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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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一
1、强化全体参演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提高全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2、对员工进行用电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用电安全知识,提高员工对安全用电的认知和对触电事故的处理能力;
3、增强员工对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学会使用一定的救援器材;
4、教会员工一定医疗急救知识,为今后实施触电事故救援做好准备;
5、通过演练分析触电应急预案不足与存在问题,为今后处置相关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车间配电柜旁
20xx年10月18日,13:00-14:00
管理人员以及员工
1、1米电线、干木棍
2、应急药箱1个(创可贴、紫或红药水、医用胶布、医用纱布、医用酒精、剪刀等)3、应急车辆:1辆4、图像记录:手机1台
小赵维修钢筋加工区配电柜时导致触电。
1、总指挥:施灿磊
负责应急演练方案的审批,演练进度的监督和控制,演练后的点评。
2、现场指挥:张文龙
负责事故演练预案的编制、演练准备工作、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演练时的现场全面指挥,向总指挥及时汇报工作。兼任救护车辆司机
3、演练专业队长:李遵义
负责演练具体伤员的确定(1人),抬担架人员的确定(2名),现场维护人员的确定(2名),与现场指挥的配合等
4、现场断电:楚华锋
5、现场急救:孔令刚
6、现场拍照:杜文华
7、时间记录:周豫海
1、我方技术人员小赵于钢筋加工区配电柜维修电路,不慎触电倒在地上,楚华峰发现后立即切断设备电源,使用绝缘木棍将伤员与电线分离。然后立刻向队长报告并组织所有员工撤离维修区域,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通知现场处置小组赶赴现场。
2、队长李尊义带领4名救援人员立即赶往车间配电柜,并同时通知杜文华和周豫海。
3、杜文华和周豫海立即赶往演练现场,查看情况。(要求5分钟内赶到)
4、周豫海立即通知现场总指挥施灿磊。(要求5分钟内赶到)
5、李尊义组织2名救援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封闭现场,然后李尊义、楚华峰看伤者是否还有呼吸,发现呼吸比较微弱,立即做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使其就地平卧,松解衣扣,打开气道,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对伤者展开全力抢救。经过一系列紧急救治,小赵终于恢复了呼吸和心跳。杜文华和周豫海将灼伤或起泡的皮肤表面用干净布料覆盖伤处包扎,防止伤口污染(3分钟完成)
6、李尊义指挥现场救援人员将伤者抬出加工区。(1分钟完成)
7、张文龙将车停在钢筋加工区门口,救援人员将伤者放进车内,2名救援人员也上车,然后汽车向厂区大门口行驶。
8、安全科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取证。(演练中不涉及)
9、事故总指挥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办理工伤保险等事宜(演练中不涉及)
触电急救的第一步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第二步是现场救护。
1、脱离电源发生了触电事故,切不可惊慌失措,要立即使触电者脱离电源。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源应采取的方法:
①就近拉开电源开关,拔出插销或保险,切断电源。要注意单极开关是否装在火线上,若是错误的装在零线上不能认为已切断电源。
②用带有绝缘柄的利器切断电源线。
③找不到开关或插头时,可用干燥的木棒、竹杆等绝缘体将电线拨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④可用干燥的木板垫在触电者的身体下面,使其与地绝缘。如遇高压触电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要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各种方法,快速切断电源。
2、现场救护
(1)若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均未停止,此时应将触电者躺平就地,安静休息,不要让触电者走动,以减轻心脏负担,并应严密观察呼吸和心跳的变化。
(2)若触电者心跳停止、呼吸尚存,则应对触电者做胸外按压。
(3)若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跳尚存,则应对触电者做人工呼吸。
(4)若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均停止,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方法进行抢救。
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方法:人工呼吸时一手扶住额头,一手向上抬起下颚使伤员呼吸道自然畅通,口与口之间要严密、捏住鼻孔、一次吹气量大约为深吸一口气吹出、吹气结束松开口鼻;胸外按压时要找准部位,一手放在另一手上,手臂垂直,频率每分100次左右,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比为30:2)。
1、动作一定要快,尽量缩短触电者的带电时间。
2、切不可用手或金属和潮湿的导电物体直接触碰触电者的身体或与触电者接触的电线,以免引起抢救人员自身触电。
3、解脱电源的动作要用力适当,防止因用力过猛将带电电线击伤在场的其他人员。
4、在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防止触电者被摔伤。
5、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压抢救时,不得轻易中断。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二
组长:钟雪琴成员:药房全体员工
1.药房的”地震药事应急预案”小组的工作应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领导下开展,并按时汇报工作情况。
2.组长负责地震时期药剂科抢险救灾全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将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小组和科室主任汇报。
3.所有员工在地震来临之际不得以任何形式休假,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30分钟内必须到达各自岗位,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4.药工、临时工人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除特殊情况应该有正式职工一道工作。
1药房在接到中心灾情的通知后立即启动“药房地震药事预案”做好防灾工作的一且准备。
2所有部门在保持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将门诊西药房的药品、微机、药柜、药架以及能搬动的其他物品搬到妥善的地方临时存放,能搬动的其他物品尽量搬离。临时存放按照“危险药品、易燃易爆药品先搬;灾情重的区域先搬;药品价格较昂贵的先搬”原则进行。
3危险、易燃易爆搬运时必须2人在场,临时工不得搬运上述药品。
4临时存放药品库房应做到:危险、易燃易爆药品要单独存放;须低温保存的药品要冰箱储藏。搬到其它科的药品须派专人看守。
5如果灾情轻微,药品不需要搬出原地,则正常工作。
6全体员工要随时待命。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整个救灾过程中,科室要做好工作安排,加强安全教育,尽量避免员工受伤事件的发生。
由于地震的发生具有突然性,因此,药房在做好科室应急地震预案的同时,还承担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必须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事预预案”充分保障救灾药品的准备。
1.应将在地震期间搬走的药品如数搬回,恢复正常工作。如有差错应认真分析原因,书面说明经主任签字后交财务科。
2.员工在地震期间的表现纳入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要给予奖励并报中心;对表现差的本不能评优、评先进;表现特别差甚至临阵脱逃的要上报中心作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药房要对整过救灾工作进行总结,查找“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工作做得更实在。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三
生产车间及有配电室,电线,电路的地方都应该注意.
