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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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一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所有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给予安排。
5、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10、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凡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2、院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
13、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二、车辆油料及维修管理
1、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维修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详细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维修必须在医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维修部件、费用及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维修。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三、司机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二oxx年月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二
第一条 车辆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 后勤部负责医院车辆的全面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的派车、调度,安排修理,油材消耗的审批,车辆事故的处理,驾驶员安全教育与奖罚。
二、财务部负责车辆维修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车辆送修前,修复后的技术鉴定和记档;负责送修车辆结算单的验收,负责每月对医院范围内的机动车辆的月检。
第二条 驾驶员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努力为医院服务,钻研技术,操作熟练达到"四会"(会驾驶,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二、爱车:精心爱护车辆,熟知车辆状况,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日常保养,保持全车整洁,零部件紧固可靠,调整适当,润滑良好,气压正常,随车工具附件无丢失,无锈蚀,无不正常损坏,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能开。
三、节约:珍惜油材,积极修旧利废,掌握油材消耗规律,保证车辆处在良好的经济运行状态。
四、安全:认真学习各项安全措施,正确的驾驶操作,不带故障出车和行驶,做好出车前检查,防止因机械故障,造成交通事故。
五、守纪: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不擅自开车或改变行车路线,不私自带人,不有意给用车人员制造困难;不私自拆拿车子零件、工具、油料。不擅自把车交给非驾驶员开,驾驶室内不超员,不在驾驶中打闹、谈笑、吸烟或酒后开车。
第三条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车辆的使用管理和调度统一由后勤部负责,本着先生产后生活,先领导后职工的原则用车。
二、医院员工因工确需用车,应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负责人向后勤部提出申请,同意后,后勤部开出《长沙东大肛肠医院公务用车派车单》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三
1 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 职责部门
3.1 车辆使用由行政院长审批;
3.2 车辆管理机构为总务科,负责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3.3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 要求
4.1 驾驶员任职要求
4.1.1 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4.1.2 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4.1.3 身体健康、40 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1.4 素质好,为人忠厚;
4.1.5 无烟、酒、赌嗜好;
4.1.6 入职时须签担保协议书。
4.2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4.2.1 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4.2.2 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4.2.3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2.4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4.2.5 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4.2.6 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人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 原则及程序
5.1 用车原则
5.1.1 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5.1.2 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5.1.3 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1.5 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5.2 用车程序
5.2.1 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5.2.2 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四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
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七、附则
1.办公室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五
为保证学生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洪利
副组长:李春亮于顺礼
组员:苏艳生、龚大平、李长立、李昌茂、年级组长和各位班主任。
二、学校要对本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对接送车辆的详细登记,更要建立清楚的台帐。
三、学校每天安排值班教师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管理,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情况。
四、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对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超载、报废车辆的查处,对逾期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五、要把学生接送车的驾驶人作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对经常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及时予以更换。
六、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途经路段的监控管理,对严重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通报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门。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六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燃油箱的贮油量,水箱的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乱水器、后视镜、牌照等是否齐全有效。
(3)各紧固螺栓、螺母(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处),是否有松脱现象。
(4)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5)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6)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敲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检查钢板弹簧是否有折断;检查转向机构各部连接情况;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清洁全车内、外部及底盘。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料。
(3)发动机熄火后,察看电流表、有无漏电现象(指针指向“一”号)。
(4)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断裂,弹簧吊身,骑马螺检栓是否松脱。
(5)检查轮胎与钢圈。
(6)检查制动系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不出车;
(4)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七
一、 总 则
(一) 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医院各部门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院长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 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院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医院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
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医院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医院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医院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医院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医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映。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 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 驾驶员应爱惜医院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 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财务科作为扣罚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 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 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2 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0.3 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0.4 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医院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3.0.5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三、 车辆管理
3.1 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3.2 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院长审批。
3.3 医院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3.4 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院长反
映。
3.5 办公室应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3.6 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3.7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医院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3.8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人员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应给以罚款200元/次。
3.9 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四、 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4.1 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主管报总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4.2 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4.3 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3.1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4.3.2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4.3.3 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 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4.3.5 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4.3.6 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4.3.7 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4 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医院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4.1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4.4.2 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4.4.3 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5 车辆的清洗:
4.5.1 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4.5.2 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4.5.3 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五、 车辆费用的管理
5.1 医院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2 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3 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车辆油耗的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合,对 于用油与用车不相符的,由办公室追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罚。
5.4 财务部、办公室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六、 驾驶员接送客户、病人的规定
6.1 对待客户、病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6.2 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并打开空调。
6.3 接待客人、病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进入,帮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6.4 客人、病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 与客人、病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七、 违规与事故处理
7.1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7.2 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7.3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
7.4 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驾驶员责任事故在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赔偿1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间者,赔偿2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赔偿30%分两次在工资中扣除.
