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红与黑的读书心得30字(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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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的读书心得30字篇一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
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掩卷沉思,在我看来,司汤达通过《红与黑》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同时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社会,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比,人们可以做出很多批判—一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我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采取了某种有悖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别的反抗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光阴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被毁于当时病态的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且准备干出而沾沾自喜,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报复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然而,看着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这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利益的符号。相反,做着却给予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
至今魅力犹存的原因。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30字篇二
抱负,一种潜藏在灵魂深处、无形却渗透有形的力量。它能够让人在绝望和失败中振作,也能够让人在成功与欢乐中沉沦。
一般有抱负的青年都比较勤奋,可是他们所走的道路并非都能到达人们所肯定的领地——走偏路的青年大有人在。法国作家斯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就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于连。他将本来可能是雄心的抱负引入歧途,其奋斗之路更像一条自我毁灭之路。
徜徉《红与黑》的海洋,我对主人公于连的美丽与哀愁深有所思。于连十分聪明,能够把《圣经》倒背如流,并以此向别人炫耀,妄想占据别人心目中一席地位,但命运总在捉弄人。他出身卑贱,仅处在微不足道的仆役地位,无论他付出多少的努力都无法填平阶级的沟壑,在那些贵人眼里,于连只可是是一个忠于效劳的佣人罢了。然而于连从不局限于自我所处的位置,他想在社会上实现自我的价值,想要得到他应当得到却让别人抢去的东西,可又无能为力,因而一向对现实充满嫉恨。
在他脑海里总显现出:“在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崇拜拿破仑,梦想有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可他却不明白,拿破仑由于不甘心放弃最拿手的炮兵,结果使战场的形势迅速逆,遭到了惨不忍睹的失败。于连排斥他人对拿破仑的讽刺诽谤,继续固执地迷信拿破仑,默守自我的“原则”,宁愿在不重要的战场上做些让步和牺牲,坦然理解次要战场上的损失和耻辱。因为仅有这样,他才能更好地靠近成功,才能实现他的“抱负”。然而聪明被他夸张地用在野心的扩张中,在权欲的驱使下,他像一个失去重量的人,完全丧失了人性中的真实。
书中,法国正是七月革命前夕,统治者剧烈交替的变动时代,一方面是以“红”为象征的拿破仑时代军人的荣耀;另一方面是以“黑”为象征的王权复辟的时代拥有势力之僧侣阶级的黑衣,他们左右着人们命运的轮盘。于连也置身其中,被历史的游戏所蔑视:在这个完全没有选择的时代,要么继续做一个木材商人,要么就让野心吞噬自我善良的心。其实,一个人不管他所处的地位多么的显赫或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我就能够了,何必歧视自我的所有,为了追求心中的目标而竭尽全力,急于求成,不择手段,把自我套得那么牢固?
但,不幸的是,现实中大多数凡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像于连一样,沉溺于自我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我的痛苦,从而对他人已获得的成就虎视眈眈,嫉妒仇恨之;同时忘却自我人生努力奋斗的无限完美可能性,一心一意报复之。这些人同那个于连一样,膨胀的欲望犹如白内障,使他们双眼皆瞎,惟剩下一身蛮力,向他们想像中的敌人迸发,伤害他人更毁灭自我。
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
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
红与黑的读书心得30字篇三
《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我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
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异常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__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本事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可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
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仅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