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九世阅读心得(九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查理九世阅读心得篇一
我想许多男生应该都喜欢读冒险系列的书籍,当然我也不例外。《查理九世》就是我最爱的读物。《查理九世》是一套大型精品原创冒险小说,也是一套游戏故事书。本书的主人公——幻想成为冒险家火热侦探家。
蹩脚小学生墨多多,在生日时收到了一份来自爷爷的赠礼,这是一只有着悠久皇室血统证明的狗,它的名字是“查理九世”。但是这似乎不是一只简单的狗,想象之外的麻烦接踵而至……一个一个巨大而善恶未知的秘密随之展开。破解密码,对比指纹,追踪足迹,分析推理,墨多多、婷婷、虎鲨、扶幽,四个少年伙伴知难而进,无所畏惧。
多多是个调皮的男孩,就因为他问题多多,所以他的绰号就叫做“多多”了。
婷婷虽然遇到害怕的事情会哭泣,但她丰富的课外知识给了同伴很大的支持。虎鲨虽然不喜欢思考复杂的问题,但他有着超强的行动能力。扶幽是个独立天才小发明家。我最喜欢的就是唐晓翼,他是东方魅力神秘人物。他虽然个性傲慢,说话毒舌,动不动就能让冒险队彻底抓狂,但事实上,他承担着一项重要的使命,是促进冒险队飞快成长的关键人物。他热爱探险,勇于探险,不畏困难。唐晓翼有时候就像个大哥哥一样,默默保护着冒险队的成员们。他很坚强,虽然患有渐冻症,却没有告诉伙伴们,只因怕小伙伴为他担心,为他难过。于是他便自己一个人默默的承担。
我多希望,我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那时的我就能够帮助晓翼。即使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唐晓翼,可我执着像他一样勇敢,像他一样坚强,像他一样保护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在我的心中永远住着一位英雄,他的名字叫——唐晓翼!
查理九世阅读心得篇二
回想主人公唐戴斯这跌跌宕宕的一生,十九岁前清白澄澈,之后十四年暗无天日,向死而生后惨淡经营十年,最终留给我们的是一个斜长单薄的背影,如同一只白色的鸟,振翅划过海面,飞向远处,无风无雨也无晴。
父亲饿死、爱人被夺、自由被锁,他一无所有,凭呼吸在那儿兀自维持着生命。
绝望啊,是因为再没有希望,有时候我们还活着,虽然也没有希望,但我们却还相信,等过一阵子,或许我们就有希望了。这样的等待,也使唐戴斯终于遇到了法里亚神父,这个诚恳正直,善良勇敢又聪明的男孩子,一下子就成为了男子汉,一条条复仇的计划编织成网,蒙在心上。把面具造成微笑和蔼的模样,手指捻着三个姓氏十多个人物的命脉,打着一副自定规则的牌。
他成功了,在人世这个无边的法庭里,在上帝这个无形的法官面前,他得到了支持。
复仇记我看得很爽,好多情景都印象深刻。比如出逃伊夫堡监狱的那一夜,唐戴斯死命从海水中逃脱,躲在大石后面,雷霆万钧,刚刚重见的天日就这样冷酷无情,预示着暴风雨的来临。
比如雷莫尔和瓦朗蒂娜隔着铁门在一片苷蓿地的掩映下私会,雷莫尔劝说瓦朗蒂娜跟他私奔,瓦朗蒂娜从顾虑到服从、两情相悦是多么青涩美好。
比如唐格拉尔的女儿离家出走,为躲开家人的眼睛,剪了长发,她不是一绺绺地剪,而是一刀就出结果,我甚至能从半开的窗户里看见她的潇洒。
比如尘埃落定,基督山伯爵的心中的网已被清理,可是阳光在哪儿呢?所有的爱恨都得到安放,命运的线该断都断要么就松手让它飘到远方,所以,阳光在哪儿呢?“是的!是的,我爱你!”她说,“我爱你,就像爱父亲,爱兄弟,爱丈夫那样地爱你!我爱你,就像爱生命、爱天主那样地爱你,你在我眼里是天下最美、最好、最崇高的人!”