九洲医院院办公室 20xx年4月2日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八
为加强本系统的车辆管理,更好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车辆的管理权限
1、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核准;各二层机构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管理,由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负责核准。
2、所有的车辆钥匙由专职驾驶员保管一套,其余分别由局办公室和各二层机构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保管,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保管。
第二条:车辆的停放、保管
1、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专职驾驶员(办公室)妥善保管。
2、车辆务必停放在统一的指定地点,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应停放在安全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正常业务用车、重要工作用车、出差用车应按时回到待用,并及时将钥匙交到办公室。
3、出差、下乡的车辆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外单位借用本系统车辆,须经局长批准,且务必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过桥过路费、油费一般状况下由借车方负责。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本系统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刷卡加油,用车时由办公室按实际里程数计划供油,并进行登记备查,由专职司机按计划量加油,因特殊状况,在外加油的须报办公室登记。每月末由财务人员统计实际用油量与办公室用油登记状况进行核对,如出入较大,查明原因并追究职责。
第三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出差、下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办公室根据实际状况,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公后私的原则,统筹安排。
2、派车程序:①工作用车,先由经办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审批表》并由办公室主任(二层单位由办公室)签署意见,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②司机务必凭办公室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本系统工作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等紧急状况需要用车的,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和驾驶员,油费、过路(桥)等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四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务必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持续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果断处理。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务必检查制动、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更换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专职驾驶员务必先填写维修报批单,经办公室核实,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如修理费超过1000元的,报主要领导审批。修理时由办公室人员和专职驾驶员共同讨价,由财务人员会同专职驾驶员结算。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证实后方可维修,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4、车辆务必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予报销。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九
1.0目的:为了公司车辆管理的正常化,提高公司使用辆的及时性、合理性及规范化,降低公司用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公司所有车辆使用管理
3.0职责:
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管及调度公司现所有车辆的管理权,合理的、有效的及规范化的调度公司行政车辆及采购及模具专用车辆,降低公司用车费用,对公司车辆的年检、保险以及相关证件的保存做统一安排和归口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规划、管理及调度.
