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职责制度内容 校园安全制度建设(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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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职责制度内容 校园安全制度建设篇一
汇师小学24小时安全巡视制度
一、为确保学生课间的安全,各楼层的护导老师应准时上岗,加强巡视,对学生的奔跑、打闹应及时指出,予以纠正。
二、操场护导的老师应加强巡视,注意操场上各活动点学生活动的情况,及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三、后勤组老师应每天巡视教学大楼,对水、电、煤气等设备进行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
四、住宿部的老师应安排好学生的作息时间,每天到时间应按时熄灯。晚间值班人员每一小时巡视一次。
五、门卫值班人员每晚应巡视教学大楼,关闭教室、办公室内的门窗、电灯。每晚定时对教学楼进行巡视。
六、双休日值班老师应准时到岗,认真值班,并定时对教学大楼进行巡视。
汇师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坚持“有职必有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有效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机构
组 长:章恒谦(校长)副组长: 宓莹(副校长)
成 员:张萍 莫若臻 陈敏 张深
三、安全责任划分
章恒谦(校长、书记)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负责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预案和预防措施,确保学校在发生突发事件能采取有合理、有效的预防措施,并按信息传递制度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宓莹(副校长)负责学校值班安排;校内治安保卫;信息报送;重点人物的监控;校园安全监督和检查。
莫若臻(总务主任)负责校舍设备;电器设施、用电安全管理和检查及食堂卫生监督。负责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保证安全疏散和安全出口畅通;门卫值班巡逻检查;防台、防汛;校车安全管理。陈敏(德育教导)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管理和实施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学生伤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学生传染病预防工作。
张萍(工会负责人)负责教职工的安全教育,各组室安全员的培训;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四、安全工作目标
学校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所有活动都有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纳入学校各个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在各种计划、总结中突出体现。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员、经费、装备三落实;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大安全工作投入;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好事故报告工作。对发生的事故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严肃查处。真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杜绝一切伤亡事故的发生,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确保在工作责任范围内不发生任何事故。
五、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奖惩
安全工作责任的落实,要与评优、奖金以及年终考核相挂钩。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安全工作完成好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安全工作不能完成以及发现存在瞒报、漏报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学校发生应由学校承担直接责任和相关责任的师生非正常伤害事故,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学校的第一责任人也要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责任追究分为整改、批评、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经济(赔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汇师小学防止食物中毒预案及追究责任制 一、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班主任老师立刻向卫生老师报告。
二、卫生老师接到报告,立即向校长汇报,同时将学生送医院治疗。
三、校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要求食堂停止供应食品,并向区教育局及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四、校长应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发生食物中毒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及治疗学生的医院。
五、食堂负责人应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学校各类人员应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七、对造成食物中毒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八、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各级人员应立即紧急启动,各司其职
九、对消极怠工、隐瞒不报人员将进行行政处分。
汇师小学校车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校车必须向正规的、有营运资质的公司租赁;校车必须每年通过有关部门的检验,取得校车证后方能行驶。
二、学校的校车由专人负责每天接送学生,接送学生的老师每天早晨必须准点到达站点带领学生上车。
三、如遇校车没有准点到达,老师应立即与驾驶员取得联系,问明情况后,立即电告学校,使学校了解情况进行安排。
四、下午放学时如校车晚点,总务处有关老师应组织学生排好队,在安全区域内等候车辆的到来,负责老师应立即与驾驶员取得联系,问清情况后向校长汇报。
五、校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如发生意外,带队老师应本着人的生命最重要的原则,立即组织大家营救伤员,保证伤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治。
六、校车如遇意外,带队老师在救治伤员的同时,应立即通过电话向校长进行汇报,以便学校能及时了解情况。
七、校车如遇意外,带队老师应立即向110报警。
汇师小学药品管理制度
一、由专业部门(卫生室)和专业人员(卫生保健老师)采购、管理和使用药品。
二、学校专业部门(卫生室)卫生保健老师应从正规的(有合法的经营药品执照)单位购买相关常用药品。
三、每学期末清点药品,精确了解药品使用情况,及时处理过期、失效药品。
四、新学期始根据教育教学安排制定购买药品计划,考虑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因素列出需购药品清单。
五、药品购齐先行入库登记,再领出存放卫生室以备常用。特殊药品需控制使用;暑假期间,药品存放冰箱冷藏,以保质量。
六、密切关注最新医药信息动向,及时调整药品使用规范,慎用抗菌素、抗过敏类药品。师生用药应仔细询问,有过敏史的慎重给药。
七、肌肉注射原则上不予接待,青霉素注射绝对禁止(只能去医院)。
八、高血压、心脏病药在医生的指导下补充给药。
乘 车 守 则
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培养境外部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汇师小学境外部学生乘车守则。
一、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学生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二、学生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三、学生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
四、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五、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六、尊重校车管理老师和司机,听从随车老师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汽车乘车资格。
七、学生临时不乘坐校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车负责老师。
汇师小学体育运动安全防范制度
一、学生进行体育运动应由专人负责,以保证学生的人生安全。
二、体育老师应指导学生正确地进行体育锻炼,预防学生受伤。
三、在上体育课时,对学生应完成的项目,老师要做好指导,并由专人保护,以防学生受伤。
四、学生进行游泳锻炼时,应有专人进行接送,并由专人在更衣室内进行帮助指导。
五、学生在午间活动时,老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玩有危险性的游戏,并在现场对学生进行指导。
六、如在活动时,有学生受伤应马上送医务室进行治疗,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确保学生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徐汇区汇师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舍管理小组,有关措施由总务处具体贯彻执行。
