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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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篇一
学校食堂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以及其它事件。
充分认识加强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学校食堂安全预防工作,避免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 长:
成 员:
1、制定处理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相关措施,定期检查、了解学校食堂安全防范工作的运行情况,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2、如遇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行动顺利进行。
4、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报警及时、迅速,准确传递各种信息。
1、确保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导、层层落实、分区分块、责任明确”的目标。
2、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食堂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组织突发事件预防教育学习(如:防火知识培训、食品安全检查培训、常见传染病知识培训等)活动,培养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对食堂内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查,专项汇报,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真正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落实、有排查、有反馈。
1、当接到火灾信息后,分管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察看火情,同时向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2、 分管领导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学校及其他人员,指导灭火人员选择适当的灭火工具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以控制,应及时拨打火警“119”报警。
3、尽快切断临近电源。
4、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火灾报告后,应尽快赶赴现场,组织灭火工作,并积极联系其他相关部门,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5、火势扑灭后,组织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后处理工作。
a、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饮食服务中心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汲取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训,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b、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安全教育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把食品卫生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当中。
c、食品索证、用餐留样,餐具及时消毒,确保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分管领导应立即向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联系校医院做好抢救准备,情况严重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分管领导:在学校门口等待医护人员的到来,说明中毒的基本过程。
领导小组成员:召集、带领医生到指定地点紧急救护;就近安排和集中中毒人员,做好安置工作。负责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①保护现场,对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样,封存留样;
②将留样食物和现场提取到的食物样品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③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根据事故处理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中毒原因及处理情况上报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常见传染病的病状、传染途径或方式、预防传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3、做好传染病预防的宣传工作,关注社会媒体对传染病的社会公告及防治信息。
其它突发事件是指学校食堂发生的水、电故障及其它建筑事故。此类事件发生时,分管领导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尽快处理。重大事故要上报学校食堂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a、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登记制度
b、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学校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用内线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当天值班教师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带班领导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经带班领导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带班领导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 、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篇二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团队和值日老师、食堂管理员等组成。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或镇卫生院报告,学校则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城厢区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1、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l、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两人以上出现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救治,由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对患病的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治疗、护理。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d、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主管领导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3
(2)、由校长办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医生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中毒师生病情较重、人数较多时,应立即就近送医院抢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处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落实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应对社会质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教务处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
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篇三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总务处、团队和值日老师、食堂管理员等组成。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1、及时逐级报告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或镇卫生院报告,学校则向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和城厢区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1、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的食堂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的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l、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食用某一食品后,两人以上出现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救治,由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对患病的师生进行初步诊断、治疗、护理。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d、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主管领导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长办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医生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中毒师生病情较重、人数较多时,应立即就近送医院抢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处负责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落实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应对社会质询;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教务处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级领导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