各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人员用车的申请审批。
4.0车辆使用:
4.1个人因公申请使用车辆的,经部门经理批准,报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
4.2各部门、车间要求派车的,原则上须提前半天申请,以便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对非急性事物,办公室主任须本着有序、节约的管理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4.3所有车辆使用完毕或下班后,统一停放公司指定停车位,原则上不允许公车私用或将公司车辆开回家等现象。
4.4车辆钥匙统一放置总经理办公室,用车完毕后,将钥匙交办公室主任,并在车辆使用情况上登记相关信息。
5.0车辆管理:
5.1出车前检查:
5.1.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合乎要求。
5.1.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5.1.3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不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5.1.4方向机、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是否紧固、有效。
5.1.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搭线是否牢固清洁。
5.1.6按照车辆的技术规程启动车辆,并察听声音是否正常。
5.1.7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指示灯工作必须正常(如发现有故障,应马上熄车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1.8自检本车确认技术性能良好,方可出车。
5.2出车时注意事项:
5.2.1不得交给他人驾驶,不得进行公司任务以外的活动。
5.2.2严守交通规则,严格控制车速,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5.2.3行驶中,发现车辆异常,应立即停车检修,并及时与办公室主任联系汇报情况。
5.2.4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委派的任务。
5.3下班收车管理:
5.3.1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清洁烟灰盒,检查车内是否有熄灭烟头,及车上有无他人遗留物品,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在车内),然后把车辆开回公司指定位置。
5.3.2熄灯、入档、拉紧手制动器,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螺丝是否松动。
5.3.3补充好车辆的机油、燃油、冷却水和电池水。
5.3.4详细填写好《用车情况表》,并对车辆当天异常情况作书面记录,同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3.5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
6.0车辆保养与维修
6.1所有车辆的维修与保养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6.2根据车辆状况,定期做保养与申请维修,如因保养不及时所导致车辆出现问题,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0%。
6.3车辆需要维修的,提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呈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到公司定点进行维修。更换部件需带回公司,由仓管员核实后存放在指定位置。未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不可私自进行维修,特殊情况(车辆坏在路上)可先电话通知办公室主任,得到同意后方可安排维修。如问题较小并费用在200元以下,由最近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开好收据,如超出200元以上修理费的,打电话到定点维修厂,由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
6.4及时检查水与油的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如因无水或无油造成车辆维修,由责任人负10%。
6.5如发现在车辆维修及保养上有造假情况的,对当事人处罚20-200元/次。
7.0责任担当:
7.1发生交通事故,属全责的,事故金额超过500元并在1000元以内的,驾驶员处罚200元;超过1000元的,驾驶员处罚300元;
7.2发生交通事故,属主责的,事故金额超过1000元并在20__元以内的,驾驶员处罚200元;超过20__元的,驾驶员处罚300元;
7.3发生交通事故,属次责或无责任的,不在考核范围。
7.4办公室主任每月对各车辆使用状况进行调查,对违章记录进行通报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7.5因乱停车、无证、未系安全带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办公室主任当月提报财务进行相关扣款;因超速、闯经灯造成的违章罚款,当事人扣分,公司负责罚款部分(注:一个年度内累计罚款超过600元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7.6一经发现多报或在加油费用上虚报的,处违规金额5倍以上处罚;每次加油未及时、如实填写《洗车、加油记录表》的扣20元/次;
7.7无派车单或发货、外加工、模具维修等手续不全出车的,当值保安处罚50元/次;驾驶员处30元/次;
7.8车辆使用过程中,将车辆交由他人行使或学习的,一经发现,处罚当事驾驶员20-200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什么责任或无责)所产生各项费用由当值驾驶员个人承担,(包含保险公司已赔付金额)视事故情节严重,对当值驾驶员处300-800元/次,
7.9发生其他失职责任,造成车辆损坏或维修的,视情节轻重,处20-200元/次处罚。
8.0相关费用报销:
8.1正常的停车费、路桥费、洗车费、燃油费,每天上交至办公室主任做汇总,并在单据背后注明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在月底进行报销。
8.2燃油补助费,公车私用的,按出差次数补助,武义市区范围按30元/次,永康市区范围内50元/次。(其他未标注的,视距离远近,最高补助次数100元/次)
9.0相关表单
9.1《洗车、加油记录表》
9.2《使用情况表》
9.3《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十
1.目的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车辆使用与管理
3.权责
管理部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4.资料
4.1列入公司管制车辆为:(别克)、(长安之星)、(奥拓)、(皮卡)。上述车辆由管理部总务负责管理。
4.2出车作业流程
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各部门经理、厂长签核→总务组填写“出车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厂。
4.3出车审批
4.3.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后,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2本地区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由管理部核准后派车;
4.3.3本地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事业部经理、厂长审核,经分管副总经理核准,由管理部派车。
4.4用车管理
4.4.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管理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状况除外)。
4.4.2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管理部主管签发的“出车单”出车(特殊状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4.4.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回到,回到后及时通报管理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4.4管理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就应服从。
4.4.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厂长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回到完后应及时还。
4.4.6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状况由管理部作适当及时调整。(4)
4.5车辆保养
4.5.1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状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4.5.2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厂内车棚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职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4.5.3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4.6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4.6.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作业办法》规定进行作业。
4.6.2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管理部核准后,必要时须经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附件六),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管理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务必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厂后务必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4.6.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6.4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状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
4.6.5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职责,除职责人务必承担肇事职责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
4.7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4.7.1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4.7.1.1下列人员如单独驾车务必经总经理批准:
