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巡察谈话方案六篇文章(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巡察谈话方案六篇文章篇一
对二级党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政治巡察,推动二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校内巡察,层层传达压力,强化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解决基层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纪律和作风建设常态化。通过开展校内巡察,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真正抓好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净化教书育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发展。通过开展校内巡察,向全校广大师生员工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以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观点看待问题,确保巡察发现问题客观准确,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高职教育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020年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共安排两轮:
第一轮巡察时间安排在2020年5月至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建党委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3个,巡察3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轮巡察时间安排在2020年10月至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建巡察组3个,巡察3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巡察工作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强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和校党委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政治巡察,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针对不同部门的不同性质、职能、特点,精准查找发现问题。重点发现:
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态度不坚决、定位不准确、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及思想政治工作不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领导班子不团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三)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不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严,选人用人风气不正,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
(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权力运行不规范,“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不力,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五)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力,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以及根据党委组织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纪委办公室、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掌握的问题线索,着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六)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损害师生利益,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七)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校党委巡察反馈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八)学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一)工作准备阶段
1、组建巡察组。学校党委任命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办根据回避原则和工作需要选配巡察组成员及联络员。
2、召开学校动员部署会。学校党委书记作动员报告,传达中央和省委巡视巡察工作最新精神,宣布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两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以及巡察组全体成员等有关人员参加。
3、召开培训会。巡察办组织全体巡察人员学习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上级有关精神,布置巡察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方式方法,提出工作和纪律要求。
4、建立组务会制度。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人员配备情况,确定组员分工等。组务会由组长负责召集,主要对重要工作部署、拟深入了解的问题线索、拟向领导小组报告的重大事项、重要文字材料起草修改、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意见、组内人员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等进行研究,并做好组务会会议记录。
5、印发巡察通知、公告。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巡察通知,告知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请其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巡察办在全校范围内印发巡察公告。
6、通报有关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巡察办提前与有关部门(如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务处、审计处、纪委办等)沟通,听取相关情况通报,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分别向巡察组反馈;巡察组结合有关情况研究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包括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具体分工和工作要求等;进驻前通过巡察办报领导小组审批;签订保密承诺书。
7、协调进驻事宜。巡察办与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并提前1周向被巡察党组织发送巡察工作通知,说明巡察对象和内容,督促其做好巡察进驻动员会、汇报及检查材料、巡察组进驻等各项准备工作。
8、被巡察党组织自查。撰写、提交“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工作情况报告,填写巡察自评表并于巡察组进驻前3天提交巡察组,同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以备检查。
(二)进驻实施阶段
1、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巡察组组长作动员报告并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做表态发言;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近三年以来“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工作情况。
组织个别谈话。谈话对象包括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非党员中层干部、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实验(训)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教职工以及其他了解情况的教职工;谈话应由2名巡察工作人员参加,涉及重要问题需单独约谈的,报巡察组组长批准可“一对一”谈话,做好谈话记录;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3、受理信访举报。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和接待来访,重要信访件须经巡察组领导批示后办理,其他信访件按照规定处理。
4、抽查核实。巡察组可根据举报或反映进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填写抽查核实申请表,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协调有关部门查询。
5、询问知情人。巡察组根据深入了解工作需要,向知情人询问有关情况。
6、查阅资料。巡察组可调阅被巡察党组织工作专题汇报,主要领导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建设目录及电子文档(纸质版文档)、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主题教育相关材料、发展党员和民主评议党员、审计报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需要公开的重大事项台帐等。巡察组可复制相关资料。
