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片区改造工程(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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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片区改造工程篇一
驻马店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协 议 书
项目名称: 蔚蓝海岸城中村改造项目
征收实施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老街街道办事处
被征收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驻马店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征收实施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老街街道办事处 被征收人: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驿城区人民政府有关城中村改造政策规定,以及《蔚蓝海岸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被征收人房屋坐落在 蔚蓝海岸城中村改造项目区域,在改造范围必须拆迁。经实地调查、丈量登记: 宅基地面积平方米,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证号。框架结构平方米 层 间。年代修建。砖混结构平方米 层 间。年代修建。砖木结构平方米 层 间。年代修建。简易结构平方米 层 间。年代修建。简易棚平方米 层 间。年代修建。户口登记 人(附户口本复印件)。
二、经确认:宅基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二层及以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可产权调换面积平方米;二层以上 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应补偿 元;违章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被征收人同意在 年 月 日前搬迁,搬
迁后房屋及附属物交给征收实施单位拆除。土地证、房产证收回。
四、被征收人可自由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安置。产权调换
征收实施单位以位于蔚蓝海岸城中村改造项目区新建安置楼房,号楼 单元 层 户,面积平方米 套楼房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产权调换面积多于或少于安置房套型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900元找补差价(每户仅限1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找补差价。分别按所选楼层找补楼层差价。
临时过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元。因征收实施单位原因逾期不能回迁新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驻政[2013]77号文件规定顺延。货币补偿
房地合一评估价格为 元,附属物补偿 元,奖金 元,搬家补助费 元,合计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五、安置楼房设计建造符合国家标准。建造质量为合格或优良,房屋内设施以政府批准的图纸设计为准。
六、搬家补助费 元,奖金 元。
七、被征收人应补交面积差价款 元,应补交楼层差价款 元,合计 元;应补给被征收人面积差价款 元,楼层差价款 元,合计 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附:被征收房屋丈量书和建筑物附属物登记表
征收实施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开发企业(盖章): 代表(签字):
被征收人(签字): 代表(签字):
中山路片区改造工程篇二
一、乡情简介
乡位于县西南,距离县城57千米,幅员面积401平方千米,下辖7个村委会,共计127个村民小组,人口1.54万人。境内最高海拔4072米,最低海拔1960米,平均海拔2328米,是典型的冷凉山区。
二、工程简介
乡老街位于大柏地村委会,背靠乡政府驻地,南北两头均与新街相连,略呈弧形,长约800米,宽不足2.5米,沿街商户、住户34户。在新街未开发建设之前,老街是乡政府驻地的唯一街道,也是乡经贸集散地。新街建成后,老街的作用有所淡化,沿街建筑多呈现破旧老化,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严重。这不仅影响我乡环境卫生建设,阻碍农贸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也不符合我乡建设“彝族毕摩文化传承之乡”的要求。在乡老街沿街居住老百姓的强烈要求下,我乡党委、政府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得到了大力支持,即将按照规划对老街进行改造,改变脏乱差的现状,促进我乡农贸市场经济发展。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对800米的老街街面进行水泥道路硬化施工;二是按照县建设局的规划设计要求对沿街商户、住户的建筑物进行整齐划一的砖木结构建设。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建设局的有关要求和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思路,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建设,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促进我乡小城镇建设为核心,以突出彝族文化特色为主题,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建设一条惠及全乡人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突出民族文化特色的示范性街道。工程建设应遵循统筹协调、总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明确权责、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卢正光乡长为组长,各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乡老街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工程的顺利实施(详情请见“西政通〔2011〕10号”文件)。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向沿街商户、住户宣传工程建设内容和意义,取得信任和支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1月)
1、2011年6月底前,根据县建设局的规划建设要求,对改造的街面范围进行划定和标注;
2、2011年10月底前,沿街各商户、住户根据规划要求对各自的建筑进行翻修、重建和新建;
3、2011年11月底前,组织施工队建设完成800米的老街街面道路水泥硬化工程。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12月):按照工程规划设计标准及实施计划安排,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达到优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1、乡人民政府与沿街商户、住户在开工前签订《协议书》,明确在此次工程建设中各自的职责和权利;
2、工程开工建设后,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靠前指挥,积极协调配合,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3、工作人员及沿街商户、住户及其他人员各司其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得干扰、阻碍工程建设,影响工程进度。
中山路片区改造工程篇三
改造工程:中山路老街“复活”
2009年4月 12日,历经15个月改造完成的劈柴院开街,已沉寂多年的劈柴院再一次聚齐了人气。
1992年5月3日,青岛市发出《加快东部开发建设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带头东迁,受之影响,百年历史老街中山路开始人气下滑。与此同时,对中山路的改造也提上日程。1996年,青岛市政府提出全面打造中山路,要建中山路步行街,砍掉了行道树法国梧桐。2004年3月15日,随着一声巨响,36.5米高的青岛饭店东楼轰然倒塌,拆除青岛饭店东楼是中山路教堂区拆迁的最后一笔,也是最重的一笔。
此前,有着83年历史的红星电影院已永远告别了岛城观众。青岛饭店迁移之后,中山路天主教堂广场区改造将作为中山路改造率先启动的项目,立即进入工程施工阶段。2006年6月,中山路天主教堂周围的100多户居民告别了生活多年的中山路。
作为一项受到全社会关注的重大工程,从那时起,中山路改造一直被推在舆论的前台。最初中山路改造是由青岛市政府主抓,还专门成立了由政府直接领导的开发公司“中山置业”。后来在实施改造过程中遇到很多具体困难,比如资金问题,以及各职能部门协调不到位等等。2005年8月,按照“责任到区,政策到位”的原则,青岛市政府决定将改造权限下放至市南区政府。2006年7月底,“中山路整体改造计划”全面付诸实施。
2009年4月12日,历经15个月改造完成的劈柴院隆重开街,当天有5万市民“捧场”。已经沉寂多年的劈柴院,再一次聚齐了人气。
2010年初,市南区召开中山路改造重点项目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了“中山路改造问政于民”系列活动。按照计划,2010年至2011年两年内,市南区将斥资约25亿元,将中山路老城区打造成为集休闲、商业、旅游、居住为一体的精品商业街区和国家4a 级景区,使其成为全国著名的商业街区、都市的休闲中心和青岛人的情感家园。
2011年1月8日,位于中山路67号的悦喜客来购物广场正式开业,这是12年以来,中山路迎来的第一个综合性的购物广场,它结束了第一百盛独守中山路的历史。这为重振中山路释放了一个强劲的信号。在沈健基看来,随着中山路复兴计划不断引向深入,中山路周边新建小区、周边居住区改造都已在不断展开,加上胶州湾跨海大桥、青岛地铁的建设,作为西部核心区的中山路,人气必将大幅度提升,商业振兴,重现活力,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