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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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篇一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宣传工作会议,刚才,传达了省妇联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去年我市杂志宣传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表彰,还对当前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应该说,去年一年,我们的杂志宣传工作是在大环境不利的情况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此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宣传工作再强调几点。
一、强化责任意识,把握新时期妇联宣传工作的新要求
今年,党中央召开了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在会上强调了“群团组织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所开展的各种活动,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动力的工作”,这对新时期妇联宣传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要强化妇联工作的政治性责任,把各级妇女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主动作为,积极行动,把广大妇女群众更紧密更广泛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引领妇女增强“三个自信”,引导妇女争当行业典型,把她们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任务上来;要落实“三个注重”,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思考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要把家庭、家风、家教工作像串项链一样串起来,注重点面结合,扩大影响,形成合力,打响品牌。
二、突出重点工作,增强新时期妇联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1.扎实开展好家庭文明建设。一要开展好“最美家庭”寻访工作。要依托“妇儿之家”开展,按照省妇联“六个一”的要求,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在创新活动形式,巩固活动品牌上下功夫,使活动力度不减,热度不退,常抓常新,要不断挖掘和培树身边的新典型,不断宣传新典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二要认真做好三个示范点建设,认真开展好家庭道德示范点、美丽家园示范点和家庭教育示范点建设,着眼基层,立足家庭,在社会中营造崇德尚善、健康环保、科学教子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家庭道德讲堂,美化庭院活动、评选好家风、好家规、好家训活动以及推评“文明家庭”等活动,让妇联的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妇女、贴近家庭。三要配合好市家庭文化艺术节相关活动的开展。积极推荐书香家庭、勤廉家庭参加市里的评比活动。
2.认真开展好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要坚持以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巾帼志愿服务,在原有的“尚德缘”巾帼志愿者协会三级网络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培育一批巾帼志愿者骨干,进一步发展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延伸妇女工作的手臂。要进一步加强巾帼志愿者管理工作,抓紧时间完成巾帼志愿者网上登记,今后通过网上发布巾帼志愿服务项目,网上招募志愿者等新方法进一步完善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要探索专业化、项目化地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吸引更多的新鲜力量,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刚才部署的“勿忘我”志愿服务项目是今年苏州市文明办支持的志愿服务项目。“勿忘我”项目已经连续两年获得苏州文明办志愿服务总会的支持,我们各镇区的志愿服务队也要按照项目化的思路开展工作,争取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资金支持,从而使这项工作朝着可持续性方向发展。
3.夯实“主阵地”,进一步加强推广、扩大宣传。当前,要做好两件事:第一件事,真抓实干做好妇女报刊宣传推广工作。“一报三刊”是妇联最重要、最直接、最权威的自身宣传舆论阵地,做好一报三刊的宣传发行工作,是政治要求,也是工作职责。去年由于种种原因,我市的一报三刊发行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今年我们要攻坚克难,继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要把扩大妇女报刊的覆盖面、增强妇女报刊的影响力,作为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关于20xx年度的“一报三刊”发行工作,市妇联已下发征订参考数,希望大家早动员、早部署,希望大家稳住发行总量,争取实现新突破。第二件事,要把做实做强新闻宣传工作作为妇联宣传思想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要树立大宣传工作理念,创新思路和载体,增强策划 意识、协同意识,要抓好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的具体宣传方案。前段时间市妇联就家庭文明建设,女性创业就业方面的工作与电视台共同策划 ,拍摄了专题综合报道,以后希望各镇区把特色工作,亮点工作也及时总结并报给我们,我们将适时与太仓电视台或上级妇联联系,进一步扩大妇联工作的影响力。
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新时期妇联宣传工作的新格局。目前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因此妇联要探索和推进网络妇女工作,进一步扩大妇联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借鉴社会各方面经验,借助多种力量来加强网上妇女工作,我们有些镇区已经在这方面有了初步的探索,希望各镇区还要进一步加强妇联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在网上发挥妇联工作的正能量,在新媒体时代发挥好妇联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动员好、教育好、凝聚好广大妇女群众。
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篇二
同志们: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即将于5月1日实施,今天我们召集开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和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检查回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对下一步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
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去年以来,按照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目前相关工作已经基本就绪。主要是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宣传。下发《条例》文本和配套的《实用问答》、辅导光盘等材料,做到人手一份。同时,组织下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座谈学习,分析《条例》实施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是编制浙江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确定了分类和编码规则,将我厅的政府信息系统地梳理了一遍,并借此将我厅拓展政务公开领域的成果加以固定化、规范化。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我厅制定的公开指南和目录,受到了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的充分肯定,并被采用为范本,在全省和全国交通系统印发推广。
三是制定和草拟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细则》、《交通公共事(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 (试行)》(含评分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规则》、《政府信息公开分类和目录编码规则》等6项配套制度,初步形成了与《条例》相配套的制度框架。前三个制度今天印发,其他配套制度征求意见也会尽快印发。
四是开发完成网上公开系统,各类信息内容已全部梳理完毕,下周就可以上线供公众查询。
五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拓宽政务公开领域。主要是加快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系统建设和行政执法网上督查系统建设,目前已经实现了全部行政审批项目的网上运行,网上督查系统一期工程也已运行。
总的来看,我厅的政务公开工作和《条例》实施准备工作是比较充分的。这个月我们先后在交通运输部、省政府有关会议作典型经验交流。能够取得这些成绩,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前提。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很强,必须各级领导充分理解、支持并切实加强领导,逐步扩大政务工作范围,每年都有进步。
二是追求实效是目标。将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纠风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紧密结合,将群众满意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动力和检验标准。
三是制度完善是保障。去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之后,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就着手研究,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准备工作的内容、责任、期限,并制定了一系列制度。
在看到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厅的政务公开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有的单位、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应付思想;各单位、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还比较薄弱;有的该公开的内容尚未公开;监督考核机制尚未建立;等等。
二、再接再厉,进一步推进交通政务公开工作
下一步,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按照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公开工作领导体系健全,公开制度完善,公开重点突出,公开运作规范,公开监督到位,公开保障有力”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推进交通公共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重点是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各级政府和部门将迈向一个信息公开的新时代。政务公开是政府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当前要抓紧做好以下几件事:
1.落实场所、设备。明确各办证中心同时承担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申请的窗口功能,主动公开的在“浙江交通”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依申请公开的由窗口受理,目前先送厅办公室初审后分交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待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出台后则按规程办理。厅办公室尽快下发依申请公开的格式文书,各局尽快到位有关设备。
2.进一步梳理信息。目前已将现有公开信息重新分类,节后全部上网。在此基础上,要逐步对照目录,将尚未公开的信息全部梳理一遍,尽快上网公开。这项工作请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四局抽调人员集中一段时间,在6月底前办理完成。
3.做好网上公开栏目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节后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就要上线运行,厅信息中心要密切关注,做好系统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各处室、四局提供的信息要及时更新。
4.抓紧其他配套制度制定印发。与厅实施细则相配套,要抓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则、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则等制度的修改,尽早出台。关键是在操作层面上处理好与保密的关系,该公开的不保密,该保密的不公开。
5.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纠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生效后,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争议纠纷,尤其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对此一定要慎重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尤其是媒体、律师和维权人士的申请,必须依法依程序按期限办理,依法不能公开的要做出解释。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需要改进的要及时改进。厅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对此要做好指导工作。
(二)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领域,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比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更高,是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一是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前几年清理行政执法项目的基础上,推广运用网上行政审批,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把行政职权运行过程固化为系统程序,促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在强化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同时,提高其合理性,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二是在年度计划公开基础上,将各类政府性资金补助项目全部公开,明确到项目名称、接受补助单位、补助金额,有的还要说明实施效果。各部门、各单位会后抓紧梳理,将需要公开的项目在5月10日前报厅办公室,如果认为目前公开有困难的要做出解释。二是交通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类信息要公开,包括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投标、经营性公路收费权转让招投标、客运班线服务质量招投标、出租车经营权招投标等。三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交通行业政策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或召开听证会。四是重要会议的的主要内容要公开。其中部分内容如果需要保密则删除后公开。
(三)加快推进公共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保障群众切实利益。厅里已经制定了交通事(企)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意见,要认真贯彻实施,及时总结经验,适时将成熟的做法强化为硬性规定,参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做法,编制公开指南、目录,逐步提高办事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尤其是这些事(企)业单位所提供的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制定一系列服务标准、工作规范并予以公开,以便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下半年,全国将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事(企)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组织全面检查。我们也要提前开展相应检查,督促交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按照上级文件和厅里有关制度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建立政务公开评价规范,积极创造条件,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营造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今年的“廉政教育月”活动要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我厅在政务公开方面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也要积极开展宣传,塑造交通运输部门“阳光行政”的良好形象。同时,要加强培训工作,当前要抓紧组织一次政务公开专题讲座和一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培训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长期坚持、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实施,同时将我厅的政务公开推上一个新台阶,为全省交通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作出表率,为交通“三大建设”创造更透明的政务环境,取得人民群众更大的支持和监督。
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篇三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奋力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取得良好开局之际,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意义重大。民政部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李立国部长专程莅临大会,使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会上,李部长、鸿忠书记还将分别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民政部的关心和指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社区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目前,全省共建立新型社区3900多个。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功能,各地大力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主体、以社区志愿者和服务性组织为基础的社区组织体系。同时,积极适应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要求,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政府、社区组织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中的职能及权责关系。
二是社区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全省共有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专职成员和各类社区专职工作者近3万名,社区志愿者队伍100多万人,经常参加志愿活动的有20多万人。在国家和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示范带动下,各地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目前,全省90%的社区有了专门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其中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比较规范的已经达到50%。社区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全省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已覆盖1800多个社区,以城市为单元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正在加速建设之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县(市、区)。目前,已有10多项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社区。
三是居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序推进。 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不断完善,全省实行居委会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的社区已占到40%左右。各地普遍修订和完善了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建立了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协商议事制度、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及下属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广泛组织居民开展“门栋自治”、“居民论坛”、“社区对话”、“社区听证”、“居民说事”、“民评官、民评民”等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居民参与意识普遍增强。
四是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需求得到有效解决。 全省社区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体、以便民利民服务为基础、以居民自助互相服务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全省共建立区(市、县)级社区服务中心80多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89个,社区卫生、劳动保障、文化教育、综治维稳等服务中心、站(室)的覆盖率超过80%,依托这些机构和平台,居民大量诉求在社区层面基本得到解决。
