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技术标准规范(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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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技术标准规范篇一
1.说明
1.1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成都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
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1.4本标准适用成都市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
1.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1.5.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1.5.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1.5.4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1.5.5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1.5.6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养护的直观标准
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2.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2.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2.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2.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 cm。
3.养护的施工标准
3.1浇水排水
3.1.1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3.1.2浇水的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3.1.3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3.1.4浇水量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3.1.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3.1.6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3.2施肥
3.2.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3.2.2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3.2.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3.2.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3.2.5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3.2.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3.3修剪
3.3.1原则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3.3.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3.3.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3.4乔木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3.3.5灌木的修剪 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3.3.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3.3.7藤本的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3.3.8盆草花的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3.3.9草坪的修剪 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2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
3.3.10修剪时间 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3.3.11修剪次数 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3.3.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3.3.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3.4 病虫害防治
3.4.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3.4.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4.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3.4.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3.4.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3.4.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3.4.7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3.5 松土、除草
3.5.1 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3.5.2 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3.6 补栽
3.6.1 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3.6.2 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3.7 支柱、扶正
3.7.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7.2 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3.8 绿地容貌
3.8.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
3.8.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8.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每周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3.8.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
3.8.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3.8.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周冲洗1次以上。
3.9 绿地设施维护
3.9.1 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
3.9.2 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发现缺损应及时修补、更换。
3.10 安全施工
3.10.1 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3.10.2 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2005 年6月5日
绿化技术标准规范篇二
环城绿化工程技术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六大造林绿化工程中 “环城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一、技术指标
1、当年苗木成活率85%以上;
2、当年造林小班面积核实率100%;
3、当年造林小班面积合格率100%;
二、整地标准
1、隔坡水平带整地:在坡度较缓、完整的丘陵区,采取水平带整地,带间距3—4米,带面宽60—80cm,要求生土或石片作埂,熟土回填,呈反坡形,埂高25cm,埂宽30cm,活土层厚度30cm以上。
2、鱼鳞坑整地:在地形破碎,坡面不平整的丘陵和土石山区,采取鱼鳞坑整地,用生土或石头作埂,熟土回填,坡面呈反坡形,活土层厚度30cm以上,规格1×0.7×0.5m,每亩110穴(乔木)或167穴(灌木)。
3、大鱼鳞坑整地:在干石山区采取“2×1×0.5m ”大坑,要求石片或用石头作埂,熟土回填,活土层厚度30cm以上,呈反坡形,每亩55穴。
4、穴状整地:在土层深厚的沟平地和弃耕地内采用此方式,规格为70×70×70cm,要求生、熟土分别堆放。
三、树种选择及苗木标准
在树种选择上要体现多样性、乡土化的特点,既要有地方特色,又要体现季相变化和丰富多彩的田园风光。要坚持乡土树种优先的原则,选择适应性强、观赏性好、根系发达、耐瘠薄、抗污染的树种,并做到针阔混交、乔灌结合,造林绿化与人工造景相配套,最大限度地体现多景观、森林化效果,在城市周边建设不同规模、功能各异的防护林带、山地森林公园和休闲游园。
主要树种参照《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工程技术标准》;苗木标准:针叶树高度≥0.5米;阔叶树大苗(如杨、柳、国槐、香花槐、合欢等)胸径≥3厘米;截杆造林的阔叶树小苗(如刺槐、火炬、元宝枫、山桃、山杏、臭椿等)地径≥0.8厘米;花灌木高度≥0.5米或5头以上。
四、主要模式
环城绿化工程要以建设森林城市为目标,在城市周边建设稳定的森林群落和山地公园。要根据不同的地貌类型, 因地制宜地进行绿化模式的选择。
1.山区城市:这一地区的城市,主要是加快周边山头绿化,栽植大苗大树,提高标准,增加森林覆盖。在普遍绿化的基础上,至少规划建设1个山地森林公园,这个山地公园应该同时具备城市公园和广场的功能,成为居民健身、休闲、娱乐的场所,弥补过去山区城市缺乏公共活动区的不足。山区城市通过环城绿化,既改善生态、改变面貌,又可以突破狭隘的地形限制,拓展城市发展的空间。
2.风沙区城市:这一地区的城市,周边土地宽广,生态治理任务大,国家工程比较集中,可以结合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建设面
积较大的环城林网,营造环城苗圃、绿园、公园,以森林防护为主,有效改善城市生态,向森林城市的目标迈进。
3.丘陵区和土地资源较多的平原城市:要规划建设适当宽度的环城林带,挖掘各种潜力建设小片公益林,提高城市出入口的通道绿化标准,把绿化与美化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4.地处主要农业区的平原城市:要根据实际,以宽林带为骨架,连“四旁”为环线,集零星为整体,突出带状混交,里行园林树种,外行乔木树种,与城市绿化融为一体。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因势利导,建设小型游园或绿地公园,使环城绿化水平有明显提高。
五、栽植密度
造林密度根据树种生物学特性、工程主导目标和立地条件来确定。原则上喜光树种密度小于耐荫树种、阔叶树种密度小于针叶树种、乔木树种密度小于灌木树种。具体标准为:
乔木生态林:110株/亩;
高大阔叶树:杨、柳、臭椿和国槐等,67株/亩;
花灌木:167株/亩;
对于1米以上的针叶树大苗及香花槐、火炬等,栽植密度达到74株/亩即可;1米以上的花灌木,栽植密度达到110株/亩即可。
六、栽植要求
1、阔叶树:春秋季均可栽植,栽植前后都必须浇足水,保成活。其中刺槐、香花槐、火炬、山桃、山杏栽植时,需进行截杆。
2、针叶树定植苗:要求必须带土坨栽植,春雨季均可,但不能
破坏土坨。栽前浇足底水,栽后灌足水分,栽植深度要超过土坨最上部5—10cm,然后用地膜或石片整穴覆盖。
3、针叶树容器苗栽植:春、雨、秋季均可,栽植前后都要浇足水分。栽植时要把容器袋撕破或去掉,栽植深度要超过容器袋上口5—10cm。用熟土回填覆盖,最后用地膜或石片覆盖,也可用草皮翻盖。
4.对于千亩以上的集中连片工程,要设计和建设必要的生物隔离带,如针叶树之间种植耐火灌木带(如连翘、柠条等),既增加生物多样性,提高群落稳定性,又能消除火险隐患。
