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gpi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gpi合同篇一
年 月 日
一、 总则
1、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led显示屏制作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方提出led显示屏制作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提供制作材料并负责显示屏的设计和制作。
甲方负责投资总费用。
二、费用构成
1、项目构成
2.项目合计费用
最终优惠价: 元 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 )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所有产品生产完毕后,应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要求.
2. 产品质量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抽样验收;如有异议请甲方在交货期后的三日内提出,交货期的三日内甲方如未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该货物已全部收到,且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及显示屏的注意事项等,保证本合同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4.除人力不可抗拒或者人为损坏的因素外,乙方对产品免费保修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承担一切材料费用,甲方配合提供现场维修需要架体及各方面工作。
四、甲方注意事项及责任:
1、 以下情况造成显示屏不能正常使用则由甲方负责:
(1)、显示屏控制用的电脑挪作它用,造成软件病毒,破坏了显示屏控制软件。
(2)、甲方计算机联网使用时,因计算机网络出现问题而导致显示屏及计算机和软件的损坏。
(3)、不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规定而造成的损坏。
(4)、甲方需要更换计算机,重新安装软件。
2、 显示屏使用中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和意外情况造成的损坏,乙方可协助甲方解决,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 交货时间: 年_ _月_ _日。
2. 运输方式: __ __
3. 交货地点: —
4. 付款方式:以上项目总款为___ __元整, led显示屏运输到甲方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计:_ 元整,且在当日内付清。
六、 违约罚则
1. 甲方承诺按约定时间内支付款项。否则乙方有权不经通知解除本合同,并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2. 如因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内支付款项使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 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产品型号和技术要求生产调试,如果发现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不符合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及时更换。
4. 因战争,封锁、叛乱、骚乱、罢工、天灾、恶劣气候、传染病,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在上述事件消除后15日内提出书面证明。
5. 乙方无故在应交货期未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向甲方交付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
6. 甲方若未按约定时间内支付款项,则按每托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作为违约金。
7. 乙方未收到此led电子显示屏全款之前,此led电子显示屏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七、 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应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
2、任何一方代理人、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4、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传真件同样有效。
5、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6、本合同若以传真形式签定,传真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gpi合同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甲方委托乙方承制电影/电视剧《 》(以下简称“该片/该剧”)的音效制作工作。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名词定义:
1.同期录音:特指对该片/该剧拍摄期摄影画面中声音的采录;
2.同期声剪辑:特指对该片/该剧同期声素材的编辑处理;
3.音响效果剪辑:特指对该片/该剧全部效果性声音素材的编辑处理;
4.配音:特指对该片/该剧同期声部分的对白素材由于各种原因,未能达到甲方或乙方的使用要求部分,后期由演员或配音演员进行对白部分的录音;
5.拟音:特指对该片/该剧同期声素材中的动作效果由于各种原因,未能达到甲方或乙方使用要求的部分,后期由拟音师进行动作效果及部分特殊效果的录音;
6.音乐编辑:特指对该片/该剧聘用的作曲家提供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版权法律规定的,混录完成的音乐素材进行的编辑;
7.宣传片:特指对该片/该剧不超过1分钟的影院宣传片的制作(仅限一个版本);
8.混录:特指对该片/该剧所有声音素材进行的声音混合(仅限一个版本);
9.国际声带:特指对该片/该剧少数民族地区及国际市场发行使用的声音母带制作(仅限一个版本);
10.光学转录:特指对该片/该剧混录编码的磁底进行的光学声带录制。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片/该剧提供专业的声音制作,完成该片的同期声录音、同期声录音剪辑、音响效果剪辑、配音、拟音、音乐编辑、混录及国际声带制作。
1.1.1整体制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2其中前期拍摄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1.3后期声音制作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标准及要求:
1.2.1甲方提供的工作样片、音乐素材、文字材料应达到以下要求:
1.2.2乙方交付成果的数量及标准应达到以下要求:
1.2.3(如果内容复杂双方可签订技术附件)
1.3本协议签署后,若开机时间及画面拍摄完成日期延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顺延上述日期。
第二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
2.1该片/该剧音效制作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2.2支付方式:
2.2.1第 1 次支付人民币元整,支付时间为: ;
2.2.2第 2 次支付人民币元整,支付时间为: 。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制作的声音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无特殊原因,乙方须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直至完全符合甲方要求。
3.2甲方应尊重乙方对其内部机房设备和资源进行合理调配,但有权拒绝乙方任何影响甲方生产进度的要求,有权对乙方不能胜任甲方要求的设备提出更换。
3.3在后期制作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或相关机构审查要求的工作样片一套(betacam sp 格式,样片头、尾均含标准牵引片leader)
3.4为节约甲乙双方在时间、资金上的不必要的支出,原则上甲方应在将工作样片交与乙方之日起不再对电影画面进行修改。
3.5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的音乐母带一套(audio cd光盘或cd-rom数据光盘文件格式)用于该片/该剧的音乐编辑工作。由于甲方提供的音乐母带引发的著作权纠纷与乙方无关。
3.6甲方承担该片/该剧声音制作期间所需的相关耗材支出(如35毫米磁片,betacam磁带,audio cd光盘或cd-rom数据光盘,mo光盘等),乙方有义务将所需耗材明细通知甲方,甲方在支付本合同尾款时一并支付。
