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融工作计划(五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今后更好的发展,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融工作计划篇一
二、完成xx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组织召开“xx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表彰大会”。
三、积极协调各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力争年内召开多次形式不同的政银企座谈会、交流会。
四、指导市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对“丽兴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工作,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使其正规健康发展。
五、协调省、xx市金融办加快对“xx市康兴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申报工作,争取上半年成立运营。
六、年内计划发展培育一家小额贷款或融资担保公司。
七、协调“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加快成立“xx市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进度,立争年内成立并运营。
八、完成xx市金融办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融工作计划篇二
20xx年,独流镇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一号工程”为着力点,统筹推进“美丽独流”建设,继续着力抓好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城镇建设和民计民生四项工程,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克难攻坚,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主要奋斗目标是:全镇实现生产总值22.7亿元,同比增长10%;财政收入完成1.32亿元,同比增长10%;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完成2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070元,同比增长12%。在实际工作中,力争完成得更好。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龙海果树产业带果树栽植工作,实现果树栽植无缝连接。年内完成林木载植4500亩,其中龙海果树带700亩、经济林1350亩、村庄绿化450亩、林网700亩、育苗780亩等。同时,搞好全镇xx000亩经济林和5000亩果树的日常管护工作。二是积极探索林下种植大蒜、辣椒、药材等经济作物,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三是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是年内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以上。
认真落实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各项扶持政策,全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培植科技“小巨人”。引导企业加快技改步伐,提高产品产业档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工业企业优化升级和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通过产业升级,全力打造天津地区机械加工产业基地。年内固定资产投入完成2亿元,其中招商引资完成7000万元,重点发展机械加工项目和高科技项目。
一是抓好园区建设,提高镇莲花工业集中区管理水平。在抓好基础设施配套的同时,重点抓好闲置企业的“腾笼换鸟”工作,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二是加大总部经济引进力度,年内总部经济税收达到2500万元。第三是倾注全力招商引资,蓄足企业发展后劲。要采取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企业业缘关系招商、网络招商等多种方式进行招商,年内至少引进纳税户20家以上。
在城镇建设上,一是要继续坚持规划先行,确保规划要求落到实处。二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管理、有序建设。三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筑行为。
在环境卫生治理上,要全力推进“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巩固“四清一绿”成果。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垃圾、柴草、坑塘、污水集中治理,创新乡村垃圾、污水处理新模式,进一步完善乡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改变村庄脏、乱、破的现状,努力把村庄建设成为干净、整洁、优美、宜居的美丽乡村。在生态环境建设上,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全力打造天蓝、水清、树绿的“绿色独流”。一要好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入驻。二要加大水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确保镇域内水污染企业达标排放。三要大力加强村庄绿化美化,重点抓好环村林建设、街道绿化和庭院美化工程的提高。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扩面。继续做好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力争实现低保、五保、特困人群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大力提倡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二是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积极性,努力实现教育的健康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利益导向机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同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遏制超生现象的发生。四是组织村街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村级文化活动室达标率达到90%以上,镇文体中心上半年完成启用准备。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一要继续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机关干部包村街、重大疑难信访事件领导包案等制度。二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力度,把矛盾消化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一方平安。四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工作,对于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金融工作计划篇三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金融办计划在金融监管、企业上市、营造环境、金融稳定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做好日常监管。健全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日常监管制度,强化对监管对象业务运作、经营管理及问题整改等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完善高管约谈制度,不断提高地方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同时,继续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审计方面的积极作用,做细做精每年两次外部审计,为监管工作提供监测依据。
