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旋挖桩承包合同书(三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旋挖桩承包合同书篇一
为吸纳社会资金投入苗木产业建设,缓解甲方资金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参照《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根据双方生产和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 苗圃基地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地址及面积:
甲方提供座落于 ,土地总面积为 100 亩。
二、现有主要苗木清单如下:
三、 承包期限、承包费、苗木转让费及交款方式、票据
(一)承包期限: 10 年(大写: 拾 年),
从 20xx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xx 年 5 月 15 日止。承包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包的,到期前的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并完善协议。
(二)承包费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年, 10 年共计 100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佰 万元人民币)。
(三)苗木转让费: 30 万元(大写: 叁拾 万元)。 (四)交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方现场定界移交并签收移交清单。定界移交后的3个工作日以内,乙方将承包期内的全部承包费、苗木转让费一次交付到甲方对公账号。
(五)票据:承包费由甲方开据发票,苗木转让费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收取苗圃承包费、苗木转让费; 2、拥有该苗圃的土地所有权、处分权;
3、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期满归还苗圃承包经营权时,按技术规范要求和届时市场情况种植苗木。
4、有义务按时移交苗圃给乙方,协助乙方完善苗木经营许可证照。
5、有义务确保乙方对苗圃自主经营,根据乙方的需要,协助乙方合法合规办理检疫证、苗木合格证、运输许可证。
6、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如遇该苗圃地被国家征占用,有权 依法获得土地补偿费,有权依法处臵该苗圃。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苗圃土地有承包经营权,对现有苗圃中的所有苗木有所有权、处分权。在不改变苗圃地用途的情况下,依法享有苗圃地的使用权、苗圃收益权。
2、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但不得私自租赁、转包、出让给第三方经营。
3、经甲方同意,有权在苗圃内按规划修建道路、排灌设施。但退还承包经营权时,甲方不予补偿。
4、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苗木转让费。中途放弃承包经营的,无权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承包费、苗木转让费。 5、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占用土地,有权依法获得苗木、新修地面设施补偿费。
6、承包期满,不得裸地交还给甲方,应按照届时的市场状况,与甲方协商确定好苗木品种并规范栽植完善,方可交付甲方。如甲方继续招募承包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五、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约定事项,均视为违约。
(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无过错方的 经济损失。对方自动放弃违约责任追诉权的情形除外。 (三)乙方不按时交纳或少交纳承包费、苗木转让费时,甲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收取滞纳金;甲方不按时交付苗圃给乙方使用时,乙方有权按同等比例收取违约金。 (四)乙方未交清承包费、苗木转让费前,不得经营该苗圃,包括但不限于采伐、移栽苗木与翻地、除草、修路等。同时,甲方有权无偿中止乙方的苗圃承包经营权。中止15天内,乙方仍不完清费用的,合同自然终止,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免责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但受益方应酌情补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不可抗力是指国家政策调控、政府规定调整、土地被依法征占用和战争、地震等非甲乙双方可以掌控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补充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书面补充协定或备
忘录。补充协定或备忘录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5 月 10 日
旋挖桩承包合同书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的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根据国家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消防站工程
二、工程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
第二条乙方承包施工内容
一、严格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国家钻桩验收相关规范负责钻孔、清孔、钢筋笼安装、声波检测管安装、渣土转运及孔内混凝土灌注。
(确保声测管不堵塞如有负责清通)
二、承包方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第三条工程价款
一、综合包干单价:桩径大于或等于1米时按270元/3计价,桩径小于1米时按270元/计价。以上单价包含人工、机械、辅料、管理费、钻孔、清孔、岩芯取样、钢筋笼安装、渣土转运、声波检测管安装、孔内混凝土灌注及文明施工等一切费用。
设备进出场费另计7000元。
二、工程量以图纸设计桩径计算,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现场代表按实收方签字确认为准。
三、付款方式:桩基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造价的60%,余款待检测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结算后个月内付清。
第四条工期
一、本合同日历工期20天。甲方必须保证原材料钢筋、商砼及时到位。
二、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如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甲方在合同开工日期前二天,不能交出施工场地。
2、明确由甲方供应的材料,未按时提供进场者。
3、设计变更,设计与本合同不符而增加工程量者。
4、不可抗力。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的住宿条件。
2、提供钻孔平面设计图、轴线、标高,桩位、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等(乙方负责桩位、桩号的草图)。
3、确保“三通一平”,水、电接至施工现场50米以内。
4、派专职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对乙方施工进行质量监督、检查、验收。
5、场内泥浆排水主沟由甲方开挖,施工中流通由乙方派专人负责排放至甲方指定地点。
6、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并送至孔口边。
7、本合同工程所需钢材、水、商品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组织设备(旋挖钻机、氧割设备、电焊机等)及相关操作人员。
2、乙方委派1名现场负责人到现场全面组织施工并与甲方联系协调工作。
3、自备除甲方供应材料外的其他材料。
4、负责对施工过程中钻孔所产生的土方转移至甲方指定堆场。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乙方必须按设计图及有关钻孔验收规范(94-20_)进行施工,保证钻孔灌注桩工程质量合格。
(混凝土成型密实度、垂直度、桩径、砼无断层、夹层夹砂)二、每单孔完成后,应由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汇同监理及建设单位按规范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邀质量验收的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验收或试桩不合格,乙方应予返工,其返工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验收不合格,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安全责任
1、在施工中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种安全纪律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自身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或责任方自行负责。
2、乙方对承包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执行国家、重庆市、甲方及上级单位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不得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专业且具备资质的操作工操作机械。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法律教育,工人必须遵守环保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违章违规造成罚款,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成型桩砼质量不符合要求,由乙方返工、整改,并负责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旋挖桩承包合同书篇三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街 号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 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 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60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