眼前一束光心中一片亮堂。这段告白,我怕是再也忘不掉了。
……
现在,我想说说我最喜欢的人吧——阿尔贝——唐戴斯的情敌与未婚妻的儿子,看重名誉,尊重父亲,敬爱母亲……这些都不够,如果只有这些,那他无疑会成为他父亲的帮凶,继承母亲的姣好面容也只不过空有贵族的头衔而已。当他为了父亲的荣誉决定与基督山伯爵决斗后,在决斗的当天,在朋友的见证下,坦然地向伯爵道歉,承认自己的名字是个侮辱。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是个会在游玩的时候花光所有的钱,被强盗劫持后需要靠借款才能赎身的公子哥,却能够开开心心地迈下强盗大门的楼梯;是个看到漂亮姑娘就想认识,却又除了自己的母亲看不上任何女人的小伙子;是个为了姓氏的荣誉,冲动地跟好朋友决斗的年轻人,现在,他又为了明天,离开自己的母亲勇赴战场。
希望之火不萎,有希望就等待它的实现,没有希望也等待它的出现。
查理九世阅读心得篇三
《偷影子的人》讲述了一段缠绵多年的爱恋,一段进行中的不完美爱情,这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也是李维的第10部作品。真正的高手,总是在平淡的题材中见真章,因为人人都有的经历,人人都体会过的情感,并不是那么好表达,如果不能让读者感同身受,就等同于失败。而马克?李维,就是这么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一个会用风筝向你写出”我想你“的女孩啊,真让人永远都忘不了她。
太阳升起,我们的影子肩并肩拖长在人行道上。突然,我看到我的影子倾身,亲吻了克蕾儿的影子。于是,无视于我的羞怯,我摘下眼镜,模仿影子的动作。”这是书220页中的一段文字,书中还夹着一张明信片,配合明信片中的这段文字“爱情,仿佛影子一样,如果你踩中了,就请带走我的心。”感觉真是美极了。
“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他人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是对书中主人翁的一段简短的介绍。作者为主人翁虚构了一个特异功能——可以偷别人的影子,从而走进别人的内心世界,窥探别人的隐私。其实是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有不幸的一面——即便是看起来强大的恶棍,我们要想超越自己,超越他人,只有以心换心,设身处地的站在他人的立场,怀着悲悯慈悲的心,发现、理解别人的缺点、过失甚至是欺压、谎言。而不是一味站在自己的立场,用自以为是的标准衡量和指摘、仇视别人。在节凑快速的当下,这部书显得尤为重要。磨刀不负砍柴工。与影子的对话,其实就是与心灵的对话。读懂自己,才能读懂别人。原来,影子在很早之前,就是我们信赖的朋友了,只是自己在长大之后,渐渐忘记了。
《偷影子的人》的故事发展虽然以奇幻为线索,但却走的是温馨情感路线,读者陪伴着男孩从懵懂到成熟,感受了亲情、友情和爱情的无限能量。如果问,谁能无怨无悔的陪伴着我们从出生到死去,有人可能会说是父母,也有人可能会说是友人,但人们都忽略了那个默默无闻永远站在身后、分享快乐与悲伤的“影子”朋友。对偷影子的小男孩来说,他过于纠结已失去的,却没有去珍惜已拥有的,父亲的离去成为了他心灵的创口,而他往往忽视了,母亲对他倾注了多少深沉的爱,想要去弥补他的缺憾。男孩心里满含着对母亲的爱,但是,这种爱他一直没有表达出来,他不知道的是,有的话,如果没有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成年之后的生活实在是丰富多彩,工作也很充实。他已经习惯了母亲对他的关怀,却粗心大意的,从来也没有关注到母亲已经渐渐老去,他甚至从来都没有偷过母亲的影子。他知道了那么多秘密,帮助了那么多人,却惟独,没有了解过母亲的心。
“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不是为了握住我的手,而是要操控风筝的手柄。我把风筝交给她,克蕾儿的笑容无人能敌,我完全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
“克蕾儿,你要知道,对我来说,你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女孩,是那种可以用嘶哑叫声擦去天空的阴暗、有着大提琴般音色的女孩。你要知道,全世界没有一个女孩可以像你一样让风筝快速旋转。”
“我们每天早上都在码头相见。克蕾儿会先去小杂货店拿我的风筝,然后我们一起跑向废弃的旧灯塔,在那里度过一整天。”
“我编造一些海盗的故事,克蕾儿则教我用手语说话,我渐渐挖掘出这个很少人熟知的语言的诗意。我们把风筝线钩在塔顶的栏杆上,”老鹰“盘旋得更高,在风中嬉戏。”
“中午,克蕾儿和我靠在灯塔下,共享妈妈帮我准备的野餐。妈妈是知情的,虽然我们晚上从来不谈这个,但她知道我和一个小女生来往,一个不会说话的小女生,套一句镇上的人对克蕾儿的称呼。大人真的很怪,竟然会害怕说出某些字眼,对我来说,”哑巴“这个词美丽多了。”
“偶尔,吃完午餐后,克蕾儿会把头靠在我肩上小睡。我相信这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是她放松的时刻。看着一个人在你眼前放松真的很动人,我看着她沉睡,想着她是否在梦里寻回自己的语言,是否听到自己清脆如银铃的声音。每天傍晚,我们会在分离前亲吻。这是永生难忘的六天。”
这些对主人翁和克蕾尔爱情的描述让我们知道值得庆幸的是,在爱情上,男孩没有再一次在浑噩中迷失自己,当他成年后回到充盈着童年回忆的海边小镇,看到灯塔里那只带有岁月痕迹的风筝,男孩终于领悟了这么多年都在期待什么,又应该去做些什么。当男孩与克蕾儿的影子紧紧相拥的时候,我们才发现,原来爱是如此美丽……
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喜悦和哀伤,这本书让我深深感动,甚至潸然泪下。它清新又纯真,充满了“小小的幸福感”,让我度过了很美妙的阅读时光,也为我保留了心里的悸动和孩童般的无邪灵魂,读完真的觉得心情愉快!
