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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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支队《xx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夺标竞赛活动方案》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保民生、保安全、促和谐的高度,不断创新法制工作机制,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提高大队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公安部、公安厅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使大队和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明显提升,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涉警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
三、工作内容
(一)认真开展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创建工作。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
施意见》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大队将于4月底下发《执法规范示范单位创建工程实施方案》,从xx至xx年,大队将参加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创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示范单位和执法标兵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使大队、中队、车管(分)所建成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交通民警(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民警)评为执法标兵,为大队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和标杆,大队已申报的示范单位为:大队、事故中队、秩序中队、天星中队、玉碗派出所。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并认真总结和推广创建活动的经验及典型,树立样板,以点带面,促进工作。
(二)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xx年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根据总队xx年交管工作要点和市局、支队工作要求,一是事故中队要加大信访积案集中清理化解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化解涉及交通管理的信访积案,力争案结事了。二是事故中队要积极会同司法局推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力争在今年建成人民调解室。
(三)组织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xx年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大队要把教育培训贯穿全年规范执法工作始终,一是要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树立新时期交警形象”为主
题,集中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意识,教育民警正确处理严格、公正、规范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执法的关系。二是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对象、时间、内容,注重培训效果。年内,支队将组织对全市各大队分管法制的大队领导和各大队专、兼职法制员进行1次以上业务培训,大队也要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以《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及释义、公安部部令和工作规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组织集中培训和在岗学习,使民警、协管员对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熟记会用,全面掌握执法办案每一环节、步骤的标准和要求,以及达到这些标准和要求的具体方法,杜绝简单、粗暴、随意执法,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执法质量。
(四)积极推行人民警察执法能力等级考试考核制度。根据公安部、公安厅和省总队、支队的部署要求,一是要认真总结统在“三考”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对执法能力考试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集中学习和在岗学习,力争全员顺利通过执法能力等级考试。二是要通过执法办案能手评选、业务技能竞赛、岗位技能练兵等多种形式,遴选出优秀人才,建立执法办案专家库、人才库,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示范作用。
(五)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根据公安厅《交通案件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和支队《xx年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要点》,一是要积极配合支队开发和推广应用网上办案和网上考评,建立完善日常执法质量跟踪考评机制,督促执法制度的落实,实现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大队将参加支队统一组织的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质量考评、排名,支队将对考评中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点评、通报。大队将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每季度不于1次),并将执法检查、考核评议的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上报支队法制科。三是事故中队要通过全面梳理、排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和执法安全隐患工作,执法质量考评、接访、与其它政法机关建立监督协调机制等工作措施,找准导致民警执法目的、执法行为、执法过程各方面不规范、不公正的根本性、源头性的突出问题,加以重点整改和规范,力争每年解决不少于10个突出问题,用3到5年的时间,使大部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质量明显提升。
(六)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交警总队、支队的要求,一是从今年一季度开始大队要建立健全值日警官制度,各中队和车管所及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事故中队等窗口岗位,设立值日警官,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
民警执法、服务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二是事故中队要进一步落实已有的执法案卷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民警和单位执法档案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状况分析研判制和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使公安交管执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篇二
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交警大队在分局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局交警支队的精心指导下的,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台儿庄交警大队现设有6个科室,4个执勤中队,1个事故处理中队,共有民警39人,协警110人,辖区面
积538.5平方公里,有20
