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阳市知心心理咨询(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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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知心心理咨询篇一
办事机构:天河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4号楼2楼2002室 办事电话:02038622792 投诉电话:02038622508
申请资格
一、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天河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小学、初中及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中心)(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由天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二、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规办学的经历。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企事业经营状况良好,且无违规办学的经历。
三、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办学的基本条件
一、培训学校(中心)
(一)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及相应的教学计划、教材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二)有组织机构和办学章程。
(三)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育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合格教师。
1、教育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业务专长和管理学校的能力,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多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担任校长(或中心主任)者同时具有校长上岗证。
2、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业务专长和管理学校的能力,具有教师资格并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聘任的专职、兼职教师: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培训学校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
(2)培训中心专任教师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以上。
(四)有符合规定标准的独立校园校舍及设施、设备。
1、提交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内部装修或改变原场地用途的还要提交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证及校舍建筑质量安全鉴定书、租用的办学场所地还需提交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的租赁合同。设置饭堂的还要提交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学校饭堂卫生许可证。
2、非学历培训中心的场地及设施设备要求:
(1)校舍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2)教学设备总值:10万元以上。
3、非学历培训学校的场地及设施设备要求:(1)校园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2)校舍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3)体育设施:两个标准篮球场;
(4)教学设备总值:30万元以上。
(五)有符合规定数额的办学资金和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经费来源:
1、开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
2、开办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心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
(六)有社会组织(单位)作学校办学期间的经济担保。该社会组织要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用于担保办学的资金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二、开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参照《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标准(试行)》的设置标准执行。
办学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三、《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四、《广东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管理规定》;
五、《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办事程序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
(一)举办者在开办前向天河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递交 “申请筹办民办学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办学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实地考察办学场地,对符合条件的,发“筹办批准书”,筹办期1年。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一)申办单位或个人在筹建就绪后,及时向天河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呈交办学申请报告及所需的其他办学材料;
(二)天河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申办单位或个人递交的申请报告及所需的办学材料进行审查;
1、审查办学者所交的全部材料及填写的表格;
2、审核、验证办学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3、审查办学有关材料、证明资料的内容是否符合办学基本条件的要求。
4、考察办学场地。实地察看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对申报资料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
(三)申办单位或个人凭“筹办批准书”到银行开户并存入所需的办学资金,凭存款证明到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然后将验资报告及所需的办学材料呈交天河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三、受理
申办单位或个人按要求提供的办学材料如符合法定要求的,由天河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四、审批 由天河区教育局研究审批。对不符合办学要求的,说明理由。
五、发证
天河区教育局对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六、相关手续
经批准举办的小学、初级中学及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中心),须到如下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在得到许可及领取有关证照后,方可刊登招生广告及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一)凭《办学许可证》和天河区教育局的批文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章点刻制校章(财务章、发票章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按税局要求刻制)。各类印章刻好后,到天河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办理验印留鉴手续。
(二)凭办学许可证和天河区教育局的批文到天河区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8号恒安大厦三楼,电话:38622719、38622075。
(三)到天河区物价局办理物价收费许可证。地址: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7楼,电话:38624102。
(四)到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证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首层,电话:28358111-8504。
