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柳家大院》读后感 柳家大院摘抄(四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老舍《柳家大院》读后感 柳家大院摘抄篇一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 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 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走上绝路。
在“我”这个算命先生的眼里,老王是大杂院中“第一个不是东西的”,他在洋人家中当花匠,正是这挣钱不多但在旁人看来相当“体面”的差事,使老王自诩为“文明人”,专学文明人的派头,好像“文明人的吹胡子瞪眼睛是应当应分”。自个儿身份卑微,围住的又都是肝火旺,爱吵架的家伙,向谁去耍聪明人的派头呢?这苦难,当然就落到了他家那“像窝窝头”的儿媳妇身上。他是公公,却“想把婆婆给儿媳妇的折磨也由他承办”。一天到晚对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他为媳妇立下许多“规矩”。要她这样那样的,“变着方儿挑她的毛病”。“为了三个钱的油,两个大的醋,他能闹得翻江倒海。”他想尽方法来虐 待媳妇,罚饿、罚跪。自己不能动手打,就挑唆儿子动手。因为他知道儿子是石匠,“打一回胜似别人打五回”。当媳妇不堪毒打而发神经时,他明知她已清醒,还故意掐人中、用草熏,为的是“惩治她”。真是恶毒至极。当媳妇上吊后,他痛心的不是她的死亡,认为这“不算什么”,而是担心“脏了房”。房东不饶他,要是再为儿子娶一个“上次的债又还没归清”。
老王在家中是高高在上的不可触犯的存在,手中掌管着小媳妇的生命,但在洋人面前,他又变成了另一幅模样,挂着谄媚的笑,弯着腰,恨不能把头贴到地上去,“洋人要是跟他过一句半句的话,他能尾巴摇动三天三夜。”这就是病态文明孕育下的精神贫民,封建思想和洋奴意识已在不自知中融入骨血。
小媳妇最终是死了,她的死是苦难的终结和逃离,更是对丑恶世界的控诉与批判,但这种力量太微弱了,萤火照不亮黑暗的天际。二妞的命运就说明了一切。这个自居为“女学生”的丫头,变着法儿折磨她的小嫂子,恨不得“把她一下子捶碎才痛快”,可她无论怎样自认高贵,都逃不脱“穷人家姑娘的悲剧命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盘算着把她卖出去,更没有意识到她嫂子就是未来的自己。这样的结局使得悲剧之悲达到了无以加复的地步。
老舍曾说过:“读历史设若能使我们落泪,那么眼前摆着一片要断气的文明,是何等伤心的事”。柳家大院就是以北京为代表的古老城市的缩影,文章让读者通过大杂院中惊心动魄的悲剧,看到封建宗法社会中的人情世态,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伦关系,看到长期统治着中国社会的封建文化道德是怎样地毒化着广大劳动人民的心灵,麻痹着他们的灵魂。使他们变得愚昧、保守、自私和残忍。
社会的下层贫民,他们不光在物质上贫困,更可悲的是病态的文明扭曲了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自身的奴隶性使他们向老爷太太谄媚讨好的同时,又去欺辱和奴役比自己更加弱小的人,在悲剧的循环中,在病态“文明”的绝对统治下,精神的贫民永远无法看到希望的曙光,享受到真正的文明。
老舍《柳家大院》读后感 柳家大院摘抄篇二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老舍《柳家大院》读后感 柳家大院摘抄篇三
