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二十二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位于 北京**大厦商业物业 * 层*单元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第一章 承租区域与用途:
1.1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以下简称“承租单元” ),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按 (以下简称:面积): 平方米租予乙方。
1.2 承租位置见附件一平面图上以阴影显示承租区域。
1.3 承租单元经营范围只限承租方在其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办公之用。
第二章 承租期
2.1 租赁期限:**年
第三章 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租金按 建筑 面积 ㎡计算,月标准租金为人民币 元/㎡。
(日标准租金=月标准租金×12÷365),乙方以季度为付款单位,即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
3.1.2 合同签约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起租日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合同起租首季度租金。续后乙方应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全额缴付当季度的租金。
3.1.3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其他相关费用见附件1。
3.1.4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须按3.1.1条款约定的标准租金,按实际承租日期将差额补齐。
3.1.5 若乙方未能在每公历月的前 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月全额租金,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即按实际拖欠租金的自然天数计算直至向甲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之日为止)。
3.1.6 如乙方逾期超过应付租金日3 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甲方除有权收回承租房外,乙方还须支付:应付租金日至退回承租房屋日止的租金、滞纳金、同时按所欠租金加收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2 保证金
3.2.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1个月的标准租金和1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支付租赁房屋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
3.2.2 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3.2.3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支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物业管理中心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抵扣、冲抵或赔偿费用。
3.2.4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所付保证金不退(不可抗力除外);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3.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3.3.1 物业管理费月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合计:*元/月)。
3.3.2 不足月物业管理费按下列办法计算:
(物业费月标准×12÷365)×租用面积×本月实际天数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
3.4 付款方式
3.4.1 上述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等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3.4.2 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与交付租金办法和时间一致,由甲方代收。
3.4.3 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交房标准、改造、装修及维护
4.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月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 、 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应协助办理相关甲方应尽义务的手续。
4.2 双方同意承租房屋的交付,按附件二所述标准办理交验手续。
4.3 承租房屋若是由大厦统一安装的商业入户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改动,如必须改动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取得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4.4 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4.5 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中心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
4.6 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4.7 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8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9 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10 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 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无需把承租房屋恢复到原交房装修状态。
5.2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 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 保留乙方在承租单元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第六章 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租房屋,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之约定。乙方应遵守附件三《业主临时公约》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中心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2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为承租房屋提供正常使用的能源及其它应具备功能,使公共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6.3 大厦空调供应时间:
冷气每年
6.4 大厦采暖供应时间:
采暖采用市政供暖,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6.5 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拒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6 甲方负责在提供的商业水牌位置上标明乙方企业名称,其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6.7 若乙方注册公司,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乙方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6.8 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场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营业执照所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并严禁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反法律及不道德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9 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各项应缴纳费用。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中心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7天后的情况下,截断承租场所之电力、空调、水、燃气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10 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11 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2 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有关防火、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中心制定的安全、卫生规则。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煮或燃烧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的物品及重型设备。
6.13 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修复。甲方或物业如未及时修复,乙方可自行或委托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并从下月租金中直接扣除,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未在合理期间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6.14 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乙方企业产品宣传、学习、推广等播音室除外)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在使用承租房屋时对甲方或其他租户构成损害或危险。
6.15 除经甲方和物业管理中心同意,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甲方及物业管理中心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6 乙方在经营中,若设置陈列品、橱窗、经营桌椅等时,应布置整洁、安全、美观、便于应急交通,并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商品陈设应健康、美观,符合政府对相关行业的规定;不得在承租场所内、外进行任何形式的叫卖或安装各种危及周边承租人身心安全的闪灯、旋转灯以及噪音发生源。
6.17 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2、6.14、6.15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北京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8 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一家保险公司购买其区域内的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包商、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乙方须在办理完成其承租区域保险后,在向甲方及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物业管理中心备案。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9 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 合同续约、终止
7.1 合同续约
7.1.1 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区域完好交还给甲方。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
当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7.1.2 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3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甲级写字楼网 )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在不得影响乙方正常办公情况下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第三方。
7.2 合同解除、终止
7.2.1 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确认本合同可以终止。
7.2.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可以解除本合同。
7.2.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5日的。
2、交房时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7.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超过3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转租给第三方、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7.2.6 除7.2.4条款、7.2.5条款内容发生解除合同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可以解除、终止合同情况发生时,可按约定解除、终止合同。
第八章 违约及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本合同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赔偿以外,对未约定或未告知造成的损失,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据实进行赔偿。
8.2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提供证明,否则应对扩大的损失进行赔偿。
