!不过,柴斯特并不开心,它想念故乡的自由自在、安静安详的生活。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那一只猫曾在书中说过:“既然柴特斯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思呢?”
是呀,出名是一件好事,但对于柴斯特来说,一天两次演唱会,不得不说累。那还不如不出名哩!
这一本书中,讲的就是我们自己,现在的小朋友都是课外班,没有时间玩耍,失去了童年的本质,让我们不快乐;想学的就学,不想学的就不学,这样才能更快乐。
柴特斯喜欢纽约,更喜欢康涅狄格州,它始终记得那里的花、草、树……什么都比不过那里的景色。“自由”早以像金子一样宝贵,柴特斯选择了自由。这本书让我们对自由的选择而感动。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2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50字篇三
四年级寒假,我看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桐华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我也想变成一只蟋蟀,有书中的那些经历。
一天晚上,我睡着了,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中,我变成了蟋蟀柴斯特……
在书中畅游,“我”,也就是小说的主角——柴斯特,因为意外事件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遇到了很多朋友,我用音乐帮助了我的朋友们,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最后,我放弃了纽约的繁华与荣耀,选择回到自己的家乡,选择了自然与心灵的宁静。
最有趣的是,我梦游吃掉了两块钱,我并没有逃跑,而是和朋友们一起想办法,把两块钱补回来了。我的朋友亨利猫对老鼠塔克说:“你不是存了很多钱吗?拿来吧!”朋友塔克老鼠愁眉苦脸地摇摇头说:“那是我一辈子的钱呀!”但是,塔克担心“我”会因为还不起钱被关在笼子里面,最终还是把他存的钱拿了出来,帮助我渡过了难关,替我还清了欠别人的帐。我非常感激我在时代广场遇到的这两个善良友好的朋友!
“曾玓,起床了!”我正要伸出手去跟两个朋友拥抱,却被妈妈的声音吵醒了。我清醒过来,原来我是在做梦呀!我不是蟋蟀柴斯特,我是小学生曾玓。
现在回想起《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的很多情节,我还是回味无穷。这本书写得太生动了,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错了事,不要逃避,要想办法解决才行;友谊非常重要,如果朋友需要帮助,我应该像塔克、亨利那样,去帮助朋友!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20字 《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50字篇四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说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住在康涅狄格州,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很偶然的,因为人们野餐香肠的诱惑,跳进了人类的篮子里,被那些人带到了纽约,和报纸一起被抛弃在时代广场车站的一个角落里。它具有独特的音乐天赋,因为他的叫声被守报摊的小男孩玛利欧发现,从此开始了和别的蟋蟀不同的一生。
《时代广场的蟋蟀》
柴斯特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它们是很好的朋友,它们暗中给柴斯特鼓励,也给了它一些帮助。我觉得这只蟋蟀很神奇,是昆虫界的音乐天才,不仅能把自己编的歌“唱”得好听,还会学习新歌曲,这也靠了塔克和亨利的帮助,在夜晚在报摊房里学歌,到后面整个车站的人都会停下来听它唱歌,大大提高了玛利欧家报摊的生意,由于蟋蟀有一天唱出了玛利欧妈妈最喜欢听的意大利歌剧,所以小男孩的父母也渐渐和蟋蟀融洽相处了。
书本中内容
但是,柴斯特还是不满足安逸的生活,它思念家乡,思念家乡的景物,思念家乡的朋友,思念家乡的所有。所以它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挽留劝说下,还是在它们的帮助下坐上了会康涅狄格州的火车上,答应下次有机会还会来看望它们。
故事就结束了,我看中的是柴斯特蟋蟀一开始很听话,希望玛利欧一家把它留下来,还展现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帮助他们增加了收入,生意越来越红火,但他更值得人学习的,是它追求自然、不忘故土,不求名利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