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员。
4.7.1.2下列人员自行驾车务必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务必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陪同:
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__公里的人员。
4.7.1.3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能够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4.7.1.4本条(4.7.1)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4.2,4.3,4.4: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4.7.2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4.7.2.1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办法4.6.5条规定处理。
4.7.2.2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办法4.6.4条规定处理。
4.7.2.3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按本办法4.6.6条规定处理。
4.7.3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未经批准自行驾车,含随公司驾驶员出车途中要求公司驾驶员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驾车人员承担一切职责,经驾驶员同意的,驾驶员承担部分职责。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一
一、办事处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原则上保证办事处领导工作用。双休日及节日用车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二、由办公室统一负责车辆安排,需用车的站所和工作人员原则上须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临时急事也需及时向办公室申请,以便统筹安排。
三、车辆的小修,原则上由驾驶员自检自修,需要送修理厂修理时,由驾驶员报送修车计划,由办公室指定维修地点,修理费报主管领导批准。不在指定的地点维修或擅自更换部件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担负。
四、汽车在外执行任务,发生临时性故障时,需要修理,由驾驶员掌握,尽量减少费用。
五、加强油料管理,做到节约用油。
六、驾驶员需服从办公室的`管理,应认真学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确保行车安全。
七、加强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打扫,勤检查。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灯光及警示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八、禁止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发生有妨碍安全行车的情况时,要主动向单位报告,不准驾驶车辆。
九、上班时间,驾驶员要在单位待命,有私事外出,要事先向办公室请假,不得随意脱岗。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必须归位。
十、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严禁将车辆私自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否则将视情节按机关各项事务管理制度处理。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二
(一 )驾驶员每日必须按统一作息时间实行签到制度,按时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请假,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方可离岗。
(二)驾驶员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到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除在公开栏通报外按考勤制度扣发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驾驶员出车凌晨2点以后收车(某时间),原则上第二天不派车。但第二天必须先报到,经办公室主任根据情况安排后,再休息。
(四)驾驭员应根据领导及单位用车情况保证随叫随到,有病、有事应提前请假。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违章行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扣除下月出车费用。
(六)车辆调派由后勤副主任具体负责。
(七)派车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派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八)出某地车辆原则上轮流调派。
(九)严禁公车私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说明。
(十)收车后或不出车时,车辆必须停在车库。
(十一)驾驭员要在休息时间做好车辆的修理、保养,保证车辆调用及时,安全、无隐患。
(十二)驾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驶安全,否则,肇事后视情节予以一定处罚。肇事后除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单位将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发现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将按5倍价值罚款。
(十四)办公室财务室每月详细登记各车辆行车路程、耗油对照数据。
(十五)车上配备的工具一律登记造册。
(十六)车辆发生故障不能出车时,驾驶员前一天停车后要向派车人员报告,并说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见,填写修理审批单,根据审批结果进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换配件时,除紧急情况外,要提前请示办公室领导,经核实批准后方可更换。
(十八)凡更换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报发票时,必须交回旧件,由后勤副主任签字报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如无故不交旧件,不予审批报销。回收的废品由后勤主任统一处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三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单位支出,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定车、定人、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二、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三、对车辆要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行驶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
四、换季保养。冬季换用冷却防冻液,调整挡风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轮胎气压。夏季检查空调制冷情况,清除冷却器水垢,降低轮胎气压。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六车辆的维修必须在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鉴定同意,报请局领导,经过批准后方可维修。维修时原则上要有鉴定小组和驾驶员3人以上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请局领导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车辆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
维修时要求司机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记录归档。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十四
1、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五
第一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使用,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整合资源,优化配置,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种车辆,为公司的良好运行提供强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有序运行。为加强驾驶员管理,规范其行为,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机动车辆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的管理:
1、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2、公司所属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对其的安全检查和保养保修,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3、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办公司负责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车辆的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4、公司各部门所用车辆应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办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情调整修理。
5、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6、车辆需要购置附件及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购买,确需驾驶员购置的应报公司待批复后,再行购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
7、各类车辆驾驶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安全第一,文明驾驶,优质服务,增强工作责任感。
8、车辆行驶当中,如遇突发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就近安排维修(换下的旧零件须带回交公司验证)。
