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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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一
买受人(以下略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根据《中华群众______________国合约法》及有关法令、法例的划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约。
第一条甲方志愿将其房屋______________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志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次
(一)座落于______,建筑平面或物体表面的大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的占有权证号为______,国有地盘使用权证号为______;该房屋占用规模内的地盘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上面所说的房产的生意业务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群众币__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________群众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条乙方在______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群众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上面所说的定金在乙方______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购房合约范本房屋全部价款给付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本合约发生效力之日起______日将房屋交给给乙方,并在交给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二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位于农村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2、该房屋结构为 ,房屋共 层,总占地面积约为 ,其中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该房屋四界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其他:
3、该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和完整所有,办理了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甲方有权依法出售。
4、甲方拥有该房屋的合法手续和证件有: 。
【律师提示】: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享有的权利,与特定身份相关联。因此,农村房屋买卖主体一般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对本村以外人员进村买房的,司法实践中一直秉持着以认定合同无效为基本原则,以认定合同有效为例外。对该类合同的签订及风险的回避,建议请律师根据具体问题解决。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第四条 房屋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对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
第五条 关于房屋证件交付及房屋过户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生效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一笔购房款后,甲方应将该房屋的所有合法手续及证件移交给乙方;并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办理好房屋及土地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
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律师提醒】: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因违约方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请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约定。如当事人没有约定房屋差价,则可请求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讼争房产的市场价进行评估,评估时点为起诉之日,通过评估价与约定价的比较,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和保证: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该房屋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甲方出售该房屋征得该村村民委员会滴同意。
(3)水、电、煤气、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方确认。
(4)该房屋售予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例如可以获取的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甲方愿意给予相应的协助,无论出现何种情况甲方均不反悔。
【律师提示】:购买农村房屋时,最好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同意,这将在以后减少买方的风险和麻烦。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书面通知发出3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三
甲方(转让方):性别,民族,年龄,职业,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
乙方(受让方):性别,民族,年龄,职业,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
一、甲方将坐落在个人产权的房屋使用所有权以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房屋产籍号为,户型为室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楼层为住,(正、厢)楼。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元,并将过户所需材料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天内移交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行为。由方于年月日前办理完交易手续并承担全部过户费用,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新房证下发7日内,乙方应将购房余款一次性给付甲方。在乙方交付全部购房余款的当日,甲方将房屋移交丙方使用。
三、乙方交纳定金后、甲方迁出前,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随意处置该房屋或挪做它用,也不得随意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内部设施和结构。
四、乙方交纳定金后,在尚未办理交易手续的情况下,该房屋因不可抗力而造成损坏,或被划入政府拆迁范围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应主动向乙方返还定金。
五、水、电、煤气费以及卫生费、房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公共房屋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甲方结清,交付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如有拖欠,乙方可从购房余款中予以扣除或向甲方追偿。水表字、电表字、煤气表字。
六、陈欠取暖费由甲方负责一次性结清,交易当年的取暖费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应按定金的双倍向乙方赔偿。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公证处、发证中心及交易中心各留存一份,经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如有其他协议与本协议不符,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四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自乙方完成产权登记,取得产权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__按揭,并于__放款当日付给甲方。如__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__放款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不能按期交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4.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尽最大努力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开发商为乙方开具房屋买,协调相关部门更改备案合同,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等。甲方不积极协助的.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乙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4.3甲方承诺其出卖的房屋属于乙方可办理一手房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如该房屋为乙方无法办理一手房产权登记手续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双方协商以二手房买卖方式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义务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付款。乙方未按时付款的,对逾期未付款部分按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逾期未付款金额的百分之三。
第六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金由_______方承担,产权过户手续费、佣金等由______方承担、公证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元,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证机关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邮编:地址:邮编:
电话:电话: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于____区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贷款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办理手续同时交给乙方。
二、双方协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 已交首付款, 剩余 (小写 )。余款由乙方支付。
三、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四、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直至房屋所有手续过户到乙方名下。
六、甲方应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等。
七、为了甲乙双方的利益,乙方已交于甲方贰万伍仟元定金,如有违约,所付定金甲方不予退还。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六
房屋买卖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拾万仟佰拾元整)。三、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拾万仟佰拾元整)。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七
合同当事人: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路××号
电 话: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镇××幢××单元×××室
电 话: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下述房产,达成如下
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本合同房屋座落地址××镇林荫路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砖砭,层次一、二层沿街,间数: 楼 底共 间,新旧程度 成,户内配臵;电气、给排水到户,装潢。
二、甲方通过转让取得上述房产的产权,该房产性质为商业、住宅房。有房产证(号码为 )、土地证(号码为 )。现同意将上述房产转卖给乙方。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一。
三、价格与费用
经约定,上述房产总价格(大写): (¥ 元)此价格未包括二手房交易的各种费用,具体另附件二约定,乙方 万首付房款后,甲方开始办理有关过户手续。过户之后,余款由乙方采用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形式支付完毕
四、付款及交房约定:
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交接:
1.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至乙方名义下的前提下,乙方在 年 月- 月之前,付清全部房款(包括二手房按揭贷款形式)。