《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老王要学“文明人”,要做足了当公公的气派,他变着方儿的挑儿媳妇的毛病,他没有空儿的时候,便叫女儿替他办,总之是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的,有时候还吃不饱。丈夫在城外做工,十天半月回来一趟,本应该没有什么事,不能打骂小媳妇,也没有什么理由呀。可是,小王经不起老王和二妞的挑拨,结果每一次都要毒打自己的媳妇。小媳妇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自己受了冤枉却没有人来帮忙,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曾关心过自己。更何况,柳家大院里的人都认为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无奈呀,小媳妇终于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在房梁上吊死去了。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老舍《柳家大院》读后感 柳家大院摘抄篇四
《柳家大院》是老舍的一篇短篇小说,通过王家小媳妇的死,以小见大的反应了1930年代的北京的底层老派市民的深受资本主义现代化影响与在封建宗法统治阴影下思想的结合,碰撞,冲突,矛盾的社会生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柳家大院》读后感800字,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小说的开篇就揭示了反讽的主题——出人命在柳家大院是一个热闹,被人们认为是一个茶余饭后笑话一样的谈资。住在柳家大院的都是老北京底层的劳苦人民,他们谋生的方式千差百异,各不相同,三教九流,无孔不入;他们生活的境遇无所差别,户户相通,衣食住行,手停口停,生活的艰辛与摧残,封建传统礼教的根深蒂固,使他们麻木不仁了,那份恻隐变成了可笑荒诞,漠视旁观热闹变成了热衷。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对于王小媳妇的遭遇没有半点同情,甚至认为理所当然,伸出那宝贵的援助之手等于天方夜谭,嬉笑调侃倒成了家常例行。最后,王小媳妇死了,作为夫家残暴虐待的牺牲品,作为人性冷漠的牺牲品,她死了,她也解脱了。活着没有尊严,没有人格,任人践踏凌辱,死亡对于王小媳妇来说无疑是的解脱。她活着还不如死了来的风光与体面,有价值,并且还能感受到来自丈夫微弱无力的“怜惜”。活着是牛马猪狗也许还不如,死了起码还算“体面”,享受“尊容”。我不知道在那个时代有多少如王小媳妇那样的无辜者,受尽了人世的心酸,默默忍受不见天日,走向灭亡。他们的死是可悲的,中国人民需要觉醒,彻底的觉醒。
底层的住户如蝼蚁草芥一般茹苦生活,却仍然有追求“文明”的心,“我”和老王一家即是最典型的代表。“我”一个算命术士却自称文明,老王一个洋家花匠硬要讲文明。人物自身的矛盾充斥全文,老派市民的迷信,中庸,保守,虚荣展现的淋漓尽致。王家女儿虽然上了新学堂,接触了新文明,她的本质毫无改变,反而加剧了她压迫奴役别人的恶念,谁又知道她不是下一个王小媳妇儿呢?王家儿子的愚孝仅是那一类保守派的缩影,一味地执行,顺从,失去了也是茫然怅罔,不知如何。“我”和张二嫂是本文仅存的温情与人性,对于王小媳妇的同情,有了斗争的火苗,反抗的实践。弱,总比无好,进步的道路是漫长的,有希望就有明天!
处于文明开化的当今,社会人性的漠视无情依然存在,并且不会消亡。漠然是人性的黑暗,但我们可以选择光明。我们是社会,世界,宇宙的尘埃,渺小而无迹可寻。一切都在发展,一切都在进步,组成世间气息的我们可以努力,可以面对,可以献身,有时候我们需要勇气,奋起说不,说对的勇气,愚公亦可移山。历史文明的优化不正是数以百计成千上万的“愚公”们所创造?