8.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8.4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第三章约定时限支付应交费用,且以超出3.1.7条约定补足租金、滞纳金及应交的其它费用之限时,在甲方或物业管理中心再次通知给予乙方交纳宽限期 5 日内仍未补齐时;属于乙方已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以避免甲方损失不再继续扩大。由此乙方违约引起的任何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5 除本章违约责任外,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及违约责任。
第九章 特别约定
9.1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和战争。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火灾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包括政令、法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
9.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9.3 在承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单方面可控制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发生全部或部分损坏而不能使用,在上述损坏发生后的30日内,经双方协商可以选择: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
2、修缮承租单元确定修缮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9.4 租赁期内承租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甲方应负责本合同在乙方与新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9.5 本合同的相关税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
第十章 通知、变更
10.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视为文件已被送达。
10.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房屋所述的地址。
10.3 双方同意除本合同有约定以外,如再发生变更之内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任何口头通知或电话、传真件均不作为本合同变更之依据。
第十一章纠纷解决及适用法律
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履行及依法修订不受影响。
11.3 本合同如有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内容,该内容无效,但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有效性。本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事宜,双方均遵照国家(及北京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11.4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空格部分的填写的文字(不得涂改)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且甲方收到本合同
2.2.1条款保证金全额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 补充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的房屋在设备完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租面积为(最终以开发商实际交房面积为准),承租区域作为 办公 用途。
二、免租期(含装修期):
免租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内免付租金。
三、租赁期:
3.1 自年年。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租期满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设备及交房时附属配备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3.3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天每平米(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 。租金包括物业管理费,此价为不含税价格,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担。
4.2 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
4.3 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租日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
4.4 元人民币,押金是乙方作为诚信履行本合同各条款之规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
4.5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按双方约定扣留全部押金;如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按
4.6 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交齐首次租金和押金,否则,乙方所交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因房屋空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费用
5.1 电话:合同期内,乙方自行报装电话,报装费用及电话费用按电信局的收费标准,乙方按单支付。
5.2 其它费用:承租期内,此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空调加时费、停车费等所有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按时交付,逾期未付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起租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6.2 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区域提供与物业的协调和注册手续及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6.3 甲方负责协调承租期内提供水、电、空调、供暖及日常房屋维修。
6.4 在承租期内甲方有权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甲方行使该项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设备设施,甲方不负责修缮。
6.5 甲方在对该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本人物品及时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属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7 租赁期满前二个月,甲方与代理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情况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带未来客户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权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或代理人应出示该房屋相关的法律证明及各自的身份证明,并保证其为本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共同清点室内设备设施;在设备设施良好,且乙方已经结清本房屋使用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费,宽带、电话费、有线收视费、停车费等)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按时支付押金和租金后有权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区域内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7.3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的装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并提前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供内部装修设计施工图;待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在装修和使用的过程中,乙方对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及装置进行任何改动、改变或调整,应先征得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
7.5 乙方在装修工程开工之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7.6 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7.7 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保证其营业活动的合法性;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如乙方违反,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7.8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需将其承租区域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7. 9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7.10乙方在装修期间和平日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电、防火、放盗,因乙方过失造成水灾、火灾、伤亡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
7.1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连带责任的,所造成的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的经济赔偿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乙方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产权证明。
8.1.2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无法继续履行,在乙方结清使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前提 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结算,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没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相当于壹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本房屋的内外结构,损坏本房屋的设备、设施不及时修复,或者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8.2.2乙方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8.2.3 因以上原因双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余的租金;如押金不够赔付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偿。
8.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为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视为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支付守约方壹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8.4 合同终止
8.4.1 租赁期限届满。
8.4.2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任何类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产或资产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运或征用,如甲方发生上述问题甲方归还乙方全部押金,并承担乙方所遭受的损失;如乙方发生上述问题,则甲方无需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余的租金并承担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九、免责条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现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地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履行失败、迟延,不得视作对本合同的违约,声称因不可抗力事件丧失履行能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尝试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十、 争议解决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解决争议期间,双方在所有其他方面应继续执行本合同。
十一、补充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订和终止均受正式颁布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保护。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方执一份,做为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的依据;并做为甲、乙双方的见证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1.5 本房屋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二、补充说明