为了提高操作人员对配电柜内发生事故的处理能力,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工作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而 预先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
380伏低压配电柜10个。电缆接头几十个。上述设备在进行工作中,易发生触电、电器火灾和爆炸事故。
当高压系统出现故障或因雷击等原因,产生系统过电压,会造成停电事故,当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变压器、空气开关、电缆等一次设备,因长期过负荷或设备自身的短路故障,以及连接端接触不良时,会使上述电器设备绝缘老化,自身发热,引起电器火灾,严重的还会使电压器、避雷器、电容器发生爆炸。如果高压系统二次接地不良,就会使二次设备产生高电压,威胁人身安全。
当配电柜出现异常,三组电流表缺相,保险烧断等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断开电源,及时报告项目部电工,待问题解决后,方可通电。
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将其移到通风处,使其平躺,进行必要的抢救工作,如人工处理。
发生电气火灾或人身触电事故后,应立即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有人员伤亡时立即通知医疗机构。
如发生电气火灾应迅速切断相关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如火势迅猛立即拨打119,并立即上报项目部、相关领导。如有关人员触电,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进行现场自救。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公司及有关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
生产车间应配置合格的灭火器,消防专用锹、斧、消防桶、特材公司应有应急值班车。
组织临时抢救小组,负责制定、落实现场应急措施,应急处理求援措施,由组管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急救。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四
铁路交通运输突发火灾事件是指铁路车站、客运列车、货场仓库、施工工地、厂段机关内部单位以及其他公共聚集场所等铁路辖区,发生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火灾事故。
(1)统一指挥。在本预案确定的组织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按照既定的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保证事故救援工作高效、快速、有序地进行。铁路火灾事故的现场扑救,由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铁路单位予以配合。
(2)快速反应。火灾发生后,铁道部及有关铁路局应迅速反应,按照本预案的响应程序和工作要求,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向现场调集灭火救援队伍和所需的物资、装备,迅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3)以人为本。灭火救援中要把保证人的生命安全作为第一原则,尽最大努力做好人员疏散、遇难人员抢救以及伤员救治工作。同时,做好灭火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安全。
(4)迅速扑灭。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灭火战斗方案和火灾扑救措施,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灾。
(5)减少损失。火灾救援中要千方百计防止火焰蔓延,抢救遇险物资,并尽可能减少次生灾害。火灾扑灭后,要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铁路交通运输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由铁道部、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铁路公司(含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以及铁路基层单位分别组成。事故发生时,有关单位按照各自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
铁道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运输安全工作的副部长,副组长为安监司司长、运输局局长和公安局局长,成员由办公厅、劳卫司、政治部、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主管副局长担任,消防处处长任副丰任),具体负责事故应急管理和系统指挥工作。
铁路交通运输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事故已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
②重伤100人以上;
③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④国务院认定可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的火灾事故。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事故已造成死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50人以下生命安全;
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③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
④铁道部认定可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的火灾事故。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事故已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
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③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财产损失;
④铁路局认定可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的火灾事故。
(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①事故已经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
②10人以下重伤;
③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
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报请国务院,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启动预案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铁道部接到事故报道后,立即报告国务院,并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处置。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
(2)铁道部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3)通知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进行咨询;
(4)根据有关专家的建议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意见,铁道部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5)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6)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其他支援请求。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ⅱ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负责启动。启动预案后,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铁道部应急领导小组在组长主持下,立即开展有关协调指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小组,其工作状态由日常管理变为应急状态管理,并按其应急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2)铁道部立即与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联系,通报情况,请求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开展现场灭火和救援等工作。
(3)开通与事故发生地铁路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4)根据专家和各应急小组的建议,由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5)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6)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7)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有关事故情况。
(8)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国务院启动相应预案。
3)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分别由铁路局和运输站段负责启动,响应程序和内容在铁路局和运输站段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中具体规定。
铁道部启动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时,由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铁道部关于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ⅹ级响应的命令》的形式宣布,命令内容包括火灾基本情况、响应单位及各自职责等内容。
宣布应急响应启动的命令应抄送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铁路运输企业发生火灾伤亡事故时,按信息重要性逐级报送;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按特别信息逐级报送;如伤亡人员中涉及境外人员,按特别信息逐级报送的同时,按外事部门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2)铁路系统内部以行车调度电话为主要通信方式,各级值班电话为辅助通信方式,铁路电话“117”人工台为应急通信电话,实施“立接制”服务。火灾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处理应急通信要求,设置事故现场指挥电话和图像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通畅。
(1)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分级建立应急领导小组以及事故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和决策,火灾事故的现场扑救应服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统一指挥。
(2)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事故的应急协调指挥决策工作,提出事故现场控制行动原则和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事故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协调有关救援力量实施增援行动;协调有关伤员医疗救助和医疗移送;协调有关事故调查工作。