6、244等多条国省道路穿境而过。多年来,大队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严以律警”方针,不断改革勤务模式,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交通管理工作力度,全体民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奋力争先,维护了辖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道路交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先后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大队;连续多年被枣庄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先进大队和全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十佳处警单位;多次被市公安局集体嘉奖;被台儿庄区委、区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其中有2名同志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名同志被省公安厅荣记二等功,230多名同志受到个人嘉奖。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多年来,交警大队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及提高民警执法水平作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部融入到一线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当中去,在实际的执勤执法中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
(一)成立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设立兼职法制员,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为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教导员任副组长、各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并抽调6名中层干部担任大队的法制员。具体对大队事故处理、车管业务及路面执勤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促进了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质量工作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的有力保障。为此,大队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制定了《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执法质量监督规定》《执法监督审核规定》《执法监督组管理制度》《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措施,通过健全完善执法质量制度,明确执法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从而做到群众办事有制度、民警执法有规定。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大队还在全体民警中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民警执法过错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与此同时,大队每年还与每名民警签定了《执法责任书》,以切实增强民警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建立、健全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在对民警进行执法监督的同时,大队通过建立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详细记录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
二、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民警的法制培训教育,努力打造高素质公安执法队伍。近年来,大队始终把法制培训作为提高民警综合业务的重要手段。为此,大队通过聘请业务专家、业务骨干、执法标兵对民警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并分期、分批参加了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驾管及交通秩序管理等一系列综合业务培训。
(一)大队自行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大队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建立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对所有民警、协警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培训,每半年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与此同时,大队还充分利用周例会、岗前培训的时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人民警察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在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大队领导以身作则,轮流带头宣讲,通过讲认识和体会,与一线民警互相交流、共同提高;一线民警主动结合实际执勤执法工作进行相互比对学习,
总结
工作经验、工作方法。通过这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使广大民警在学习中总结工作方法、在工作中总结学习方法,将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在认真学习、执行《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过程中,大队领导更是以身作则、活学活用、带头与一线民警认真执行《基本规范》。(二)多渠道邀请业务专家、同行骨干讲课。为提高民警业务水平及实战技能,大队每年定期邀请事故处理、车管业务、路面执勤执法业务标兵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具体解决民警在实际执勤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今年3月份,大队邀请分局法制室主任讲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4月份,大队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危险驾驶案件相关基本知识;5月份,邀请武警战士进行为期7天的队列训练,之后组织队列指挥手势汇报表演。与此同时,大队还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为民警搭建交流工作经验、互通执法信息的工作平台,并以传帮带结对子的形式,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互补差异,最终达到共同提高的教育目的。一年来,大队共集中组织民警进行
法律培训10次,邀请各类专家授课9次、92个课时,综合法律知识测试4次,分期、分批参加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各类警体技能培训3次、累计26人次。通过近几年的教育培训,大队95%以上民警、协警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有18名同志达到本科学历,1名同志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高级职称、3名同志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中级职称。
三、
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拓宽内外执法监督渠道,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一年来,大队在不断健全、完善队伍管理制度的同时,把执法监督与执法质量考评作为提升大队整体执法质量工作的主要举措。(一)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评的形式,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考评。大队兼职法制员与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民警的执法考核,《大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道路交通勤务考核细则》《执及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以大队、中队、班组三级查勤的方式对民警的现场执法、法律文书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认定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准确、是否按照《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严格执法,法律文书是否填写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执法过错和执法随意性等现象;每月大队对事故处理、车管驾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所有执法工作进行系统的考评。对考评对结果大队以警务通报或执法质量检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并在全体民警大会进行公布。每次考评大队将评出一个执法示范中队和一名执法标兵。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中队、科、室,其主要负责人要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引咎辞职;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民警,大队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责令其自费参加培训。
