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三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篇一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和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家长的监管责任,加大学校安全管理力度,完善各项措施,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以不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溺水事故为目标,全面清查学校周边水域,落实防护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增强工作实效,坚决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从现在起到20xx年10月份
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陈校长任组长,李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老师为领导小组成员。
(一)突出重点,开展以“珍爱生命,防止溺水”为主题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
1、重点开展好以下“十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
(2)各班级召开一次防溺水主题班会;
(3)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
(4)校门悬挂一幅预防溺水警示横幅;
(5)出版一期防溺水的黑板报或宣传橱窗;
(6)印发《致家长一封信》;
(7)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集体签名宣誓活动;
(8)要求学生写一份防溺水承诺书;
(9)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家访活动;
(10)重要节点给家长发一条短信。
2、在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要在放学前提醒学生立即回家,不准在外逗留,不准私自下水游泳;学校也应在校园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并在每天课间时间和上、下午放学前分别通过校园广播,反复提醒警示学生。
3、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渠道告知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坚决做到“五个禁止”:
(1)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
(2)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水游泳;
(4)禁止孩子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池塘水库游泳;
(5)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水库、溪河、池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二)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上课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勤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放学,要告知家长学生上下学的具体时间。
2、学校周边有溪河、水库等危险水域的要积极配合村委会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3、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加强节假日和其它非上学时段对学生的教育与监护,严防学生溺水、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别要提醒家长要做到四个知道:知道孩子什么时间外出;知道孩子和谁外出;知道孩子外出事由;知道孩子回家时间。
4、加强学生的避险常识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尤其是对那些上学须从河边、水库边经过的学生,要加强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要利用黑板报、班会、横幅、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游泳安全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丛书》和省教育厅《安全在心》等有关安全知识读本,广泛、深入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一)加强领导,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防溺水事故重要性的认识,要结合气候特点,提前谋划,及早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职责,坚持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学校要高度重视,把防溺水安全教育放在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等工作原则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人、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都应自觉担负起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责任。
(三)快速反应,及时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篇二
溺水事故进入了易发期,为强化中小学生安全管理,有效防控溺水事故发生,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始终把维护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防溺水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溺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各乡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水域的防溺水工作;水利局负责对各河道、沟渠的防溺水工作;住建局负责各建筑开挖土坑的防溺水工作;城管局负责对人工湖、公园、广场等景观的防溺水工作;教体局负责对中小学生进行防溺水常识教育提高其知识水平防护意识和自救施救技能;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利用短信对用户进行防溺水教育;电视台负责向全社会宣传防溺水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综治办、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
1、成立组织,强化责任。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属地监管责任,成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责任,将责任明确到每一片水域、每一个时段、每一个人。特别是在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不出问题。
2、强化值守巡视和隐患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负责水域进行日常巡视,在周末、节假日、暑寒假等重点时段进行24小时值守,并且留好值守记录;要对负责水域进行周排查,对隐患进行整治,并且建立排查整治台账;要在负责水域悬挂防溺水标语,在明显位置设置防溺水警示牌(注明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水情和禁止游泳、溜冰、靠近等警示语),设置防护栏(特别是在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米范围内水深大于0.7米的地段设置护栏),配备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子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
3、深入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
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在暑寒假期间向全体用户发送防溺水公益短信至少3次;电视台在暑寒假前制作、播出防溺水公益宣传片,把涉及青少年防溺水安全的注意事项和家长的责任义务向全社会宣传报道;教育体育局和各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在全县学校和师生中开展以“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为内容的防溺水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掌握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要做到学生放假,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不放假”。
4、加强督查,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水域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对负责水域区间的学生防溺水工作负直接责任,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乡镇政府、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防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政府主要领导,对工作落实好、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生发生溺水事故或责任水域内连续发生溺水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绝不姑息迁就。同时,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对因瞒报、漏报或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篇三
临近,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全省春夏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防范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溺水是近年来造成广大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研究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经验教训,查找工作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开展系列防范工作,努力避免和减少事故发生。
1.教育主管部门要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落实到每一位校长。有工作部署,有文件要求,有校长承诺责任书。
2.学校要将防溺水教育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学校各管理部门、班主任和学科教师。有责任分工,有任务要求,有考核手段。
3.教师要将防溺水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有教育计划,有教育记录,有学生反馈作业。
4.学校将防溺水教育家访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家长,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和校外监护责任。有家访宣传、联系记录,有家长反馈承诺。
1.在全省中小学校全面开展“六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日、暑假放假前开展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要全面开展“四不一会”教育: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玩耍,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2.建立课前、课后提醒制度。各学校任课教师在每天上课前和放学前要用2—3分钟时间进行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学生不私自下水。
3.加强社会宣传。发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作用,组织义务教育宣传队,开展防溺水工作社会宣传,将预防溺水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乡镇、每个村、组。
4.建立事故通报预警制度。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区教育部门与公安、通信、气象等部门协调,利用网络、手机信息等媒介建立本地区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和高温天气预防溺水通报预警制度,及时通报警示。
5.建立学校周边协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加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设置警示标志,落实管理职责。
6.建立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责任未落实、教育不到位、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地方,与教育综合考评情况相挂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对涉及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尤其是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或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