3.7甲方于画面剪辑完成后,为确保剪接部门与录音部门技术衔接无误,提供一次剪辑定稿银幕放映。(混前检查)。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拥有在该片/该剧片头、片尾字幕、宣传画册、海报中出现乙方公司名称及标识的权利。
4.2由于本片审查、修改画面、创作音乐等因素造成的制作时间过度延误,乙方可就过度延误时间要求甲方给予补偿,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3乙方向甲方提供为顺利完成影片声音编辑工作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配备,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片声音的剪辑、配音、拟音、效果编辑、混录等工作。
4.4乙方在接收到工作样片后应及时安排机房开始声音编辑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4.5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任何无法回避的情况以至延误后期制作周期时,需及时通报甲方并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完成声音制作。
4.6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制作报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或相关机构审查的工作样片的声音部分。(审查工作样片:特指该片/该剧音乐对白双片;)
4.7乙方有义务免费完成因政治审查、技术审查等原因造成的修改。
4.8乙方确保所提供的音频信号符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或相关技术审查机构制定的有关技术要求。
4.9乙方保证维护本片的名誉、利益,保守本片的有关机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社会或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并保留追偿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在剧组前期拍摄过程中,乙方如出现设备意外损坏等情况,乙方承诺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拍摄的前提下于 24 小时内(限北京地区)或 48 小时内(非北京地区的中国境内)完成人员或设备的调整和更换,(港、澳、台地区及中国境外另行商议)。逾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需以每日 元标准支付乙方正常履行合同期间实际工作日的相应费用。
5.2在剧组前期拍摄过程中,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拍摄周期超过合同规定日期 7 日以内(含),甲方不承担因超期而造成的乙方费用的增加;若超过 7 日(不含)以上,甲方以每日 元标准支付乙方超期实际工作日的相应报酬。
5.3甲方迟延付款,应按照应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6.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6.2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7.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7.1.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完成并交付;
7.1.2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履约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7.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7.2.1甲方拖欠应付乙方音效制作费的百分之____;
7.2.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7.3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义务
8.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其在签约过程中知悉或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另一方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等)。
8.2甲乙双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甲乙双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8.4任何一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9.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9.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0.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三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1.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1.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1.2.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地点)的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2.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12.1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13.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3.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14.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4.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4.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4.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日 签约日期:年月 日
签约地点:
gpi合同篇三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承办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络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施工资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s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制作gr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__________平方米/人民币元)
序号grc装饰件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计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年月日上午参加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
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15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50%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之日起15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45%;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5%,质保期两年。质保金在壹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年月日付清。
第八条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50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24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邯郸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