9、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驾驶员要主动配合办公室办理车辆年审和各项交通规费的缴纳工作。车辆年审以行驶证期限为准,不得延误,如因延迟年审发生的滞纳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10、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11、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实行择优送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查,修制维护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第四条车辆的使用
1、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2、各部门公务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车辆使用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
3、外单位借车,必须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车(派车)记录。
4、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驾驶员负责在出车前搞好车辆安全检查及车辆的卫生。
5、车辆收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场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执行。
7、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合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公里耗油标准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对无误。
8、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车辆的保养
1、日常保养、检查、维护,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响动,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立即补充或更换。
2、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对车辆表面附着物要及时清洗,清理发动机罩,车门边缘和所有盖板上的所有接逢处时应用海绵仔细擦洗,并冲洗干。
4、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5、定期保养合金轮壳,长期保持合金轮壳的漂亮外观,光亮整洁。定期检查汽车底盘,及时修补及重涂保护层,以保护车辆免受腐蚀及损伤,定期更换机油,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滤芯。
6、保持车内无浮尘,无异味,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垫及脚垫平整清洁,车内应保持空气清新,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7、车辆每行驶到规定公里数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车辆的费用管理
1、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公司非专人用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因私出车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当月行车产生的费用,须在次月五日前整清(节假日推延)如过期,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5、公司所属车辆的年审,年检,及养修费用由公司汇总后统一支付。
6、车辆行驶当中,所有的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7、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8、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9、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10、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负责结算维修费用。
第七条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负担损失,并予以罚款200元每次或免职处分。
2、违章停车、高速驾车或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各种车辆如在行车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时向交通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积极配合处理好现场。如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在执行公务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外,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在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视责任具体处理。
6、对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问题,谨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询问。
第八条奖惩办法
1、对模范执行车辆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着地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2、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① 凡发生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调离岗位直待开除公司。
② 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③ 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④ 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50元,造成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其责任。
⑤ 未带齐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得,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⑥ 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⑦ 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
⑧ 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十六
为加强公务车辆(以下简称公车)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格用车制度,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行车安全,节约各项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公车的日常管理由驾驶员、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共同负责。
1、机关车辆实行定车定人管理,驾驶员必须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年审、保险和交纳养路费等工作,精心爱护车辆,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保持车容整洁,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性能状态。严禁擅自将公车外借,严禁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公车必须在单位定点的加油单位使用ic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车辆油耗必须与车辆的技术参数及所运行的公里数相符。
3、公车保险必须在定点保险机构和险种范围内办理。
4、车辆使用费用的管理:
(1)车辆的例行保养、清洁按实际费用给予报销。
(2)车辆修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领导请示,维修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向综合科提出,经同意后实施。除应急情况外,驾驶员不得擅自购置配件或先修后报。维修费用一次一报。
(3)过路(桥)、停车费用报销时,应填写报销凭证并写清楚起讫地点,一月一报。
(4)在定点加油单位以外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
5、公务用车,用车人必须向车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车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统一调度,统一派车。
6、派车本着“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进行,车辆紧张安排不过来时,用车人不得无理取闹。因公赴外地开会、出差、学习的,原则上不予专程接送。
7、所有公车全部安装gps卫星监管系统,每辆车两张卡,分别由综合科负责人和驾驶员保管,凡用车必须刷卡。出车前驾驶员到综合科负责人处领取机动卡,车辆发动后五分钟内必须刷卡。
8、非工作日用车,驾驶员需事先填写《非常规用车申请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9、未经申请批准出现非常规用车的,驾驶员需在出车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非常规用车事后说明表》,经车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查通过后,视为常规用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10、驾驶员在出车任务完成后,及时将车辆驶入指定地点停放,并向派车人汇报出车情况。未实行定点停放的,视作违规用车。
11、不准动用公车接送子女学、亲属上下班及办其它私事,未经审批私自出车的,视为违规用车。
12、公车使用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对公车使用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定期公示。
13、凡被发现公车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当事人收取用车费用,还将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全办通报,并将处理结果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14、下列情况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1)违规驾驶公车的;
(2)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酒后驾驶车辆的;
