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山林流转承包合同(3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农村山林流转承包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齐鲜瓜菜专业合作社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流转土地用途,用于大棚蔬菜生产。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十五年,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合计 亩。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支付。自20xx年10月1日始至20xx年9月30日止的3年内,每亩每年租金为1000元。此后每年的租金按1000斤小麦计算,按当年10月1日前后十天的市场均价计算,但基础价格不得低于1000元。
第一年的租金于签订本合同时交付年租金的10%为订金,20xx年的10月1日前交付4万元(含订金),20xx年6月15日前交清下欠当年租金,第二合同年即自20xx年10月1日始于每合同年的6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本年度租金。如逾期交付由乙方按日3%承担违约滞纳金,逾期30日,除由乙方如数交租金和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合同到期后,由乙方如数原状交回该土地。
2、合同期内,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行使合法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但可予以适当协助,并帮忙调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并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出现荒芜和毁地取土等现象,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损失。
4、合同期内,不得私自分包、转包、转租或其他形式的流转。
5、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相应损失由乙方负担,相应租金应如数缴纳。
6、合同期内,如国家征用该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土地补偿归甲方。
7、乙方需用工,甲方村民优先。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1、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3、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6项情形的;
4、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5、订立合同所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 盖章:
签订时间:
农村山林流转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出让方):贵州省天柱县高酿镇木杉村
乙方(受让方):贵州淑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 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位于贵州省天柱县高酿镇木杉村登麻公山的村集体土地 亩(其中:田 亩、土 亩、荒山 亩),采用租赁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承包地座落于 ,四至界限: 。 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附图)。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甲乙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3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用途:农业生产和开发用地。
四、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1、土地流转费以现金支付。合同期内,甲方免收乙方前二年的租金,第三年开始(包括第三年)年租金为每亩每年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土地流转费。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乙方享受。
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天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六、甲方应提供该宗地的《土地使用证》,并协助乙方办理承包土地的林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七、乙方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可以在租赁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土地租赁期满后,地上建筑物由乙方处置。
八、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天柱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九、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所租土地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应配合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
义务:
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价格。
甲方村民就承包地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不得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承包地上坟地等其他原因产生的纠纷,由甲方出面解决。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乙方有权在承包土地上进行相应土地基本改造,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的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本村辖区内无偿使用道路等公共设施。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乙方将承包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甲乙双方协商意见一致的;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一、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甲方违约将按地面附属物总价的五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将按一年流转金总价的五倍赔偿甲方。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期内,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天柱县高酿镇人民政府调解,调解无效的,向天柱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天柱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事项
1、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4、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补偿归集体,附属物补偿归乙方。
5、流转期内,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随意进入。
6、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负责恢复土地正常使用。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或在本协议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五页共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国土资源局(所)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印): 代表(签印):
鉴证方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山林流转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法规条例规定,乙方通过调查与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意接受甲方的引进,并规划在所属的流转林地、田地范围内,种植大树古木、花卉、苗木、药材、果树、种养殖等。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的标的、形式、期限和交付标准
甲方将其享有的坐落在 县 镇 村的下列林地林权证: 林证字( )第 号、 县林证字( )第 号、(具体见林权证及附图)面积共 亩的林地使用权、经营权以承包再流转形式,从 20xx 年 4 月 26 日起至 2053年 6 月 30 日止流转期限共 43 年,(具体时间以林权证日期为准.)流转给乙方用于林业生产和花卉苗木种植等经营活动。 上述林地、交付现状: 山上的林木由甲方处理后交给乙方使用,处理时间不得超过 半 年。
第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3、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权。
4、甲方必须依法保护乙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正协调处理,乙方的纠纷问题,如发现破坏者,责令赔偿,按情节处罚,或遗交司法机关。
5、甲方有义务协同乙方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爱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权利,产品处置收益权及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
2、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对当地造成污染,如果在生产过程中需建房作为仓库、办公房、职工宿舍等,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共同商量解决。在建设过程中,附近的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承包山林地的建设工程,同样的条件和价格优先承包给甲方村民。
3、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能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该土地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利按国家标准依法获得其应得的各项补偿费用,土地征收费在外。
三.流转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1.自签定协议之日起,流转价格林地每亩120 元,按照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每亩 20 元。20xx年至20xx年为每亩120元,20xx至20xx年140元,20xx至20xx年160元,20xx至2030年180元,2031至2035年200元,2036至2040年220元,2041至2045年240元,2046至2050年260元,2051至2053年280元。
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度的流转价款154020.00 元以后按五年支付一次的原则进行支付。
3.村委按乙方承包范围大小收取管理费每年__20xx__元。
四.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动,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和合并而解除,任何一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除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损坏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林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2.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林地流转款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作相应调整。
3.如要修改合同,经双方商议一致,可另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继续经营使用权,但须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 90 天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花卉苗木林地的花木妥善处理。
5.土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的时间无效。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合同期内归乙方)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由乙方自行处理. 。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六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
2、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林业用途,和不合理使用土地,造成永久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后,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的双倍经济损失 。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农业、工商、政府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后补充条款,完善合同内容,并在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应。
八.本合同自20xx年4月26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国土所,林业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