(二)定期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为切实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大队每年定期在辖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大运输单位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群众担任大队的执法执法纪监督员,对民警的日常执法、生活进行监督,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虚心接受他们的建议。今年,大队共聘请监督员10名、征求意见30条、采纳建议5条。与此同时,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单位以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倾心征求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大队还派专人进行分类、汇总,对大队能解决的进行及时解决;对大队无权解决的,逐级上报上级部门。
(三)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回访制度,实现事故上访为主动撤访、息诉。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交警大队始终将“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从严惩处事故肇事者,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事故上访案件在整个公安行政执法上访案件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为此,通过推行阳光作业机制、实行限时办案制度和办案预约制度、建立事故回访制度、发放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警民联系卡、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办结的事故案件,办案民警都将逐一以亲自上门或者打电话的形式进行回访;对重大事故案件及复杂疑难案件,大队领导与办案民警一起进行回访。大队从办理事故案件以来,事故案件的回访率得到95%以上,未发生一起事故上访案件,更无一起因民警执法过错引起的败诉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和谐平安长治做出了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台儿庄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86637起,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74起,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4892起,行政拘留41人,接处警1442起,抓获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31人,维护了全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总之,台儿庄交警在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交警支队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通过各种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业务素质,大队各项工作尤其是执法工作都走在全市的前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风貌、高昂的工作斗志,一如既往、只争朝夕,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篇三
开发区交警大队
执法规范化“三年规划”进展情况汇报
自2010年省厅提出《三年规划》方案以来,开发区交警大队在支队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创新服务举措,为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三年来,大队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严以律警”方针,不断改革勤务模式,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交通管理工作力度,全体民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奋力争先,维护了辖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道路交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 三年来,开发区交警大队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及提高民警执法水平作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部融入到一线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当中去,在实际的执勤执法中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
(一)成立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设立专兼职法制员,加强大队执法质量工作。为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特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大队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各单位责任人为成员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组,并抽调9名大队优秀民警担任大队的法制员。具体对大队事故处理、车管业务及路面执勤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和不定期抽查,促进了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质量工作是
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实现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法治理念的有力保障。为此,大队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制定了《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档案制度》、《网上办案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制度》等,健全完善执法质量制度,明确执法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从而做到群众办事有制度、民警执法有规定。
(三)完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将单位(民警)的执法情况通过单位(个人)执法档案这一平台进行时时监督,记录单位(民警)的执法过程和执法效果,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详细记录民警的执勤执法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并在全大队中间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评议活动,对执法不规范、执法案卷质量差的单位(民警)及时予以纠正、整改,将执法中的过失消除在内部。
二、加强民警的法制培训教育,努力打造高素质公安执法队伍。近年来,大队始终把法制培训作为提高民警综合业务的重要手段。为此,大队通过聘请业务专家、业务骨干、执法标兵对民警进行集中的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并分期、分批参加了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驾管及交通秩序管理等一系列综合业务培训。
(一)大队自行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大队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建立民警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对所有民警、协警每月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培训,每半年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与此同时,大队还充分利用周例会、岗前培训的时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人民警察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新《刑事诉讼法》等一系列法律知识。在认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大队领导以身作则,轮流带头宣讲,通过讲认识和体会,与一线民警互相交流、共同提高;一线民警主动结合实际执勤执法工作进行相互比对学习,总结工作经验、工作方法。通过这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法,使广大民警在学习中总结工作方法、在工作中总结学习方法,将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尤其在认真学习、执行《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过程中,大队领导更是以身作则、活学活用、带头与一线民警认真执行《基本规范》。