2.甲方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含贷款)后,将付清之次日起的租赁收益归乙方所有,其计算为将租金按日平均计算。并将上述租赁收益与房款一并结算扣减。
五、上述房产的建筑面积按房产证发证单位核算的面积为准,如发证面积与本合同面积有误差,本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不变。
六、其他约定:
1.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的过户登记至乙方的手续,各自承担的费用按附件约定。
2.乙方支付本合同房款所需的贷款由乙方自行出面办理,甲方协助提供所需的各种文件及证书。
3、甲方保证上述房屋的现有所有承租人已经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保证上述房屋的所有抵押权人已经同意甲方出卖上述房屋;
4、甲方承诺在乙方支付 万元的首付款后的 日内,立即解除上述房屋(包括土地使用权)上设臵的任何抵押和任何权利限制。
5、根据甲方与现有承租人签订的合同(见附件三),上述房屋的租赁期到 年 月到期。依据此,乙方承诺原甲方的出租合同至 年 月到期之前不予变更。
七、保修责任:
商品房的保修责任由建设部规定的法定责任单位负责,本房产开发单位是嘉善县地方房产公司。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联系处理有关保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甲方保证提供相应的用于证明开发单位和保修义务人的文书。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合同的,或者违反自己一方的义务和承诺的,或者延迟履行义务达 天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付款的20%支付违约金。
九、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为确保各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商请 为其保证人,乙方商请 为其保证人(身份证号码为 )。保证范围为被保证人在本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十一、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其保证人各一份,其余用于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附件(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保证人(签章) 乙方保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居住买卖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房屋的概况:____________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甲方对此房产的产权情况对乙方作了全面介绍,乙方对此房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对该房现状无异议。
三、甲方承诺该房产的购房款已经向开发单位付清,若存在余款,甲方承诺在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还清;该房产的买卖事宜已经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甲方承诺该房产无抵押、无查封、无租赁情况。
四、因上述房产现在不具备上市交易买卖过户条件,故甲、乙双方先行对上述房产的居住进行约定。在甲方的上述房产具备上市买卖过户条件时,甲方必须将该房产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售给乙方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五、买卖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房屋定金________元,将来从总房款中扣除,房产过户税费的由________承担。(注:甲方从开发单位取得不动产权证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乙方的全部房款分 次付清。
第一次预付房款: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预付房款:____________
第三次预付房款:____________
七、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支付房款的,每延期一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价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当时总房价的50%。
八、本合同总则部分关于房屋买卖成交价以及付款方式的条款自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时生效,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无论此房屋的市场价如何变化,都以本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为准。
九、因上述房屋目前没有房屋权属证书,还不具备上市交易过户条件,但已符合居住条件。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此房屋的钥匙交乙方,由乙方无偿居住此房屋,居住期间为自交钥匙开始至将该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为止。乙方有权对此房屋进行自行居住、装修、出租等,甲方无权干涉。若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被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装修损失,若乙方违约造成的,装修费用自行承担。
十、甲方向乙方交房屋钥匙时,双方应共同查验水、电、暖气、煤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在交接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交接时应一并结清。交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须甲方配合办理交费时,甲方应予以协助。
十一、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交房的,每延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千分之 的违约金。逾期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当时总房价的50%。
十二、在乙方居住期间,上述房产还不具备买卖过户条件之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悔约。若甲方向乙方提出或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搬出房屋等致使此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将所收乙方的房款全部退还并向乙方赔偿损失 。当时总房价的50%;若乙方向甲方提出或向法院起诉,要求不再居住此房等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所付全部房款不予退还。
十三、在乙方购买的上述房产具备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时,甲方必须在此房的房产证办理完后一个月内,协助乙方将此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若甲方不配合,乙方有权向法院起诉,强制甲方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四、在上述房产具备买卖过户条件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悔约。若甲方向乙方提出或向甲方起诉,致使此合同不能履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将所收房款全部退还并向乙方赔偿损失当时总房价的100%。;若乙方向甲方提出或向法院起诉,致使此合同不能履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所付全部房款不予退还。
十五、在上述房产具备交易过户条件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又将上述房产转让给他人并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甲方必须将所收乙方的全部房款退还并向乙方按所收全部房款的一倍进行赔偿。
十六、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若在本协议签订后,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发生该房屋被抵押、查封等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乙方因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执一份。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居住期间,按时交纳水、电、暖气、物业费等各项费用。
2、如在预付款还未执行完毕时,《房屋权属证书》已办理完成,乙方应及时支付尾款,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更名或过户手续。
3、甲方将购房合同交与乙方保管。
4、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房屋过户之前,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去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的登记情况。
甲方:____________(夫妻双方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九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二手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产权证明及其他出售资格证明
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单位批准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二手房建筑面积共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平立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共____套____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协议另附件,房号以另附件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协议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幢座____层___号房。
第___幢座____层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价格与费用
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单位(售价)(暂定价)为(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元整。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计(_____币)____元整;
2.代收____,计(_____币)____元整;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_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空军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x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a;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五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_____,帐号:_____):
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x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计(_____币)___元。
第六条 交接商品房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计(___币)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后付清。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
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
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几天,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协议。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协议,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和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符合本协议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外,甲方可据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
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协议
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个月内按____利率计算;自第 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协议,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接与乙方责任.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协议