(3)事发铁路局应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实施行动。
发生铁路火灾事故需要启动应急预案时,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分别按权限组织处置。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等级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器械、物资、药品等,落实处置措施。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场请求,负责紧急调集铁路内部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全力保障救援物资的供给。
事故发生后,铁路部门要及时通知当地医疗救治机构或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紧急医疗救护及现场卫生处置。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请求,负责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时,应由铁路公安部门设置事故现场安全警戒线。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对进入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发放防护设备和用品。根据请求,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2)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事故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疏散现场群众,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铁路火灾事故由铁路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进行调查,根据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火灾统计规定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事故责任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事故凋查工作。
(1)铁路局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工作。对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2)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铁路企业应通知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1)通信与信息保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部门应提供有线、无线、广播等有效的通信手段,要加强设备维护,确保通信畅通,保证信息的有效传递。需要确定应急通信系统时,由电务调度通知铁通公司启动。
(2)救援装备和应急队伍保障。铁道部根据铁路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检查、促进铁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救援队伍建设,保证应急状态的调用。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保证体系,确定机构、人员,明确事故现场可供使用的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同时制定备用措施。
(3)医疗卫生保障。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提供铁路沿线医疗卫生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方式,为铁路处置铁路火灾事故提供医疗卫生保障。各级应急预案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医疗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出动抢救伤员;同时要做好医疗药品、器械和医护人员的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收治伤员。
(4)治安保障。各级应急处置预案中要明确规定事故现场的治安保障负责人,安排足够的警力做好应急期间各阶段、各场所的治安保障工作。如铁路公安机关警力不足,请地方公安机关及时增援。
(5)资金保障。铁路发生火灾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铁路企业财会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事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
(1)事件应急响应结束5日内,启动预案单位应向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火灾事故处置情况报告。应急响应结束10日内,铁道部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应急管理办公室。
(2)事件评估内容。组织体系,包括火灾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等组织是否健全;铁路火灾事故的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协调配合、调动社会资源、事故损失、舆论控制、处置效果等情况;针对应急管理工作和处置铁路火灾事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监督管理、预案演练、现场培训与奖惩的情况。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五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留等。
1.5.2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铁路交通事故的分级规定,按照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铁路交通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死亡(含失踪,下同);
②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③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
⑤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车厢脱轨18节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⑥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0节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2)ⅱ级(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⑤客运列车车厢脱轨18节以上;
⑥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0节以上;
⑦客运列车车厢脱轨2节以上18节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⑧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节以上60节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3)ⅲ级(较大)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5万人以下;
⑤客运列车车厢脱轨2节以上18节以下;
⑥货运列车车厢脱轨6节以上60节以下;
⑦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⑧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4)ⅳ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
②造成10人以下重伤;
③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④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下。
1.5.3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局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相关规定组织应急处置。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承担。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工作机构
2.3.1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是依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是本市应急管理机构之一,作为本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单位,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本市铁路交通事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对有关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时,对安全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指导、督促、保证铁路运输企业各项应急救援措施落实到位,尽快恢复列车正常运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对路网运行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组织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或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
2.3.2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旦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办、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通信管理局、市电信公司、市电力公司、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市政府新闻办等单位组成。指挥长由市领导确定,副指挥长由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办、市消防局等单位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应急行动结束,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2.3.3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1)上海铁路局。负责本市(含跨省市交界)铁路交通事故的监测、监控,以及相关监测资料的传输、收集和分析;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处置铁路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规定;组织编制与修订本市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组织实施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承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市政府和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2)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维护抢险救灾期间治安秩序,打击犯罪分子;组织事故现场(含地面)警戒;协助抢救伤员;协助排除爆炸物;扑灭火灾或组织排水;设置水雾屏障;现场勘查或协助调查事故原因。
(3)市建设交通委。组织抢修事故现场及相关区域的市政设施和设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交通运输等工作。