五是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基本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社区建设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部分县、市还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社会各方参与,齐抓共管、和谐共建的局面初步形成。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民政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凝聚了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李部长和民政部领导表示由衷的敬意!向辛勤工作在全省城乡社区建设一线的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即将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省社区建设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与居民群众的迫切期望和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社区组织网络、社区管理体制、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社区平台建设、社区服务体系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水平亟须进一步提升。
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只有抓好基层,才能保证全局;只有打牢基础,才能管好长远。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抓好城乡社区建设,夯实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对于促进湖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省社区建设的新局面。
二、明确思路,把握重点,着力提升社区管理和建设水平
要坚持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为核心,着力解决影响社区建设科学发展的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把全省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实现湖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层,力争20xx年全省50%的社区达到国家和谐社区标准,80%的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按照上述总体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眼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 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社区体制改革,重点解决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组建工作。以社区党组织建设为龙头,进一步明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角色和功能,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行政事务性工作负担过重等问题。不断规范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建设,承接好政府延伸到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业主自治与居民自治有效衔接,以及物业管理机构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社区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二,着眼于提高社区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社工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配置,创新社区用人机制,把那些能力较强、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群众基础好的优秀人才选拨到社区工作岗位上来。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离退休人员、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从事专职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每个社区都有1名大学生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把社区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不断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推选优秀社区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一步提升广大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工作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合理确定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标准,保障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
第三,着眼于满足居民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要大力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和社会专业化服务向社区延伸,进一步完善面向社区全体居民、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规范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承接好政府延伸到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革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改善社区工作条件,增强社区自助互助服务能力,针对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大力开展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社区慈善、帮扶救助等社区互助和志愿服务。要通过项目管理、购买服务等公益创投形式,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和公益性服务。要大力培育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和服务企业,发展以家政服务、水电维修、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扶持社区服务业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社区服务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着眼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自治。 要坚持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进一步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全面推进社区党务公开,健全社区党员代表议事制度。要通过社区对话、居民说事、社区论坛、民情恳谈等形式,广泛动员和组织居民深入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实践活动,促进居民自治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断提高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扩大居民参与渠道,使居民在参与活动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第五,着眼于增强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要统筹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残疾人康复等规划建设,将社区工作用房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力争到20xx年,全省大中城市中心城区的街道拥有一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城镇社区和列入试点的农村社区的工作服务用房的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无偿提供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企业社区移交地方,要划转预留一定房产用于解决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建设。要加快社区管理和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社区信息技术装备,改善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手段,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社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单元和前沿神经,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长治久安,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组织部门抓总、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工作格局,完善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充实社区建设工作力量。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制,将社区建设工作成效作为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社区建设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第二,要强化部门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作为社区建设的价值取向,以社区居民满意与否作为评价社区建设成效的客观标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抓总引领的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托社区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恪尽职守,各尽其责。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慈善等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第三,要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切实将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和公共服务站的工作经费、培训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各项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省政府决定,“”期间,每年投入1.02亿元用于社区建设,其中,5200万元用于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5000万元作为项目引导资金。要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捐赠、投资方式兴办各种社区事业,逐步建立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体、共建单位帮扶投入为辅助、社会各界自愿捐助为补充的城乡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同志们,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切实把我省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构建和谐湖北,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