二、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应定期对师生进行爱护校舍、场地的教育,发动全体师生共同管理校舍场地的完好、整洁和美观,使师生们有一个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
三、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防止不法分子流窜入内,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四、各层面及要害部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装好防盗设备,放置灭火设施,并安装110报警系统。
五、宿舍楼安装视频监控器,学校围墙安装周界报警系统,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修理,确保正常使用,确保学校安全。
六、每年的5月、11月两次定期全面检查校舍、场地的安全情况,利用寒暑假及时进行小修小补,如发现校舍损坏严重后又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教育局基建管理站,并保护好现场,对学生及时进行疏散。
七、现有场地如有损坏或危险痕迹,应及时修补,场地上窨井盖要平整,保证学生活动时的安全。
七、爱护绿化,对校内的绿化景观要及时修剪,草坪内野草要拔除,割草要及时,病死的花草树木要及时更换,美化学校的环境。
八、定期定人检查供电线路,保证学校的教学的需要,设备安全使用,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检修。
九、节前、开学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
汇师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要求
一、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应事先发通知征得家长同意,方可进行。
二、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前学校、班主任都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注意安全,不进行有危险性的活动。
三、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年级组长应为第一责任人。
四、在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时,带队老师应和学生一同进行活动,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在进行社会实践时,带队老师应注意安全,带领学生在安全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以防危险的发生。
六、如有学生在活动中发生意外,应在第一时间内送医院进行治疗,并及时与学校领导联系,先进行口头汇报。
七、如有学生发生意外,带队老师回校后应及时写出书面材料,写明意外发生的经过、受伤程度及处理过程,向校领导汇报。
汇师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由校长分管安全工作,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指定专人管理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设备,保证一旦发生火警能正常使用。
二、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和各专用室中的电源、计算机、多媒体设备及各类实验仪器应规范使用。各专用室负责人员在下班时应检查室内各项设备,并关闭电源、门窗,确保安全。
三、各办公室在下班时应进行检查,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四、夜间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校内各室的门、窗认真检查,对水、电、煤气认真复查,确保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五、住宿部的老师每晚应检查宿舍内的水、电,及时关好门窗,严禁明火,确保住宿学生的安全。
六、不定期地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有关消防安全知识,让每位教职工都会报火警,会组织学生疏散。
七、不定期的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使每位队员知道自己的职责,会报火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发现火警能及时扑救,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八、节假日的值班人员用认真值班,及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汇师小学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接班,准时交接班。
二、值班人员应按时巡视教学大楼,及时发现问题。
三、保管好当天收到的报刊杂志。如有急件应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使有关人员及时收到信件。
四、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与校领导汇报联系,妥善解决。
五、收听好电话,做好纪录。
六、做好详细的值班纪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汇师小学门卫制度
一、上课期间家长不得随便进校,学生进校后不得擅自离校。
二、外人进校应问清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入学校。
三、门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家长及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门卫室。
四、做好当天的书报杂志收发工作。
五、做好投币电话管理工作。
六、做好当天信件、报纸及杂志收发工作。
七、保持门卫室内外清洁整齐。
汇师小学消防设备保养检查制度 为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及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设备(消防泵、灭火机)每学期检修一次。
二、每次安全检查,消防设备应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干粉灭火机的药粉每二年调换一次。
四、消防泵每三个月开启一次。
汇师小学住宿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住宿部管理人员应以服务学生为宗旨,认真负责,努力做好住宿部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让每个住宿生都能高高兴兴来校,平平安安离校。特制订此制度。
一、建立住宿部“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确定一天为安全检查日,由住宿部管理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二、住宿部每月一次(月初),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住宿部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住宿生的安全。
三、每晚9:00前由住宿部的工勤人员负责检查宿舍低楼各大门关闭的情况,严格执行晚间宿舍检查用钥匙开门的规定。
四、确立宿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向负责宿舍工作的行政汇报,商量解决办法,并及时向校长报告,征求处理意见。
五、加强宿舍安全防范工作,住宿部的工勤人员每天应对学生宿舍及学生活动场地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六、每学期末由学校分管领导及住宿部的老师对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并列出需要无维修的清单,交学校总务处安排维修。
七、学校围墙周围安装报警器,宿舍楼出入路口安装监控系统,宿舍楼安装防盗窗,校门由门卫24小时值班,住宿部教师、工勤人员轮流分段通宵值班,加强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校园安全职责制度内容 校园安全制度建设篇二
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制度
一、总则:
1、为确保公司人、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府谷县亿德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保卫科、全体员工和有关单位及其人员。
二、工作职责:
1、保卫科是公司安全保卫职能科室。
2、保卫科负责公司人、财、物安全保卫工作,须积极预防员工人身不受侵害,公司财物不受破坏和不被盗。
3、保卫科负责室内外卫生清洁和厂区道路清障、交通疏散、车辆停放指挥工作,预防和处置交通堵塞及车辆肇事。
4、保卫科负责公司生产、办公 及生活区域内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和治安防范工作,严禁严打“黄、赌、毒”,严管严处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者。
5、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爆等工作,完成各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制度:
1、保安值班人员对所有入厂人员、车辆按照《亿德镁合金公司人员车辆出入证》进行认真、严格登记,经有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后方可放其入内,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随意放入。
2、《亿德镁合金公司人员车辆出入证》实行编号领用登记制,用完领新时如检查、核对发现有将存根撕掉或领用不符等问题,将追究
保卫科长责任。保卫科长每天核对证件、资料是否有出入,每月底将有关证件、资料等移交办公室存档或送交人力资源科考核。
3、保安值班人员对出厂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重点对携带物品人员和载货车辆实行查问,如带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等有效证件者方可放行。否则,不得放行。