7、召开座谈会。巡察组召开教职员工、学生代表等2个座谈会,听取意见或建议。
8、列席会议、走访调研。巡察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供巡察期间重要会议安排,有选择地列席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会议,包括党组织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等,但不发表意见、不参与评议;巡察组可进行走访调研。
9、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对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并起草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线索来源、了解对象的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了解的具体情况和有关建议等。
10、提请协助。巡察组对专业性较强的重要问题,可通过巡察办沟通协调,提请组织部、宣传部、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职能部门予以协助。
11、制作巡察工作底稿。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形成巡察工作底稿,确保巡察报告的观点和事实有依据有支撑。工作底稿内容包括巡察了解问题概述、问题来源、了解过程、事实摘要及有关支撑材料。
12、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巡察组对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学校党委书记报告。
13、中期汇报。巡察中期,巡察办组织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前期巡察工作情况和后期巡察开展计划。
14、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对巡察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的突出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经领导小组批准,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15、撰写、汇报巡察工作报告。巡察工作撤点15个工作日内,巡察组向领导小组汇报巡察情况,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形成工作报告;领导小组向党委会提交巡察工作报告。
16、问题汇总移交。巡察组将涉及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非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其中涉及被巡察党组织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纪委办公室;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组织、人事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宣传部门,其他问题移交相应职能部门,并填写巡察工作统计表。
(三)总结整改阶段
1、召开反馈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巡察工作报告后,巡察组起草,并以党委文件形式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下发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除涉及其本人的问题外,其他问题原则上均作反馈,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督促其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内容包括对班子落实“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方面的概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有关整改要求,对一些典型的问题可点名通报,对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可通过不点名的方式指出。反馈会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范围与进驻动员会范围一致;反馈新闻稿由巡察组组长对内容进行把关;
2、巡察整改。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后,被巡察党组织于1个月内制定完成整改方案,经巡察组组长审阅同意后报领导小组批准;被巡察党组织按整改方案要求进行认真整改,于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由巡察组组长对整改报告进行审阅,同意后报巡察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3、督促整改落实。巡察办会同巡察组采取回访、听取汇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积极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完善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推动堵塞制度漏洞、完善体制机制。
4、立卷归档。巡察组在党委会听取汇报后,1周内将所有相关材料移交给巡察办;巡察组、巡察办指定专人负责巡察材料的立卷归档;归档材料包括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形成的所有材料;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涉密文件和材料,相关台账、记录本同时上交巡察办。
(一)学校党委和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巡察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人,高度重视、主动接受、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并做好相关材料(汇报材料、自评表、支撑材料等)的准备工作。干部群众有义务向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严禁抵制、拉拢巡察人员,严禁对巡察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巡察期间,被巡察党组织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干扰巡察工作。
(三)巡察组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提升能力水平、严格管理监督,联系师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成效,认真履行巡察监督职责。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遇有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遇有重要情况未及时处理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巡察组全体成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格的工作纪律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完成。对于巡察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规的,由学校纪委组织调查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项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巡察谈话方案六篇文章篇二
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是县乡换届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搞好我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扶贫移民局领导班子坚持抢前抓早、关口前移,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宣传换届政策,摸清干部思想脉搏,倾听干部心声,疏导干部情绪,实现组织意图与干部意愿、群众企盼的有效对接,确保换届工作健康平稳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谈心谈话活动方案:
谈话方式: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一)局长负责与各班子成员、一般党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
(二)各班子成员分别与一般党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以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原则,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沟通、勉励、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的进行。
(一)明确提出严格遵守换届工作有关纪律要求;
(二)反馈组织掌握的有关情况,提醒或告诫干部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的方向和措施;
(三)听取谈话对象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四)了解谈话对象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
(五)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