查理九世阅读心得篇四
那日逛书店,没有什么合适的书。
突然看到这本,隐隐约约记得上学那会好像读过。唯一记的,书中一段情节,开始时干旱,后来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很多年的雨,很多事物包括活着的人,死了的人都长了绿毛。其他的,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了。直到现在,都奇怪自己居然敢在那个年龄段看这本书。
其实,这次读,也没办法,还要借助网络。读了一半,实在读不下去,感觉自己太空白,只能上网搜索别人的读后感。
以下来自网络:《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界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世界级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看到了吧,七代人的故事,而且所用的名字基本一样。很多人都要整理出来族谱,才能走出迷宫。
其实,还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少让我懂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实的魔幻和真实发生一样,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人鬼之间的对话、交往没有任何隔阂,就像平常我们面对面随便聊聊今天吃了吗一样简单。
生活中,原来很多人都是孤独的,可能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很孤独。
而那种只关注自己而忽略别人的孤独,有时候伤害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周围的亲人、朋友。
查理九世阅读心得篇五
对于明神宗朱翊钧,历来人们大多持否定态度。其实不仅如此,说起明朝的皇帝,人们都没有好感:他们不理朝政,就像一个个败家子,折腾着祖宗的基业。在朱家统治时期,虽然写就了不少的辉煌,也留下了无数的骂名。鲁迅先生在论及明朝时曾说:“唐室大有胡气,明则无赖儿郎。”
但在《万历十五年》这本书中,黄仁宇先生则明显地表达了他对朱翊钧的同情与悲叹。当然,黄先生也从他的“大历史”观向我们展示了万历皇帝的一生,以及万历出发,追溯封建统治的源头,着重剖析了明朝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全面给我时期的文臣武将、思想家。
在高中历史课上,我们都接受了这样的观念:封建集权统治在明清空前强化,皇权至高无上。但在万历皇帝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皇权的旁落或者弱化。尤其在立储这个问题上,万历皇帝前前后后奋斗了三十几年,终也没有实现立他最宠爱的皇三子常洵为皇太子的梦想。
我想,其实,这也是万历皇帝的可悲之处。封建统治从秦朝到明朝,已经有了一千五百多年的历史,它所推崇的文官制度,这时已经完备成熟。皇帝,在这个以程朱理学为根本太子思想的国度里,已经成为一种象征货体制。万历皇帝,只要努力扮演好他的这个皇帝角色,按时参加各种典礼活动,批准内阁大臣的奏议,在全体文官以及程朱理学的协调下,整个国家基本上就可以正常运转了。皇帝,似乎已经成了礼制的象征,国家的精神领袖,倒有点类似于英国君主立宪制下的君主。但这怎么可能呢?在长达一千五百多年的封建社会里,皇帝基本上都是呼风唤雨,独揽大权,说一不二的。
可是,在明朝,在以理学为一切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的国家里,熟悉掌握了理学的文官集团,却逐渐壮大成熟,甚至达到了与皇权对峙的地步。万历皇帝想立皇三子为皇太子,朝臣竭力反对,双方苦苦斗争了三十几年。最后,万历皇帝被迫立皇长子常洛为太子,但这是以六七位阁臣的离职,上百名大臣被降级为沉重代价的。从此以后,万历皇帝心灰意冷,深隐后宫,消极怠工。朝臣的奏议,他不予批准,也不加反对,就一直搁着,拖着,让朝臣的目的也大不到。这很像小孩子的斗气行为。但一国之君这样做,却是以一个国家的没落为代价的。
其实,我们都有这样的疑问:立谁为太子,谁为下一任皇帝,作为臣子的,和他们有多大关系,他们为什么非得拥护皇长子,甚至不惜和皇帝对着干?在以嫡以长不以贤的礼法原则下,常洵为长子,就应该为太子。万历皇帝立常洛为太子,就是违反礼法的行为。在以礼法为根本原则的社会里,这是关系国家根本的问题,是不能允许的,即使皇帝也得遵守。