(五)到天河区地方税务局办证大厅办理地方税务登记证。地址:天河区水荫四横路110号,电话:22366309。
(六)到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办理国税登记证。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9号海景大厦,电话:85522219、85522207。
(注:办理
(二)—
(六)项的证件后,各复印一份上交天河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呈交办学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拟办教育机构名称、办学地址、法定代表人、校长姓名、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2、举办者的身份、资格证明文件(举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举办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学历证、无公职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及情况介绍(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办学场地产权或使用权的合法证明。(自有用地的提供包含用地面积和总建筑面积的办学场地的权属证明;租用场地的提供出租人出租的办学场地的权属证明及经相关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若权属证明未能反映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可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的现状测量)
6、场地建设方案。
7、经费预算和保障措施。
第二部分: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材料
一、《广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格由审批机关发放)。
二、办学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一)办学宗旨、办学目标、性质、办学规模、班级设置、学习期限、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内部管理体制是指举办者将以何种模式管理学校:如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或其他模式,而非指学校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经费来源、资金数额的管理与使用办法。经费来源是指在学校建设和正常运转过程中,筹措经费的方法和途径;经费的管理使用是指学校收入的管理、使用原则和方案和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三)举办者的姓名、学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备注:单位办学的必须在申请书上加盖主办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印章;个人办学的,举办者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名或盖章)。
三、办学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办学风险防范的有效方法)。
四、办学章程及首届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的章程(审批机关提供章程样本)。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需有5人以上,并且为奇数。其中1/3人员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有教职工代表,组成人员要填写理事会(董事会)登记表(由审批机关提供),并签名。
五、办学场地有关材料。
(一)自有校舍的,提交符合教育教学用途的房产证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租用场地的提供出租方符合教育教学用途的办学场地的权属证明及经相关部门备案的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中心的租赁期限不少于四年;民办中学的租赁期限不少于十八年,民办小学的租赁期限不少于十二年);
(三)公安消防部门对办学场地作出的校舍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房管部门出具的校舍建筑质量安全鉴定书、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学校饭堂卫生许可证。
六、学校建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建成后的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同时分别列出教室、实验室、实习场室、专用场室、图书馆、体育馆、礼堂、饭堂、厨房、宿舍及其他配套用房的面积数);体育运动场馆配置;实验、实习场室、专用场室设施设备的配置;教育信息化建设及后勤设施设备的配备;完工日期;投资预算;分期投资的,分别列出每期的建设项目、完工日期和投资预算。
1、场地:用文字列出校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运动场地面积,并列表说明建筑面积当中教室、实验室、专用室、实习场室、图书馆(室)的间数、每间的面积数和总面积数,自有校舍的,提交房产证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效证明文件。租赁校舍的,提交租赁合同书和出租方合法的产权证明文件(符合教育教学用途的房产证);
2、设备设施:已有的,用文字进行总体的表述,并附表格列出设备设施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金额。准备新购置的,列明购置的计划(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和金额及时间);
3、图书资料:已有的,用文字进行总体的表述,并提供图书登记册的复印件。准备新购置的,列明购置的计划(包括种类、数量和金额及时间);
4、校园建设规划平面图,分期建设的,同时提供各项规划平面图。备注:学校已建成并已按要求配备设施设备的,提供有关学校办学条件的情况报告(对照上述内容分类表述)。
七、举办单位或个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以单位名义申请办学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主办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
2、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营业执照或所需的证件);
3、主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5、会计师事务所对举办者近期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二)以个人名义办学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
2、必须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个人民事行为能力及政治权利的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
3、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4、其他有关证明:(1)若在职人员申请办学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办学的证明;(2)若离退休人员申请办学须持离退休证。
八、学校董(理)事会成员材料。包括董(理)事会成员的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学历情况、户口所在地、身份证等有关资料。
九、法人代表的有关材料。
(一)举办者对法定代表的任命书及法定代表本人接受任命的书面材料(备注: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大专以上)、工作简历。公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出任法定代表人的证明(备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十、校长材料。
(一)校长登记表(由审批机关发);(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大专以上)、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校长上岗证、离退休证(退休人员)及从事教学、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证明;(三)校长聘任合同书。
十一、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十二、合法、完整、规范的教学计划。
十三、课程设置。
十四、各专业成本核算收费一览表。
十五、管理人员和教师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师及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表格由审批机关提供);(二)教师及管理人员聘任合同书;(三)学历证(大专以上)、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
十六、担保单位提交的材料。
(一)办学担保书。担保单位提供的担保书,应写明本单位愿意作χχ学校(中心)办学期间的经济担保,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担保书上签名);