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事同
第七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协议
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___天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协议
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三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义的依据。
第十四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能够投入正常运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乙方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六条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 保修____月。
2、地面 保修____月。
3、顶棚 保修 ____月。
4、门窗 保修____月。
5、上水 保修____月。
6、下水 保修____月。
7、暖气 保修____月。
8、煤气 保修____月。
9、电路 保修____月。
10、_____保修____月。
1
1、_____保修____月。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_公证(指外销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x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协议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___天,由甲方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连同附表共_______页,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十
卖方:____________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____________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___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三、甲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十一
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确保甲、乙两边的正当权柄,现就住宅及车库交易有关事变签署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两边配合协商,甲方志愿将位于市号2栋4单位8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此中:住宅修建面积为153.18平方米,车库杂物房修建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代价自甲乙两边签署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动。
第三条 付款方法:实验分期付款,首期付出陆万元整,
第二期付出壹拾万元整。详细付出时间及方法如下:
(一) 乙方陪伴甲方到银行送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部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好上述住宅全部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 《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利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确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送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____日内,与乙方配合到房产部分管理上述住宅全部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管理所有权过户手续,产权及利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利用权,原入住职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____日内搬离。
第六条 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克不及到发证构造管理使用人变动手续的现实环境,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停止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生意业务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罗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种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未在划定的时间内将购置上述住宅、车库的款子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a;的违约金。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划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三) 甲方未在划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出租代价的三至五倍代价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 房屋交易协议签署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停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子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具名并经 市公证处公证后见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市公证处存一份。甲方: 乙方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向甲、乙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丙方同意购买甲、乙方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性质属于下列第_____种情形:__________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其他房屋
3.该房屋抵押情况为下列第_____种情形:__________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该房屋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他项权利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该房屋租赁情况为下列第_____种情形:__________甲、乙方未将该房屋出租甲、乙方已将该房屋出租,_________,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买卖条件
1.房屋价格:__________甲、乙方同意将上述房屋以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售给丙方。该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一切费用均由_________方承担。
2.甲、乙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乙方房屋有共有、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如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丙方已对甲、乙方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三、丙方付款
1.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首期房款¥_____元给甲、乙方。
甲、乙方同意在首期房款支付_____日内,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同时房屋所有权归于丙方名下(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影响房屋所有权归属效力)。
2.房屋尾款按照按年分期支付的方式付清,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房屋尾款分为_____年(共____期)支付完毕,在丙方支付完房屋尾款_____日内,甲、乙方应当配合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四、其他约定
1.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开通费送于乙方。
2.甲、乙方所留屋内家具、电器均送于乙方。
五、违约责任
1.丙方如果单方解除合同,则不得向甲、乙方索还房屋首款。
2.甲、乙方如果单方解除合同,则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将已经收取的房款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房款数额的违约金。
3.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之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十三
济南市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即人民币小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即小写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 __________(印)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买方):__________ (印)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十四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址辽宁省抚顺市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沈阳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沈阳市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依法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关于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号_____单元_____楼_____号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二、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176576元;
三、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交纳的入住等费用14170元;
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在沈阳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开发了“_____________”楼盘公开销售,200_____年3月27日,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购买了_____号_____单元_____楼_____号门市房,并于当日一次性向被告交付了全部购房款176576元,该门市房交付原告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维修基金4414元、契税7063元、物业费227元、水电费300元、采暖费1386元、有线电视初装费430元、垃圾清运费150元、办证工本费200元,共计14170元,现被告又将_________________的小区名称更改为ssssss继续销售,在原告与被告交涉房产如何办证的过程中,才意外得知,被告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资格,至使原告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原告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依据法律规定,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特起诉来院,希望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沈阳市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十五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条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3条合同标的:本房屋位于市区(县) 路 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4条合同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除作为住宅使用外,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协商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市区(县) 路 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市区(县) 路 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 年月日刊登在 报第 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7条土地权利: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 ;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 。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 ,原土地使用权人为: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 ;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 (商业或住宅)。