(4)市交通港口局。协调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区域内公交车辆改道、缩线、停驶等,必要时启动地面交通应急配套方案,保障人员疏散车理和应急处置队伍、物资、设备运输。
(5)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发生纯铁路行车事故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安监司独立调查);参与铁路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
(6)市卫生局。组织医护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和伤员转运,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收治和抢救伤员,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安全区域设立临时救护点实施现场救护,并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市水务局。组织抢修事故现场相关区域水务设施,保证抢险救灾现场和周边居民供、排水。
(8)市通信管理局。组织协调抢险救灾行动的通信保障。
(9)市电力公司。保障事故现场及周边相关地区的供电,并协助铁路运营单位尽快恢复供电。
(10)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并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
(11)市地震局。对地震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的,及时提供震后趋势意见,为铁路交通正常运行提供处置依据。必要时,派专家到现场指导抢险救灾。
(12)市政府新闻办。组织联络和管理新闻采访和报道工作,及时了解事故处理情况,根据事件性质与相关部门协调后,拟定新闻报道方案。
(13)铁路运营单位。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先期处置,待现场指挥部开设后,接受现场指挥部指挥。
(14)上海警备区。必要时,按照规定调用防化人员协助毒气事件的检测和现场洗消。
(15)武警上海市总队。必要时,按照规定参与维持公共秩序,抢险救援,配合测试和洗消毒气污染,守护重点目标、要害部位、重要物资和贵重物品。
(16)市民防办及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事发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和群众疏散、安置及善后工作,并提供相应后勤保障。
(17)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2.3.4现场指挥部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事发地区县政府组织有关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3预警预防
3.1预警级别与发布
3.1.1预警级别
按照铁路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市铁路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ⅰ级(红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持续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毁极其严重,可能对大范围内的铁路交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10万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ⅰ级(红色)预警。
(2)ⅱ级(橙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持续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毁严重,可能对较大范围内的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导致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5万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ⅱ级(橙色)预警。
(3)ⅲ级(黄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影响,或相关铁路设施损坏,可能对部分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造成一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1000名以上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ⅲ级(黄色)预警。
(4)ⅳ级(蓝色)预警。受到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短暂影响,或部分铁路设施损坏,可能对较小范围内铁路交通运行造成影响,造成少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部分旅客滞留的,可视情发布ⅳ级(蓝色)预警。
3.1.2预警信息发布
(1)ⅰ级(红色)预警信息,由上海铁路局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2)ⅱ级(橙色)及以下预警信息,由上海铁路局视情发布,并报市政府。
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电台、电视、报刊和通信、信息网络以及各铁路站点显示屏、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
3.1.3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警信息的发布或授权发布部门机构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其中,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3.2预警响应行动
进入预警期后,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有关区县政府和相关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上海铁路局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调配机车车辆和组织迂回运输,必要时向铁道部请求,提出调配机车车辆和组织迂回运输方案。
(2)上海铁路局通过相关网站、热线电话、铁路站点显示屏以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铁路班次调整信息,提醒延误车次的乘客暂缓前往铁路站点。
(3)可能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时,上海铁路局要开辟临时候车场所,疏导旅客有序等候;必要时,闸北、徐汇等有铁路站点的区要做好开辟临时安置场所准备,并落实广播信息发布和必要的物资保障准备。
(4)交通港口部门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调集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做好人员疏散、转运准备。
(5)公安、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要备勤待命,做好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控制火灾爆炸和可能发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准备,并视情动员后备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4.1.1建立健全本市铁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体系。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各级铁路运营单位(部门)要及时报告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局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应根据铁路交通事故的性质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区县政府。
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发现铁路交通事故,应及时通过“110”报警电话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
4.1.2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和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及有关主管单位接到铁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同时,要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等有关部门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办公厅总值班室、市应急办(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同时,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报告。
4.1.3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建立铁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协调渠道,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2先期处置
4.2.1一旦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及有关单位接警后应立即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实施先期处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险。在处置过程中,上海铁路局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部门意见进行研判,确定铁路交通事故等级,掌握现场动态并及时上报。
4.2.2铁路运营有关单位按照本预案,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专家队伍和资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处置铁路交通事故。
4.2.3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要在保护好事发现场的同时,及时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上报现场动态信息。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本市铁路交通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
(1)ⅰ、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启动ⅰ、ⅱ级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及时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处置情况,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要求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报告。
(2)ⅲ、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会同市应急联动中心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ⅲ、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应急处置情况应及时上报市政府。
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由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报告。
4.3.2响应等级调整