在历史上,神宗皇帝偏激逆反,昏庸无能。亲政初始,清算张居正。他晏处深宫,声色犬马,荒废政事,又大肆兼并土地,溺志于财货。其在位期间,围绕太子发生的“国本之争”,更是将朱王朝进一步推向深渊。
如此可憎之人,必有其可怜之处。在《万历十五年》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万历皇帝如何从勤勉政事,励精图治,逐渐堕落退化。
朱翊钧自幼聪慧过人,读经史过目不忘,而且颇为早熟。九岁即位,在生母李太后以及张居正的教导下,也算是一位少年英主。张居正亲自教导他,安排课程,指导读书,选拔贤能的大臣辅导他,培养他治国安邦的本领。虽然十分严厉,却也不妨碍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师生情谊。
在张居正生前,皇帝一直支持他的改革。但张居正的正直,却得罪了不少人,触动了守旧势力的利益。在他死后,反对他的人开始反扑。他们纷纷上奏,要求清算张居正。随着年龄的增长,万历皇帝对昔日威炳震主的张居正日益不满,对他的严格管理也感到了厌倦。于是他从维护张居正,到顺水推舟地开始了对张居正的清算。这也是在他树立自己的权威,彻底摆脱张居正的影响。于是,生前忠贞不二的“元辅张先生”,变成了谋国不忠的大奸臣。虽然清算成功,但这对朱翊钧来说,这肯定是个不小的打击。为什么他敬爱的老师就成了乱臣贼子,曾经受过张居正提拔的人为什么反而要陷害他,这些问题也使皇帝迷茫困惑。于是,他对朝臣的反复奸诈深恶痛绝。尤其是长达三十几年的立储问题,慢慢磨尽了万历皇帝的雄心壮志,迫不得已地立长子为储,也加剧了万历皇帝对朝臣的厌恶,以及对政事的热情。在这一转变过程中,万历皇帝的优柔寡断的性格也起了不少作用。
查理九世阅读心得篇六
读完了《好心眼巨人》,我久久回味。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巫师出没时刻”,好心眼巨人把捉来的梦用小号吹进小孩的房间里,被小女孩索菲看到了,于是他把索菲抓走,跑了大半夜,来到一个英国皇家军地图都没有标注的地方——巨人国。天哪,巨人国里有九个高达五十英尺的野蛮巨人,还有仅仅二十五英尺对其他九个巨人吃人而无力阻止的好心眼巨人。听了索菲的建议,好心眼巨人冒着被人们抓住的危险,终于想办法让英国女王的军队抓住了那九个巨人。
文中的好心眼巨人十分善良,他为了不去吃人,只能去吃很难吃的食物。他也很聪明,在别的巨人要发现索菲时以智取胜,保护了索菲。他认为其他巨人吃人虽然不对,但人会自相残杀,杀掉的比几百个巨人吃掉的还多,巨人不会杀同类。
我认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巨人不自相残杀,因为他们没有把对方杀死的条件,但人有高级的武器,可以杀人。蝎子也会为了争夺地盘而相互伤害,以置对方为死地或逼迫对方让出地盘。蜘蛛也会杀同类,并不像书中说的那样,所有动物都不会自相残杀。
好心眼巨人被请到王宫中的大厅中吃早饭也十分有趣。总管让人搬了一架钢琴当椅子,四个大钟当桌腿,乒乓球台当桌面。罗尔德·达尔写的故事十分吸引人,也有很深刻的道理。
好心眼巨人以前孤身一人,当然打不过九个野蛮巨人,后来他和英国联合起来对付他们,把巨人打败了,这说明了人多力量大。
《好心眼巨人》让我懂得了要善良,不能像那些野蛮巨人一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查理九世阅读心得篇七
《物种起源》可谓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早就渴望拜读一番。终于盼到了寒假,使我得以有暇一睹科学巨人留给人类的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
人们认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达尔文本是一位基督教信徒,而他由于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宗教中许多违背现实的东西,于是开始怀疑《圣经》是不是真正的真理。达尔文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这也是他能抛弃神创论而研究进化论的重要条件。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90年代,有的宗教人士才承认了进化论。1996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主要是一些宗教信徒)否定并驳斥进化论。我不久前还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仍然以神创论否定进化论。
