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湖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3篇)
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湖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篇一
1、外语语种不限。
2、除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性别及比例不限。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专业录取。学院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4、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3)同分段考生按高考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5)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招生网站http:///,或拨打我院招生电话:0746-6367068、6666009查询。
(6)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复查其入学资格,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7)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院招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湖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篇二
招生专业学制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代收费
临床医学三年 5460 600-1000 500 110
护理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110
助产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110
药学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110
医学检验技术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110
医学影像技术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110
眼视光技术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110
康复治疗技术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110
口腔医学技术 三年 5460 600-1000 500 110
农产品质量检测 三年 3300 600-1000 500 110
园林技术 三年 3000 600-1000 500 110
畜牧兽医 三年 3300 600-1000 500 110
动物防疫与检疫 三年 3000 600-1000 500 110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5060 600-1000 500 11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1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110
汽车电子技术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11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5060 600-1000 500 11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110
工程造价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110
经济管理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市场营销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物流管理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旅游管理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财务管理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会计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金融管理与实务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商务英语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1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060 600-1000 500 110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互联网安卓方向)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110
计算机应用技术(企业级应用开发方向) 三年 4600 600-1000 500 110
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方向)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旅游管理(国际海乘方向)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旅游管理(轨道交通服务方向)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旅游管理(海员方向) 三年 3500 600-1000 500 110
①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②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收费,根据湘价教[2013]92号、湘价教[2014]7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如2015年有新的文件出台,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湖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篇三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翟惠根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韩立路任副组长,学院纪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学院招生处处长彭军任招生办公室主任。履行以下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和实施规则;
2.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院情况和招生录取原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746-6663058(学院纪委)、0746-6666009(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