(二)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担保单位的资产报告书,担保单位近半年纳税税单及损益表。
(三)担保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料。
1、营业执照(已通过有效年检);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户口簿、身份证。
十七、聘请会计、出纳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学历证、职称证、上岗证、身份证。
十八、办学验资报告书。
注:所有需交的证件、证明需验原件交复印件,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每份材料须有封皮及编排目录(目录编排按照以上所需材料顺序),送交的材料须按目录排列次序。每份须装钉成册,装钉位一律在左侧,材料用纸统一规格为a4。
规范要求
1、申报材料除标明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文件:
①、机构举办者,提交机构注册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举办者近期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②、个人举办者,提交中国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年龄不超过75周岁)及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举办者个人简历,联系电话;公职人员作为举办者,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办学的证明;
3、规范学校的命名:
学校的命名不得含有下列文字和内容:
①、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粤港澳”、“粤港”、“粤澳”等字样;
②、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
③、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④、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人民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事业单位名称、企业名称及宗教界的寺、观、教堂的名称;
⑤、已被撤销的教育机构的名称。
4、资产来源是指学校资产构成的形式,如自有、租赁、购买、捐赠等。
审批期限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天河区教育局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民办中小学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筹设期不得超过一年。超过期限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天河区教育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备注:申请举办学历教育的学校要在当年的4月底前全部交齐所有材料,批准设立的时间迟于4月底的,当年不能招生办学)。
注意事项
一、经批准举办的民办学校,领取办学许可证后,须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及完善各项证照后,方可登招生广告及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二、境外机构及境外个人申请办学或合作办学的不属本区审批权限。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四日
安阳市知心心理咨询篇二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济源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
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省《2011年全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意见》,结合济源市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实际情况,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了《济源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的实施方案》(附件一)。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济教科【2011】22号),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全市成建制以上中小学校。各新建学校主管部门要将心理咨询室列入学校建设规划,预留相应房间,提前建设,保证学生进校就能投入使用。
二、建设标准
参照河南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要求学生数在500人以下的学校心理咨询室要具备个体咨询、教师办公(兼接待)等2项以上功能服务区;500
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还要具备心理测验、沙盘游戏、团体活动等功能服务区。1000人以上学校还要具备心理放松、心理宣泄等功能服务区。心理咨询室按照功能分区要配备心理测评软件、心理档案管理系统、沙盘、宣泄放松器材等专业工具和电话、电脑、多媒体工具、沙发、档案资料柜等办公设施。具体请参照《济源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评估标准》(附件二)。
三、队伍配备
各学校要按照1/500师生比配备兼职心理教师,千人以上的学校按1/1000的师生比配备专职心理教师。鼓励学校招募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志愿者到校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四、建设步骤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2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从4月6日起,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门人员,随时检查各单位心理咨询室建设进展情况,对建设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市教育局将于4月下旬组织验收活动,并召开心理咨询室建设现场会,认定一批合格(示范)心理咨询室,表彰心理咨询室建设先进单位。
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本单位心理咨询室建设工作方案及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名单报市教科所。电子稿发至hnjyjks@。
附件:
1、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济源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济源市中小学心理咨询室建设评估标准
3、济源市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登记表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安阳市知心心理咨询篇三
桦甸市四中未成年人辅导心理中心 2011年上半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报告
负责人:王永素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和学校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要求:要“通过多种方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重要途径。心理健康教育体现了一种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先进的科学的教育理念,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应对心理健康教育引起高度重视。
桦甸市第四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从2002年成立至今整整九年。九年来,我们在教育局、教师进修学院的各位领导的支持、关心下得以健康发展,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达标验收、心理辅导活动课评选、心理辅导活动技能培训、专业教师的心理咨询师培训等等一系列工作。规章制度的建设
为了全面规范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校制定了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心理工作者专业职责、心理咨询员守则、心理咨询范围、心理咨询基本原则、来访者须知等相关制度。
二、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和教育指导纲要》,为了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我校将心理教育指导中心作为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中枢,由校长亲自挂帅,由校长室、党支部、学生处、教务处、科研信息处等部门组成的心理辅导机构,组成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专门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心理辅导技术等内容的培训,指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并拟定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实施计划,定期进行总结。
