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垃圾渗滤液处理合同(三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垃圾渗滤液处理合同篇一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技术项目由乙方(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名称
1.1 服务项目名称是指技术服务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全称。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服务项目的名称)
1.2技术服务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技术的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培训合同或技术中介合同。
1.3鉴于我国技术服务业的具体情况,技术服务合同的种类繁多复杂,法律上具体规定名称的,只有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技术服务的范围远不限于此,凡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需要用科学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合同,大都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条 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标的体现为技术工作成果,主要有产品设计、工艺编制、工程计算、材料配方、设备改造、制定企业技术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经营管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和检索、复杂的物理测试及化学测试、生物测试、复杂的产品或材料性能的分析鉴定、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工业化试验和生产活动中完成的特定技术工作、以及技术培训和技术中介合同。服务方可就上述技术服务内容向委托方提供技术服务。
2.2技术服务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具体做法、采用的手段和方式。双方约定服务方可以通过产品设计、工艺编制、非常规理化测试分析、企业技术改造、材料鉴定分析、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技术中介活动等方式来提供技术服务。
2.3技术服务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术服务项目的难度、具体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以及实施效果。例如,为引进技术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关键部件的消化吸收,通过技术服务,使技术设备能够达到某一种技术生活水平和某种标准。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以及分阶段履行的各阶段的起止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协作事项应在______日内完成;服务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完成技术服务项目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服务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委托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以工艺产品结构的设计、新产品、新材料性能的测试分析、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以及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等方式来完成。
第四条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4.1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服务方顺利开展服务工作,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技术背景资料等。
4.2 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向服务方阐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要点,提供有关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原始设计文件及必要的样品材料等;
(2)根据服务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
(3)提供给服务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服务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4.3 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4 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如场所、交通、食宿等)
4.5 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5.2 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服务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6.1鉴于技术服务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技术服务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2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式验收,也可以约定由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3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双方应明确约定服务方提供技术服务所应获得的报酬。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支付报酬 元人民币。
7.2 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7.3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等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垃圾渗滤液处理合同篇二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关于委托内容及相关事宜
1.1服务内容:
1.2服务地点:
1.3处理设备:乙方提供渗滤液预处理系统 套
1.4服务范围: 乙方负责从场地渗滤液取水口至双方约定的工艺设备之间所需的所有设备及运行处理服务。
1.5设备出水水质标准
进入双方约定的工艺设备之间的水质需达到下表要求:
项目codcr
(mg/l)色度nh3-n
(mg/l)ss
(mg/l)ph值
出水
1. 6预处理后清水排放方式:渗滤液经乙方处理后,出水外观澄清透明,乙方负责将预处理系统产水导入双方约定的工艺设备,后续运行过程由甲方负责,最终产水通过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排放。
1.7污泥排放方式:由乙方负责将污泥排放至作业设备100米范围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1.8服务规模:
甲方授权乙方处理垃圾渗滤液,除调试期外,乙方确保日均进水量达 以上,处理时间 天以上,当处理时间达到 天,乙方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或是给乙方继续处理,乙方无条件服从。
1.9本合同约定的渗滤液处理保底量为: m3。如果运营期内的实际渗滤液进水量低于该水量,则甲方仍需按该进水量为基准计付乙方渗滤液处理服务费,超过保底水量的渗滤液以实际水量计费。
1.10计量
1.10.1以超滤系统进水流量计计量的水量作为乙方的实际渗滤液处理量。流量计在开始前须经双方检测、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0.2在乙方完成应急处理设备及配套设施安装调试且出水水质达标后,乙方代表以书面形式记录计量结果,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1.10.3若计量装置发生意外故障,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予以说明并及时更换计量装置,任一方如对计量结果有异议,应自异议发生之日起3天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并可聘请双方认可的专业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捡的,经检查若确实存在问题应立即纠正,检测费由被异议方支付;反之,则由异议方支付。
2、委托服务费用
2.1水质的检测
为确保应急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水质检测结果必须达到指定标准。水质检测方法按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执行,检测结果应登记存档。服务期限内,甲、乙方共同抽取一次水样,所抽取的水样由乙方送至具有相关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2.2服务价格
本合同渗滤液处理服务费为 元/m3(该费用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污水处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药品药剂费、技术方案设计及实施费、检测费、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同时也包括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泥的处置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3付款方式
2.3.1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运营费用根据实际处理水量按每达到 m3 (进水)进行一结算。
2.3.2 自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立即支付乙方项目预付款人民币 (¥ ), 预付款用于抵扣后期处理费用。
2.3.3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实际支付金额等额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实际总价的100%。
2.3.4本合同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乙方指定的固定银行账户,如果发生银行手续费,则该费用由甲方(汇款方)来承担。
乙方指定的固定银行账户为:
户名:广西华都宇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青秀万达广场支行
银行账户:
3、甲方基本义务
3.1在本协议约定的运营期限内,甲方不得采取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处理渗滤液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3.2协调乙方在接入点接受渗滤液及处理好周边关系及有关事项。