2、做好省市年审和分类评级。按照省市金融办的要求,每年按期对监管对象开展年审和分类评级,及时上报年审数据和结果,对监管对象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和备案。
3、建立专业的监管队伍。不断提升金融监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通过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参加培训专业学习等有效方式,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地方金融监管队伍。
1、强化对后备上市企业的引导和培育。组织企业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上市工作,提高对企业上市的认识。聘请专家和有关中介机构定期进行企业上市知识培训,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指导上市工作。积极向企业宣传区上市扶持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把握上市机遇,做大做强。
2、做好“新三板”宣传和服务。加强对“新三板”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的宣传,及时传达“新三板”的有关信息及政策,提高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积极性,并对计划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重点关注和予以服务,协助其尽快实现股权融资。
1、继续提升服务水平。巩固区现有的金融格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优化金融环境。针对新落户区的金融机构,结合需求继续做好选址、申请政策等具体服务,为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留在发展提供支持保障。加强与财政、城建、城管、园林、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合作,不断完善一条龙、一体化、一站式服务,打造积极完备的综合服务模式。
2、搭建互动交流平台。积极联系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机构与现代服务业企业及中小企业对接会、人才对接会、金融形势研讨会、金融风险防控合作论坛等,为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提供交流合作,畅通沟通渠道,搭建互动交流平台。
1、扎实开展“平安金融”建设。按照省、市、区的工作部署,联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地方金融风险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推动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机制。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揽储、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 “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等专项排查活动。
2、积极开展打非宣传活动。结合上级部门要求,组织打非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责任积极开展各类打非宣传,通过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同时,围绕每年的宣传教育主题,积极开展好5月份的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金融工作计划篇四
一、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络、沟通、协作。
1.加强金融经济的信息互通。区金融办依每月及时把锡山的经济发展及企业的'动态信息情况以及我区年销售1亿以下的中小企业基本情况及时向银行传递,以供银行发展信贷业务作参考性的基础资料;同时积极为银企合作发展做好银行与企业的沟通工作,给予相关银行必要的支持与帮助,极大地改善和提升我区金融环境。
2.组织驻区行长联席会议。为充分发挥每季一次的行长联席会议作用,做好银、政、企的合作对接,一是向各银行通报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并把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以及我区拟上市改制的企业名单向各银行作了推荐介绍;二是共商《区20xx年度金融工作要点》的主要工作。三是积极把我区投资项目及进展情况积极提供给各银行。
二、银政企合作机制有效加强。
1、银企对接活动取得实效。今年以来,针对当前企业急需融资的问题,区金融办牵头建立企业融资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快速反映、即时协调解决单个企业融资困难的绿色通道,建立了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机制,搭建起“银政企”合作的新平台。积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金融推介授信活动,进一步促进银企合作,今年以来,分三批累计为37家企业落实新增授信13.762亿元:
第一批:为无锡圣贝尔机电有限公司等4户“三有一缺”(有市场、有效益、有信誉、缺资金)中小企业三月初解决落实新增授信1.1亿元。
第二批:三月份在了解到大东格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13家急需融资的中小企业、重点企业(项目)后,区金融办通过多方沟通衔接,有效解决无锡东方国际轻纺集团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的资金需求,落实新增授信金额1.06亿元。
第三批:在前两次的基础上,再次对我区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推介了40家“三有一缺”企业,经过市区14家金融机构的实地调查和信贷审查,其中,无锡力扬纤维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于九月底获得了银行11.602亿元的授信额度。
2、“银政农”共建活动深入推进。为解决我区“三农”发展资金难题,提高金融支农的创新能力。根据驻区农业银行、锡州农商行及邮政储蓄银行推行小额、简便的涉农信贷特点,我区农办、发改局、农林局和上述三家银行积极推行“银政农”共建活动,把我区有融资需求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户的名单进行了调查摸底。排查出我区有融资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6家,农业企业5家,种养殖户53家,并向银行作了积极的推介。目前,共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农业企业,家种养殖户与锡州农商行达成了贷款意向1411万元。其中:羊尖镇水产专业合作社50万、绿羊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500万、严家桥水产专业合作社100万、新峰苗木专业合作社100万、绿羊温泉农场500万、绿羊园林有限公司100万、羊尖花卉园艺场50万、虾蟹养殖专业户5万、水产养殖专业户3万、蔬菜养殖专业户3万。农业银行向东亭农户发放惠农卡5000余张,邮政储蓄银行发放农业贷款500万元。
三、企业信贷危机协调机制有效构建。
1、动态掌握我区授信企业的信贷综合情况。为真实反映我区信贷企业的综合情况,区金融办加强与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每个季度对我区授信企业的信贷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全面掌握情况。对我区部分经营状况不稳定的信贷企业加强预警,重点关注。
2、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联络员周报制度。为切实维护地区经济和金融稳定,建立了金融风险监测预警联络员周报制度,由开发区、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可能或已经出现并引发区域金融运行不稳定的有关事项,包括企业信贷突发事件、企业逃废债、非法集资、集体退保、理财产品大额亏损引发群体性投诉等情况,密切监控并及时汇总上报,力求在第一时间掌握动态情况,积极采取措施。