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沟通交流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我县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做出贡献,按照严肃换届纪律要求,让被谈人知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
(一)在谈心谈话中要讲究谈话技巧,谈话是要坦诚相见,一心交心,切实提高谈话质量。
(二)谈心谈话中,对谈话对象取得的成绩要鼓励表扬,对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对合理性的建议要认真采纳;
(三)对被谈话人提出遵守换届纪律的明确要求,被谈话对象需表明个人态度,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
巡察谈话方案六篇文章篇三
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市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进行巡察面上谈话。谈话以问题为导向,请本着对党忠诚,对本地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谈一谈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1.镇党委在区委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委班子成员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在广大党员、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在强化纪律意识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广大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
2.党委每年都坚持把执行“六项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核心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党委在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学习上能够广泛宣传,以案说纪,但没有能做到以考促学,希望党委能够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党员干部通过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根基。
1.党委书记从根本上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主体责任制全面落实。一把手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紧抓“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贯穿于各项工作的一根“红线”,高位推动,狠抓落实。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例如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引导党员同志在各自工作岗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党员真抓实干的精神感染带动周边同志。
2.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负责,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存在问题和不足,有时重视了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了解,对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不够耐心和细致深入。希望:党委书记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践行廉洁从政承诺,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进一步抓好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干部守住小节、防微杜渐。
1.党委其他班子成员通过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别是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日常工作中还不断健全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形成一套完整、行之有效制度。例如在经费使用方面,纪工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阳光操作机制,负责对所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监督,并参加、列席相关会议。在实施进行监督过程中,要建立监督档案,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行“一事一记”。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核心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有所欠缺。希望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认真查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拿出见人见事的过硬措施,一步一步地扎实整改。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督促其强化监管、健全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其他科级干部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牢记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把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贯穿始终,把稳中求进、稳中有为贯穿始终,把镇党委的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贯穿始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清正廉洁的作风,为民服务的热情,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例如协助镇党委书记做好人民武装工作,不仅较为出色完成上级布置的征兵任务,同时还通过积极宣讲相关国家政策,解决群众普遍存在的关于政策方面的疑惑并普及相关知识。
2.其他科级干部在工作中未把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工作过得去就可以。希望盯住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重点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既检查调查研究、审批监管等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又检查其他工作完成情况,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加强自身表率作用。
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9·28”“11·21”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 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镇党委通过多次开展专题研讨、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行认真学习。
镇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工作,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党委书记亲自担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经常化,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常态化,坚决防止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生。
加强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定点帮扶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主动下访,及时掌握共性问题,认真研究,推动解决。主动跟进研究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扶贫开发新政策新举措,密切追踪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分析研判专项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细化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镇党支部带头坚持“三会一课”。以迎接建党99周年为契机,根据基层党员的特点和需求,依托“口袋书”、“家庭党校”等载体,开展各种具有实质内容和实际效果的组织生活。定期对下辖各村党支部组织生活进行现场指导、检查考核,对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支部进行了提醒和督促。
加强支部与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把握各党支部换届时间和程序,顺利完成对下辖党支部换届指导工作,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把好“入口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领域中发展党员力度。
抓住重点开展多元化学习。采用“三要”标准、“五与”原则和“九点”学习法推动镇整体学习成效,一是加强政治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全面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收听收看《我是党员》等专题片,进一步提升了政治素养;二是加强网络学习,通过辽宁干部学习教育网和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三是积极参加各种专项培训。
