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自考真题(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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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自考真题篇一
(l)对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既是对国家财产的保护,也是对公众环境权益的保护。
(2)环境保护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3)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政府的重要目标。
(4)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政府实施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的手段有:
(l)行使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行政管理权。具体包括: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决策权;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及其相关行为的许可权;开发利用环境与资源的监督管理权;规章制定权、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
(2)代表国家对环境与资源损害行使民事索赔权。
环境保护自考真题篇二
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
重点污染源防治;
区域性污染防治;
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
环境保护自考真题篇三
(1)宪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2)环境与资源保护专门法律。
(3)其他法律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条款。
(4)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法规。
(5)环境与资源保护部门规章。
(6)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7)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司法解释。
(8)对中国生效的国际环境条约和公约。
环境保护自考真题篇四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联系:
(1)在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出现之前,环境污染问题主要依靠民事侵权救济机制加以解决。
(2)民法中有关民事权利的规定如人身权、财产权是环境污染受害人寻求救济的权利依据。
(3)民法物权制度、相邻权制度对自然环境要素的保护、公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民法的区别:
(1)公私法属性不同;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私法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则更多运用公法手段保护环境。
(2)民法对环境的保护属于事后救济;相对比较被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环境保护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且更侧重于事前预防,趋向于主动。
(3)民法对环境受害者的救济是个案救济,侧重于对个人利益或者私益的维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对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则更倾向于对环境整体的保护,侧重于环境公共利益的维护。
环境保护自考真题篇五
联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政府干预手段在环境保护领域的体现并且法制化的结果。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在许多国家被视为行政法的组成部分,具有行政主导性、政策性等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与行政法还是存在较大的差异:
(1)立法目的不同。
(2)运用的手段不同。
(3)专业性不同。
考试知识点5:实施公众参与原则的制度措施。
实施公众参与原则的制度措施有:
(1)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2)环境行政许可和环境行政处罚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3)建立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
(4)鼓励各类非政府环保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
(5)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