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心得体会60字(五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60字篇一
一、抓好许可改革,提高监管效能
1.全面开展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全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力争在第二季度开始新版许可证启用工作。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增加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环节。
2.做好监管数据分析与应用。指导各地做好许可相关数据的录入、检查和统计分析,全面掌握食品经营监管基数,提高监管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抓好日常监管,落实主体责任
3.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分层划分责任的原则,严格界定监管责任人监管责任和责任范围。各级食品经营日常监管人员要力争保证五个常态,即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常态,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食品经营良好行为规范作为常态,把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不安全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作为常态,把排查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作为常态,把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范宣传教育作为常态。
4.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注重发挥监督抽检工作的靶向性和科学性,持续加大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的力度。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抽检计划,针对重大节假日、高风险隐患、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如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加大抽检频次。按照要求及时开展对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的市场排查和溯源核查。
5.规范经营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依法经营,认真落实进货查验以及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要求,强化食品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温度控制、食品销售设施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库存食品。
三、抓好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6.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针对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着力构建乡村食品安全共治网格。
7.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范围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情况风险排查活动,重点整治区域是水产品经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市、超市、实体店;重点整治品种是对各级抽检中问题检出率较高的龙胆鱼、鲈鱼、明虾、青斑鱼、鲫鱼、桂鱼、鳗鱼、双壳类水产品等。加大对索证索票、检疫检测证明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摸清水产品市场销售情况,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加强与农业、海洋、公安等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水产品经营违法违规者。
四、抓好食用农产品监管,建立协作机制
8.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市场准入制度。准确把握食用农产品市场、肉类、进口食用农产品和批发市场准入的条件,把握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内容,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建立健全并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加强自律。
9.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各级监管部门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等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对辖区内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储存服务提供者进行日常检查。重点监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过程中的高风险环节,督促各类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完善内部管理责任,按照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分类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信用信息监管。
10.落实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指导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签署质量安全协议、开展自检,加强风险防控,承担管理责任;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市场准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五、抓好试点工作,形成社会共治
11.着力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的统一规划部署,着重抓好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指导督促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任务,按照创建标准的要求,落实有关创建工作,适时开展对创建工作情况的督查;督促指导各地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对第一批创建单位抓紧总结提升,对第二批创建单位强化工作指导,会同省食安办对第一批10个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12.继续推进食品销售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建设。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修订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考核评定及管理规范。全省拟新建100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完善自律管理,实现食品流通全程可追溯。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60字篇二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在学校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提高学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定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0__年5月6日——5月20日在全校开展了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经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高潮,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方案周密,提高了全校师生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制定计划、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活动期间,我们学校做到了“三个一“,即:上一节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拦。
三、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期间,通过在校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开展期间,每天中午在校园广播中利用15分钟时间,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并鼓励大家积极主动投稿,提供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参与。
五、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生活中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如:《如何识别真假商品》、《如何做到健康饮食》、《各种有色食物对补充微量元素的特效》、土豆变绿不能吃、豆荚半生吃了中毒等知识,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常识的全面宣传教育大会,引导学生科学饮食。
六、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师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把好源头食品卫生安全关。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60字篇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食用不安全的食品,稍有不慎,结果不堪设想。
在发展迅猛的二十一世纪,饥饿已不复存在。可食用绿色食品却成为了人们最渴望的愿望。近几年问题食品早已成为了社会的头等大患:喷满膨大剂的西瓜、注水的猪肉、被浸泡在农药里的蔬菜……在这个被问题食品玷污的社会中,这种事件我们早已见怪不怪。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伪劣食品被揭露丑恶的面孔,一座座肮脏的食品工厂被查处,在如此严重的事实面前,我们怛然失色,不仅要问:“我们还能吃什么?”