《柳家大院》是老舍笔下的一部短篇小说,讲述了柳家大院里各色人物的生活,重点讲述了张家、王家和“我”家在大院里生活。
作品中的主人公“我”是个算命先生,一天也抓弄个三毛五毛的,老伴儿早死了,儿子拉洋车,日子还算过得去。“我”在柳家大院里算是个“文明人”,但我并不像老王那样总也吹胡子瞪眼睛,更不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摆派头,折磨儿媳妇。因此,“我”这个“文明人”很同情王家的那个像窝窝头的小媳妇。
不光作品中的“我”同情小媳妇,当我读完这篇小说的时候,我也十分同情小媳妇,并且对她周围的人充满了愤恨,特别是老王、小姑子二妞和丈夫小王。他们都是她的亲人,应该去照顾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弱小的小媳妇,可他们不但没有这样做,还处处为难小媳妇。
老王要学“文明人”,要做足了当公公的气派,他变着方儿的挑儿媳妇的毛病,他没有空儿的时候,便叫女儿替他办,总之是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的,有时候还吃不饱。丈夫在城外做工,十天半月回来一趟,本应该没有什么事,不能打骂小媳妇,也没有什么理由呀。可是,小王经不起老王和二妞的挑拨,结果每一次都要毒打自己的媳妇。小媳妇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自己受了冤枉却没有人来帮忙,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曾关心过自己。更何况,柳家大院里的人都认为男的该打女的,公公该管教儿媳妇,小姑子该给嫂子气受,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无奈呀,小媳妇终于忍受不了这样的痛苦,在房梁上吊死去了。
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丈夫可以打妻子,怎么就下得去手呢?为什么小姑子总是搬弄是非来欺负嫂子?难道她就不是一个女人吗?她没有嫁出去的那一天吗?她就不怕以后有同嫂子一样的命运吗?小媳妇固然可怜,她死了也许会是一种解脱。但我觉得二妞更可怜。因为,她不曾想过自己将来的命运,她不会善待别人,她还并不知道,她所看见的就是自己未来的命运。更可笑的是,她还不知道父亲要把她打发了,进点彩礼,然后给儿子续一房,卖个三百二百的除给儿子续妻之外,自己也得留点棺材本儿了。
可见,当时的社会,女子的地位有多么的低微,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终没有自己做主的时候,自己受的苦,也只有自己知道。而且女人与女人之间都不存在互相的关爱。真的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虽然,作品中的悲剧性很强,但作者笔下的文字却表现得不那么强烈,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平实而又有地道的京味,全文的语言都很幽默,使得文章更具有了讽刺意味。使人读后没有思想感情的波折,却能使人有深深地伤感!
老舍先生出生于城市贫民家庭,童年时代是在北京胡同里的大杂院度过的,大杂院的人和事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柳家大院》讲述的就是北京大杂院的故事,熟悉的素材与背景显然是这篇小说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故事的讲述者“我”是个在街上摆卦摊的算命先生,老伴已经去世,与拉洋车的儿子相依为命,“住着柳家大院的一间北房(租的)”。悬梁自尽的小媳妇所在的王家共有四口人,住两间房(也是租的),公公老王“给一家洋人当花匠”,还认得几个字。丈夫小王是个石匠。
小姑子二妞由老王服务的那个洋人“供给着在一个学校念书”,自居女学生。因为“娘家使了一百块的彩礼”,王家“爷儿俩大概再有一年也还不清这笔亏空”,“所以老拿小媳妇出气”。老王是“一天到晚对儿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二妞“和她爸爸一样讨人嫌”,给她嫂子小鞋穿,乱造谣言给嫂子使坏”。小王虽然不像爸爸、妹妹那样恶毒,但受到爸爸、妹妹挑唆后还是经常狠狠地殴打小媳妇。并且,“一打,他可就忘了他的胳臂本是砸石头的”。小媳妇“没有一天得着好气,有的时候还吃不饱”,最后在不堪忍受、万念俱灰的情况下选择自杀,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
