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借款借条才有法律效力(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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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借款借条才有法律效力篇一
今借(出借人)【注1】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整)【注2】,所有现金已经收到【注3】。约定于年月日归还【注4】。年利率为%【注5】。全部本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注6】,本息共计人民币元整。
此据。
借款人:【注7】
地址:xx市xx路xx小区x栋xx号
电话:13xxxxxxxxx【注8】
xx年xx月xx日
注释:
【注1】写身份证上的本名,不能写小名、绰号等。实践中常见到对方名字都弄不清楚就敢借钱的人,打官司时令律师哭笑不得。
【注2】金额当然要写清楚,同时写大小写金额的切记核对数字。
【注3】务必写明用什么方式支付,以及是否已经支付。如果使用汇款方式支付的,应写明汇出行、户名、账号及汇入行、户名、账号。
【注4】可以不写归还日期。事实上,不写反而对债权人更有利。
【注5】如果不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当然,高利贷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本金部分仍然应当保护。
【注6】写清楚偿还方式虽然在法律上意义不大,但实践中可以减少纠纷。
【注7】签名容易抵赖,按上手印才稳妥,如果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更好。
【注8】有了地址和电话讨债就容易多了,万一将来诉讼也必须提供这些信息。
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借款借条才有法律效力篇二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最好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两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借款利率一定要写入借条
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入借条中,出借人向法院起诉后,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利息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需要注意的一点,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借贷双方的名字要写清楚
亲戚朋友借钱,因关系较密切,常常会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比如小张、老王等;也有借款人故意写错别字,比如“宋哲”写成“宋喆”。因此,为防止借款人故意在借条上写小名或同音字,出借人可要求其提供身份证进行现场核对。
语句表述要明确,避免歧义
借条中的语句有歧义,往往会导致借条认定困难,比如“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既可以理解成“归还(huan)”,也可解释为“还(hai)欠”,由此产生纠纷,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除此之外,为保险起见,出借人最好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摁上手印,才能避免因借款人故意改变字迹,导致借条鉴定困难的情况发生。
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借款借条才有法律效力篇三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3、利用歧义
案例:李某借周某1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 ”,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4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4、以“收”代“借”
5、财物不分
6、自书借条
7、两用借条
8、借条不写息
1、借款文书不规范或干脆没有,导致文义含糊、不确切,利息约定不明确;
2、借贷双方名字书写不规范;
3、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亲自书写;
4、还有碍于双方友好关系,干脆没有任何文书,借款事实存在与否都很难证明。
今借到 李×× 人民币 ××× 元整,××日内还清。
立字此据!
借款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