(5)公车在工作之余,未按规定及时进入单位指定地点停放造成损失的;
(6)有其他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
15、给予驾驶员出车以每公里0.1元的车公里补助,年终一次性领取;
16、驾驶员一年中未发生交通违章而被处罚的或处罚数额低于400元的,给驾驶员以400元差额部分的奖励。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七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三、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
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十八
为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减少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车辆使用
一、车辆公司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董事长、总经理及各位副总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特殊状况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二、车辆务必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非专业驾驶员驾车。本单位和外单位驾驶员之间不得私自交换车辆驾驶。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干部职工工作用车按下列程序办理:在市区内由办公室安排;出市境的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安排;出州境的董事长批准。
四、用车号),原则上由专人驾驶。主要用于通勤、调研、视察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状况原则上不予动用。若因特殊状况需要用车的,市内或市外州境内务必经董事长批准。
五、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职责自负。
驾驶员职责
六、驾驶员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加强政治理论、交通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学习;
(二)自觉遵守派车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不得违反乘车范围私自出车;
(三)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
(四)驾驶员要经常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五)办公室务必加强对车队的管理,坚持并督促执行派车制度,切实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半年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要切实做好车辆维修费用结算工作,掌握车况,检查车辆停放状况,切实履行车队管理职责。
车辆维修
七、所有车辆务必持续整洁,洗车实行定点。
八、凡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等务必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车辆修理在确定的几家修理厂进行。修车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将应修理的事项和所需经费分项载明,由办公室签署审核意见,最后按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审批意见到有关厂家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需要超出报告及审批范围的维修,务必再次填写“车辆维修报告单”,并按程序得到审批后方可连续维修。
(二)修理过程中要有二人以上共同参与,办公室及分管负责人要加强对维修状况的检查和督办,最大限度缩短修理时间,降低修理成本。
(三)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涉及上述能在本地维修的各类事项,一律在本地进行。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务必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务必附有清单,换件的务必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务必在票据上签字。
(四)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
维修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办公室分管人员审批;金额在20__元以下的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审批;20__元至5000元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研究决定;金额在10000元以董事长审批。
(五)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车辆油耗
九、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
黑年平均l/100km
十、办公室统一给车辆充卡加油,发票由各驾驶员及办公室分管人员共同签字。车辆加油务必是油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十一、驾驶员务必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务必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人员务必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卡、油、里程对应。
有关奖惩
十二、违反本管理制度或车辆管理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经交警部门仲裁认定:负全部职责的,按理赔职责比例赔偿损失的5%;负主要职责的,赔偿损失的3%;负次要职责的,赔偿损失的1%。
(二)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修。
(三)酒后出车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一切职责。
(四)驾驶员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本人赔偿损失总额的50%,并作待岗处理。
(五)驾驶员擅自出车造成的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超出职责限额的部分,无论驾驶员有无过错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六)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规驾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赔偿后,余下部分由驾驶员负责。
(七)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十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十九
一、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调派。
二、用车人必须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到办公室或监理站领取出车通知单,司机凭派车单出车,因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开派车单的,应事先报告,用车后及时补开。
三、用车人员不能强行要求驾驶员开快车或将车辆开到影响车辆及人员安全的区域,造成事故的,由用车者和驾驶员同等承担责任和负担损失费用。
四、建立用车加油逐次登记制度。每次用车完毕,司机应登记用车事由、里程表读数、用车里程数,并把单次计程表归零。每次加油,司机应登记加油升数、刷卡加油金额,过境费、停车费发票及每次用车加油登记,必须有局党组1人或其他人员2人签字证明。
五、加油卡充值办法。一车一卡,每卡预充值1000元,每次刷卡加油金额应整拾整佰,加油卡金额用完时,司机把派车单和用车加油登记表交计财股,由计财股按签证的刷卡金额数充值。派车单、用车加油登记表作发票附件。
六、严禁公车办私事,一经发现公车私用,除批评指正外。凡属私事用车,油料费及过境费等一切费用自负。
七、夜间车辆停放一律锁入车库,特殊情况需在外面停放,必须报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车辆在当地停车场停放,同时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八、车辆修理由司机填写申报单报办公室,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由办公室和司机一道到指定的修理厂修理,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人员和司机签字,由计财股结帐。
九、司机必须做好车辆保养工作,随时保证车辆洁净、状况良好。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除扣发司机当月出车补助外,并视其情况承担经济损失。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按有关规定发放安全奖。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二十
为使公司行政车辆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和工厂行政车辆管理。
一、管理总则
1、公司行政车辆的定位:服务于公司经营、生产、营销、工程、活动等事务。公司行政车辆优先保证工程抢修、销售重要客户拜访和工程验收、紧急采购和紧急发货等重要而紧急事宜;各使用部门使用车辆需要经过相应流程审核,经批准后,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出车。
2、分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为分公司总经理、工厂车辆和西直门总部车辆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负责,行政部对分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管,并留有车辆备用钥匙。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负责建立所有车辆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行政车辆的机动车信息、维修保养、车辆年审记、车辆保险税费缴纳等情况,分公司同步建立相应的车辆档案。
3、严禁公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随车人员应遵守驾驶员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驾驶员停车,非停车路段驾驶员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驾驶员驾驶。
5、为了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乘车人员有义务对驾驶员技术、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驾驶员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内容详见《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