12.1此合同中的租金价格不包含租房发票,由租金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装修期间物业费、水、电及物业收取的因装修带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12.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等一切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章:
代表人: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三
甲方: 苏州普罗佩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商户经营场地范围和位置
1. 1苏州万利装饰广场(以下简称“市场”)位于苏州高新区苏福路218号,由苏州普罗佩德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1. 2 经协商,甲方将市场内的a幢 楼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建筑面积按80%得房率计算即实际使用面积/0.8计算,建筑面积若与实际不符可现场实量,多退少补),租赁给乙方用于办公场地使用。
2、租赁期限
2.1本合同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要续租,必须在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否则,视作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3、租金及押金
3.1甲方按本合同1.2所述建筑面积向乙方收取租金(该费用含场地租赁费、物业费、公共水费),租金按 元/平米/月标准收取,即乙方租金费用为 元/月,合同期内总计租金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
3.2甲方向乙方收取相当于2月租金费用的综合押金 元。
3.3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
3.4乙方经营场地用电实行先购买后使用。电表计量为实际用量,电费按 1 元/度标准计算(含输差),如遇有关部门调整能源费收费标准,甲方将相应调整。
3.5乙方使用电话可直接向电信公司申请,并自付电话费。乙方正常使用中造成的线路损坏,由甲方安排协助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 年一付,综合押金及其他费用3.3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元。
4.2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均为先付费后使用,合同期内乙方须提前1个月支付租金,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如逾期缴纳,则按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5、综合押金的返还
5.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时,交付甲方综合押金,此综合押金在本合同期满且乙方办妥离场手续并折抵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费用的2个月内,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5.2 甲方应在合同租赁期开始之日前将经营场地提交乙方,若甲方在租赁期开始之日10日后不能交付场地,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不超过延误日期租金5倍金额的补偿。
5.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有关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罚扣乙方缴纳的部分或全部综合押金,罚扣乙方综合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时,甲方有进一步索赔权。
5.4 入驻期满,乙方从到期日起计,必须在10天内到工商部门办理市场经营场地营业执照的变更注销手续,超过时间甲方按综合押金总额收缴乙方每天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5 入驻期满,乙方所在经营场地经甲方验收发现有损坏情况,由甲方维修部门核定修复费用,该核定的费用可从综合押金中扣除,罚扣乙方综合押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时,甲方有进一步索赔权。
6、合同的转让
6.1 入驻场地经营期间,如乙方需向第三方转让其租赁权的,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乙及第三方办理合同转让手续,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户的更名费。
7、经营场地的重新装修
7.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后七日内向甲方提出装修方案或装修要求,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的装修方案或要求除须符合甲方《装修管理规定》以外,并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7.1.1 不得改变或损坏所在建筑主体结构及现有的设备设施;
7.1.2 不得影响子市场整体结构、形象和整体经营需要;
7.1.3 不得影响铺面通道以及消防需要;
7.2乙方不得擅自进行铺位的重新装修或设施变更,否则,乙方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须承担责任。
7.3乙方施工队须将建筑垃圾装袋,于规定时间堆放在垃圾收集点,并支付建筑垃圾清运费。
7.4 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乙方对原装修铺位的固定装修及装饰不得擅自拆除。
7.5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交纳装修押金。
8、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或整体管理和营业需要,向乙方提出管理及经营要求。
8.2 甲方负责市场的整体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有权根据市场管理需要制定、公布、修改或取消有关的管理规则以及其他一切的规章制度,并随时通知乙方。
8.3 审查乙方的经营主体资格,监督乙方依法经营。
8.4 负责市场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市场内水、电、照明、消防、卫生、网络等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8.5 负责市场整体保安、消防及公共区域清洁卫生。
8.6 负责对场地及设施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8.7 协助乙方办理在市场内的营业登记手续,提供乙方所需由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但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虚假或非法的证明文件。
1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乙方应按时以甲方要求的形式支付租金及综合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0.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市场管理,遵守市场的统一营业时间,不得有妨碍市场秩序和影响他人营业的行为,若乙方加班需求须事先通知甲方。
10.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爱护市场一切公共设施、设备、财物,不得自行在场地内安装、改装任何设施、设备。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商铺和市场内的火灾、盗窃等事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包括甲方和其他单位遭受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占用市场区域以及在规定的经营场地外任何部位(包括对外玻璃面)设置、安装、悬挂、张贴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等宣传用品,乙方招牌放置的位置应当依照甲方的统一安排指示进行。
10.5除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经营场地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给第三者,或无偿提供给第三人使用,不得与任何第三者共同使用,或同他人调换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经营场地向他人提供担保或将其经营权向他人提供质押。
10.6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受到消费者索赔、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罚以及甲方为处理事件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11、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1.1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综合押金:
11.1.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卖场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11.1.2 在经营活动中,不服从甲方市场管理制度,严重违反市场管理规定,影响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
11.1.3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经营场地部分或全部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共同使用;
11.2在合同期内,无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的情况出现,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1.3在合同期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3.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经营场地或市场的建筑物及其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1.3.2经市或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市场建筑物被规划为动迁范围,或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协议,或行政机关依法取消、变更甲方市场经营权,或其他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禁止的情况出现,致使本合同能履行的;
11.4因11.3.1, 11.3.2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及乙方均可免除责任,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各自承担。但乙方预付的综合服务费及其他费用中,在扣除乙方实际使用天数所应付的部分后,甲方应将剩余金额返还乙方,并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退还综合押金。
11.5本合同解除,并不免除任何一方当事人由于违反本合同所须承担的责任。
12、本合同终止时经营场地的交接
12.1乙方应于期满日将经营场所腾空,交付甲方验收,并交还钥匙;如届时未能交付验收,或未能交还钥匙的,超过时间甲方每天按综合押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期满后,乙方仍有物品留剩场所内的,视为其放弃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进行处理。
12.2根据本合同第11条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应于解除合同的准备期满日将铺位腾空,交付甲方验收,如届时未能交付验收的,按12.1规定处理。
12.3合同期满或依约解除本合同的准备期满,如乙方拒不交还租赁场所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乙方留放在铺位内的物品按12.1、12.2规定处理,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滞留铺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12.4合同期满或依约解除本合同的准备期满,甲方应将乙方交付的铺位的验收情况记录在册,并由甲乙两方签字、盖章确认;如乙方拒不确认的,甲方应对验收发现有损坏的事实予以拍摄照片,并由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证明人作证,以此证明的验收情况记录视为有效。
12.5合同期满或依约解除本合同的准备期满,因乙方拒不交付而由甲方自行收回的,其场所验收情况的有效记录按12.4规定办理。
13、违约责任
13.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依法履行,如发生违约,违约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进行赔偿。
13.2 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综合押金额度的违约金。
14、其他事项
14.1双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包括合同补充条款、附件)的含义,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内容清楚明白,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并自愿签署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及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的铅印文字,空格部分的填写文字须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法律程序办理。
14.4 甲乙两方如果对本合同发生争议,按照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执行。
14.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14.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四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方:北京海达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之(□写字楼 □商铺)在设备完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承租区域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开发商实际交房面积为准),承租区域作为 用途。
1.3 房屋权属状况
二、免租期(含装修期):
免租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内免付租金。