第8条权利担保: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年月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虽然同意退房却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条规划许可: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10条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 ,房屋销售许可证: ;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条施工许可:施工许可部门:,施工许可证:开工证:。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 ,建筑师姓名:,注册建筑师号码: ,总施工单位: ,总监理单位:。
第12条商品房标准: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负责验收;由 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13条质量原则: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应当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4条防震减灾: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墙体平直: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条防水情况: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条表面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8条质量文件: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19条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质量标准: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质量证明: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2条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23条商品房户型: 室厅卫浴厕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第24条起居室尺寸:长度: 宽度:高度:其他: (毫米);
第25条书房尺寸:长度: 宽度:高度:其他: (毫米);
第26条卧室尺寸:长度: 宽度:高度:其他: (毫米);
第27条卫生间尺寸:长度: 宽度:高度:其他: (毫米);
第28条厨房尺寸:长度: 宽度:高度:其他: (毫米);
第29条阳台尺寸:长度: 宽度:高度:其他: (毫米);
第30条过道尺寸:长度: 宽度:高度:其他: (毫米);
第31条套内楼梯:长度: 宽度:高度:其他: (毫米);
第32条重要门窗:长度: 宽度:高度:其他: (毫米);
第33条贮藏空间:长度: 宽度:高度:其他: (毫米);
第34条房屋层高: 毫米;室内净高:毫米。
第35条立平面图: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36条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 平方米。
第37条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 ,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38条分摊的公用面积:
(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39条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至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40条套内使用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 平方米、书房面积 平方米,客厅面积: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 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1条使用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2条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3条面积测量: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4条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5条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
第46条面积自测: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7条测量争议: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8条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49条违约条件: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0条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51条用水供应: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 。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价格 。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2条排水设施: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 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3条管道密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4条管线安装: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5条电梯使用:本单元共有电梯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 ,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 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 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电梯安全: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7条消防设施: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 ;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58条电力供应:负荷kva,计费设备为 ,插座位置 ,数量 ,供电平面图 ,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9条通讯设施:线路数量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其他线路: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 ,使用时间:年 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61条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名称 型号为: 生产企业: :适用标准: 。
第62条设备安全:安全使用时间20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技术指标: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 湿度: 暖气片数量 。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暖气计费: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 及价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条使用时间: 出卖人承诺应当于年月 日开通暖气供应。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66条燃气品质:燃气设备: 计量设备: 计费方式及价格: ;燃气安全装置为 。
第67条使用时间: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 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68条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标准,出卖人提供的附标标准包括装修部位、工程量、装修标准。
第69条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价格,出卖人提供的附件价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单价与总价。
第70条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71条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 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72条日照时间: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3条自然通风:考虑到室内通风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4条室内保温: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5条房屋隔热: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6条噪声隔音: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7条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78条周边建筑:本商品房周围 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
第79条采光保障: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少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采光。
第80条环境绿化:本商品房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绿地定义: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10年。
第82条绿地面积: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 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年月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3条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84条环保噪声: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5条电磁辐射: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86条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 ,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 ;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87条自用车位: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 ,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需要支付费用则每月不超过元,且在买受人于年月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8条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 ,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 米,重要指标:容积率:。
第89条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条设施使用: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不应当向买受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取费用,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设计及建筑标准均不低建设部相关技术标准。
第91条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92条公共设施:幼儿园 个,面积为 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年 月 日;学校个,其中小学个,中学个,面积为 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 年月日 ;医院( 级 等)个,面积为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年月 日 ;停车场 个,面积为 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 年月 日 ;邮局 个, 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日 ;娱乐设施: 交付使用时间:年月 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年 月 日 ;电话接通时间: 年 月 日 。