5.因环城绿化工程是城市空间的有效拓展,是城区居民休闲健身的良好去处,环城绿化工程不允许设计和栽植经济林。
绿化技术标准规范篇三
植栽标准
5.1场地
5.1.1种植场地地形应严格按照图纸竖向设计要求进行整理,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边缘要低于路面或者道牙大约5cm。
5.1.2应考虑泄水坡度,如为坡地其坡度应平顺完整,除图面特别标示外不可颠簸凹凸不平。5.1.3整地时,应在地形谷地处设置导沟,以便导引排水,避免地面径流直冲。5.1.4种植或播种前应使该地区的土壤达到种植土的要求:
·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垃圾、其他有害成分,以及强酸性土、强碱土、盐土、盐碱土、重粘土、沙土等情况时,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种植土的要求。
·在耕翻过程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则必须换上合格种植土,换土后应压实,使密实度达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和高低不平。
5.2一般植栽标准
种植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2.1种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位置。
5.2.2种植深度一般乔灌木应与原种植线持平,树木种植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种植裸根树木时,应将种植穴底填土呈半圆土堆,置入树木填土至l/2时,应轻提树干使根系舒展,并充分接触土壤。
·带土球树木入穴前必须踏实穴底松土,土球放稳,树干直立,随后拆除并取出不易腐烂包装物。·种植绿篱应由中心向外顺序退植;坡式种植时应由上向下种植;大型块植或不同彩色丛植时,宜分区分块种植。
·绿篱、植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树形丰满的一面应向外,按苗木高度、冠幅大小均匀搭配。5.3种植穴标准
5.3.1植穴位置必须依据植栽图,结合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可以酌情予以调整株距,若考虑到将来树冠、根系的发展,可以稍作移位。
5.3.2植穴的深度和宽度,一般应按土球四周及底部平均预留10~20cm宽度的标准开挖,以便回填客土;树木植入种植穴前,应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种植穴、种植槽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不符合根系要求时,应修整种植穴。
5.3.3对含有建筑垃圾,有害物质均必须放大树穴,清除废土换上种植土。回填土应为含有机质的砂质壤土,应捡除石砾、水泥块、砖块及其它有害杂质才可以使用,废土量多而影响排水应运离工地。
5.3.4种植穴、种植槽必须符合上下大小一致的规格,树穴基部必须施基肥。
5.3.5大乔木的植穴深度最好为1m至1.2m;植穴最底层需有10cm至15cm厚的土层;灌木的植穴深度最好为35cm至45cm,植穴最底层需有10cm至15cm厚的土层;地被草坪的客土厚度至少10cm;或者按照图纸要求执行,但必须满足种植效果。5.3.6种植穴、种植糟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种植穴、种植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标记明显。·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树木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应及时与甲方、监理等相关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5.4草坪施工标准
5.4.1保持绿地无坑洼积水,绿化单位要随时把出现下陷、坑洼、断裂的地方填平并植草,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
5.4.2确保裸露地表及时补种草皮,保证其迅速长满,使绿地的覆盖率达到100%;杂草不得超过1%。5.4.3铺设草块、草卷必须与其下的土壤密接,互相衔接不留缝;同时要求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草坪边缘平直,高度一致。
5.4.4铺设后需碾压、拍打、踏实,经常淋水保持土壤湿润,以保证草的生长需要。5.5灌木施工标准
灌木施工首先必须施工样板,并经甲方确认或者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完毕后方可展开大面施工;且灌木样板作为现场施工验收标准必须贯穿施工全过程。
灌木施工的标准是造型美观,花繁叶茂,花坛无残缺,绿篱无断层,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
主要要求
5.5.1修剪。根据灌木的生长特性,在种植前后需对灌木适时修剪,使灌木造型与周围环境协调,枝叶及开花繁茂,以增强园林美化的效果;修剪要注意冠形美观,枝叶不宜密集、重叠,也不能太疏;将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等枝条及时剪除,植株上不作留种用的残花废果,应尽量及早剪去,以免消耗养分。
5.5.2树穴。在干旱的秋、冬季,树穴应修为水窝状,以不露出根又能贮水为准;在多雨的春、夏季,树穴应修为丘状,以防积水。
5.5.3对灌木需保持正常的除草、松土、培土。松土除草时要保护树木根系,不能伤根和造成根系裸露。
5.5.4淋水、施肥。灌木需根据天气情况适当淋水,确保树木生长;特别是施肥后一定要淋足水,以利肥料的分解。肥料要打穴或开沟埋施,施肥后回填泥土,踏实,淋足水,忌肥料裸露。
5.5.5补植。要及时补植死亡的灌木;补植要补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大小与原有树木接近,以保证花坛、绿篱的整体效果;补植要严格按树木种植规范进行,并加强淋水、养护等管理。
5.6乔木移植施工要求
5.6.1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指导移栽工作;应提早考察运输线路,如路面宽度、质量、负荷,并准备相应机械设备。