4、来人来车后,保安值班人员必须出外检查,不得坐在门卫室遥控指挥。严禁外来闲杂人员、小商小贩进入公司。
5、凡需称重计量的送料车和装货车进出公司,无论是否装有货物均需过磅计量,严禁此类车辆空车未过磅进出公司,并不得发生漏检、漏车、漏票等问题。
6、严禁行人和不需过磅车辆经过磅板。
7、保安值班人员对进出车辆抛洒物料造成环境污染或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或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保卫科长或主管领导处理,否则,追究值班人员失职责任。
8、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接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和警用器材的移接交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严禁酒后上岗。
9、值班期间,保安不得喝酒,睡觉、脱岗,不得看书刊、吃东西,不得在值班室留宿他人,不得玩闹或赌博。
10、保安对无理取闹强行进出门的人或流氓滋事、醉酒闹事者,可采取警告、汇报领导、报警等方式予以处理,必要时采取自卫措施防身,但必须保持头脑冷静,不可扩大事态或防卫过当。
11、保安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辱骂,不得胡
搅蛮缠。
12、巡逻保安必须多巡逻,勤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不得懒散慢疲,失职误事。
13、保安如利用工作之便里勾外连,并发生吃拿卡要、巧取豪夺或盗取公司财物行为的,一经落实,立即开除、扣除全部工资并交公安部门处理。
14、门卫是公司的窗口,门卫是公司的形象。保安在值班时应衣冠整洁,精神饱满,态度热情,讲文明,有礼貌,工作细心、勤快,处理问题讲原则、讲方法,不得态度蛮横,办事粗暴,损坏公司形象和声誉。
15、保卫科长工作重点是教育、培训本科员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检查和监督保安是否在岗、守纪,是否照章办事,务必将安全保卫工作一一落到实处。否则,发生问题,首先追究保安科长领导责任。
四、奖罚:
1、奖励:
凡保安在遵章守纪、安全保卫、财产保护、车辆疏通、卫生保洁、安全生产、治安防范及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等方面有优秀表现、突出贡献者,一经落实,给予通报嘉奖,并视表现、贡献程度给予一次50元至3000元现金奖励。
2、惩罚:
凡保安或其他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一经查实,、除给予公开通
报外,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30元至2000元经济处罚,情节较重、性质恶劣者给予扣除全部工资、开除并送交公安或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公布后生效。
2、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园安全职责制度内容 校园安全制度建设篇三
涪陵十八中学校校园安全保卫人员
工作职责
为保障学校校园安全,规范保卫人员工作行为,督促其尽职尽责,加强责任心,全面落实校园安全任务,特拟定如下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制度》,加强责任心,管好校门。
二、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服务育人思想,提高服务质量。
三、坚持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严禁脱岗,节假日不休。
四、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和分工合作制度,即大致分为白班和夜班。其中,甲人员负责白天校门值班工作;乙人员负责校园白天安全巡逻和学校临时工作。甲、乙人员每天共同负责校园夜间安全巡逻工作。
五、来客来访必须做好出入登记,行课期间,严禁学生外出校门,若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者,必须持有德育处公章的准假条,方可出校,并保存批条。社会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校门。
六、认真做好假期报刊、邮件的收发工作。若出差错,后果自负。
七、做好校园内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校园内教师、学生的安全,做好校园、校舍、树木花草、栏杆、围墙、周边环境、教师宿舍、学生宿舍等安全巡查、报告工作。
八、负责校园一日一次清洁卫生打扫与保洁。
九、注意收集社会群众、家长对学校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以便及时作出处理。
十、做好门房管理工作,保持室内外整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
十一、非本校车辆不得入内,确需进入者或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需作登记后,再指定停放地点。
十二、制止校门摆摊设点或其它经营性活动。
十三、服从学校管理,做好学校德育处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涪陵十八中德育处
校园安全职责制度内容 校园安全制度建设篇四
校园安全制度
1、学校应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园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2、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
3、学校应健全门卫制度和校外人员入校登记验证制度。上学、放学时,值日行政在校门口迎送学生,和门卫一起维护上下学秩序。安排或聘请安全保卫人员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安全保卫人员应由具备资质的专职保安或其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安全保卫人员应制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制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物品带入校园;应加强校内及周边巡逻,制止校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发现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应留心盘问,动员其离开校园,不得任其在校内长时间逗留,对校园周边危害学生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
4、建立学校安全“一日一巡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组织、领导、协调安全工作。学校建立行政、教师值日制度,每天安排一名行政值班,一名以上教师值日,实行24小时巡逻〔校园安全“三十防”见《学校安全工作简报》(2009 № 7)〕,确保安全信息渠道全天候畅通;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就近办公;加强楼层栋位及空坪隙地管理,加强课余时间的管理;特别是学生就餐、打水时一定要安排教师值日;总之,监管学生要不留任何空档。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告知家长,不得随意变更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放假。
5、严禁学生及其他人员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凶器和任何火种进入校园,要定期检查,摸清问题学生情况,及时化解学生之间及学生与其他人员之间的矛盾。
6、学校应加强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的监控报警技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建立档案。要建立技术防范设施使用、维护和更新等配套制度。
7、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进行经营活动,更不得在学校周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活动。
8、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建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法自行排除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应列为重点检查部位。
9、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及职责,统一管理、规范安装、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10、校内建筑工地、陡坡、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警示标志或防护设施。
11、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建立台帐,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禁止学校采购、储存、使用其他非教学和生活必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
12、寄宿制学校应当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安排其住在宿舍起始层门侧并配备相应器具,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学生宿舍通道要随时保证畅通,严禁将宿舍通道上锁后无人看管。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实行寝室负责制,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13、应规范对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教室、宿舍(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等校内上网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上网环境。