巡察谈话方案六篇文章篇四
一是从其工作履历开始谈
谈话前,认真查阅谈话对象的《干部履历表》,详细了解其籍贯、家庭状况、学习简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从其关心熟悉的话题谈起,进而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消除陌生感、拉近距离,打消戒备心理,引导其敞开心扉说实话、说真话、说心里话。
二是从其切身利益谈
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事项关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从被巡视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职级晋升慢、职称评定不公、年度考核出现“基本称职”等“不平衡”话题中寻求突破口,从情绪波动中顺藤摸瓜,窥斑见豹,发现被巡视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和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一对一”谈
在与被巡视对象个别谈话时,是以“二对一”还是“一对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谈话任务比较重,且“一对一”谈话能够取得谈话对象的充分信任,使谈话对象感觉更加保密,经组长同意,可进行“一对一”谈话,这种方法既容易产生良性互动,也便于打破砂锅问到底。
四是对一人反复谈
个别谈话时,有的谈话对象思维跳跃比较快,往往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反映问题支离破碎,描述问题缺乏逻辑,如果实时追问可能会引发其顾虑而缄口。为了精准地把问题搞清搞透,在与其谈完后,可就某个问题反复找其核实追问。采取这种方法时,可多叫几人“陪谈”,让被巡视单位摸不清真实意图,从而达到保护谈话对象的目的。
五是从多人印证谈
这是就某一个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找与之相关联的人员多方位来求证说明。如巡视某高校时,有人反映个别校领导在评审现场干预票选结果事宜,这样仅听一面之词不行,就要约谈所有现场评审委员会的成员,让其逐一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出具原始票据记录,确保铁证如山。
六是延伸扩大范围谈
为了更客观、立体地反映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全貌,可有针对性地延伸扩大谈话覆盖面,可以下沉一级向巡视对象工作过的地方延伸了解,可以与一届任期内离岗、退休的老领导谈,也可以召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七是与一把手重点谈
在普遍谈话的基础上,就反映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及大家都有反映而说不清的模糊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区分类别,分解细化,重新拟定谈话提纲,让一把手直面问题,重点作答“画像”,从而弄清问题的真实面貌和原委。
八是党务知识问答谈
在个别谈话过程中,紧盯党的建设缺失这一问题,可以穿插提问一些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党纪条规基础知识,如党员的权利、义务各有多少条?“三会一课”内容包括哪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的是什么?通过检验谈话对象党务知识掌握情况,来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九是变通方式谈
针对个别谈话对象思想上不重视、有顾虑,不愿谈、不敢谈的情况,要及时调整谈话提纲,转换问询方式,谈话内容从“是否有”转变为“有什么”,在谈话对象阐述、列举具体事例的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
巡察谈话方案六篇文章篇五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x组字〔2020〕x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践行“担当实干、马上就办”工作作风,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结合市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巡察组对我镇党建工作巡察中提出的问题,列出了5个方面21项整改措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党委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镇党委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坚持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党建工作再上台阶。
(二)党委落实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委职能,着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镇村两级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奉献意识,切实承担起党建工作责任。镇党委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机关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推动全镇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各党支部落实具体党建工作责任。党支部负责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具体任务,党支部书记履行好主体责任,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好党员思想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类活动,探索创新学习形式和载体,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专题研究和指导党建工作较少,重视发挥党组织作用不够
整改措施: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委核心作用,明确党委、党支部等各层级的责任和具体要求,层层落实,步步推进。2.落实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个月专门研究部署一次党建工作,年底听取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各党支部书记积极研究谋划本支部年度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3.建立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每人每月到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每季给基层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年底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向党委述职活动,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完善考核内容中党建工作的内容。
(二)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意识不强、业务能力不高
具体表现:一是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党支部书记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对党建工作思想上不重视、业务上不熟悉、推进落实党建工作不及时,完成部署党建工作拖沓、打折扣的问题。二是部分党组织基础建设滞后。党员干部队伍管理较松散,创新开展支部工作和加强党员管理的举措不多。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1.加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把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2.加大村(社区)干部培训力度。开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及综合能力。3.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中心工作与党建工作“两手抓”,做到有机融合,相互促进。4.加快x村党支部、x社区党支部、x党支部、个协党支部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探索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新路径,结合党员年龄较大,外出务工较多的现实,创新党支部和党员管理方式。
(三)部分党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具体表现: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党支部活动会议记录资料缺失,组织生活不严谨不规范。一些党务干部对“三会一课”内容不熟悉,组织生活流于形式。二是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有的党员剖析党性问题少,查摆问题不够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入,整改问题不到位。三是谈心谈话制度开展不扎实。有的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不深入,对党员思想动态了解少。谈工作交流多、谈心谈话少,对党员重在日常管理、重在抓早抓小的提醒工作缺失。