(二)多渠道邀请业务专家、同行骨干讲课。为提高民警业务水平及实战技能,大队每年定期邀请事故处理、车管业务、路面执勤执法业务标兵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具体解决民警在实际执勤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今年3月份,大队邀请开发区分局法制科科长尹莉讲解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4月份,大队组织业务骨干集中学习危险驾驶案件相关基本知识;7月份,邀请武警战士进行为期5天的队列训练,之后组织队列指挥手势汇报表演。与此同时,大队还通过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为民警搭建交流工作经验、互通执法信息的工作平台,并以传帮带结对子的形式,鼓励先进,带动后进,互补差异,最终达到共同提高的教育目的。一年来,大队共集中组织民警进行法律培训7次,邀请各类专家授课3次、24个课时,综合法律知识测试4次,分期、分批参加由支队组织的事故处理、车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各类警体技能培训3次、累计26人次。通过近几年的教育培训,大队95%以上民警、协警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三、加强执法装备投入,促进执法规范化更好更快发展。
(一)、现场执法装备的健全和完善。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活动中运用的执法装备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比如:照相机(或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设备等能现场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的违法行为,这些记录的资料就是民警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有力依据。同时执法记录仪也可以用作民警维权装备,在民警人身安全受到
威胁时,可以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当事人袭警(妨碍公务)的举动,事后作为民警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法律依据;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现场执法装备可以更精确的为民警提供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让交通违法人在证据面前心服口服;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牵引绳、反光锥筒、警戒带、拦车破胎器等设备的使用不但减少了对群众正常出行的干扰,也能更大程度的解放警力,可以让民警更方便快捷的对路面交通进行管控,为辖区群众创造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二)、非现场执法装备的健全和完善。为使非现场执法更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便民性,开发区大队做到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固定电子警察测速这种非现场执法设备要公开其设置位置,在来车方向科学、合理的设置提示标志和限速值以及解除限速标志等辅助设置,确保了执法的公开性。二是使用的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设施合法,非现场执法装备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才使用。三是及时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由于是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的交通违法事实,许多交通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我们大队采取邮寄明信片的方式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四是对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的信息要进行规范和审核,采集的信息资料应符合执法实体和执法程序,对因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引起的交通违法或者是对交通违法事实记录不详细的信息资料,大队一律不予以采用。
四、拓宽内外执法监督渠道,切实加强大队的执法质量工作。 三年来,大队在不断健全、完善队伍管理制度的同时,把执法监督与执法质量考评作为提升大队整体执法质量工作的主要举措。
(一)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评的形式,对民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考评。大队专兼职法制员与执法质量考评组对民警的执法考核,《大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以大队法制科抽查事故案卷、一般程序案卷、简易处罚程序决定书、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的方式对民警的现场执法、法律文书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有:认定交通违法行为是否准确、是否按照《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基本规范》严格执法,法律文书是否填写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执法过错和执法随意性等现象;每月大队对事故处理、车管驾管业务、交通秩序管理等所有执法工作进行系统的考评。对考评结果大队以执法质量检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并在大队中层民警会议上进行公布。每次考评大队将评出一个执法示范中队和一名执法标兵。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中队、科、室,其主要负责人要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引咎辞职;对连续两次被考评为不合格的民警,大队将取消其年终评先资格,责令其在大队中层会议上进行检讨。
(二)定期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为切实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大队每年定期在辖区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大运输单位负责人及社会各界群众担任大队的执法执法纪监督员,对民警的日常执法、生活进行监督,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虚心接受他们的建议。今年,大队共聘请监督员10名、征求意见30条、采纳建议5条。与此同时,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单位以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倾心征求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大队还派专人进行分类、汇总,对大队能解决的进行及时解决;对大队无权解决的,逐级上报上级部门。
(三)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根据交警总队、支队的要求,从2011年第一季度开始大队要建立健全《值日警官制度》,各中队和车管所及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事故中队等窗口岗位,设立值日警官,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民警执法、服务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与此同时,健全《执法质量监督规定》、《执法案件审核规定》、《执法公开制度》等制度,健立起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从而对民警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约束和监督。
(四)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回访制度,实现事故上访为主动撤访、息诉。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交警大队始终将“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从严惩处事故肇事者,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事故的日益增多,事故上访案件在整个公安行政执法上访案件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为此,通过实行限时办案制度和办案预约制度、建立事故回访制度、发放印有交通安全知识的警民联系卡、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等有力措施,提高办案质量,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办结的事故案件,办案民警都将逐一以亲自上门或者打电话的形式进行回访;对重大事故案件及复杂疑难案件,大队领导与办案民警一起进行回访。大队从办理事故案件以来,事故案件的回访率得到95%以上,无一起因民警执法过错引起的败诉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和谐平安长治做出了不懈努力。