14、学校应当建立定时离校制度、家校联系和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15、定期对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职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教学安全制度
1、任课教师上课期间为班级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课务分工安全上好每一节课,任课教师因病、因事、出差等合理调课的(以教务处的记载为准),视受课者为直接责任人。未经同意,任课教师私下互相调课的,学校仍视当班者为直接责任人,计划当班者为间接责任人。
2、班级设立安全委员,负责了解班级安全信息,并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反映。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有毒化学品等有危险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力所不能及的、超时超强度的勤工俭学或劳动技能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3、上课时,任课教师要了解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特别是在室外上课的,教师每节课都要认真清点人数,对无故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及时查找,若有异常,应与班主任及时取得联系,以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
4、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按时到岗维护好课堂秩序,全程监护学生学习、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离课堂,不得处理与课堂无关的事项,不得擅自让学生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有权拒绝来访者。
5、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救治措施,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不得推诿、拖延。教师在体育、劳动技能活动中应特别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主动询问学生身体状况,不得让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加剧烈体育运动、劳动技能活动。
6、任课教师应对其使用的教学设备、器材、用具等经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学校有关部门,在更换或维修前,应妥善存放或设置警示牌。学校应及时对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理化生实验教师应掌握各类常规实验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处理措施,体育、劳技等学科教师应掌握体育运动、机械伤害等常见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处理措施。
7、学校应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若干管理规则的通知》(湘教通〔2007〕239号)规定,加强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
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实验室管理制度》、《教师实验守则》、《学生实验守则》等,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并要求师生遵循。
教师在教授实验课时,涉及到电、毒、腐蚀、可能爆炸等内容,应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指导与防范。实验前,教师应向学生详细讲解实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实验中,课任教师和实验员应密切注意学生的操作过程,发现不规范的操作或举动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使用高压电源,教师必须在场严格管导。严禁学生代替教师领取化学药品,严禁学生将化学药品带离实验室。实验后,应立即收回危险物品。剧毒及危险药品的使用需单独填写使用登记表,注明用途、数量及残物处理情况,由使用人和实验人员签名后留档备查。
8、学校实施体育课教学和活动,应全面考虑气候场地、器材、准备活动、教学手段、保护帮助和组织管理等安全问题,制定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运动项目和运动量。应加强课堂纪律,教育学生正确着装,不携带危险物品,不私自活动,不进行嬉闹争斗等危险行为。体育活动必须在校内专门场地进行;确需到校外进行的,应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
9、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进行不安全的游戏、活动时,应及时制止;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学生违法犯罪的,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学生受到社会不法侵害时,应向公安机关报告,在公安机关到达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10、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人员值守、巡查,组织有秩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11、学校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应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实行活动报批或备案制度。学校组织的,由学校提前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活动申请,上报活动计划;以班(年级)为单位组织的,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提前向学校提出活动申请,上报活动计划。计划应包括人员规模、出行方式、活动时间和地点等。活动应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时间尽可能控制在1天之内,不到不安全场所活动,不组织具有较大危险性的活动。应对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对活动路线和场所事先进行勘察,精心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每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应挑选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数量足够的教师带队管理,责任到人,并携带必要的器具、药品等。确需使用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应选择具有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有关措施。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还应主动与交警、运管部门联系,取得支持。
12、学校负责人、班主任应保持手机全天候开机,遇特殊情况或接到紧急通知,应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
消 防 安 全 制 度
1、学校应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2、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在学校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3、学校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不得堆放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4、学校应建立用电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用气生火管理,禁止用电炉、电暖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烧煤烧炭烧柴;学校放假时,应切断学校的非必要电源。
5、学校应建立用火安全管理制度,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图书馆、实验室、实验用品保管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明火。
6、学校应建立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寄宿制学校应增加检查频次。
防火检查对象应包括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场所(物品)管理、相关人员和措施落实情况等。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或不能自行排除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交通安全制度
1、学校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做好校园内、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及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学校应在上学、放学高峰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交通秩序,在学校周边主要交通干道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
3、学校应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加强对中小学生行走、骑车、乘车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掌握横穿马路、桥梁、铁道道口等交通常识,确保行路安全。突出加强对中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车辆。〔中小学生出行交通安全见《学校安全工作简报》(2007 №3)〕