整改措施:1.以“党员活动日”为主要载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党员活动日”,统一主题,突出政治学习与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继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按照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加强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监管。组织党员集中开展理论学习、走访调研、主题实践、议事决策、志愿服务、“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活动。农村党支部的党员活动日要突出“五学四议三帮”活动,既组织广大党员学理论、学党章、学政策、学法律、学技术;议党建、议村务、议发展、议致富;帮支部建设、帮党员成长、帮精准脱贫。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充分利用我镇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运用党建网站、微信学习群等,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开展学习教育。2.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第一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参与支部活动和支部建设。3.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干部诉求。各党支部书记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细致入微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具体表现:一是思想教育抓得不紧。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开展经常性教育不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员意识、党章意识淡化。二是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不按时交纳党费问题依然存在。三是纪律作风建设不严不实。还没有完全形成守党纪、讲规矩的氛围,有的干部缺乏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工作纪律松弛,作风懒散。
整改措施:1.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主线,把“两学一做”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支部学习教育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突出重点“学”、关键“做”,努力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2.抓好党员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拓宽学习教育培训渠道,党员每年集中教育不少于12个学时,党支部书记不少于24个学时。3.加强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以“互联网+”思路创新党建工作,推广使用银行党费收缴系统,方便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提高党费收缴便捷化、管理规范化、使用高效化。4.抓好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发展程序,落实发展党员计划申报审批、“三投票三公示”、资格审核、全程记实、质量评估、责任追究等六项制度;注重在致富带头人、优秀年轻干部中发展党员,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照章操作,严格把关,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质量。5.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管理规范化建设。结合党员年报统计工作认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党费交纳及平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等情况。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对迁移组织关系不及时、党费缴纳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的党员,分级进行诫勉谈话,将相关情况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内容,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6.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在各党支部党员干部中开展思想动态专题调研活动,全面了解和梳理分析党员干部真实思想动态情况,汇总形成调研成果,并提出改进建议。7.推进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开展各类慰问帮扶活动。开展党员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组织党员为基层群众、老党员上门做实事、解烦忧,让困难党员和群众感受组织的温暖。
(五)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一树两强”主题活动的氛围不浓
整改措施:1.坚持书记亲自抓、带头做,带领全镇上下加强思想重视程度。不论是在动员部署上、工作推进上、氛围营造上,还是在监督落实上,都始终坚持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组织委员牵头抓、党支部书记具体抓。将“一树两强”主题活动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着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端正态度,形成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严肃对待、严格执行的工作局面,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够的问题。2.坚持直观引导、入脑入心,解决“一树两强”主题活动氛围不浓厚问题。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一树两强”主题活动相关要求,二是通过在政府公众号、发布微信平台设立“一树两强”主题活动专题栏目,并引导全体党员关注组工微信平台,加强网络、微信等新型媒体的宣传力度。三是利用全镇电子显示屏展示“一树两强”主题活动内容要求,营造浓厚学做的氛围。四是每个党支部均制作宣传栏、系列展板,设立在活动阵地显眼位置,对“一树两强”主题活动进行直观解读,不断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通过一系列全覆盖、无死角的宣传解读,全面加强宣传力度,切实解决氛围不浓的问题。3.坚持定期汇报、督查通报,严格落实党员八小时工作期间佩戴党员徽章要求。不定期对佩戴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内容。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各党支部工作动态和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不足之处及时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责任,积极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层层传递、全面覆盖。镇党委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x同志为组长,x、x同志为副组长,其它党委班子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由x同志负责日常整改工作。党委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各党支部书记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要认真制定措施抓好整改落实,以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全镇各党支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这次党建工作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契机,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程度。
(三)推进整改落实。党支部书记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抓好整改作为刚性责任扛在肩上。要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逐项分析,一一对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自身所存在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进度,逐项整改销账,以整改问题的解决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党支部要在x月x日前将制定的整改方案报镇党建办。
(四)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镇党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市委组织部党建工作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要求,做好指导督促,推进工作落实。x月x日,由镇党委牵头,对各党支部落实整改工作进行检查。
巡察谈话方案六篇文章篇六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根据市委十四届党代会精神和徐广国书记关于“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的指示要求,市委决定对部分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区委员会巡视工作办法》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六大纪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系统、行业开展专项巡察,重点在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工程招投标、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查找不足、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落到基层。
