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个人(三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个人篇一
本责任书由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与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签订。
一、责任目标:
(一)各村(居)委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继续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并发挥其作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汇报,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协调、督促、部署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应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对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超载、违章行驶等严重交通违章问题要进行宣传进行教育,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三)各村(居)委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有隐患及时发现,有部门按职责具体负责落实整改,有责任严肃追究”的道路交通事故防治体系。
(四)各村(居)委继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排查和治理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进行治理。
(五)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进一步认识本地区交通安全形势,通过与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协商,解决问题,消除交通隐患,努力搞好交通安全工作,使交通事故与同期相比有所下降。
(六)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交通安全的责任人要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或职能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落实好工作措施。
二、实施要求
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督促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三、考核与奖惩
每年年终对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完成上述各项责任目标的情况组织考评。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村(居)委及辖区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其执行情况由江埔街道办事处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
单位:单位:
责任人签名: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个人篇二
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我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羊场乡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本责任书由中小学校长与中心校签订。
一、目标
在x年中,我乡中小学校不能有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成绩显。要继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力度,保持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零记录。
二、责任
1、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领导,经常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2、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法规教育,提高师生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如安排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广播、板报、讲座、标语、横幅、征文、竞赛等形式。
3、路边学校要加强学生上课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学生上课期间走出学校上公路,发生事故。
4、各校要落实责任制,学校要与教师、学生、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从各个环节抓好预防工作。
5、各校要加强对师生交通工具的监管治理,禁止车辆带病运行和超载的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6、学校要教育师生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特别是无牌无证的车辆。
7、加强与村委会、道路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交流,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考核与奖惩
中心学校年终对各中小学上述责任目标进行考评,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达标的学校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失职,不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发生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中心学校(盖章)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
x年3月1日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个人篇三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行政村和民委会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负责辖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村(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将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村民小组或居委会干部,与村民小组长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村民小组长或居委会干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半年、年终目标考核;
(二)及时排查村委会主干道和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建立道路及道路产能安全隐患工作台帐,按照道路养护等级及时报告。属于村委会整改的,筹集资金、组织劳动力加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采取组织人员抢修、设置警示标志等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
(三)建立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帐,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牌证和保险,对村民无正驾驶、违法载人或驾驶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劝阻,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查处;
(四)加强恶劣天气、学生放假、村民红白喜事、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组织人员上路巡查、说服、劝阻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通、农村等部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协助处理交通事故,维护社会稳定。采取多种形式对村民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教育,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六)完成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责任制,将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现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在村级道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各村(居)工作人员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按照规定实施安全检查,管辖范围内存在车辆不符合营运安全技术条件从事客运业务,或驾驶人员无从业资质营运的;
(二)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责任制工作不力,辖区内存在货运汽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客;未取得客运许可的车辆从事非法载客营运;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驾驶人员酒后驾驶的;
(三)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报告或者未及时整改到位的;
(四)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不及时处置,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五)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后,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或者隐瞒不报、拖延报告的;
(六)阻碍、干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七)其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失职渎职的。
目标管理单位: 目标管理责任人:
岳池县__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村(居)民委员会
驻村干部签字:
村三职干部签字:
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