二、车辆申请
1、车辆使用申请,实行审批制度,车辆使用部门或个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车辆定位原则;车辆管理部门需考虑事情轻重缓急,并估算派车成本,如确实需要派车方能签批。
2、原则上使用部门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车辆。申请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车辆管理部门批准—通知驾驶员出车。具体流程: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车辆《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或高管批准,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方可派车。
3、工厂车辆申请和西直门总部用车需经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车辆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如签字人不在现场,可电话确认,事后第一时间补签字。
4、特殊紧急情况(如工伤、紧急病人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同意放行,同时驾驶员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车辆返回后由车辆使用部门补办用车手续。
三、车辆费用
1、行政车辆费用项目可分为: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
2、公司统一配置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充值和记录,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驾驶员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车辆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充值。
3、车辆管理部门每天统计车辆费用,将费用明细上报至行政部。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每周末根据统计的行政车辆费用进行分析,并将产生的费用分摊到使用部门或者个人,并列出车辆
费用分析柱状图。具体内容详见《行政车辆费用分析表》。
4、报销行政车辆费用时,车辆管理部门、财务部需对其行车日志进行核对,与行车日志不符的费用和多出油耗不予报销,由驾驶员承担。其他由于驾驶员违章行车、停车的费用,公司一概不进行报销,特殊情况需呈报公司总经理方可报销。
5、兄弟公司车辆借用需经董事长批准,并仔细核对行车路线和行车产生的费用后,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确认。
四、车辆违章处理
1、行政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责任及交通管理部门罚款全由司机个人承担;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驾驶员违章行车公司对其追加罚款50元/次。3个月安全驾驶无违规行为公司奖励安全驾驶100元。
2、公司如有驾驶员离职,行政部应查询离职日前有无违章行驶记录,如有违章记录,其罚款将在薪资结算时通知财务扣除。
五、车辆肇事处理
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车驾驶员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伤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应同时通知公司车辆负责人或相关领导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公司相关人员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分公司出现上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
2、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车辆保养与维修
1、驾驶员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按照每辆车保养规范保养,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2、如需维修保养,驾驶员须于维修前向车辆管理负责人陈述原因,批准后方可执行。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3、驾驶员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预计费用等)。
七、车辆卫生标准
1、车辆外部整体清洁、无漆皮脱落,风挡、后视镜和车窗玻璃无明显污迹、无破碎和裂隙。
2、车辆座椅保持干净、无污痕。
3、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
4、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味。
5、车内禁止吸烟,如接待客人吸烟,应礼貌劝说。
6、司机每天应填写车辆日检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车辆日检表》。
7、定期对车辆卫生等进行抽查,如不符合标准,处罚驾驶员10元/次。并将抽查结果上报
行政部。
八、驾驶员行为规范
1、按公司规定着装,服装整洁,头发整齐,驾驶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对乘车人热情、礼貌,周到细致;客人上下车时要主动开关车门;客人有行李时要主动帮客人拿行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严禁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如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驾驶员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4、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得酒后驾车。
九、驾驶员管理
1、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2、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3、上班时间,如不出车,驾驶员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等待指令或进行车辆保洁等相关工作,不准随便离开办公室。有事离开时要告知车辆管理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外出手续。出车返回,应立即告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车时,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4、出车前需将具体时间、去往地点、行驶公里数、各种费用要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有用车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驾驶员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车辆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车要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6、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驾驶员和代驾驶人员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7、驾驶员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车辆去外省市办理业务过夜,需经总经理同意,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驾驶员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驾驶员责任。
十、其他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车辆派车单》、《车辆日检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车
辆年审记录表》、《行车日志》、《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车辆费用分析表》、《行政车辆管理总台帐》。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行政部
年 月 日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二十一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校内机动车辆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按照《唐山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车辆制度。
第一条:本校教职工私家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到校。
第二条:未经学校许可,非本校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第三条: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均应当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抢行,在学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第四条:教职工驾驶的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应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已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不允许发动行驶。
第五条: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一定按规定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第五条:严禁在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训练和试车、练车,不得在校园内洗车。
第六条在校内从事各类施工、作业需进出校园的工作车辆,经允许进入校园时,一定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进出校园。
第七条: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时必须减速,按要求在指定地方停放。
第八条:因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发生学校内交通事故的,一切责任由责任人自己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二十二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行政部副总监及车辆管理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 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行政部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 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行政部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 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 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 定期保养