三、租赁期:
3.1 自年月月日止,租期年。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租期满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设备及交房时附属配备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3.3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前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月每平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美金)计算,该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计每月租金为 (□人民币 □美金),租金 □包括 □不包括物业管理费、取暖费。
4.2 租金支付方式为押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
4.3 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于付款月起租日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4.4 押金相当于(大写)(□人民币 □美元);押金是乙方作为诚信履行本合同各条款之规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
4.5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约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按约定另行赔付。
4.6 合同签定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
(□人民币 □美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因房屋空置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7 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五、其它费用
5.1 电话:合同期内,乙方自行报装电话,报装费用及电话费用按电信局的收费标准,乙方按单支付。
5.2 其它费用:承租期内,此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空调费、停车费);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按时交付,逾期未付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起租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6.2 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区域提供与物业的协调和注册手续及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6.3 甲方承租期内提供水、电、空调、供暖及日常房屋维修。
6.4 在承租期内甲方有权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甲方行使该项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设备设施,甲方不负责修缮。
6.5 甲方在对该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本人物品及时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视为乙方放弃物品所属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7 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与代理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情况下,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带未来客户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权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权利及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或代理人应出示该房屋相关的法律证明及各自的身份证明,并保证其为本房屋的合法拥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赁期满后,甲方应与乙方共同清点室内设备设施;在设备设施良好,且乙方已经结清本房屋使用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燃气费,宽带、电话费、有线收视费、停车费等)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按时支付押金和租金后有权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区域内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7.3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的装修不得破坏原有装修结构,仅可涂盖或覆盖原结构且应征得甲方同意。
7.4 在装修和使用的过程中,乙方对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及装置进行任何改动、改变或调整,应先征得甲方同意。正常使用磨损除外。
7.5 乙方在装修工程开工之前将装修方案提交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
7.6 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7.7 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保证其营业活动的合法性;不得存放违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如乙方违反,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
7.8 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将其承租区域转租、转借第三方。
7.9 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7.10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在与其他承租人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7.11 乙方应注意防水防火,如因乙方过失造成水灾或火灾,乙方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相关经济赔偿。
八、违约责任与合同终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产权证明或所提供的房屋及各项设备设施不符合约定条件,影响乙方使用。
8.1.2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影响乙方使用。
8.1.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无法继续履行,在乙方结清使用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结算,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但没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并赔偿乙方相当于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本房屋;或者未按期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累计金额超过一个月房租。
8.2.2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本房屋的内外结构,损坏本房屋的设备、设施不及时修复,或者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8.2.3 乙方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8.2.4 因以上原因双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须退还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如押金不够赔付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偿。
8.2.5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为滞纳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视为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支付守约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8.4 合同终止
8.4.1 租赁期限届满。
8.4.2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任何类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产或资产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运或征用,如甲方发生上述问题则甲方归还乙方全部租赁抵押金,并承担乙方所遭受的损失。
九、免责条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现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地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履行失败、迟延,不得视作对本合同的违约,声称因不可抗力事件丧失履行能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尝试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十、 争议解决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解决争议期间,双方在所有其他方面应继续执行本合同。
十一、补充条款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订和终止均受正式颁布的中国法律法规的保护。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方执一份,做为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的依据;并做为甲、乙双方的见证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1.5 本房屋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十二、补充说明
出租方(甲方):
签章:
代表人: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方:北京海达联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签章: 代表人: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五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场地情况:
1、该场地位于购物三楼中部南侧,总面积为 m2。
2、该场地由乙方承租,主要从事“”品牌服饰经营活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租赁时间为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租金标准:
1、租金按平方米计算,租赁期内乙方足额向甲方缴纳 元。
2、租金交付办法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个月向甲方缴纳一次,缴纳时间分别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并保证供电、供暖、供水等基本条件设备。
2、甲方负责乙方营业人员的招聘,培训和人员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内,甲方负责为乙方做好商品宣传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4、合同期内,甲方丰润区境内不得经营或与其它商家签订同类商品的购销协议。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
2、保证商品货真价实,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执行标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不允许有假冒伪劣行为。一旦有关部门查出有不合格情况,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商品供应,出现断档、断号要及时调货补货,以达到增加客流促进销售的目的。
4、乙方负责支付员工工资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每月月末员工工资从结算款中扣除.
5、乙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如不能按期缴纳租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从销售额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项条款要求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诺,由于市场竞争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尽事宜,合同不能继续时,双方可协商解决。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此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丰润百货大楼天天购物广场
乙方: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所租用房屋位置及面积
乙方所租用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号______大厦内,房号为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出租房的装修及设施,以实物为准。
三、出租房屋的用途:仅作办公场地使用。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租金、物管费等费用及其支付时间
1、租金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______元/平方米计算,物管费用按建筑面积以人民币每月_____元/平方米计算(该费用包括租金、物管费、水费以及在大厦物业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开放空调、暖气的能源费,不包括室内的电费、电话费和灯具等的损耗费)。
2、上述费用以每个月为一结算支付周期。首期费用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以后每期费用,乙方在上期费用支付届满前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