4、校园内道路应贯彻“行人优先”原则,在重要路段应设置汽车限速标志,在急弯、下坡等处,应设置减速带等设施。学校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在校门口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减速带设施等。
严禁机动车在中小学校园内擅自行驶,确需为学校运送学习、生活物质等的机动车,必须事先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驶入校区。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以及学生自行车必须限速限道行驶,定点停放。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严禁任何人在校园内任何地方学习机动车驾驶技术,严禁利用学校场地举办驾驶员培训学校。禁止在校园道路上溜冰、玩滑板、骑车带人。
5、学校需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应严格遵守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07〕144号)规定。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修和检测。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和运营信息记录台账,严格遵守公安交警部门关于校车安全的有关规定。有乘船学生的学校,严禁未经港航管理部门批准的船舶运载学生。为提高安全系数,小学可按学生过渡航线编排小组,并指定组长负责过渡途中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指派教师护送学生上船。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6、家长自发组织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一定要遵守接送车辆的相关法律法规,学生搭乘社会车辆上下学,一定要教育学生做到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等黑车,不乘坐车况不佳等病车,不乘坐手续不齐的车辆,不乘坐驾驶技术不熟练的车辆,不乘坐司机未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的车辆。
7、学校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及时报告,协助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学校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
突发灾害事故应急处置
1、学校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防洪水、防台风、防雷电、防地质灾害、防火等灾害的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学校应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3、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职工值班制度和师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如发生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发现安全隐患、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并拨打110、119、120等应急电话,学校应立即按程序向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原则上应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同时,学校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学校应急机构和人员应迅速组织实施救助,采取妥善处理措施。
4、学校应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事故或火灾等发生时,灵活调整教学工作,必要时可转移疏散学生、停课调课,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灾害事故,应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发出紧急撤离信号,所有在场科任教师、班主任按照演练逃生路线有组织地迅速疏散学生。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应设法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5、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学校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并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校园安全职责制度内容 校园安全制度建设篇五
校园安全职责制度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或行政主要负责人(保卫干部)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3、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4、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防火、防盗、防校舍倒塌、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内外意外伤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6、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8、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9、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0、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11、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
12、学校分管领导或卫生老师要定期组织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不洁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13、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1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载。
1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6、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17、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做到卫生、安全。
18、学校组织安排的劳动、体育运动等体力活动,不应当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对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照顾。
19、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0、教职员工应当在工作岗位上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不应当擅离工作岗位。教职员工应当将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告别学校的家长。
21、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22、学校每天安排人员对校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汇总一次检查情况并报学校领导。
23、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具体负责人。学校安全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学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24、学校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重大险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学校负责人应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的各种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教育经常、管理严密、防控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急处置及时妥善,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26、经常组织人员对学校各部位和学生学习、活动等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认识、查责任、查隐患、查措施、查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学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随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若中途人员调换必须补签安全责任书,大型活动要与负责该项活动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28、学校大型活动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安全预案要提交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可行后方可实施,必要时组织师生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防范能力。