小说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二妞。她是小媳妇之死的罪魁祸首。是她不忿于嫂子的“脸上居然有点象要笑得意思”,要惩治嫂子,先踹了嫂子一脚,导致小媳妇手中正端着的饭锅出了手,掉在地上,锅里的米粥泼了一地。然后二妞马上恶人先告状:“爸,瞧她把饭全洒在地上啦!”在一个贫穷之家,“糟蹋粮食”几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小王的脸当时就涨紫了,过来揪住小媳妇的头发,拉倒在地小媳妇没出一声,就人事不知了”。第二天小媳妇就上吊自杀了。
我对二妞这个人物的印象,就是一个词就是尖刻,否则很难解释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陷害嫂子。但老舍先生对此显然并不满足,他特意在小说中设计了一出二妞与张二嫂吵架的情节,对二妞这个人物作了更为严厉的批判。当时小媳妇被打之后躺在床上,邻居张二嫂“动了善心”,过来看看小媳妇,安慰了她几句。这下子可得罪了二妞,她当即就与张二嫂吵了起来。不过她可不是张二嫂的对手,张二嫂一句“你这个丫头要不下窑子,我不姓张”就“把二妞骂闷过去了”。接着张二嫂骂得更厉害,“三秃子给你俩大子,你就叫他亲嘴;你当我没看见呢?有这回事没有?有没有?”通过张二嫂一连串责问,我们可以肯定,有!这就不仅尖刻,而且品行不端。此处令人“拍案叫绝”。二妞此时只有十四五岁,很难想象成年后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柳家大院》是那种具有完整结构与完整故事情节的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在魔幻、先锋、心理、意识流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种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已经被不少人视为陈旧、落伍,应该被送进垃圾箱了。只是我能力有限,只能欣赏这类小说。老舍先生的创作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幽默,不过我一直认为这一特点与他的大多数作品的主题—穷人的苦难与不幸—不相协调。鲁迅先生曾批评过老舍先生油滑,我想原因可能即在于此。《柳家大院》虽然没有幽默成分,但因为文字采用了不少北京口语,整篇作品多多少少仍给人以轻佻、不庄重之感—北京口语很大程度上给外地人的印象就是嬉皮笑脸、油腔滑调、“耍贫嘴”。这也是它在深度方面难以达到鲁迅先生同样描写女性悲惨命运的短篇小说《祝福》的原因。
老舍在《柳家大院》中给我们刻画了住在“柳家大院”里的各具特色的底层人物形象,在语言上朴实而滑稽,在小说中多次运用到“暗讽”,“文明人”“猫尿”等语言构成了老舍独具特色小说风格。
老舍用王家小媳妇之死作为全文的主线来重点刻画了王家,张家和“我”的生活。老舍通过用人物自诉的方式,批判了像老王、小二妞这样身上存有严重人格扭曲的贫民。老王本是一家洋人的花匠,儿子在城外当石匠,可以说生活并不富裕,但老王却整日用“文明人”自居,把封建礼教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自己还挺得意,不把自己的儿媳妇当人看,从不给她好脸色看,他把自己的儿媳妇当成了一件“货物”,因为那是他花了一百元的彩礼“买”来的,一年父子俩也还不清亏空,老王就拿儿媳妇出气,更可恶的是他自己不亲自动手打儿媳妇,只对她做体罚和精神上的摧残。
他可耻的唆使自己的儿子打小媳妇,她卑鄙的让自己的女儿小二妞折磨小媳妇。小二妞本来就像他的父亲一样坏,她凭着洋人供给在学堂读过书,就自以为了不起,瞧不起人。和他父亲一样“狗仗人势”,明明是给别人当奴才,还把它当成了一种“光荣”,从中我们可以看见这些人的“奴性”之强。而小王呢?本身秉性并不像他的父亲老王和小二妞那样坏,但依然受到封建礼教的毒害,为了顾及“愚孝”他一次次的把重重的拳头打在了自己的妻子身上。这些种种的摧残与折磨最终让小媳妇没有了活路。我们可以说老王是致使小媳妇的罪魁祸首,小王和小二妞实质是老王的帮凶。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看到老王、小二妞这样人的身上他们确实是有“病态”的,他们明明和其它贫民一起住在这个破败的柳家大院里,却自以为高人一等,明明自己也是一个穷光蛋,洋太太给她一百元钱是看在为她卖命和加上要从老王的工钱里扣缘故,可以说老王没有从洋太太那里得到什么便宜,但为何他还“洋洋得意”感觉内心很满足呢?这是因为他们是一群当惯了奴才的人,他们在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已经没有了独立自主的人格,他们跟惯了主子,已经形成了把能跟着好主子作为“光荣”的普遍价值观,他们已经被毒害的不能称其完整意义上的人。
