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简报(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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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简报篇一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xx副乡长为组长、xxx(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xx(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xx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简报篇二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对达不到限期整改的坚决上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已检查过的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不到位,工伤保险未买的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建立推行定期回访制度。同时,结合这次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劳动法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双方合法权益,力争此次“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地搞好,不留死角,达到预期效果。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将我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街道严格按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呈人劳社通〔 〕60号文件要求。
距县城6.5公里,街道位于县城东南面。现辖8个社区居委会(社区托管)10个自然村,51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13万人,总面积56.39平方公里。随着新区建设的不断推进,辖区内部分企业已被征地占用或停业。全街道有企业300多家(含个体工商户)纳入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共有64家,其中建筑施工项目单位59家,搅拌站1家,轻轨项目部2家,其他企业2家,从业人员14000多人,另外还有部分刚开工建设的项目还没有登记备案。
对辖区内的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聚居地、城乡结合部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乡村企业,按照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的有关要求。近段时间以来。小冶炼厂、小作坊等场所(七小行业)进行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检查活动,并适时进行抽查和督查。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以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入手,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搞好专项行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加强联合执法力度,通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提供一切救援和帮助,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惩处,认真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完善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领导,一)统一思想。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6月6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召开了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会议”后,就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街道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成立了街道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纪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街道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科教文卫体、社会事务办、土管、司法、工商负责人和各社区居委会主任组成。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
讲究实效,二)精心组织。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干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街道紧紧围绕《工作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的大力宣传活动,力争通过宣传监督,不断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宣传工作重点,要深入到社区和群众中去,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
强化措施,三)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街道根据主动检查和群众举报,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处理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抽调了16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组成排查组,分赴全街道8个社区居委会,50余个建筑施工项目部,4个企业,5个生产单位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对建筑施工单位、企业等进行彻底清查。整个检查中,每到一家企业我都按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督促、落实,如:工商、税务、安全等部门的证照,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检查的具体情况是1所检查企业、建筑施工项目部、个体工商户等证照齐全;2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童工的现象;3检查中没有发现拖欠工人工资问题;4检查中未发现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总体检查结果来看,大多数企业的用工情况都还是遵循有关规定的只有少部份企业存在招用工证件不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不稳定,针对查出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他及时按期进行改正,切实做到不漏一厂和任何死角。
街道目前企业用工情况虽然居于稳定,四)检查中存在问题。通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大检查来看。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下步工作中完善,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点: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
1、企业职工流动性大。相关证件不全。
2、大部份民工均来自边远山区。工人的招录用登记方面手续不完善。
3、部份企业生产不正常。存在着用工未及时向劳动部门备案,工伤保险未买的情况;加班现象时有出现。
4、乡镇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漏洞。
5、外来施工企业在劳务上形成层层分包人员比较杂乱。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简报篇三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农经委督导六组主要负责督导金桥街道执行《东丽区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专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20xx年11月28日,由县委常委王慧君主持召开了由林业、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粮、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林业、工商、公安、农粮、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乡(镇)政府也同时成立了乡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干警、林政稽查人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是及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制订下发了《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寻办发电[20xx]59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部门工作职责、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时间和整治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成3个宣传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利用新闻媒体、发放通知等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和驯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有关规定。宣传发动期间共在集贸市场、酒店等人群聚集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整改、禁止经营、暂停驯养等各类通知300余份,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调查模底。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县城组织3个工作组、15个乡(镇)各组织1个工作组对县城和乡(镇)辖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及驯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重点是野生动物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药店、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店、药店、汽车站、货运场等。总共调查以上涉及野生动物生活、驯养、经营等场所619个,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加工、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组织了4次重点突击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专行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1、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基础薄弱、缺乏专业人才、监测设备、资金投入等问题无法满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护、监管等保护管理工作。
2、野生动植物产业缺乏资金投入及政策的扶持,发展规模小,抵制市场风险能力很弱。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我县的全封山政策,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式长效机制,并以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争取国家的项目扶持,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升、客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引进科学技术,促进野生动植物的产业发展,以达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双赢的目的。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简报篇四
今年以来,临泽县残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立足实际,强化措施,认真履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工作职责,取得预期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维权氛围。把每年5月作为残疾人法律宣传月,借助全国助残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到安置残疾人较多的用人单位讲授有关法律知识,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到镇、村(社区)、残疾人托养中心等,向残疾人和社会公众发放涉及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级政府为加快发展残疾人维权事业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就,增强了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残疾人维权工作的认知程度,营造了打击防范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组织实施了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集中托养、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低视力残疾儿童视力矫正、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扶残助残项目,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加强组织建设,构建维权网络。持续深化残联组织建设专项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专兼挂”等方式,使县残联领导班子充实到5人,兼、挂职副理事长已由组织部正式下文任命并正式到岗履职。为残疾人数量超过5人以上的楼宇、居民小区、村民小组配备兼职义务联络员399名,形成县、镇、村(社区)、社(小组)四级残疾人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实现了“半小时权益维护服务圈”,形成了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的组织网络。同时县残联成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聘请热心残疾人事业的执业律师2名,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确保了残疾人维权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强化来人来访,及时答疑释惑。举办两期期残联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将依法普法、依法维权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提升残联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对残疾人来信来人来访工作实行专人接待、建立台账、限期办理,残疾人来信来人来访处结率达到100%,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强化便民措施,提供便捷服务。一是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为加大残疾人维权工作的执法力度,每年到安置残疾人较多的.用人单位、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基层社区(村)等进行维权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面对面的了解残疾人在维权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并及时给予解决,拉近了政府与残疾人的距离。二是县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强化便民措施,畅通服务渠道,为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从便利残疾人出发,实施“―站式”服务、“上门服务”等,明确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受案范围和随时办理、优先咨询、简化手续等受理程序。确实因行动不便,无法到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法律咨询或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拨打法律咨询电话,进行法律咨询或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实现残疾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将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违法犯罪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继续深入基层,倾听残疾人的呼声化解各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做好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对一户多残、老残―体和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实行特殊救助和临时救助,让他们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简报篇五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月日至月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没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现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