那些一心只顾利润,而背离本质的黑心厂家,良心何在?为提升收益,种种违规添加剂一股脑加入食品中,丝毫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行动让这些黑心厂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质检组的出现让他们束手无策,只能回头是岸,接受教育。在国家的大力检查下许多劣质厂家被查封。可仍有漏网之鱼。
垃圾食品在危险食品中独占鳖头,辣条、烧烤等等“五毛一元”的垃圾食品随处可见,这些黑心厂家的魔爪却偏偏伸向了青少年!在调查下,学校附近的小超市人满为患,定睛一看,全是同龄的学生。他们行车熟路地来到水泄不通的售卖辣条处,将五毛一元的纸币放进店主手中后大吃特吃,满嘴流油。可口的垃圾食品后面,藏着数不胜数的细菌,病从口入,也正因如此。这些同学吃垃圾食品时,从不会想这个食品是否卫生。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无良商家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
显而易见,食品卫生,人命关天。“病从口入”的道理不言而喻,我们要自觉抵制垃圾食品,相互监督,让消费者每天都能够吃到放心、安全的食物,让社会充满爱的阳光!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60字篇四
在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游客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安全的节日,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根据区食安办关于20__年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委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现对20__年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认识,完善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委高度重视,一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 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和下属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督促各旅游企业建立相关组织,形成了自下而上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督促辖区内旅游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要求各旅游企业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增强了各旅游企业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
二、具体做法
(一)严格检查,重点整治突出 。在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一是加强日常联合检查。多次会同公安、消防、食药监、海事、交通等相关部门,对全区涉旅企业进行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旅游、食药监部门坚持定人、定点到景区(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及农家乐进行巡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各乡镇街道按照辖区分片每日在景区巡查和服务,及时收集情况上报汇总。二是通过星级复核,提高各涉旅企业食品安全生产意识。
(二)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通过会议、培训、食品安全月、科普宣传周等形式加大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安全、健康的消费,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畅通信息,强化值班。区旅发委一如既往,实行24 小时值班。主任亲自带队,全体机关干部分成组,明确责任,协调分工,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做到每天出巡检查、分级汇报,对黄金周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接听投诉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协调、解决,耐心解答旅游咨询,认真做好信息报道,及时将当日安全情况上报市旅游局,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早发现、早处置,保障了节日期间社会秩序的稳定。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我区涉旅行业食品安全取得了零事故的喜人成绩,营造了安全放心的食品消防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确保公众度过了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做好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积极与食品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大对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细化方案,增添措施,使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确保不出现反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三)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食品安全秩序,健全旅游食品监管网络,全面建立统一、安全、高效的旅游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食品安全心得体会60字篇五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食品产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新阶段,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工商机关作为《食品安全法》明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只有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才能在工作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才能做到准确使用法律,严格依法行政。
一、涉及食品方面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立法寓意深刻,立法宗旨是“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立足点在于“安全”。涉及食品相关法律还有很多,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都从不同角度对食品的监管问题进行了规定。因此,在谈到对“食品”的监管。我们就不能只从片面的认为只要是食品就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如对食品中“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内容进行监管,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食品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等进行监管适用《产品质量法》等等。
二、《食品安全法》与《特别规定》的关系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严格了企业的行为规范,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其法律效力处于低于法律但是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的特殊位置,(《特别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那么《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特别规定》是否继续有效?
我认为:既然国务院没有废止《特别规定》,它自然是有效的,但是《特别规定》只能适用于除食品之外的其他产品;行政执法人员对食品进行监管不能在《食品安全法》和《特别规定》之间选择性适用,只能适用《食品安全法》。这是因为《特别规定》是在特殊的国内国际大背景下出台的,立法的时间很短,其成熟度与《食品安全法》是不可比拟的,从法的适用原则上看,《特别规定》是行政法规,《食品安全法》是法律,他的出台又在《特别规定》之后,无论是按照“法律高于行政法规”还是“后发优于先发”的法律原则,工商机关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都只能适用《食品安全法》。
三、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学习领会《食品安全法》,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更新监管理念,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特别是按照“四高目标”的要求,做好基层工商所全员培训及一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
2、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按照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3、做好日常规范管理,查办食品安全大要案件。在日常巡查监管的同时,要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食品和检查发现多的问题,进行食品质量检测,积极发布消费警示。加大对食品广告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案件,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要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上下真功夫。全面落实总局提出的“八项制度”,即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