3.3甲方负责提供水、电接口及管道接入,并保证进场道路、场地硬化、排水等基础设备,达到乙方书面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
3.4甲方提供变压器电源输出端接口,乙方自备用电回路线路,乙方处理渗滤液过程中产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
3.5甲方需至少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告知其生产安排。
3.6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渗滤液处理服务费。
4、乙方基本义务
4.1在乙方提供委托处置服务期间,在甲方提供完全满足上述甲方义务的前提下,乙方必须负责渗滤液处理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保证出水达到约定的出水水质标准。
4.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4.3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必须严格按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出水达到设计标准,并保证人身安全。乙方应确保履约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在服务期问操作不当,造成任何人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因甲方措施不当造成任何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或甲方人员以及任何其他非乙方人员不得未经乙方允许擅自操作乙方机器设备,如因此导致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
4.4乙方必须遵守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关渗滤液处理运营管理制度,详实纪录处理站的运行日志、监测记录、维修记录等,不得弄虚作假,待合同期满后将全部资料纪录整理造册移交甲方。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不少于 m3 /天(进水)的服务,并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4.5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等有关手续,安排好属下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4.6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处理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检查和监督,并且要保护好站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及保持站内环境卫生。
4.7针对雨季、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以及渗滤液处理量增加、渗滤液溢出或其他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乙方同意协助甲方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积权配合甲方有效地做好应对措施。
5、违约
5.1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其行为即构成违约,但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发生的除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时,终止的补偿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后书面记录并双方确认,否则枧为违约。
5.2除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的除外,如发生其他违约事件时,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7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7日内向对方提供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应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自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3任何一方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违法行为,违约方不得解除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5.4如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或擅自提前终止合同(除5.1约定情况之外),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由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5.5守约一方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守约方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费用、设备损失费用、设备材料运输费等),并且有权获得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为累积已发生处理服务费数额的 %。
6、其他
6.1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1.1技术标准和规范: ;
6.1.2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1.3其他: ;
6.2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更改或补充合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双方确认,依据本合同有关而发出的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或者因争议解决由司法裁判机关发出的法律文书,均以以下确定的通讯地址为准。送达有关文书时,应采用ems邮寄送达的方式。如果发生收件人拒绝签收或其他无法送达情形的,则自发件人寄出文书之日起3日即视为已经送达。
甲方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移动电话:
6.4若一方联系方式、地址发生变化时,均应当在发变化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
6.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存贰份、乙方存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垃圾渗滤液处理合同篇三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六、如有必要,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项目")进行[ ]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1技术服务的目标:
。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1.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
2.2技术服务期限:
2.3技术服务进度: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提供技术资料:
3.2提供工作条件:
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技术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等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
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技术服务费,并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
4.3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4.4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五条 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
第七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 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8.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
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
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
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
第九条 侵权处理
9.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或
(2)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条 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
10.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11.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
。
11.2地点和方式:
11.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技术服务费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2.3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4.1发生不可抗力。
14.2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承担。
(2)向[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6.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6.2
第十七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1技术背景资料:
17.2可行性论证报告:
。
17.3技术评价报告:
。
17.4技术标准和规范:
17.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17.6其他: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8.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18.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8.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8.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8.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8.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