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汽车租借合同(三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汽车租借合同篇1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签定营运出租汽车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营运出租汽车一辆(长安新羚羊130型轿车),车内发动机号为B7DY20__2,车架号为06__8,牌照贵DU20__,承包期间:自20__年2月3日起至20__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费用:乙方自行承担风险、爱护、保养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车,按期进行二级维修、年审、车辆等级评定,费用乙方承担,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规范驾驶、安全行车、每天做到检查油、水、自动、轮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开带“病”车上路行驶,乙方开车不准跑路况不好刮到底盘的地方,如发现零部件损坏,乙方要及时负责修复和更换零件。合同期满,乙方自行应把车维修、保养好,交还甲方车况良好的车辆和所有证件。
每月换机油1次,4个月换齿轮油一次,到时甲方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交随车工具一套,备用胎一个交给乙方,不得丢失,否则照价赔偿,合同到期交车时换4个新胎。
如承包期内乙方出现大小事故,下年保险增高,超出部分乙方负责补足。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拥有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所有权,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汽车承包者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承包驾驶员,专人专开,乙方无权将车辆变卖、抵押、转包他人。其车辆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只负责出租车公司的费用和保额以下的保险费,超出其他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担保:乙方定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合同风险担保金壹人承包共贰万元,以甲方收据为准,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风险担保金不给退还,甲方同时收回车辆和证照。合同期满,双方无纠纷,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合同担保本金不付息,继续承包,仍以本合同为准。乙方交车时,甲方有权检查,发现损坏的配件、车身、电瓶、灯光等,乙方要负责更换、修理。更换所有配件必须是正规产品,租车前方已查车辆没有问题。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内交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燃油补助全部归甲方,甲方只承担公司每月的费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险费,其它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停驶,乙方仍应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费给甲方(集体停车经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较大,给甲方车辆造成较大后果的乙方应补给甲方一定损失。
七、非法经营过失。因违章造成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_部门和甲方,甲方告知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以便及时处理事故及索赔事宜,涉及事故处理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或对方索赔、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无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较大,对方赔款减去租金的余款归甲方。如乙方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仍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准用出租车从事违法乱纪行为,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做到文明行车,如违反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自行负责承包期间的车辆保管、维修、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保养责任,在承包期间,并严格按甲方与出租车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执行,否则乙方负责。发生各种原因导致车辆毁损灭失,被盗被窃,火灾、爆炸、停驶、破碎等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更换车辆的,由乙方以甲方名义购新车,并报公司同意批准,办理相应的营运手续,继续承包经营。购臵车辆及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更新车辆所有权归甲方。
九、乙方对甲方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补_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注:移交证件: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纳税证、营运证、营运车辆维护卡,甲方车辆钥匙一把。
十、为维护甲方车辆经营权,承包合同期间,乙方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车辆证件,终止合同,甲方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押金不予退还。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车辆变价抵押、转卖、转包他人。
2、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承包费,拖欠时间达十天者。
3、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违法经营。此车只允许本人开,不能有它人开者。
4、不爱惜车辆,营运出现事故。路况不好的路造成车辆损坏者。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对以上各条双方都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双方签字和手印生效,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发包方):
年月日
乙方(承包方):
汽车租借合同篇2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单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协议并选定车型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元,车辆租赁抵押金元,每月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协议期限为:甲方从年月日起将车型为,车号为A号的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协议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出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协议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协议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十、协议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车辆交接单》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借合同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