2.2.1 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 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 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辆管理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 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 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 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 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副总监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 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 在处理违章前,应到行政部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 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行政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行政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1.6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驾驶员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驾驶员全部承担,公司给予辞退。
1.7 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4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5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6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对用车者服务
1、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驾驶员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2、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3、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4、当乘车人上车后,驾驶员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5、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驾驶员一般不得离车;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驾驶员应予以帮助。
七、行车安全措施
1、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2、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3、严禁饮酒后8小时之内及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的酒后驾车行为。
4、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5、严禁驾乘人员行车中不系安全带以及安全带佩戴不规范或安全带失效的不安全行为。
6、严禁行车不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警指挥驾驶操作的违反交通信号行为。
7、严禁行车中强行超车、违规超车变道、强行会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坡路超车等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争道抢行行为。
8、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超过核定载货质量以及超宽超高的超员超载驾车行为。
9、严禁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电子控制等系统以及轮胎、喇叭等关键部件存在不安全隐患运行的带病驾车行为。
10、严禁车辆运行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驾驶机动车必须禁止的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7、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九、驾驶员注意事项
1、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2、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4、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5、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6、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十、驾驶员安全教育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如作用不良不准用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近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就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下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索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十一、个人形象
1、驾驶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注意个人言行;
4、在驾驶过程中,应保持正确的姿势。
本标准规定了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豫商黔投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部。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细则篇二十三
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务必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务必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务必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状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务必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状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务必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务必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状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务必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资料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资料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资料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必须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状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务必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到达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2、报账经办人务必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状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务必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透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持续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职责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职责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一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状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职责。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务必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用心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务必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务必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务必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就应承担的职责,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职责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__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__-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职责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职责分为全部职责、主要职责、同等职责、次要职责和必须职责,在划分职责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__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