成立x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xxx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xxx任副组长;成员为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xxx,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x,市委组织部副部长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xx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xx任办公室副主任。xxxx年专项巡察组成立x个工作组,第一组组长为市纪委常委xx、第二组组长为市纪委常委xx,成员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干部及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自x月中旬至x月底,对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土储局、市代建局x个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并延伸到所属企事业单位。
(一)在党的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二)在工程建设、资金项目管理、土地拆迁征收等方面,是否存在制度缺失、管理混乱以及权钱交易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管理松懈、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以及工作被动应付,慢作为、不作为等突出问题。
(五)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
市委巡察组采取“一托三”的方式开展巡察,每个单位计划巡察时间为x个月。
(一)召开巡察工作见面会
1、参会人员: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
2、部署巡察任务,并就做好巡察工作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提出要求。
(二)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1、参会人员:巡察办负责人和巡察组全体成员,被巡察部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班子成员,部分退休人员,其他巡察组认为需要参加的人员。
2、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重点、总体安排和要求等,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3、问卷调查。根据需要,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有关问题开展问卷调查。
(三)听取汇报
1、听取被巡察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关于近三年来工作情况汇报(一般与巡察工作动员会同步进行)。
2、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
3、听取近三年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4、听取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5、根据需要,巡察组可以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作专题汇报或报送书面材料。
(四)列席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以列席被巡察部门(单位)有关会议。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五)受理信访
1、巡察组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等。
2、对来信、来电、来访应逐一登记和记录,并按照巡察组组长的签批意见,及时进行分流办理。
3、巡察期间发生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的群众集体上访,应当依靠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妥善处置,对属于被巡察部门(单位)受理的信访事项,及时交由被巡察部门(单位)处理。
(六)组织个别谈话
1、谈话对象:被巡察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企事业单位党政组织负责人,部分退休人员,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干部群众。
2、谈话原则上采用“一对一”方式进行。
(七)重要问题了解
在组织个别谈话阶段,安排专人对市纪委、组织部、审计局和司法机关提供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解,对实名举报的知情人进行约谈。重要问题线索必须经巡察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八)抽查核实
根据巡察掌握情况,结合个别谈话、信访情况,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抽查。由市委组织部协调有关部门重点核查被抽查对象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等情况。
(九)调阅或复制资料
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部门(单位)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档案、会议记录等,供巡察组查阅或复制。调阅或复制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负责人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十)走访调研
根据需要,巡察组可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工作需经巡察组组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可由x名以上人员进行暗访。
(十一)商请有关单位协助
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被巡察部门(单位)或巡察办商请有关职能部门、专业机构予以协助,有关单位只对巡察组负责。被抽调人员在巡察组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重要、敏感问题应由巡察组人员进行了解。
(十二)阶段性汇报
巡察期间发现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组长批准,将具体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或被巡察单位纪检组(纪委)。
(十三)撰写巡察报告
各巡察组要撰写完成巡察报告,报告主要包括:
1、对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评价,围绕“四个着力”,侧重对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评价。
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涉及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土地拆迁征收中权钱交易、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问题,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必须在报告中重点反映。
4.结合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党组织提出治理措施和完善制度的建议。
(十四)专题汇报
巡察报告提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向市委常委会专题汇报。
(十五)反馈整改
1、巡察报告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
2、被巡察部门(单位)收到巡察报告后,xx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各巡察组;每季度末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巡察组要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反馈意见和移交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一)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严禁插手被巡察单位任何人事安排、专项资金、设备采购、工程项目等业务工作;严禁提出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
(二)巡察组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向任何组外人员泄露巡察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工作信息,不打听和议论组内其他同志工作信息;严禁向被举报人透露反映者的情况和反映材料的内容;对工作中了解的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或敏感问题,不得擅自表态或答复。
(三)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接受被巡察单位任何形式的礼品、纪念品、礼金、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安排。
(四)被巡察部门(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的工作,按要求如实报告情况,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巡察组后勤保障工作由市纪委负责,外出用车、就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