总之,开发区交警在市局交警支队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建立、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通过各种法制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民警的综合业务素质,大队各项工作尤其是规范执法工作都走在前列。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风貌、高昂的工作斗志,一如既往、只争朝夕,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篇四
狠抓执法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县公安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材料
近年来,**县公安交警大队法制建设工作取得了不断进步,执法工作连年走在全市交警系统和县局前列,推行和实施的一些规范规范执法工作机制和措施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关注和推崇。2004年上半年在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考核和县公安局年终执法考核中,**交警大队执法工
作名列全市第一,全局第一,被县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支队评为执法先进单位;2005年执法考核工作名列全局第一,分别被市局、支队和县局评为先进执法单位等荣誉称号;2006年2月被县公安局评为优秀执法单位;2007年先后被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评为优秀基层单位、文明示范服务窗口单位,被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增强意识。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政法部门是人民专政的重要机关,必须狠抓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作风过硬、特别能战斗的执法执纪队伍。在执法工作中,我大队高度重视,日常工作中,确定大队长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质量第一责任人,把提高执法规范同抓队伍建设、提高民警素质紧密结合,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开展便民利民措施相结合,通过制定和完善操作性强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狠抓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总结了近年来在执法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剖析根源,分析危害,教育民警树立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和行使公安交通管理职权,超越狭隘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注重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相统一。在工作中,还经常通过以中队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要求民警人人谈体会,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大队把全体民警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紧抓不放,坚持利用周四学习日进行业务和法规法律学习,大队领导轮流授课,不断组织民警学习了《人民警察法》、《行政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民警在学习中熟练掌握“十个法规、五项技能”,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守法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加强对民警的宗旨教育,在民警中开展了为“谁从警、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和“如何从警、如何执法、如何服务”的大讨论活动,教育广大民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满意这一政治高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周到服务。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细化,坚持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周一次队务会,每周一次集体学习,每月一次执法检查,每月一次工作小结;坚持24小时上路巡逻执勤,对重要路段、路口增加警力,加强执勤,确保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坚持每周检查交接班登记,交接班登记清楚、规范;坚持发放警民联系卡、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便民服务手册,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我们还结合县局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和公安部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利民措施,对各岗位办理业务时间进行核定,实行限时服务,并在业务量较为集中的车管、事故岗位增加警力,实行延时服务,提高了车管、驾驶员管理效率和办案效率,并在车管所实行电脑选号,方便广大群众。与此同时,我们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了《三门峡公安交警支队关于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六条措施》、《公安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道路执勤行为的通知》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整治三乱、优化环境、民主评议行风”等专项学习。通过教育培训,全体民警的现场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实际办案能力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
二、多策并举,量化目标,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执法质量。措施是保证,落实是根本。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工作中,我大队结合实际,针对不同岗位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有关制度和措施。一是成立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大队领导牵头,挑选了素质较高的民警为大队法制员,组成执法组,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在有执法业务的5个中队确定了5名兼职法制员,明确了各部门负责人为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大队领导与主管执法工作领导,主管执法工作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法制员及民警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和促进执法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二是严格法律审核制度,按照上级关于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实行办案人、部门领导、法制员、大队领导四级审核制,严把执法质量关。从案件受理到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从源头上保证了办案质量,杜绝了错案及不规范行为的发生。三是严格实行月考核与季考核制度,每月由大队执法组牵头召集各办案单位负责人及法制员对本月执法情况进行考核,当场打分评出优劣;每季度聘请县局法制专家到我队进行考评,解惑释疑,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通报,以此促进执法质量提高。同时,采取互查的办法,对具体案件进行评析,取长补短,堵塞漏洞,互
相学习,相互促进。四是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对个别执法不规范民警,由主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由本人写出保证,确保大队整体执法水平提高。五是严格案卷归档制度。对执法检查中查出有问题的卷案,对照标准,认真整改,做到问题不整改,案卷不归档,确保了案件质量。六是实行法制员例会和主办民警责任倒查制度。利用例会,学习上级文件、执法
通报。分析讨论执法工作中存在疑难问题,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有效地促进了办案质量。在此基础上,推行办案民警责任倒查制,以主办案件民警为第一责任人,从办案过程各个环节予以考核,确保每个案件公平,公正。七是为了规范执法,方便民警办案,按照法律要求,改进和制作了部分法律文书,使民警易于操作,极大的方便了民警办案,减少堵塞了执法漏洞。八是强化执法监督,实行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制度。我大队在社会各界聘请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汇报我们的执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不足,改进工作。