5.6.2移植乔木应能及时发挥良好的绿化效果,一般应采用假植苗或提前半年断根处理(条件允许),移植前应适当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5.6.3吊装和运输大树的机具必须具备承载能力,移植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 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无论是装、运、卸时都要保证不损伤树干、树冠以及根部土球,操作中应注意安全。
5.6.4树木应做到当天挖、当天运、当天种,路途远,气候过冷、风大或过热时,根部必须加以保护。如若不能及时定植,应采取临时性假植。
5.6.5栽植裸根苗应将树根舒展在树穴内,均匀加入细土至根被覆盖时,树木略向上抖动,提到栽植位置,扶直后再边培土边分层压实。
5.6.6大树移植卸车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土球应直接吊放种植穴内,拆除包装,然后从树穴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分层填土夯实,不伤土球。
5.6.7有针对性地(根据移植季节、生长特性、绿化效果)对不同树木进行适度修剪,采取必要移栽措施保证进场苗木能够发挥良好的绿化效果,移栽后主要规格应当完全符合图纸要求且形态优美。
5.6.8淋水、施肥要求同灌木标准。一般质量要求
6.3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绿化种植单位尽可能利用原土降低造价,但原土中含瓦砾、杂物必须尽量清除,且土质理化性质符合种植土要求。
6.4投标单位需到现场实地勘查确定回填土方量,若有土体不符合种植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考虑换土费用,确保土质符合种植土要求;对绿化部位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应需清理干净。
6.5种植植物时,厚度要达到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最低厚度。
6.6若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回填或者置换种植土,则需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7绿化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如运土通道、场地周边环境、现有场地标高、工期要求及现有植物的移植利用等。
6.8苗木的养护期为6个月,养护期从苗木移植到工地现场并通过验收之后起算,绿化施工单位应积极联系甲方对进场苗木进行验收;养护期内出现任何植物生长问题,凡达不到甲方招标要求的,绿化单位需无条件更换。
6.9本工程报价已经综合考虑了雨季、冬季、台风、炎热等气候条件下施工的各种因素,绿化单位应当制定方案提交甲方批准后实施,保障甲方展示需要和工期要求。现场管理要求
7.1一般规定
7.1.1绿化种植应在园建工程、地下管线、道路工程等完成后进行或根据甲方要求分期分段进行;甲方负责协调提供工作面和现场水电事宜,绿化种植单位跟进落实,同时绿化种植单位应根据专业判断(判断进场时机和种植时机是否合适)和现场条件对所有绿化工作负责。工作面和现场水电因突发原因 不能及时供应时,种植单位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减少损失。
7.1.2绿化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有关文件施工,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根据设计要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
7.1.3做好已建成的成品保护工作,并应与园建、道路、停车位等工程的施工密切配合。7.1.4种植穴、种植槽挖掘如遇到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应停止施工并及时联系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协调解决。
7.1.5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需满足图纸要求,否则需及时向甲方提出。
7.1.6绿化施工单位进场后按照甲方要求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确认合格;或者样板中待整改事项调整完毕,经甲方再次确认后方可大面施工。
7.1.7样板工程应当贯穿施工全过程,在过程中,采取必要保护措施。7.2运输要求
7.2.1绿化单位根据种植树种,应提早了解运输线路,并准备相应吊装和运输机械设备,同时与甲方确认进场时间。
7.2.2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无论是装、运、卸时都要保证不损伤树干、树冠以及根部土球。7.2.3包装及维护
·草块、草卷运输时应用垫层相隔,分层放置,运输和装卸时,应防止破碎。
·大树运输时应预先包扎树干和树冠,以免影响成活率及树姿变形,搬运时应注意枝条不可折断,土球不可破裂。
·若在24小时内不能运达现场的,应在途中及时检查并采取保湿措施。
·土球苗木装车时,将土球朝向车头方向,树冠朝向车尾方向码放整齐,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提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与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苗木运到现场后,裸根苗木应当天种植,不能种植的苗木应及时进行假植。·带土球苗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当日不能种植时,应适当喷水保持土球湿润。7.3外部管理
7.3.1种植单位进场前组织现场勘查,一般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生活设施的位置,以及定点放线的依据。
7.3.2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编制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进度计划;编制用工用料计划。
·施工方案应附有计划表格,包括用电、用水、劳动力、进度、苗木、材料机械运输等。·对工人进行交底培训,明确分工和责任,协调联动,确保移栽工作准确有序的进行。·制定安全措施、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成活率指标及现场突发状况下的应急措施。7.3.2重点材料的准备