3、做好区域内企业信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协调神羊集团贷款事宜。对神羊集团及下属贷款企业提出暂停付息的申请,我区加强与市金融办、银监会、人民银行以及债权银行的协调沟通,配合牵头银行组织神羊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债权银行协调会议,充分商讨神羊集团目前面临的市场、资金和债务问题,为其他企业重组和恢复生产赢得时间,为下一阶段工作奠定基础。协调明
特化纤贷款担保事宜。我区自6月份接到华夏银行恳请锡山区人民政府协调“无锡市中亿化纤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外部担保的函后,区金融办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市银监局、相关镇政府、信贷企业、关联企业、担保企业等的沟通协调,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效。同时,对双益纺织因受明特担保影响贷款被压缩,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及时向市银监分局协调交流,由银监分局出面做好农业银行和中信银行的工作,使双益纺织的贷款维持现状而不受压缩。通过总结我区神羊集团、明特化纤集团财务危机经验,建立了企业信贷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明确了处理信贷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程序和措施等,为实现区域金融安全提供机制保障。
四、农村小额贷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
由我区红豆集团作为牵头股东组建的阿福小额贷款公司自4月份正式开业运营以来,已累计发放贷款1.61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1.1亿元,农户及农业经济组织贷款4575万元。另外,根据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安排,我区雅迪科技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严格评标,于九月份中标组建我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格,经上报省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于十一月三日正式批复同意筹建无锡市锡山裕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经一个多月的筹备,12月份已通过省金融的开业验收,至此,我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增至2家。另外,我区东方钢材城也通过评标,上报省金融办审核报批通过,正在筹建中。
五、加强对金融政策的推介宣传。
前期主要针对担保业务方面的有关政策、农村金融组织机构的组建(如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典当等)相关的组织优惠政策和业务上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的收集归类,并加强与这些机构的对接。
同时,根据近期无锡市出台《关于帮助企业解决续贷过程中暂时性资金困难的意见》,以解决中小企业续贷过程中出现的“资金真空”难题,被称为“过桥资金”。以及无锡人行今年初动员各商业银行研究、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大幅降低相关收费标准,通过公推票选方式,确定16家企业房地产评估报告通用评估机构。今后这些通用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将被锡城所有银行认可的相关精神通过各种渠道向基层进行宣传。
金融工作计划篇五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运作方式不断出现。其中金融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打包处置从无到有,从限定在国家计划内由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垄断进行开始,逐步形成企业自主的多元开放的市场运作模式。每年都有数千亿的不良金融资产被打包出售,相应地有众多的单位和个人加入了这一新兴行业“淘金”。由于贷款活动中以不动产作为抵押比较受银行青睐,因此在不良资产处置中比较多地涉及到转让土地使用权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问题。在债务人、银行、资产包购买和处置人、不动产购买人之间,涉及多少道营业税,能否差额计税,如何进行扣除凭证管理,仁者见仁,各有各的理解。
(一)任何行业都是有风险的,以信用为核心的金融体系更是如此。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以后,由于种种原因致使贷款本息无法正常收回的事情时有发生。为尽可能减少因此发生的损失,银行便将某一时期或某一类应收未收的贷款项目进行捆绑(即不良金融资产包)出售,将债权让渡给愿意承接的单位或个人以取得一些收益。在债权转让的过程中,随同贷款合同产生的抵押权同时转移。承接不良资产者可能将该资产包直接转让出售,或者重新拆分再打包出售,也可以按照资产包中的项目,逐个行使债权人权利,催收本息以及对抵押物进行处置。这就是不良金融资产包的基本含义。
(二)关于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三十三条做出了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该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等。
金融资产包购买人对抵押的不动产进行处置过程中,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这主要是《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
(一)《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1.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2.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3.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担保法》做出了与上述《物权法》相同的规定,同时进一步做出如下规定:
1.订立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3.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根据以上对基本含义和相关法律的了解,我们发现在处理抵押不动产时能够采取以下五种方式:
(五)合理确定营业额
1.对于债务人来说,一般并不取得收入(收入直接到债权人那里去了)。其销售不动产的收入,应以其抵债金额确定。但拍卖所得大于欠款本息的,超过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也应当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不动产是债务人购置所得时,购买价可以从营业额中扣除。对于购买金融资产包的债权人来说,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当缴纳营业税时,当然属于销售购置不动产行为。其扣除的金额,可能的途径有四种,一是按照全部资产包成交价格占资产包原始价格的比例,乘不动产帐面价值得出的数字;二、按照资产包拍卖成交时的评估价。近年来不动产价格飞涨,按照评估价对纳税人最有利。三是购买金融资产包时资产清单上列名的帐面价值(原始价格);四、按照债务人所欠贷款本息计算。
对于第一种方式,按照比例法计算将使扣除金额大大缩水,增加税收负担,特别是资产包中能够有价值的主要就是抵押不动产,其他一些现金权益项目的价值形同虚设,因此,竞买人接收的是资产包的全部,实际上是购买资产包中一些有价值的东西。这正是资产包的意义所在,虚虚实实鱼龙混杂,但看得见的干货以不动产为最,因此,其缩小其价值不符合实际。按照资产包拍卖成交时的评估价计算缺乏可操作性,并且近年来房地产价格飞涨,按评估价必然增加扣除金额。按照资产包交易基础资料中的原始价值作为扣除金额,可以看作是按照历史客观成本扣除,所以笔者认为比较合适。最后,按照贷款本息总额进行扣除的方法,虽然与现行金融机构销售抵债不动产,以销售收入减去抵债本息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的规定相一致,但贷款本息在资产包交易中已经完全被修改,竞买人考虑的是不动产的实际价值而不是帐面上欠债数,而且利息的计算期间、利率水平等不确定性较大,因此,笔者也不建议采取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