各类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
4.3.3各类铁路交通事故铁路等部门的响应行动
发生铁路交通事故,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负责成立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和相关应急预案实施现场处置。一旦发生重特大铁路事故,市政府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参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工作,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应急处置。
(1)行车事故及相撞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发生铁路行车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担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局应急指挥中心。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行车组织组、现场指挥组、事故救援组、设备抢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理组等。
①各铁路运营单位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等级和实际需要集结应急队伍,调动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落实上海铁路局现场指挥组的处置措施。
②上海铁路局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指挥组请求,负责调集局管内救援力量、设备、器材和物资支援现场应急救援,或联系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相关铁路局和事发地区县政府予以支援。
③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公安、消防、卫生等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现场,维持秩序、抢救伤病人员,控制火灾爆炸和可能发生的疫情等衍生事故。必要时,及时调用大型机械配合抢修。
(2)铁路火灾事故
①发生铁路火灾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火灾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担任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公安局,具体负责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和协调指挥工作。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视情设置现场指挥、灭火救援、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小组。有关人员各司其职,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②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消防部门负责及时支援灭火工作;公安、卫生等应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负责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
(3)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①发生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铁路局货运处。
②根据上海铁路局需求和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安监、民防等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现场,会同铁路部门划定隔离区域,测定危险等级,并负责处置;市公安、卫生等应急救援队伍搞好维护秩序、抢救伤病人员;引发火灾爆炸的,市消防部门负责组织灭火抑爆;必要时,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周边人员疏散。
(4)铁路大面积列车晚点和旅客滞留
①发生铁路大面积晚点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车务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及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处置办法》实施应急处置。上海铁路局按照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请求增派警力维护车站秩序等工作。上海铁路局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运输中断及列车大面积晚点的时间、旅客列车对数、滞留旅客数量和后续列车信息等。
②由上海铁路局根据某一方向运输中断及列车大面积晚点的时间、旅客列车对数、滞留旅客数量等情况,结合全局运输资源现状,制订并组织实施运输组织、客运组织应急方案。市交通港口局要协助做好地面公交和其它市内交通运输工具的保障。
③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时,上海铁路局和闸北、徐汇、松江等区县政府要及时开辟临时安置场所,落实必要的物资保障;上海铁路局要及时疏导旅客前往临时安置点,并在临时安置点及时发布列车运行信息;交通港口部门要调集充足的交通运输工具,搞好人员转移疏散;必要时,公安、卫生等单位专业人员进入旅客滞留、安置地点,维持秩序、开展卫生防疫等工作。
(5)其他铁路交通事故(件)
铁路受破坏性地震影响,按照《上海铁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防台防汛按照《上海铁路局防洪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地质灾害按照《上海铁路局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处置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上海铁路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按照《上海铁路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
4.4新闻发布
4.4.1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市政府新闻办根据需要,派员参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现场媒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4.4.2铁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由市政府新闻办协同上海铁路局按照规定统一向社会发布。
4.5应急结束
重大、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上海铁路局向市政府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批准后,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较大、一般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结束,由上海铁路局自行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现场清理
5.1.1上海铁路局在控制事故态势后,做好现场勘察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5.1.2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单位负责案件调查后的现场清理,因铁路交通事故导致建筑物倒塌、气体泄漏、水管爆裂、断电漏电、环境污染等,要立即通知建筑、供气、供水、供电、环保等主管部门到场处置。
5.1.3市卫生局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与疫情监测等。
5.2善后处置
5.2.1铁路交通事故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和民政等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
5.2.2上海铁路局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铁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掌握开展应急处置的情况并报上级部门。
5.3事故调查
5.3.1事故发生后,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及时、准确地对事故调查取证、原因分析、定性定责和调查分析材料的汇总。开展事故调查,确定事故的损失、性质和责任。同时,由事故调查组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当事单位分析事故教训,提出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建议,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
5.3.2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和上海铁路局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事故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本市相关电信企业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保障。
6.2应急队伍保障
上海铁路局要进一步优化和加强以铁路公安、医疗、行车救援、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建立并强化与属地公安、卫生、消防、民防、通信、供电、上海警备区、武警上海市总队等应急队伍的联络机制,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提供队伍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市交通港口局负责组织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应急交通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卫生部门根据“分级救治”原则,负责现场抢救、院前急救和后续救治工作;必要时,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现场救护。
6.5治安维护
6.5.1上海铁路局、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预案措施。
6.5.2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铁路警力、属地警力、民防部门、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保护现场。必要时,及时疏散附近群众,并加强重要场所、目标和设施的警卫。
6.5.3市公安局、上海铁路公安局负责铁路交通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武警上海市总队予以协助配合,并负责相关内卫工作;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搞好属地治安保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
6.6经费保障
上海铁路局应将应急管理费用纳入成本,确保应急经费保障。
6.7技术保障
6.7.1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要建立铁路交通事故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开发、研制和配备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定位系统(gps)和无线现场实况转播等先进技术装备。同时,可根据需要使用世博会已配备的安全信息定位协作指挥管理系统,实现应急突发事件现场情况汇集、现场应急处置人员调配、协作处置单位信息共享、现场应急备份调频广播调度。
