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佳读书心得(7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最佳读书心得篇一
——读《金锁记》有感
渺目烟视。
这四个字让我想起张爱玲,想起《金锁记》。
我没有读过《小团圆》,没有看过《倾城之恋》,但是我读过《金锁记》,那部被傅雷先生评为“文坛最美的收获”,让夏志清教授青眼有加的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金锁记》创作于张爱玲写作生涯的顶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张爱玲是孤傲的,她的文字美丽而苍凉。正如雪小禅说,文字是她的军队,她指挥的如同跳舞一般,却又隆重的让人不舍。
曹七巧本是一名普通女子,被贪附权贵的父亲逼迫嫁入名门望族姜府。给残疾的姜家少爷作妾。受尽了叔伯妯娌以及佣人的鄙夷、蔑视。而她面对到处沾花惹草的丈夫无能为力,因为种种原因,她的心灵开始扭曲,用了十年的青春,熬死了丈夫,熬死了婆婆。然后,分家,独立门户。她开始挥霍家产,让儿子娶亲,又教儿子吸食鸦片,以便留住自己身边一个可以亲近的男人,最终折磨儿媳至死。而她30岁的女儿为了恋爱戒掉了鸦片,可她却有意在自己女儿的男友面前说自己的女儿从未戒掉毒瘾。就这样,她不动声色地结束了女儿最后一次结婚的良机。
最后,终于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留在自己的视线内,完全丧失了母性、人性。
她的一生蕴含太多的历史内容,以至可以说是厚重的。对于金钱的欲望让她从被虐到自虐,最终演变成了虐待他人。她虐待自己的孩子映衬出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下女人,母亲的历史和男权社会中的女人。
整个故事跨度三十年,人事变迁,最后更是表现了三十年的压抑、苍凉于无奈。
张爱玲在文中说“三十年来她戴着那黄金的枷。她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曹七巧,用黄金的枷锁反射社会的光,反抗命运的不公,这就是一个生活在男子社会中女人的悲剧——她永远活在黄金的枷锁里。
她曾被张爱玲称为小说中的“英雄”,她拥有“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伤害她的社会,她用最反常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的肆虐。
曹七巧,刻毒的婆母,黄金的奴隶,扑灭人间美好的肆虐狂。
月圆月缺,人物命运的象征。
全文以月亮为始,又以月亮为终。
冰心的月亮是良好美丽的愿望,琼瑶的月亮是武术家人纯真爱恋的象征。只有她的,有着别人所无法想象的地方。
张爱玲笔下的月亮不是千篇一律,而是蜻蜓点水的一笔带过或浓墨重彩精雕细琢。大大小小,美艳绝伦,悲凉哀怨的月亮一点点地透着她的彻悟,悲哀。
她本身便是个传奇,至少在我眼中是。
整篇文章透露出一种深深的孤独,形成说不尽的苍凉。
“曹七巧最后死了,这位所有人都恨得牙痒痒的人死了,凶手是整个社会。”
“一个时代就有一个社会,社会跟着时代走,顺者生,逆者亡,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了。”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地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张爱玲如是说。
三十年前的月光下,上演现在的故事……
最佳读书心得篇二
金锁的梦,同时也锁住了无数无助的灵魂,如曹七巧的一双儿女,长安,长白。但它也开启了曹七巧这个悲剧人物的悲剧命运。
读完之后,满脑子都是曹七巧的可恨,恨得让人牙痒痒。尤其是当她把自己的悲剧延续给自己的儿女时,更是让人觉得这是一个“疯子”,一个人性扭曲了的“疯子”。但是,细细想来,曹七巧也只是个女人,一个可怜的女人。她扭曲了人性,也并非一开始就如此,而是在有形与无形的枷锁下,她被逼“疯”了。
金钱是有形的枷锁,开启了曹七巧悲剧命运。那么尔后爱情的失意及封建礼教的压迫,注定了她的命运。
曹七巧原是麻油店出生的人家,她的哥哥曹大年因攀附豪门贪财重利而不惜牺牲妹妹一生的幸福,将她嫁到没落大族姜家。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十年后,随着丈夫与姜老太太的想继去世,她分到了自己用十年宝贵青春换来的物质利益的补偿。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就这样,在封建礼教、金钱及爱情受挫等现实的打击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她的行为也变得怪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她不但破坏儿子长白的爱情,有着深深地“恋子嫉女”情结的曹七巧,更是棒打鸳鸯。她不惜将女儿一生的婚姻幸福送上自己所设计的命运祭台,让他们也得不到自己在现实世界种无法获得爱情。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曹七巧的悲剧命运中除了透着无数有形、无形的枷锁外,还贯穿着一系列的矛盾。通过这一系列的矛盾逐渐向我们展现了一个普通少女被压迫成一个扭曲的老太太。如小说中童先生对曹七巧的第一感觉,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世舫心中直觉地感到那是一个疯子”。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还有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和季泽的矛盾、和儿女们的矛盾等。
弗洛伊德说:“本我是匹马,自我是骑手,”曹七巧已成了一匹失控的马,她的生活愿望被压抑后的极端变态心理所带来的变态行动是一种没有分寸的疯狂!