三、师资队伍及硬件设施 2002年,成立心理健康教研室,有校长、副校长直接领导,专职教师一人、兼职教师二人;我校提倡“人人都是心理健康教育者”,让每一位老师都有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的机会;鼓励教师多探究对本校学生更好的管理教育方法和教学方法。
心理健康中心设有心灵驿站(个别心理辅导室)、心理阅览室、团体心理辅导室,占地约160平方米左右。配有电脑、电话、音箱、资料柜、饮水设备、办公桌椅、沙发、图书资料等相关硬件设施;墙上挂有心理咨询范围、心理咨询师守则、来访者须知、咨询师介绍等宣传资料,通过开放硬件设施,开展有关心理健康的宣传、选修课、专题讲座、个别心理辅导和团体心理辅导,为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发展性和预防性教育、指导;
四、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一)教师心理培训辅导
提高广大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是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正常开展的重要条件。为此,学校非常支持、鼓励教师参与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现有1名二级心理咨询师;班主任参加骨干班主任培训,专职心理教师人参加市级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王永素校长在教师例会中亲自作了关于教师心理健康的专题讲座,传授自我心理调适的办法,成为老师们的心理导师。心理专职教师在教师学习例会中也作了多次关于维护中学生心理健康的主题讲座。同时,“心灵驿站”在帮助教师宣泄情绪释放压力,亲密同事关系方面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二)心理健康宣传
为了更广泛的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本学期学校展出两期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板报,包括“什么是健康的心理”和“如何积极的面对生活”两大主题;进行8次校园广播并做好相应记录,受到了学生的广泛关注和喜爱,让学生在闲暇之余不忘提高心理保健意识,提高对心理健康的认识程度。
(三)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
通过心理辅导课这门课,使学生充分关注自身的心理健康,提前预防心理问题的产生,同时有助于缓解学生的学习压力,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塑造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等等。心理辅导课的内容包括心理健康知识、自我意识、学习心理问题、人际交往心理问题、、情感问题、情绪问题、个性心理问题、人格塑造等等。本学校我校开设了四次心理辅导活动课,题目分别为:神奇的暗示、做自己的主人、相信自己、自古英雄多磨练。心理辅导课受到了学生的热烈欢迎,通过心理辅导活动课的开展,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生对心理健康教师的信任度和亲密度,促进学生出现心理问题时求助的主动性。
(四)心理咨询辅导
从2002年起,建立心理辅导室,为来访的学生解决了生活、学习、人际交往、情绪情感、自我意识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促进了其人格的健康发展。在此工作中,还曾及时发现和转介了有心理障碍倾向的个别学生,使他们得到了及时地帮助和治疗。本学期我们又做了如下工作:
1.完善心理咨询室。本学期我校对个体心理辅导室进行重新的布置和装修,增添了资料柜、杯子、花草等等,使心理咨询室的环境更加柔美、舒适。2.心理测验。对高一新生进行心理测验,从调查结果来看学习焦虑占的比例最大,分别为43.1%,其次就是身体症状和过敏倾向,分别为19.4%和17.8%。通过测试筛查出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学校和心理教师通过讲座和个体谈话形式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给予及时干预和预防。
3.个体咨询。本学期共有24名学生接受个体咨询,咨询次数达45次(有的学生至少两次以上的回访和咨询),其中涉及到以下问题,出现现象最多的为人际关系问题(包括与异性情感、父母、朋友的相处)共8例;其次为强迫症状共4例;为学习问题的困扰(学习习惯、听课习惯、学习效率、学习目标)5例;自卑心理(如因身材比较胖)1例;学习压力过大导致学习焦虑、情绪烦躁1例;性心理问题1例;抑郁心理1例;人格障碍1例;精神障碍2例;考试后的应对方式问题;生活应激事件造成的心理阴影;挫折后的反应方式问题;人生目标的丧失;恐惧症状;敌对、偏执的人格缺陷等个别表现出人格障碍倾向。4.团体咨询。本学期根据心理测验的结果将有共同心理问题的师生组成小组,进行2次团体咨询,通过共同商讨、训练、引导,有效的解决其共有的或相似的心理问题。
5.建立心理档案。本学期根据心理测验的结果和咨询时遇到的特殊案例建立心理档案并存档,以便追踪和反馈。
6.设立心理信箱和热线电话。本学期共收到学生的来信12封,接到电话15次,对学生提及到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的指导帮助,并做好资料整理、记录和存档工作。
(五)高三学生考试焦虑调节 2011年4月12日,进行高三考试焦虑调节讲座,为学生讲解如何从认知、放松、自我催眠等方法从各方面调节自己的焦虑情绪感受,受到学生广泛的欢迎。
(六)家庭心理辅导工作
家庭是心理健康教育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教师而且也是孩子的终身教师,因此,要发挥家庭教育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作用,必须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教育观。
本学期校长利用家长会进行家庭心理教育专题讲座,向家长宣传“家庭心理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关内容。收到了家长的广泛欢迎和赞同。
(七)课题研究
本学期,我校几位教师共同申请了吉林省基础教育校本科研 “十二五”规划课题心理课题中的子课题“学生不良道德倾向和心理行为矫正”,从教育科研的角度出发,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与探讨。
(八)本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工作
1.成立“心灵驿站”心理协会。面对全校学生招收一些对心理学有特别兴趣的学生为协会会员,向全校范围拓展,为中学的心理健康教育增添亮色。2.组织学生开展专题团体心理活动,包括学习心理、人际交往、认识自我等专题,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并加强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
安阳市知心心理咨询篇四
安阳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暨
安阳市指星心理咨询教育机构简介
安阳市指星心理咨询教育机构是一家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正规职业培训学校。学校成立于2007年3月8日,由安阳市和谐委授牌成立心理咨询师培训基地,安阳市妇联授牌成立指星心理咨询中心。
学校自成立以来,经过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已为安阳市公安系统、司法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新闻媒体等培训了500余名学员,参加国家认证心理咨询师鉴定考试通过率达87%,在全省名列前茅,得到省劳动厅及市劳动局领导的一致好评。
2011年,安阳市文明办经多方考察核实,选择在指星成立省级试点单位“安阳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中心成立后,指星人更是以关爱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为己任,深入学校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指星——欢迎有识之士的加盟!
指星机构:
培训部:拥有强大而雄厚的师资队伍,优美的学习环境,浓厚的学习氛围,宽敞明亮的多媒体教室。专业培训心理咨询师、企业培训师、婚姻家庭咨询师,个人或团体培训均可。
服务部:由指星校长王奕蘅为首的咨询师团队,秉着真诚负责保密的态度,为广大来访者服务。咨询范围:婚恋家庭、亲子教育、人际关系、自我成长、焦虑压力„„愿我们轻灵的智慧能够涤荡您心头的忧愁!您快乐,我们就快乐!器材部:负责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心理辅导仪器,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通过先进的科学仪器有效调节人的心理和情绪,开发大脑潜能,提高心理素质,提升学习效率和注意力保持时间等。
学生部:针对中小学生进行培训,以文化课和心理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激发潜能,快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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