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均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卷宗装订规范标准,达到了规范化,正规化的标准要求。在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科学执法体系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严格审核,严肃考核,严惩重奖的办法,促进了交警大队执法工作的不断提高。
2007年12月15日
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篇五
马头大队 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为深化“三项建设”,扎实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提升大队消防监督干部和文职雇员执法素质,提升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成效,按照省总队《2010年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马头大队从多方面着手,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全方位提高了大队监督干部和文职雇员的执法素质,规范了执法程序,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成立组织,制定培训方案
在总队下发方案后,马头大队立即召开执法工作会,吴志勇大队长主持会议,全体执法干部和文职雇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究。会上,大队制定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方案,成立了培训小组,吴志勇大队长任组长,其他执法人员为成员,按照方案要求,逐级落实各项工作。
二、五项举措,全方位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建立落实执法制度。大队制定了《执法程序管理规定》,规范了监督干部和文职人员的管理,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监督、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合理执行自由裁量和缜密进行执法取证。本着“一级抓一级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使大队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和综合业务素质专业化明显提升。
二是在消防检查中开展“干部带动文员、干部指导文员”的执法活动。通过在消防监督检查中,让文职雇员主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干部进行指导,使文职雇员的执法业务能力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同时发挥文职雇员所学专业优势,利用计算机网络、“六进”等方式,安排文职雇员们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宣讲和培训,通过与社会的接触,带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严抓执法队伍工作作风。大队积极引导官兵把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认识与执法队伍的职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了消防监督检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大队从狠抓养成上下功夫,通过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严格规范执勤执法程序,逐步培养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强化表里如
一、锲而不舍的作风,主动为驻地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消除工作中存在的消极怠工、稀松散漫的平庸工作态度。
四是严格执法、透明执法、热情服务。大队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开展“阳光执法”,拓宽服务领域。继续推行“保增长、惠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十项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在办公区、等待区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等执法内容,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制作意见箱等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因特网设立并公布举报电子邮箱、在办公区和会客室公布举报、申诉电话。管理是基础,服务是关键。为了切实杜绝“冷、硬、横、推”的工作态度,大队从转变执法人员思想观念上下功夫,通过“弘扬公安消防精神”以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主题教育,以及在办公场所为地方办事人员设立报栏、饮水机等服务设施,让执法人员把热情服务养成习惯,使群众满意率得到大幅提升。
五是全面落实消防监督信息化建设。大队安排专人负责执法信息化工作,全面落实行政许可网上办理、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化手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验受理备案、处罚网上录入等工作,消防监督业务网上流转率达到100%,执法效率明显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消防理论知识掌握不牢,工作实践能力匮乏。部分监督干部存在业务理论知识掌握不牢的情况。而文职人员虽然经过短期的业务培训,但就其理论知识仅停留在认知阶段,不能够在短
期内把所学的业务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实际工作往往因业务知识的匮乏而拙于应付。例如在各类档案的收集装订、向上级的汇报请示、公文的电脑流程操作、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等基本的消防文书工作方面都表现出了与实际工作要求差距较大的现象。突出表现在应用法律条文不准确、不熟练,公文材料的撰写条理不清等。
二是对工作目标和方法不能清楚的认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执法工作的全面展开需要执法人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工作水平,单独工作更是由其工作性质所决定,例如对来客申报材料的检查,对消防验收的程序勘验等。对于这些基层的消防工作实际,很难把握住其性质,缺乏沉着老练的干劲和机智的头脑,面对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巨大的工作压力,往往无所适从,不知所以。例如进行防火宣传、进村进社等常规性消防宣传工作,监督干部和文职人员有时表现出不敢讲、不会讲、不能演示等情况,使消防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是部分文职雇员纪律性不强,不能严格按照军人的要求来要求自己,行动涣散,缺乏军人气质和行事风格。
由于文职人员的招收对象是面向社会的,而不同的社会面,不同的生活经历、教育过程,造成了不同的认知观和环境适应能力。他们对军营生活、军营文化是比较陌生的。因此,文职人员在进入军营以后,组织性、纪律性都显得比较涣散,没有形成与军营生活相适应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主要表现在生活与部队不融合,工作与部队不结合,节奏慢半拍,不知道去努力赶上,总是害怕退缩。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增强纪律观念,提升素质。由于文职雇员是从社会上招聘来的,纪律观念散漫,服从命令意识淡薄,为此,大队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将进一步强化文职雇员令行禁止的服从意
识,要求文职雇员时刻以一名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做到恪尽职守,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禁文职雇员做出有损消防部队形象的行为发生。
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只有明确了文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才能使他们对自己的份内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大队将对全体执法人员应实行考核制度,采取平时工作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进一步总结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的目标,这样有利于保护消防文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从事消防工作的本领。一方面要组织监督干部和文职人员的再学习、再教育,打牢执法人员从事消防工作的思想基础和业务理论基础;另一方面,由执法干部带动文职雇员,给文职人员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
汇报完毕
马头消防大队
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