对于主要或者珍贵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质量、价格和供应情况;并协同甲方对资源情况进行逐一落实,不能按照图纸要求的应提前通知甲方调整方案。7.3.3现场准备
劳动力、机械、运输等应事先由专人负责联系安排,部分区域的苗木种植,需考虑采用人力运输。7.4工期
7.4.1绿化种植单位一方面要提早着手准备资源采购,另一方面需提前进场,加强与甲方、园建、总包等单位的联系,确定合理的施工周期,尤其是各衔接工序的实际进度,确保施工质量。
7.4.2根据甲方要求,如先施工展示区域的,工期必须保证,应将经验丰富、得力的队伍统筹安排在展示区域的各工作面进行穿插施工。
7.4.3非展示区域绿化工程应考虑在时间上会出现不连续,协同甲方确定合理的资源进场时间,满足甲方进度要求。
7.4.4进度计划中已经综合考虑天气变化的影响,请做好防御工作,且将天气因素对工程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管理养护标准
8.1养护
8.1.1种植单位自通过验收之日起养护期为6个月,在此期间,该工程养护按照三级管养标准进行管养。管养费用要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8.1.2绿化种植单位应负责保护管理一切绿化工作
·包括平时浇水、排水、人畜危害、风害、病虫害防治、修剪、中耕除草等。
·浇水次数视树种及天气而定,除非雨天,否则应在栽植后一星期内天天浇水一次;第二星期约二天一次;第三星期约每星期一~二次,或视土壤湿度而定。
·追肥须在栽植成活后60天方可施行,化学肥料则须在栽植成活三个月后方可施用,种植单位并应按植物习性决定肥料种类及用量。
·如发现树木动摇或倾斜时,随时扶正踏实,重新固定支柱,捆扎用麻绳松脱时应随时重新捆紧,腐烂部分则应更新。
·种植单位应在绿化工程验收后6个月内按原设计植物及其所定规格无偿补植、换植。
·在养护期间,发现不符规定者,应立即换植;管养期间发现稍端枯萎,有严重病虫害、折害等无复原希望者应立即换掉;发现枯死、半枯无养活希望者,应立即补植;草本花卉因带土或管理不良呈半枯萎状态影响开花时应按照甲方要求随时换植。
8.2支撑与固定:
8.2.1大型植物必须加设固定设施,低矮树可用扁担桩,高大树木可用三角撑,风大树大的可二种桩结合起来用。
8.2.2三角撑宜在树干高2/3处结扎,用毛竹或钢丝绳固定,三角撑的一根撑干(绳)必须在主风 向上位,其他两根可均匀分布。
8.2.3发现土面下沉时,必须及时升高扎缚部位,以免吊桩。8.3台风的预防处理
8.3.1高大乔木在台风等灾害性风暴来临前夕,对一些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的树木,可根据情况分别采取加固支撑、绑扎、疏枝、扶正等措施。
8.3.2预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应在台风来临季节前做好,台风造成的损失参照本标准执行。8.3.3风暴后,应及时进行抢救,对于就地抢救难以成活的树木,应参照本标准执行,风暴过后应及时拆除有碍交通、观瞻的加固物。检测标准
9.1检验方法
9.1.1测量苗木胸径等直径时用游标卡尺,读数精确到0.1cm;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
9.1.2测量苗木树高、灌高、分枝点高、冠径和蓬径等长度时用钢卷尺、皮尺或木制直尺,读数精确到1.0cm。
9.1.3测量乔木树高时不计徒长枝;测量灌高时,取每丛3个以上主枝高度的平均值。
9.1.4测量冠径和蓬径,取树冠(灌蓬)垂直投影面上最大值和最小值直径的平均值,最大值与最小值的比值应小于1.5 cm。
9.1.5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冠形完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冻害等基本质量要求用感观检测作为检测手段。
9.2检验规则
9.2.1检测规则参见图纸要求。
9.2.2珍贵苗木、大规格苗木和有特殊规格质量要求的苗木要逐株进行检验。9.2.3同一批进场苗木应统一进行一次性现场检验,数量为进场苗木的10%。
9.2.4同一批苗木的质量检验的允许误差范围为5%;成批进场苗木数量检验的允许误差为1%。9.2.5合格苗木若在养护期内出现本标准中不允许出现的情况,种植单位无条件更换。9.2.6不合格苗木,经与甲方协商确认,无条件退场或者降级接受,参见合同条款相应规定。
绿化技术标准规范篇四
绿化技术标准
1、浇水:主要在夏季6-10月进行苗木的抗旱工作,浇水要掌握好时间,早上6-8点,晚上7-9点;内环高速(上界、童界、北缙段)对行道树每周清洗一次,中央分隔带苗木每周清洗三次。射线段要求每月清洗一次(结合浇水进行)。保证植物叶片光亮,不能有较厚灰尘。浇水要求浇到、浇透,达到表土层以下20cm的土壤全部湿润.2、施肥:每年对中央分隔带、平台、渣场苗木,行道树不少于两次施肥,可安排在3月、11月进行;要求施用有机肥(施肥时要求将植物周围土壤翻开,将肥料均匀洒下,然后将土壤回填覆盖.施肥深度不得浅于地表10cm,乔木要求施用量每株2市斤/次,灌木为每株1市斤/次)。
3、修剪:每年对苗木修剪要求不少于两次,中央分隔带修剪高度一般控制在1.5-1.7米左右,保持绿化线性美观,整齐均匀,上下枝叶茂密,保证苗木防眩功能。其它苗木主要修剪枯死枝、徒长枝、病虫枝及过密枝条,使之通风透光,有利生长发育。针对内环(童界、上界、北缙段)每年不少于四次修剪。在苗木生长旺盛期要求每两月修剪一次。
4、补植:对死亡、损伤严重的苗木要及时清理,并通过加大技术措施,尽量做到随缺苗随补植,补植苗木规格应略大于原有苗木,要求补栽成活率95%。
5、病虫害防治:要掌握病虫害的发生规律,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及时作好并虫害的预测、预报,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一般在4-5月、8月对苗木进行打药,喷药一般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喷药人员应作好安全保护。在病虫害无法控制,施工单位不能处治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应及时请相关林业部门支援解决。
6、移栽:对遮挡标志牌植物要及时进行修剪或移栽。并保证移栽苗木的成活。
7、站房:每两个收费站应设置一名工人对站房绿化进行日常养护。锄草、浇水、修剪、施肥(每亩13公斤)等。
8、锄草:随时保证中央分隔带、平台、站房、路堑无杂草、无弃土。各路段每年锄草不少于四次,内环段(上界、童界、北缙段)在杂草生长旺盛期(6-9月)应每月进行锄草,保证路段整洁,苗木正常生长。锄草应结合松土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