六、保证条款
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乙方在支付首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租期届满,乙方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以原状归还甲方,甲方在收房后三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它设施、设备,且拒不照价赔偿的。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清租金、物管费等费用超过十个工作日。
3、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甲方保证所出租房屋的装修及设施符合本合同约定。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4、甲方不得擅自调换或转租乙方所租房屋。
八、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房屋租金、物管费等费用。
2、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坏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如确需变动,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并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和安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内的装修及各种设施、设备。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所租房屋的性质,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生产、加工等的场所。
5、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及时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以良好再租赁状态归还甲方。
6、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利益,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利益以及会对大楼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
7、乙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机构对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物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天按一期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的_______付违约金。若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支付上述费用,除每日按每期费用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责令乙方搬迁,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损坏出租房屋内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须照价赔偿。
4、租赁期未满,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调换给第三方,所交保证金、租金、物管费等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租赁期满,本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续租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再续租的,则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事项,乙方应遵守大厦物业管理机构制定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
3、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的,所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七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店铺商铺租赁合同”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其他
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
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
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八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居间人(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确认及房门钥匙的移交视为交付完成。
免租期(含装修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免租期内乙方不支付租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期内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的,租赁期满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 租金和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每天/每建筑平米,出租建筑面积为 。每月租金为: 元整(¥: )。租金总计: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
乙方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前,其余每期租金在实际付款月起租日(减除免租期)前支付。
(二)押金: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已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付款方逾期支付居间费用的,还需按未支付金额每日1% 的数额支付违约金。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装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区域进行装修,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前将装修方案及设计施工图纸交甲方及甲方物业管理机构,获得甲方及物业管理机构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承担承租区域的装修费用及协调工作;承租期内乙方改动、调整承租区域的主要结构,须事先获得甲方同意; 在不影响承租区域主要结构和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对承租区域进行粉刷、清洁和添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
(三)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该房屋的主要结构、固定管道线路及固定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房屋的主要结构、固定管道线路及固定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到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壹倍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租金标准的两倍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居间人(丙方)签章: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日 日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九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 商业用房租赁事宜, 经协商一致,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签订本合同, 并愿意自觉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座落于 的商业用房(以下简称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1、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年年 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将于
3、租赁期满, 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如愿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用途
乙方在该商铺经营的商铺名称为: 。该商铺经营范围为: ,乙方如改变该商铺名称或经营范围,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许可。
第四条 租金、租赁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该商业物业的建筑面积为 ㎡ ,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 具体情况如下:
2、乙方按____ _ __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每_______支付一次。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首期三个月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1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如乙方无违约且办理完相关退房手续后,在租赁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租金缴付:乙方应提前15天向甲方如数按期缴付租金(缴付方式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5、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缴交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缴交工商行政管理费。
第五条 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业公司负责商铺的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主要对商业用房公共部分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乙方应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和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排污费、停车费、 等其他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分摊费用。
2、物业服务费以建筑面积计算,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乙方承租该商铺每月应缴的物业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日后物业公司将视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物业服务费及其交付时间、方式依物业公司的规定。
第六条 商铺的使用及维修
1、甲方负责商铺公共设备的维修及保养。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承租商铺、公共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之,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物业公司造成的损害。
3、乙方承租后自行装修部分、增加或增设的设施,由乙方自己承担维修责任。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小区内商铺的所有权,甲方将本商铺出租给乙方所转让的仅仅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将商铺出租后仍享有作为业主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物业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3、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在预先发出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约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商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4、甲方或物业公司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章。
5、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并有权于其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商铺的告示。
6、甲方或物业公司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小区商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等活动。
7、甲方通过委派的物业公司负责商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的供应。
8、甲方有权按期收取租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其承租的商铺, 除本合同规定的限制和商铺统一管理规则之外, 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店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
