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查工作的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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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查工作的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篇一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在接到省财政厅通知后,我局即进行了研究部署,确定由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副局长牵头负责,从监督检查科、会计管理科、企财科等相关科室抽调了六名业务骨干,还聘请了县人民银行会计科科长、会计师事务所的两位注册会计师组成两个检查组。为了充分认识到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每位参检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6月13日,集中全体参检人员强调了检查纪律,并就具体的检查方法、步骤、具体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辅导培训。
每位参检人员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本次检查中去,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实施检查和处理。
1、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违法使用白条子(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单位贪图省事,应该使用正式发票入帐的也用付款凭证等白条子入帐,从而诱发了偷漏税行为。
2、票据报销不规范。有些单位的票据报销没有经办人、用途或者单位负责人签字,也有个别的付款凭证没有领款人签收,取得的凭证无付款人名称等。
3、个别单位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主要是总帐不全,明细不明;帐表不符,报表中的收入总额与明细帐中的收入总额相差16。5万元;经实际现金盘点,该单位白条子抵库9.2万元;同时,20xx年度会计报表未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工会帐簿不规范,没有依法设帐,使用的票据随意性强,管理工会会计帐簿的往往是不懂会计业务、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5、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单位没有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有的单位只是临时拼凑了几条,敷衍检查;有的单位是几年以前规定的制度,许多内容已严重滞后或过时,已根本无法与目前的形势相适应。 对于本次检查中被查处的单位,我们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认真整改。同时我局还将进行跟踪检查,如再发现违法情况,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从严进行处理。
质量检查工作的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篇二
为了切实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抵制和制止会计造假行为,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市财政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xx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普财监2xx年第6号)的文件精神,从xx年7月中旬至8月3日,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认真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接到市财政局文件后,我局立即进行了研究部署,并成立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副局长牵头负责,从监督检查法制股、会计股、农业股、行财股、企业股、国库股、社保股、国资股等相关股室抽调了1名业务骨干,共组成了三个检查组,对县移民局、妇幼保健站、威远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单位实施了检查。为了充分认识到本次检查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每位参检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7月14日集中全体参检人员强调了检查纪律,并就具体的检查方法、步骤、具体检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了辅导培训。
每位参检人员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到本次检查中去,对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以《中华人民会计法》、《国务院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关于全省规范机关津补贴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监督检查程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是按规定下发检查通知书。二是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检查方案包括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组成员名单及分工,检查步骤,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检查纪律和检查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三是召开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见面会。首先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财务人员介绍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其次是由检查组长布置相关事宜。四是认真填写工作低稿,搜集证据资料,被检查单位对每笔检查事项签字认可。五是如实撰写检查报告。根据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资料,由检查组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检查报告和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并将函件送交被查单位,被查单位收到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意见反馈回来,作为研究处理处罚的参考依据,确保处理处罚质量。
通过检查发现我县会计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取得原始凭证不合规定,内容不完整;有的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批,有白条抵账的现象。二是记账凭证的填写不规范,个别单位使用会计科目有差错,造成资产不实,债务不清。三是账簿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固定资产明细账、卡片账大多数未建立;个别单位未按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主要是总账不全,明细不明,存在账账不符,账证不符,账表不符等现象,造成账务管理混乱。四是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出纳员与仓管员混岗的现象。五是有的单位政府非税收入不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坐收坐支,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六是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单位负责人不在财务报告上签字盖章。
四、今后的打算和整改工作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整改,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各种法律法规,依法执政。同时,财政部门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为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将坚持并不断完善跟综访回制度,进行跟踪检查,如再发现违规现象,将根据《会计法》等有关财经法规,从严进行处理;对整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予以肯定,总结宣传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的经验,以有效巩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果。
质量检查工作的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篇三
甘肃省司法厅:
在检查中,市司法局和两级公证处采取承办公证员汇报自查结果、填写“质量检查阅卷笔录”、座谈检查体会等多种方式,找出实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大家帮助提出改进意见。公证员们还利用这次检查提供的交流机会,研究和探讨了一些公证理论热点和实践难点,如能否提供刑事诉讼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如何达到保密要求等等,从而提高了自身的业务水平。
综上,本次公证质量检查通过全面自查和地区互查,重点检查了市、县两级公证处各类公证事项办结案卷1161件,合格与基本合格率达到100%。我市公证人员确能坚持真实、合法、程序、规范的公证原则,办理公证时严格审查、认真把关,保证了公证质量。
1.存在轻视实体与程序其中一方的工作误区。一些公证员在办证时,或因事项简单而不仔细询问、理顺法律关系,或一味追求事实准确无误而忽视公证程序要求。
2.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内容缺乏“告知义务”内容,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3.个别公证卷宗制作有瑕疵,如缺乏次要证据、《受理通知书》,公证书无页码,公证书出证日期与审批日期不一致等。
4.具体办证中把关不严的问题时有出现,特别是现场监督类公证,由于申请单位的原因,往往导致先公证后补相关材料。
5.档案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专用保险柜,遗嘱等保密卷宗存放不安全,安全措施不完备。
6.限于实践操作困难,大部分案卷无法做到收费凭证入卷,公证处一般采用变通办法,仅将发票号码抄录在案卷中。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争取能纠正的,及时纠正;对目前无法补救的,如大量案卷缺少受理通知书等,将之纳入公证处内部制度建设解决,在今后工作中注意改进。同时,还提出一些具体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公证工作的重要作用,提高公证人员的素质。
2.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公证质量标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查漏补缺,力争今后公证质量实现新的突破。
3.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要抓紧制订档案管理等业务制度。
4.改善办公条件,增加防盗、防火等安全设施和保密设施。
5.树立市场意识,宣传公证业务,拓宽服务领域。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