她在这黄金的枷锁下,演绎着自己的悲剧。
最佳读书心得篇三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始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韧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得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停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之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最佳读书心得篇四
有人说,张爱玲小说的底色是:荒凉。
她喜欢写那些旧上海的故事。红男绿女,他们以为生活会变得很好,于是做着凄苦的事情。慢慢的,时间只是成为了一种虚幻,女人开始习惯把眉毛浓黑,涂上朱红的唇膏,深色的胭脂,以为那样,就可以把眼泪掩藏。
读张爱玲的小说,就像在听一个很近很灵动的故事,她自己是说,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她总是喜欢在作品里提到胡琴,只是某个也许只出场一次的人物,在某个角落嘶哑嘶哑地拉着它,在某个需要他的时候。就像故事的调子,没有什么起伏,却是两个相爱的人慢慢地靠近或者慢慢地疏远,回到人本身的寂寞,然后又回到模式化的生活中。
张爱玲曾经说过:回忆总是令人惆怅的,过去的美好只会使人感到一切都已经完了,而过去的烦恼,只会使人再度烦恼。记得我在看《半生缘》的时候,故事的开始就是,“……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载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她的小说总是一份感情从不能自己到慢慢沉淀的过程,让人觉得有些微微的苦涩,而其实那些人还在我们的生活中,他们只是更换了名字,却重复着相同的故事。
荒凉是因为繁华之后的落空,正如寂寞的女子内心总是一片为开垦的荒芜,而张爱玲正是把它拿捏得很恰当。我们总听见人们称赞她有才华而不是伟大,大概也正因为她只是把故事讲给爱听的人。因为张爱玲也说过,生活是一件华美的袍子,爬满了虱子。
所以她的小说女主角总是穿着不同的旗袍出场,也暗示她们隐隐相同的人生和命运,外表的美丽内心的空虚。她的作品总是看上去很华丽却是很安静的调子在讲述一个很普通的故事,读完之后才会恍然,原来张爱玲是这样一个人,是这样一个女子。
泛黄的照片中,那个女子很安静地望向远方或者只是平静地看着。原来所谓的才华也不过是比平常人更多一份恬静,更多一些对命运的追问。喜欢在小说里开始把眼泪掩藏,慢慢的,眼泪就像手里的沙子,慢慢地滑落,然后是肆无忌惮的崩溃。我们就被她轻易地被带回到旧时光中,或许快乐,或许悲伤。
爱上张爱玲的文字,如同倾城之恋,只是那一刹那的时间。而她的故事,正如一首安静悠长的歌,不会落空,因为任何时候都需要这样一首歌。不同的人,就会唱出不同的味道。
也正如李碧华所说,文坛寂寞得恐怖,只出一位这样的优秀有才华的女子。
最佳读书心得篇五
《倾城之恋》里面描述了流苏和范柳原的一段爱情故事,一直影响最深刻的爱情故事是《傲慢与偏见》。
中国式的爱情是否和外国不同呢?毕竟中国的一些观念和以前,特别是外国的以前不同。
我受到很大的冲击,虽然故事不长,但话里往往有话。
1.爱情观
古典爱情,重视结果;现代爱情,重视过程两者有正反面。古代爱情是一种执着的追求,追求平淡;现代爱情没有父母过多的干涉。古典爱情,需要门当户对为前提;现代爱情来匆匆去匆匆,留不住人们长久凝视的眼光。
即使爱情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但不要认为我们就必须按照规则办。为了区别,两种观念放大了其中的的区别。(中西方也有区别)
《倾城之恋》放大了其中的一些影响。面包与爱情?面包往往在现代生活中不需要过分重视,反而现代生活中的人却过分重视面包。
《倾城之恋》在故事的前半部分强调的是爱情,后半部分强调面包。辩证的分析两者的关系。我们在过程中的时候全心体验过程,以最终结果为目的,那大概逝典爱情和现代爱情的圆融结合。
精神爱恋,注重的是结果;现实爱恋,偏重的数程。
如果现代爱情是感情快餐,吃完就走,这样的感情是不负责任的。虽然人生是个试错排错的过程,但是一旦认定了一种关系,就拥有这个关系带来的愉悦。生活不仅是由正面组成,认识它的反面是应该的。
2.感情与现实
不难发现,在范柳原在三次打电话给流苏后,流苏已经爱上了范柳原。流苏也知道范柳原的爱是精神爱恋,需要的是肯定的是范柳原是一个有承担的人。(似乎范柳原有风流史)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一些手段递进的。比如说话技巧,心理琢磨。感情是否需要这些额外的因素来组建?虽然我认为不需要,并且觉得这是虚华。而似乎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手段成了必须品。
最后,他们认定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在战火之后。他们在战火之后把对方看做是。我很疑惑,如果没有战火的发生,那么这段感情是否有变淡的可能性。如果变淡的,他们的轨迹就发会有很大的不同。
用事情来证明一段感情,是一个说服自己的借口么?流苏是的——我这么认为。要知道一个人的有没有肩负,是否一定需要一些手段,或者说一些事情?也许在我的意识里,太多童话或者片面。我认为最直白的沟通,是的方法。
感情,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感情的存在不需要证明,因为感情不是一门充满理性的学科。
3感受
我读完了《倾城之恋》。“传奇里的爱情大抵如此”是否总结了整文?人们之间的感情加入了非常多的其它成分,最终也不过回归到最简单的感情。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倾国倾城的情况,感情依然存在。还是那句话:绚丽归于平淡。
最佳读书心得篇六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平淡呢,会不会平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最佳读书心得篇七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又落满灰尘,翻开扉页,一种异于其他书籍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幽却不冗杂,简单又纯净。
据说张爱玲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才二十四岁,我想这大概是她自己对爱情的解读吧。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可当红玫瑰提出将事实告诉她的丈夫时,振保却拒绝了,他不愿为此情承受太大的责难。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之所以称她为白玫瑰,是因为她身材单薄,静如止水,给人的感觉只是笼统的白净,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指的是美丽又妖冶的情人,白玫瑰指的是与他共度一生却并不爱的糟糠之妻。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艳照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张爱玲以其叙事的笔法让我看到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那种琐屑却易逝的欢喜,具有强大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我将这本描述现代爱情中悲欢的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