6.7.2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设立铁路交通事故专家组,对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防范对策进行科学论证,并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市安全监管局、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派出专家,指导、协助开展铁路交通事故调查。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结合铁路行业实际,全面开展铁路内外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提高铁路职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7.2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练
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上海铁路局要按照应急救援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综合性应急处置演练。各职能部门要组织相应的专项应急演练,并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训练,定期开展演练,特别是着眼世博会等重大活动,进一步提高实战演练频率和水平,强化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7.4奖惩
在铁路交通事故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中,由相关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未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7.5.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负责组织编制与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7.5.2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报市应急办审核。
7.5.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上海铁路局组织实施。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六
:20xx年x月x日
锅炉房
组长:xxxx
副组长:xxxx
组员:
生产部:
设备动力部:
安全环保部:
营销部:
物流部:
质控部:
人力资源部:
运营管理部:
后勤各部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工段长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夜班、早班当班人员。
1.8:30模拟锅炉房发生爆炸,造成操作人员重伤,并伴有小规模火灾。
2.8:31锅炉房相关工作人员听到响声立即关闭现场正在运行的相关实施,并在第一时间内向设备动力部主任报告相关情况,设备动力部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生产部部、保卫科等相关部门,并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实施现场救助,根据现场火势的大小及危害性,确定是否有必要拨打火警电话119,如人员伤势较重,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打电话向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汇报。
3.8:32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赶到现场,成立应急指挥小组,组织和指挥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实施隔离、灭火、人员疏散等工作,将危险危害降到最小化。
4.8:35,应急指挥小组指挥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5.8:38,应急指挥小组设立临时指挥部及急救医疗点,对伤员实施止血等简易治疗。医疗组均应设置醒目的标志,悬挂旗帜,方便救援人员和伤员识别。
6.8:45,120急救车到,伤员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送医院时做好伤员交接,放置危重病人的多次转院。
7.8:55,事故现场明火被扑灭,得到有效控制。应急指挥小组指挥现场清理演练现场。
通过演练过程中相关人员能够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反应,反应速度及时。模拟爆炸现场得到了及时控制,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明火及时得到控制,伤员也能及时得到救治,效果良好。
通过本次演练,相关部门熟悉了事故发生后的联络、处理流程和方法。《锅炉爆炸应急预案》在演练中也得到了指导行动的作用,证实实施有效。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七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建筑工人普遍在露天和高处作业,劳动强度大,时间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xx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1、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2、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强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3、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xx,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4、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xx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宜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布幕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3、在地下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八
㈠预防措施
1、组织大型教学活动时要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学校在组织大型教学活动前,应制定详实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组织大型教学活动前,应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组织大型教学活动需要提供食品的,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产品,并索取发票。
5、组织大型教学活动需要乘车,要精心选择车辆和行车路线,对车辆资质及驾驶人的证件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交通安全。
6、组织校外大型教学活动必须通过家长会或“致家长信”的方式告知家长。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班主任应立即检查学生的受伤程度,情况严重的立即拨打120并向120详细说明学生的情况和学生的位置。
2、带队领导班主任、跟班老师应立即组织、实施力所能及和切实有效的抢救措施。
3、及时通知家长,并告之学生的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现送往的医院。
㈢事故报告
⑴事故现场主要负责人立即报告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根据事故类型及时报警。
⑵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
⑶如果在活动中发生其它事故,组长指挥组员或带队老师进行救治。事情严重马上找110、120、119援助。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⑴重大事故的处理移交上级相关部门。
⑵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九
土方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控制和减少坍塌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坍塌事故能够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波顿科技园研发大楼基坑支护方案)及广东盛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深圳市波顿科技园一期、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本工程研发楼(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层,a栋塔楼地上结构25层,高度为113.3米,b栋塔楼地上21层,高度为96.8米,其中裙楼3层,总建筑面积94705m2,其中地下室19820 m2,,地上:74885 m2。一期厂房工程包括烟用香精(一)车间3127 m2、烟用香精(二)车间1312 m2、咸味香精车间1691 m2、动力车间725、普通仓库677 m2、危险品仓库677 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 m2。一期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877 m2。研发楼(二期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为10.9米,核心筒开挖深度13.5米,一期厂房除水泵房开挖深度为4.9米外,其余厂房开挖深度为2米。
二、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队 长:
队 员:
三、应急预案内容
1 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土方坍塌倒塌事故主要体现在基坑边坡堆料小于安全距离或堆料荷载过大、边坡排水不当、边坡水平及位移观测不及时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为确保本项目部在发生坍塌事故时,能使受困者迅速脱离险情,救治伤员,将事故发生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在发生土方坍塌事故时,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 职责
3.1 坍塌事故发生时,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3.2 项目应急救援队、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应在发生坍塌事故发生地,协同处理事故。
4 应急预案内容
4.1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措施
(1)尽量使用人工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
(2)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
(3)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应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抢救现场伤员,清理坍塌现场,并做好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5)应急救援队负责消除伤员口、鼻内泥块、凝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防窒息。
(6)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方。
(7)尽快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同时准备好车辆随时准备运送伤员到附近的西丽医院救治。
(8)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9)加强基坑排水、降水措施;迅速运走边坡弃土、材料机械设备等重物;加强基坑支护,对边坡薄弱环节进行加固处理;削去部分坡体,减小边坡坡度。