老舍的短篇小说《柳家大院》讲述的是在旧时代北京的一个不起眼的大杂院里,公公、小姑子、丈夫虐 待小媳妇导致她上吊而死的悲剧故事。但作品并不仅仅唱出了黑暗社会底层妇女的悲歌,更像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在平凡的事件中看出意义”。从贫民窟司空见惯的血泪的生命史中挖掘出底层劳动人民的悲剧根源,揭示整个民族精神文化的痼疾。
谁是逼小媳妇走上自 杀绝路的凶手?单从文章表面看,我们可以断然地回答她是被自己家中的亲人——公公,小姑子,丈夫折磨死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是最低下的,就如鲁迅悲痛地指出:“有时简直并牛羊而不如”。贫穷往往能将人性的残忍与对生命的漠视展露无疑。小媳妇是被她的父母以一百元的代价“卖”给王家的,这样就使王家“再有一年也还不消这笔亏空”。“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因为穷,小媳妇被人认为是王家生活贫困的根源,被当作“出气筒”。但是如果究其根本,我们可以看到是所谓的“文明”在从中作梗。这“文明”,指的就是中国固有的封建伦 理道德加上外来的资本主义文化思想,是它毒害着劳苦人民的心灵,酿造着生活的苦酒,使像小媳妇这样的“苦人”走上绝路。
在“我”这个算命先生的眼里,老王是大杂院中“第一个不是东西的”,他在洋人家中当花匠,正是这挣钱不多但在旁人看来相当“体面”的差事,使老王自诩为“文明人”,专学文明人的派头,好像“文明人的吹胡子瞪眼睛是应当应分”。自个儿身份卑微,围住的又都是肝火旺,爱吵架的家伙,向谁去耍聪明人的派头呢?这苦难,当然就落到了他家那“像窝窝头”的儿媳妇身上。他是公公,却“想把婆婆给儿媳妇的折磨也由他承办”。一天到晚对媳妇挑鼻子弄眼睛,他为媳妇立下许多“规矩”。要她这样那样的,“变着方儿挑她的毛病”。“为了三个钱的油,两个大的醋,他能闹得翻江倒海。”他想尽方法来虐 待媳妇,罚饿、罚跪。自己不能动手打,就挑唆儿子动手。因为他知道儿子是石匠,“打一回胜似别人打五回”。当媳妇不堪毒打而发神经时,他明知她已清醒,还故意掐人中、用草熏,为的是“惩治她”。真是恶毒至极。当媳妇上吊后,他痛心的不是她的死亡,认为这“不算什么”,而是担心“脏了房”。房东不饶他,要是再为儿子娶一个“上次的债又还没归清”。
老王在家中是高高在上的不可触犯的存在,手中掌管着小媳妇的生命,但在洋人面前,他又变成了另一幅模样,挂着谄媚的笑,弯着腰,恨不能把头贴到地上去,“洋人要是跟他过一句半句的话,他能尾巴摇动三天三夜。”这就是病态文明孕育下的精神贫民,封建思想和洋奴意识已在不自知中融入骨血。
小媳妇最终是死了,她的死是苦难的终结和逃离,更是对丑恶世界的控诉与批判,但这种力量太微弱了,萤火照不亮黑暗的天际。二妞的命运就说明了一切。这个自居为“女学生”的丫头,变着法儿折磨她的小嫂子,恨不得“把她一下子捶碎才痛快”,可她无论怎样自认高贵,都逃不脱“穷人家姑娘的悲剧命运”,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正盘算着把她卖出去,更没有意识到她嫂子就是未来的自己。这样的结局使得悲剧之悲达到了无以加复的地步。
老舍曾说过:“读历史设若能使我们落泪,那么眼前摆着一片要断气的文明,是何等伤心的事”。柳家大院就是以北京为代表的古老城市的缩影,文章让读者通过大杂院中惊心动魄的悲剧,看到封建宗法社会中的人情世态,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伦关系,看到长期统治着中国社会的封建文化道德是怎样地毒化着广大劳动人民的心灵,麻痹着他们的灵魂。使他们变得愚昧、保守、自私和残忍。
社会的下层贫民,他们不光在物质上贫困,更可悲的是病态的文明扭曲了他们看待世界的方式,自身的奴隶性使他们向老爷太太谄媚讨好的同时,又去欺辱和奴役比自己更加弱小的人,在悲剧的循环中,在病态“文明”的绝对统治下,精神的贫民永远无法看到希望的曙光,享受到真正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