2、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管理费及其它应缴之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承租商铺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舍弃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 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办理退铺手续,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得将所承租商铺抵押。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使用该商铺的相关经营行为应合法,如果该经营活动违反法律及公共利益,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进行或容许他人进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气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为而影响邻近商铺或住户。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8、未经甲方或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乙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在该商铺外或小区内的任何地方招揽顾客或派发任何小册子或宣传材料。不得在该商铺外任何部份张贴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种类之广告。
9、乙方承租后,自办营业执照,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与甲方及管理公司无关。
10、乙方必须依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工商行政管理费和有关税款,逾期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退还乙方的剩余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计息),并按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与甲方结清相关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商铺及有关设施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租金、租赁保证金、违约金。
2、下列事项非甲方的过错而致, 甲方无需对乙方承担责任。
(1)该店铺任何部分之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店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之损坏,从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
(2)由于防火、安全设置和其他设备停止运作而造成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损失。
(3)该店铺由于电和水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4)有关该店铺及店铺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迟延缴交租金、物业服务费及其它应缴之费,须向甲方或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所欠缴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工作日未能缴足租金或物业服务费及其它应缴之费(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应遵守的条款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错犯期限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店铺,停止该店铺水、电等的供应,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因乙方措施不当而致店铺受到害虫的侵害或暴风雨的破坏,或因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的故意或疏忽使店铺遭受任何损毁,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方面的义务所构成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决定乙方是否有违约时,乙方之雇员或获准使用人之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即以乙方本身之过失违约行为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该店铺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内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已结清租金或相关费用,甲方应在届满后 天内将租赁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
2、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该店铺大门及所有的钥匙交给甲方。乙方对于嵌入墙体、天花板、地面的固定装修,应按照经甲方同意施工的施工图纸标准及结构原状交付于甲方,不得予以拆除。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租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3、甲方对其在租赁期间的装修投资不予补偿。
4、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乙方应在 日内清场完毕并办理退租手续。否则甲方有权在相关独立第三方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或公证机关等将该房屋内所有非属于甲方的财物清理出该房屋,由此产生的搬迁费、见证或公证费、保管费、公告通知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相关财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对租赁房屋内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有权留置。甲方不留置的,由甲方异地保管并通知乙方保管地点及领取期限。领取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仍未领取甲方代为保管的物品,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上述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按照自己认为适当的方式处置该遗弃财产。处置后所得款项用于支付乙方欠付甲方的款项及甲方代垫的搬迁费、公证费、保管费、评估费、通知费等费用。遗弃财产处置所得款项不足清偿上述债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5、无论因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收回房屋或是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腾退房屋,在租用房屋交接手续完成之前,乙方仍应负担实际占用期间的房租、物业管理费及合同载明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作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租金及其他费用的交付方式: 1、现金( ) 2、支票( )3、银行转账 ( ) 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6、免租期:起租日起个月为免租期,即自 日止。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需缴交物业管理费和其它应缴费用。
7、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 通迅地址: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十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1.2 甲方将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
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年,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1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年 月 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合计为(大 写)元整 ( ¥: 元)。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4.4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4.5
4.6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
4.7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个
月租金总额合计(大写): 元整(¥:元)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
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甲方 :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经过实地考察后,特诚意预定甲方经营管理的坐落于_________的商铺,面积预计为_________平方米,现一次性缴纳租赁意向金rmb_________元。
2.本楼_________楼平均租赁价格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楼厅房平均租赁价格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楼柜台按每月rmb_________元/个起租。
3.在乙方缴纳租赁意向金后,甲方将对乙方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
4.一旦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则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手续。届时,上述意向金将冲抵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5.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乙方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资格审查期间内欲撤回本租赁意向,则应及时通知甲方。届时,甲方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无条件退还全额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7.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对乙方的资格审查,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查结果。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则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审查不通过决定,对审查结果没有任何异议。
8.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该请求必须有甲方的有效签章才能生效),则被视为对审查通过的结果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实际的商铺区域、位置、面积及租赁单价以正式合同为准。若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上述意向金。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十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办公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的办公房,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_________元/年;租金每____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______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3、如乙方对该经营场所进行转租、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十三
甲方(出租人)签字:
乙方(承租人)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商铺出租给乙方合法经营一事达成以下共识,并共同遵守。
一、商铺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 市 区 路 的商铺,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2、该商铺装修为: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装修后使用。
二、商铺用途
1、乙方承租该商铺,作为合法经营 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不得用于赌博、毒品、色情等非法经营场所。
2、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方合法经营范围后,乙方可将该商铺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
三、租赁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到期 日前由乙方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租。
四、押金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押金为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将商铺返还甲方时,甲方需验房,若有设备设施遗失、损坏,或乙方有拖欠相关费用、违约金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若有剩余部分押金,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五、租金及转租
1、免租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免租期。
2、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每月租金为 元整(大写:整),乙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租金,每季度结束前5日,乙方支付下个月租金,甲方需提供等额发票。
3、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该商铺的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新租赁合同之前,租金由仍乙方支付给甲方。
六、使用权转让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铺的使用权转让手续,乙方需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2、关于转租:
(1)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需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乙方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与第三方的转让关系终止,第三方需续租的,由甲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无权干涉后期任何事项。
3、转让期到期,乙方未签订续租合同,且乙方无法提供第三方承租,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回收该商铺,乙方须日内返还钥匙、办完交房手续。租赁期间乙方因装修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七、商铺装修
1、乙方装修前,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装修前需检查原有设备设施,若发现有损坏或故障的,及时告知甲方,甲方负责联系物业公司及时处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装修而支付的押金由乙方负责缴纳,装修不符合物业公司相关规定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装修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装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须符合物业公司相关规定,不允许损坏 ,若有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和更换,相关责任、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经营招牌的制作、安装、拆除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商铺使用
1、租赁期间,乙方须合理使用并爱护所有设备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商铺进行安全、消防、维修、修缮等检查和处理,乙方须给予配合。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费用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物业公司增设与乙方合法经营无关的但商铺运营必不可少的设备设施时,乙方须给予配合,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引发火灾、爆炸、盗窃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非法经营和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导致的一切责任、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和转让期内,甲方保证该商铺无产权纠纷、租赁纠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甲方根据乙方经营需要,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正常、合理使用设备设施及房屋正常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2、乙方根据合法经营实际需要,有进行装修的权利。
3、乙方需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含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网费、垃圾费、卫生费、煤气费、电话费、天然气费等)和租金的义务。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买卖、抵押该商铺。
5、租赁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或购买的权利。
6、乙方自行承担与经营相关的所有税收和政府审批费用。
十一、续租流程
1、乙方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2、甲方 日内给予乙方答复,且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续租租金。
3、确定续租意向后,甲乙双方签订续租合同。
4、续租合同期限为12个月,每年签订一次。
5、续租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原合同约定方式支付租金。
十二、办理交房手续流程
1、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在续租的,甲乙双方办理交房手续。
2、合同解除或转让期到期的,乙方须 日内返还租赁商铺。
3、乙方负责清理租赁期间产生的垃圾和卫生。
4、乙方须提供相关费用(含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网费、垃圾费、卫生费、煤气费、电话费、天然气费)缴纳的卡件及缴费凭证、钥匙、押金收据、租金收据、租赁合同、续租合同。
5、乙方须提供有关税收和证照办理无拖欠的凭证。
十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用途的。
(2)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3)未经甲方书面确认或同意,擅自转让该商铺使用权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买卖、出租该商铺导致影响乙方合法经营的。
(2)因甲方产权问题影响乙方合法经营的。
3、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书面提出续租或解除合同的通知的并签字确认的。
(2)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3)在租赁期内,该商铺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该商铺主体结构存在缺陷或安全隐患的。
十四、其他
1、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执 份,乙执 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十四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万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十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合同租赁期内租金为: 元 /月,租金每季度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初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3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缴损失。 第四条 税费、保险费承担房产税、契税等税金均由甲方缴纳。需要保险的项目均由甲方自费投保。 第五条 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级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内墙面、地面完好、门窗及玻璃无破坏(门窗把手均完好齐全),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 租赁用途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餐饮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责任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项税费。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暖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物及使用权转让或转租他人。 第九条 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十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小区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生效
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章):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日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十六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__6___年,自___20xx__年__1月_10_日起至_20xx_____年__1月_10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2.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 壹万玖仟贰佰元整(¥19200 元)。
2.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或者交给甲方。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 元。
本合同共_2__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十七
范本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下面是b整理的关于标准店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____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十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______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____日内将第____月的租金______元人民币付给甲方。十
二、乙方从
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十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十
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十
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十
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十
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十
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十
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二
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二十
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二十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二十
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二十
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二十
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二十
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二十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二十
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二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
十、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十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其他三十
二、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略)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略)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略)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略)甲方: 乙方:法人: 法人: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注意事项: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十八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门面房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炎陵县灵官坳。
2、该门面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门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 年 月 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 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___元/月,标准是:________。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
第四条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满足乙方经营需要的车位,并确保该车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第七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3)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金:_____元,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十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二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圆整。支付方式___________。