(10)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坍塌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订相应的纠正措施,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调查等有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和上级相关部门。
4.2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关闭机械,以免二次伤害。
(2)人工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不能轻易放弃,必须坚持到底。
(3)注意观察基坑周边建筑物或设备,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
4.3电话报救须知
4.3.1深圳市救护电话:120
4.3.2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a: 说明伤情和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好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准备;
b: 讲清楚伤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几号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样特征;
c :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和电话;
d: 通完电话后,应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进工地的路上障碍及时给予清除,以得救护车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1 坍塌事故应急预案人员及其电话号码
1.1 公司值班电话:
1.2 项目经理:
6 事故后处理工作
6.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6.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6.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6.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 附录
7.1应急设备清单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十
案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组织领导:组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成员:职能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120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1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孙秀义
安全专管员:翟树林
成员:王永波、赵树文、翟生、韩立光、刘俊华
2企业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
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
2、企业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组长
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业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企业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4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1、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企业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组长、消防大队
2、企业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组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
2、企业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处置,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3事故报告程序:
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组长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企业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企业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救援小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企业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7、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5火灾爆炸;
6中毒、中暑;
7车辆伤害;
8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等。
8、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十一
根据国务院《放射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卫生部《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加强放射防护安全,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师生员工对放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1、科室每月对各机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会按照规定请有关部门对机器进行监测;
2、要求工作人员每日开始工作前均要对机器进行常规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
3、操作机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大宣传力度,使全院有关医务人员认识到辐射防护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5、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防护检测和检查。
6、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工作人员防护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1、放射科一旦出现超剂量照射发生放射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将病人情况及具体照射量必须于1小时内报告医务科。且放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仪器,并进行检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的放射事故由保卫科向公安机关报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当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人体受到超剂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医务科向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或者阻挠、干扰有关科室执行职责的,对有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发现或遇到问题时,应首先报告科室负责人。
4、由科室负责人上报医务科,医务科上报上级部门。程序可参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规定,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的,还应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放射事件报告应急电话:
1、在射线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一旦有应急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首先关闭射线源,保证患者立即脱离有害射线,并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同时保护自己,减少伤害。
3、工作人员应按照上级要求佩戴剂量监测计。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按照应急处理机构的人员和措施进行。
医院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法人代表,副组长为主管领导及放射卫生科负责人,成员各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
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 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1、放射卫生科和急诊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小组保障技术;
2、医院总务科、医务科和保卫科负责后勤工作保障;
3、先由医院支付保障经费,事件结束后再定责任;
4、放射科与放射卫生科、急诊科、临床相应科室、保卫科、后勤和院长办公室保障保持联络。
5、经常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进行学习,依法行医,提高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保障意识。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十二
为了预防坍塌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害,保证坍塌事故发生后,抢险工作及时有序。特制定本预案。
预案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工程项目的自援自救;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1、项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劳艳成
副组长:
李铁
组员:
王大伟
2、职权
2.1、组长:全面领导应急小组的工作,并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调配。
2.2、副组长:总体协调各部门在紧急应变中的分工协作和统一指挥。
建设工程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既为临时救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院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一)、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二)、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三)、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四)、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五)、抢险工具:面包车、吊车、挖掘机、铲车各壹台;
(一)、接到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市建委。