29、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量。
30、严格执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对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1、加强学校安全监督工作,要通过明查暗访形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做到督查检查到位,不断提高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32、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积极构建学校现代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代表校长处理校内事务,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校办或有关部门通报,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校长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上下两班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3、值班人员当班巡视校园不得少于3次,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4、值班人员督促门卫等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5、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位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并到学校有关部门部门备案。
6、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电源,保持值班室整洁。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防止因火灾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学校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1、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如:
(1)体育馆、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2)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档案室。(3)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仓库。(4)变(配)电间。
(5)网络管理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6)其他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2、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明火作业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准火证,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动用明火应当落实消防措施。
3、员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学校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单位安全部门审核批准。
4、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喷淋等设施完好有效。严禁长时间占用疏通道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学校应当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设立义务消防员,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
6、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拴,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学校可根据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扑救难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应类别的灭火器材。
8、举办大型活动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学校根据学生不同年龄层次和特点,安排消防知识教育的内容和课时;结合“安全月”活动和季节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等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岗位培训。
11、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结合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季节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12、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不同季节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是否完好。(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14、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凡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限期整改,对暂时不能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15、学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档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管理结合起来。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的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人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老师。
8、各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时,所有现场活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应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做到按时开门,放学后及时关窗锁门。如需到公共教室或操场上课,要关闭教室门窗、锁好门。
2、教室内课桌椅要编号登记,实行专管专用,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3、维护教室卫生,爱护教室内的各类公共设施,不在课桌上乱贴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4、保持教室安静,不在教室内追逐打闹,不随便搬动课桌、椅,课间不进行打牌、下棋、打球等活动,不乱起哄。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手机、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贵重物品。
6、要严格按多媒体操作规程操作多媒体设备并做好设备使用交接手续,禁止学生使用多媒体设备。
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工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2、锅炉工工作日不得饮酒,如发现饮酒,分管领导须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3、锅炉房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点存放,不得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4、锅炉工每日负责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进行。
5、每半年对锅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维护,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进行。开水锅炉检修后,要反复冲洗保证水质。
6、开水供水必须保持达到100℃,确保师生安全饮用。
7、锅炉重地,非经锅炉工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锅炉房安全巡检制度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和检查进出水温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1次试验,并将试验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2、巡检时,要按照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再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再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进行。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并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进行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进行,并做好记录。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
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相关领导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