由此,可想而知,在一百多年前,达尔文要否定残酷的教会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一定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查理九世阅读心得篇八
从本质上讲,喜欢等同于吸引。
你的思想、感觉、思维途径和话语所散发出去的东西都是你对生活的吸引。
绝不要期待你不想拥有的东西,也绝不要期望你无法期待的东西。当你期待你不想拥有之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吸引令人不快的东西,当你期望你无法期待之东西的时候,你的思维力量也只会变成徒劳无功。另一方面,当你持续不断地期待你一直渴望拥有的东西的时候,你的吸引力也会变得不可阻挡。人的头脑就好像是一块磁铁,它能吸引它所“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物。
每个人的思想都有一定的集中性,即使最散漫的思想也会遵循一定的法则形成相应的力量。
你就是一块活生生的磁铁;你能吸引与你的主体思想和谐的人、状况和环境。不管你在意识里想的是什么,它都会在你的生活中表现出来。
在每一个瞬间,你都会有一种心情或感觉。在每一个瞬间,你所体验的心情或感觉都会引起你散发出一种消极的或积极的心灵感应。
感应由话语生成。
你一次仅能发出一种心灵感应。
你通过简单的改变话语可以重新调整你的心灵感应,记住,你的思想是由话语组成的。
积极的和消极的情感不可能在相同的时间里占据你的思想,一种或另外一种情感肯定会占有优势。确信积极的情感构成了影响你思维的主要因素是你的重要责任。
查理九世阅读心得篇九
《狼王梦》其实讲述的就是一个狼母望子成龙的梦想,只不过这个梦想经历的一系列过程太惨烈,太痛苦。从黑桑到蓝魂儿,再到双毛,狼母紫岚用自己规划好的系列方法培育她的儿子,可谓是呕心沥血。可每次都在与梦想一步之遥时与之擦肩而过,伴着而来一次次的丧子之痛。但痛苦似乎不能打败她,反而更让她目标明确,斗志昂扬。作为母亲教育孩子所付出的,她比古代的“孟母”“岳母”有过之而无不及,令同为母亲的我汗颜,更为之动容。
大观今天的中国教育,二十年寒窗苦读,莘莘学子们为实现父母梦想的这条汗水心血之路上,付出的是自己成长的快乐,牺牲的是自己孤独的灵魂。一个幼小的生命在几代人的关注疼爱下呱呱坠地,过的是帝王似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可是失去的是自由思考,任性做事的权利。“学画、练琴、背唐诗宋词、读这样那样的书……”不管你自己是否愿意,反正一切都是为你好,为了你的灿烂前程,你只要按照大人们的意愿撒开四蹄奔跑,而且要拼命的跑,跑到同龄者的最前面,甚至超越一切!这样看来,这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宝贝们到底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呢?
狼类与人类不同的是,狼母紫岚在失去黑桑后,虽心痛,但把梦想立刻转放到蓝魂儿身上,而且更强烈。当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无法再逃生时,她狼性的本能爆发,一口咬断了儿子的喉管,咬断他的躯体,让猎人连一张完整的毛皮都得不到。若不成之,不如毁之!到底是狼,狠辣到极致。
儿子们一个一个在寻梦中梦断天地间,可是紫岚希望儿子做狼王的梦想愈发强烈。双毛这只烂泥扶不上墙的小狼在无奈中接受了母亲的培育,噩梦从此开始。尽管付出的代价太大太残酷,狼母紫岚乐于去做,哪怕让自己的腿瘸了,让自己苍老百倍,甚至做了儿子的仆人,她亦无怨无悔!
与狼比,人类没有这样的残忍,也没这么强大的支撑力。如今,一个个独生子女生活在父母的蜜罐甜缸里,是温室里的宠儿,他们只能接受成功,无法在失败中伫立。在一些打击面前视生命如儿戏,那毫不犹豫的纵身一跳,不仅给自己的花季年华打上了句号,也带走了父母的梦想蓝天,一个家庭从此湮灭在痛苦悔恨中。人类是断然没有狼类那样的毅力和勇气再来培育第二个,第三个……
这本书就是当前中国家庭教育的缩影,为人父母者都应该去好好读读这本书,一定大有收获。俗话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或许紫岚早明白这一点,不要把自己的渴望强加在孩子身上,对成功的定义不是那么单一,她和她的儿孙们一定会其乐融融地生活在一起,而不是最后的玉石俱焚,到头来南柯一梦。诚然有梦是好的,但追梦得量力而行,还要顺其自然,若一切太执著,那结局一定是不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