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雇佣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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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雇佣合同篇一
被告尚*英做玉米买卖生意,20__年秋季,原告王*平等七人经葛*华召集为尚*英装卸玉米,劳动报酬按吨计算,由葛*华与尚*英协商价格并由其领取报酬后如数发放给干活人,葛*华从中不提成。王*平等七人自由决定自己是否为尚*英装卸玉米。10月21日,王*平在装玉米时不慎绊倒将右手拇指挤伤,致右手拇指末节指骨开放性骨折,王*平受伤时尚*英不在现场。双方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尚*英赔偿其各项损失1945.87元。
【裁判要点】
铜山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平通过葛*华召集与其他人一起为被告尚*英装玉米,原告一次性提供劳动成果,被告按吨计算一次性支付报酬,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双方之间应认定为承揽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尚*英对装玉米的指示以及对原告的选任并无过错,故对于王*平右手拇指被挤伤的后果被告尚*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判决驳回王*平的诉讼请求。
王*平不服一审判决,以自己与被告尚*英是雇佣关系而非承揽关系,尚*英应赔偿自己损失为由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徐州市中级人民院经审理认为,王*平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尚*英并无过错,对王*平的损失尚*英不应负赔偿责任,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并无不当,王*平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于20__年4月21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王*平与尚*英之间的关系应定为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认定为雇佣关系,王*平的损失应由尚*英负责赔偿;如果定为承揽关系,王*平的损失应自己承担。
有一种观点认为王*平与尚*英之间应认定为雇佣关系,理由是王*平等人为尚*英装玉米是一种典型的打短工的行为,王*平为尚*英装车,由尚*英提供工作地点、车辆等工作条件和设施,王*平只是单纯提供体力劳动,在工作过程中自己不提供工具、材料,也无技术因素,因此是尚*英所雇佣的工人,雇工在工作过程中所受损害应由雇主尚*英负责赔偿。
律师认为法院将尚*英与王*平之间的关系定为承揽关系是正确的。
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主接受雇工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在人身关系方面,承揽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双方不存在人身控制、管理关系,承揽人只要依约定完成工作即可,在工作过程中并无劳动纪律、上下班时间等管理制度的约束,工作独立性较强,承揽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定作人指定地点,也可以在其他工作场所、定作人规定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完成工作,定作人即便存在监督,也是侧重于对劳动成果的验收,而非管理意义上的监督;而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较为严格的人身控制关系,被雇佣人应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地点、时间范围内从事雇主指定的工作,雇主可以制定工作操作规范和工作纪律等管理制度、规定上下班时间,在工作过程中雇主可以监督雇工工作,雇工工作的独立性较弱。2、在劳动报酬结算方面,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劳动报酬是一次性或按阶段结算,并无规律可循,合同双方属一次性合作,一般不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约定工作完成双方即结算报酬;雇主对雇工工资发放一般以时间为计算单位,也存在计件工资,但一般不是一次性结算,且存在福利、奖金等多种形式。3、在权利义务能否转移方面,因承揽人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因素,属特定劳务,定作人挑选承揽人时,一般很注重承揽人的技术、设备等特定条件,故不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能擅自将义务转移给他人;而雇佣关系中的劳务一般为种类劳务,如雇工临时有事时,可请其它雇工代替自己完成工作。4、在工作内容侧重点方面,定作人看重的是承揽人的工作成果,没有劳动成果的出现,即便承揽人付出了劳动,对定作人来说也没多少实际意义;而雇佣关系中雇主侧重于雇工工作、提供劳务的本身,不管工作有没有完成,雇主均要支付工资。5、在劳动安全保障方面,定作人并不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条件,承揽人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的风险一般自行承担,除非承揽人按定作人指示或定作人有过错的除外。而雇主除应为雇工提供工作条件外,还应提供安全保障、购买劳动保险等,雇工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害的,先由雇主承担责任。
经过以上对承揽关系、雇佣关系的对比分析,结合本案事实,应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定为承揽而非雇佣关系。理由是,第一、王*平等人平时并不在尚*英控制下,平时没货要装时并不处在工作地点,每次装货人员并不固定,事发当时尚*英不在工作现场,对王*平等七人不存在具体分工,尚*英对王*平等人并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王*平等七人在工作过程中可以自行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和分工方式完成装运工作,是独立性较强的工作;第二、在工资支付形式上,尚*英以王*平等人实际装车吨数为报酬计算依据,无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方面的规定,以工作成果为报酬发放依据,且为一次性结算;第三、尚*英要求王*平等人装玉米,只讲究装车结果,并不注重工作过程,王*平等人的内部分工并不重要。以上三点使得本案不符合雇佣关系特征,应属承揽关系,王*平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尚*英当时并不在场,属于无过错方,按照有关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王*平应自行承担责任。
工人雇佣合同篇二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乙方(雇员): 身份证号: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务(室内保洁)。
二、服务时间
1.每天 时
分至时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 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1000元月,甲方于每月
2.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则甲方须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小孩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在非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在途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工人雇佣合同篇三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别:
委托代理人:出生年月:
厂址: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___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___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类别和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时止。
二、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适当的工作。
上岗前应按照《___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与所在部门签订上岗聘约。
上岗聘约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情况,可调动乙方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在征求乙方意见时,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双方有关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项按《___厂岗位聘用实施办法》和《___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办理。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并根据生产和实际工作需要发给乙方必要的劳防用品和保健营养待遇。
同时,对女职工应酌情实行特殊保护。
2.甲方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和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待遇,并提供必要的集体生活设施和娱乐场所。
3.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对职工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条件,并进行政治文件学习、安全生产和厂规厂纪教育等。
4.乙方有参加甲方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5.乙方上岗后应按照甲方的生产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规程,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有关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树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风貌,维护企业声誉,爱护集体财产。
四、劳动报酬
1.甲方实行该企业的内部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岗位的劳动技能高低、工作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优劣情况,确定不同工种的劳动报酬,随着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情况,逐步提高乙方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
2.乙方工资、奖金、浮动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和相应的福利津贴等,仍按甲方现行的规定按月发放。
3.乙方在生产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或晋级工资。
五、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
1.在劳动合同期间,乙方仍享受统一规定的有关津贴,物价补贴、计划生育、住房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以及法定的公休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甲方规定的职工休假等。
2.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属劳保待遇等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3.劳动合同期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有关待遇仍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对乙方的停工医疗期按《___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4.被列入下岗待聘范围的人员,其各种待遇按照《___厂下岗待聘的暂行规定》执行。
5.乙方到达离退休年龄,其离退休待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必须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法纪、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如有违纪违章行为,甲方有权按有关厂规厂纪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即为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后可续订劳动合同。
2.合同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但必须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到达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4.在劳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除属《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5.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如属《暂行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遇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人员,甲方根据《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3.凡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学历学习、进修或分房的人员,其有离职、调动或违约时,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关于职工在服务期内离岗及违约赔偿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有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需要修订或补充的,可协商修订补充。
3.
4.
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企业调解不成三十日内,按规定向虹口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
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盖章或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