2、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通知就近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突击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项目安全员负责组织现场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
6、项目施工员负责组织人员维护现场,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7、项目技术主管负责组织人员排除险情,以免造成深基础再次坍塌。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公司救援指挥小组办公室,并在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工地、施工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一)、定期召集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安全事故预案的研讨。
(二)、定期对有关成员抢救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实战能力。
(三)、确保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联系及时方便,如有变化及时通知救援领导小组。
(四)、本救援预案是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高空坠落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五)经常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六)、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立即报告,各有关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十三
(一)事故类型
在特种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有:
1、起重机倾覆、吊钩吊物(含吊装的设备)脱落或失控坠落、起重臂和杆件断裂坠落、施工电梯等造成的起重伤害事故;
2、起重机司乘维修人员的高处坠落事故;
3、起重机械作业中挂碰电网造成的触电事故;
4、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和压力储罐、管道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5、危险品压力储罐泄露造成的污染中毒事故。
(二)危害程度分析
1、起重机械或施工电梯的过载保护等安全装置失灵、平衡轮轴强度不够、无防止脱钩装置、吊具索具选用不合理、制造安装缺陷等带有故障使用,可引起吊钩吊物失控坠落,造成周围人员伤害的严重后果。
2、起重机械超载作业、安装拆卸不当、大风天作业、基础不平不实,可引发起重机倾翻、起重臂和杆件扭弯、断裂掉落,造成作业人员及周围群众群死群伤事故;
3、起重机械吊装过程中采用错误的吊装方案,起重指挥不当、工具使用不当、司机误操作,可引发机毁人亡严重事故;
4、在高温、高湿、低温等不良气候环境下作业,会造成起重机系统本身功能的降低甚至加速零部(构)件的失效,引发起重伤害事故;
5、起重机与相临电线路安全距离不够,易挂碰电线路,造成司乘和吊装人员触电事故;
6、起重机司乘维修人员身体问题、注意力不集中、安全防护不当可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7、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和压力储罐、管道因安全装置失效、误操作可引发爆炸事故,造成作业人员和周围群众的严重伤亡事故。如果是危险品压力储罐,易泄露造成现场及周边群体人员污染中毒事故。
“以人为本,科学规范,预防为主”的原则;
“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减少危害”的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积极自救”的原则。
(一)应急组织体系
工程指挥(项目)部结合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成立以上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机构组成
总致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为使现场有序,行动有效,下设四个小组。
通信联络组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行政办公室、党委宣传工作部门、安全质量管理部门、施工技术部门(调度)
技书组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施工技术部门、物资设备部门
抢险救援组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施工技术部门、安全质量管理部门、物资设备部门
后勤保障组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劳动人事、物资设备、财务部门、办公室、工会、保卫部门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篇十四
1、事故多发区域为基坑临边、脚手架、孔洞下方;
2、工人安全意识淡薄、高处作业时不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具,脚手架上防护不全,脚手板未达到满铺标准,临边防护不到位,楼内孔洞防护不到位等因素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
根据项目部人员组织情况,组织本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见表2.1)。根据职责又划分为:事故抢险、救护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事故现场保护及善后事故处理组;保卫组。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表2.1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书记
副组长
项目主任工程师
副组长
项目安全副经理
副组长
项目生产副经理
成员
项目安全主管
成员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在组长的指挥下,事故抢险、抢救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事故现场保护及善后事故处理组;保卫组各就各位,及时指挥各组成员进行抢救。
事故抢险组
表2.2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安全副经理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抢险组火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做好抢险准备。
2、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3、对事故现场仍然存在的险情进行处理。
事故抢救组
表2.3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生产副经理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抢救组火速赶往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做好抢救准备。
2、受伤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伤员转送附近定点医院救治。
4、派人随伤员到医院配合医生救治,及时向组长传递伤员伤情。
后勤保障组
表2.4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书记
副组长
器材主管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后勤保障组要火速调集物力,为事故抢救提供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2、做好上级和各职能部门的接待和对来人吃住行的安排。
3、做好应急准备资金,保证救治伤员费用,保证抢险物资费用。
通讯联络组
表2.5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主任工程师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通讯联络组要在第一时间联络安全领导小组每位成员,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刘启汇报事故情况,及时向相关抢险部门报险。
2、保证抢险工作开展时,各组之间通讯畅通无阻。
保卫组
表2.6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安全主管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及保安
职责:
1、组织警卫看好工地大门,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和工地人员外出。
2、对事故处理人员进入大门要查验证件,热情接待,积极引导到需要去的地方。
3、对进入工地人员要及时通报组长或相关领导。
事故现场保护及善后事故处理组
表2.7
职务
姓名
联系电话
组长
项目书记
副组长
安全主管
成员
安全管理人员
职责:
1、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经理、行管安全检查负责人,组织现场有关负责人,调查事故原因,查清责任人,并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写出事故报告,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同时总结救援工作,表彰先进,处罚责任人。
2、为了吸取教训,及时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及时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人员进行调整,对危险源和现场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施工现场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时,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马上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火速赶往事故现场,按照组织机构分工,在现场统一指挥,进行抢险自救,具体任务划分:
1、通讯联络报警组: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迅速向上级领导和所在属地主管部门报告,为了争取时间,保证伤员的抢救,并立即拨打“119”、“120”、“999”、“110”、“122”向医疗、公安、交通等部门报警,请求专业队伍(人员)的支援。同时要保证各组之间的通讯联系畅通。
2、事故抢险、保卫组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立即组织抢险队员进行抢险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副组长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的治安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组织人员疏散,控制事故现场周边人员、车辆的进出,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4、后勤保障组为抢险救灾行动提供物质保障,其中包括应担架、药品(可以提前准备好)、车辆,防护用品和指挥通讯器材。
5、事故抢救组当事故发生时,要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保证现场应急车道畅通,同时要专人在现场外主要出口等候抢险车,要及时正确的指导行驶路线,并和现场救灾负责人取得联系,确保抢险车辆进出通畅。
6、事故善后组协助上级各部门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并履行下列调查职责:
a、查明事故原因、查清事故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b、查明事故过程、责任人;
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的建议;
d、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应急响应记录。
e、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写出详细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