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圆整。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合同租金为含税价,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不得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有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_______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门店,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_______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_______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_______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当年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_______%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_______页,壹式_______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1、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____元/吨 ,电____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2、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
3、租赁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甲方身份文件、及商铺区位图
2、乙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房消防管理责任书
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产权证号: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二十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系坐落在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商铺)的在建建筑。该商铺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平方米,现双方约定按__________平方米标准计算。
1-2甲方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保证的权利和义务。
1-3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铺的使用范围也可进行相应调整,须征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双方均有意续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a-1该商铺的租金采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月或__________个月计算(第__________至第_________年优惠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按__________平方米计算)。第_______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_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a-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个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计算),以后每年支付一次,起租前15天内交清下年租金,以此类推。
b、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五、商铺的装修及维修
5-1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商铺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乙方无权擅自进场装修。对于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甲方应在15天内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决定。
5-2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之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的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如不影响出租房屋主体结构的,可自行进行,无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水电的安全约定:
因乙方是和前面的承租人董随义谈好的转让事宜,甲方都没有参与!对商铺的设施,包括水电的铺设和布置,由乙方根据商铺经营需要自行改造铺设水电路线,所以对水电安全引起的任何损失和水电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营业执照注销约定:
1、乙方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合同,应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甲方确认后退还交房押金。
2、如果是乙方转让给新的承租方,要先行注销或迁移营业执照,等待新的承租方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后,甲方确认后退还交房押金。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甲方交付商铺的日期不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7-2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甲方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
7-3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的,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4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该商铺出售给第三方的,应将本合同出示给受让方,并确保乙方拥有连续完整的租赁权。
7-5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种材料(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乙方对商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遵守甲方或物业的统一规定,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为避免以上条款事由的发生,乙方应购买合适的保险。
8-8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乙方如需转租时,不得私自和他人(第三方新承租人)签订合同。应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甲方重新和新的承租人签订合同。
8-9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或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按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收取。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_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三)租赁期内,该商铺被鉴定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于出租的。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或该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15天内,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还须同时双倍返还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利用商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第一、二、三四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标准计算)支付违约金。
9-3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向乙方赔偿未到期租金的____%为违约金。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4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5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另一份交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五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或按压指纹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二十一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证号_____________号,现因甲方欲出售乙方承租的私产房,依照法律规定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乙方放弃购买,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租赁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分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房屋登记管理机关: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简短篇二十二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合同编号: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a商城”
1.3“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元”指人民币元。
1.10“‰”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出租商铺
2.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
第三条商铺用途
3.1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英文为“)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租金
4.1.1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元,(人民币元/m2*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租赁保证金
4.2.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管理费
4.3.1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推广费
4.4.1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水、电费
4.5.1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水、电费押金共计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元/㎡,餐饮租户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其他费用
4.6.1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商铺交付与验收
5.1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年月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年月日之前(含年月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年月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年月日。
5.4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免租装修期
6.1乙方有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6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8元/平方米。
6.5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商铺装修
7.1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商铺修缮
8.1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保险
11.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
12.1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商铺交还
13.1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13.2.1.1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13.2.1.2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3.4.1.1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13.4.1.2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14.1.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14.1.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1.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14.1.1.4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14.1.1.5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14.2.1.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14.2.1.2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14.2.1.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14.2.1.4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14.2.1.5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14.2.1.6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15.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6.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
18.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