第93条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 公路宽度: 道路质量:;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4条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5条商品房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6条建设标准: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有权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7条违约确定: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条违约责任: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在宽限期( 日)内完成交付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99条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 (大写: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第100条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条工期证明:上述施工进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而且出卖人应当提交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除证明工期已经达到付款期限外,还应当由签字证明人承诺如果不能证明工期进度的,则签字企业及签字人承担连带欺诈赔偿责任。
第102条银行贷款: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条买受人原因: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条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5条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 年月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年 月 日。
第106条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条入住费用:入住前买受人应当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第108条强行入住: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强行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109条交付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10条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 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11条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12条文件内容: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初步验收: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责任承担: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6条保修期间:年,从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故障排除: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十六
致: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你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与我签订的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小区_____栋________房”的《________市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因你至今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期限办理相关买房手续,现郑重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到达您的同时,即解除你与我签订的《________市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不退定金。
二、我同时保留追究你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知!
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房业主: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十七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一)房地产座落在重庆市万州区
房屋类型: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
乙方自愿买受甲方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 币)计 元。(大写): 拾 万千 百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 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中的 万元支付给甲方,余下的 元在办好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后 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第三条 甲方转让的房地产为[占地移民方式][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
第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逾期 天后,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 计算。逾期 天后,按下列内容处理。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卖方: 买方: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十八
卖方:
姓名::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
姓名::
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层户,房屋结构为__,面积____平方米,购房合同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购房合同面积为依据,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全部房款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无法过户,所有损失均有甲方承担。
第六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七条乙方在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一切有关房屋手续均有乙方保存。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将户口迁出。
第八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证处
日期: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十九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注明:甲方于20 年 月 日以按揭的方式向园置业有限公司够买商品房一套,总金额 元。甲方已付房款的30%付款金额为 元。其余 万元,向中国工商很行股份有限公司颍上支行,以按揭方式贷款购买。贷款期限为 年。截止本合同签订之日已支付 个月的贷款。
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自愿将按揭期间的房屋转卖给乙方。
购房条款
甲乙双方现就按揭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按揭房屋转卖给乙方,双方商定按揭房屋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
二、乙方同时应付给甲方购买按揭房屋时的相关费用,以下费用按发票为依据支付
1.甲方已付 个月银行贷款 元。
2.抵押登记费 元,
3.贷款公证费 元。
4.契税 元。
5.房产费用 元,
6.水入户 元,
7.电入户 元,
8.物业费 元,
9.防盗窗 元。
10.公共维修金 元。
以上费用合计 元:
三、本合签字盖章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
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元整)
甲方并将所有与按揭房屋相关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其余费用在乙方搬入房屋居住后付清,付款方式为金钱支付。
五、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签定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向银行支付借款。直致还清借款为止。还款期间为20 年 月到20 年 月。共计 月。
六、乙方还清借款后,甲方应在 个月之内及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房屋状况
七、1、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该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取得,合同一经签订,该按揭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同按揭房屋同时转让。
八、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九、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违约条款
十、本合同签订后既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在乙方办理过户之前甲不得向乙方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对此房屋享有所有权。
十一、房屋在乙方付清借款期间,因自然升值,贬值,由乙方享受利润,承担风险,甲方不得从中干涉
十二、因房屋升值后甲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要甲方返还购房款,所支付的银行借款,房屋升值款。房屋装修款等因违约引起的相关费用。
十三、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30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乙方 20__年付清房款后甲方不能按期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2的违约金。
十四、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协助提供乙方办理与过户有关的相关手续。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颍上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共有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二十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区街号
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建筑物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的总价款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
角分,。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契约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承担。
八、本契约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方: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买方: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个人之间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篇二十一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 户,房屋结构为 ,房产证登记面积 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 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价格: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 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大写:,日内交付万元(大写),余款元(大写)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 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
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
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 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 %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