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五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篇一
技术开发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就乙方单位为甲方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技术开发,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开发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缩短该期限。
第三条验收标准
现场验收
以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验收标准。
第四条成果归属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甲方将所有费用结清后,乙方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______版权则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业务范围内享有永久使用权。否则,乙方开发的产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产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第五条开发费用及结算方式
1.开发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
2.甲方应当于项目开发工作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所有咨询服务费用,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保密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篇二
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冀价经费字[2002]7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建委(规划局):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根据我省实际,参照外省经验,现就全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收费,是指依法取得经省批准的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资格和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为建设单位提供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的行为。
二、城市规划技术服务的内容为:建设项目的现场踏勘、用地及相关社会、空间情况的调研咨询;规划设计条件研制和有关技术资料的提供;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比选和征询公众意见;建设项目验线、复验;提供规划建设项目档案动态信息存储和检索等。
三、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本着自愿有偿服务原则进行,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供服务,要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后,不得再收取技术资料工本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利用部门的职权强制服务和收费,凡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收费或服务不到位或不提供服务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收费范围和标准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省辖市其它城镇
计算的建筑物投资总额计算
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军事设施(不含经营性设施、家属宿舍)、中小学教学用房、学生集体宿舍、托儿所和幼儿园用房、民政部门兴办的敬老院和非盈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公共绿地及防洪、抗震、人防等抗灾工程,只收取技术资料工本费100元,免收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全省统一最高限价,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五、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收费前,应按省建设厅、省物价局《河北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领《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格证书》后,方可按隶属关系,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开标示,收费使用税票,按章纳税,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国家对此项收费如有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篇三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文号:鲁价费发[2001]396号 日期:2001-12-28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准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的报告》(鲁建规字1号)收悉。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规范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收费行为,经研究,同意我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服务时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一、适用范围
凡依法取得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经营资格的机构,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接受委托提供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时,可按规定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二、服务范围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对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建设项目的现场踏勘、选址、定点, 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技术材料,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比选,建设项目的验线、复验,规划建设项目档案存储检索等技术服务性工作。
三、收费标准
按项目所在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单位的级别和项目的性质、规模收取技术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级别收费标准类别 甲级 乙级 丙级 备注
建设用地 2.10 1.80 1.50 按用地面积计算 单位:元/平方米 营业性用房及其他建筑 3.20 2.90 2.60 按建筑面积计算 单位:元/平方米
工业厂房 2.60 2.30 2.00 按建筑面积计算 单位:元/平方米 住宅 2.30 2.00 1.70 按建筑面积计算 单位:元/平方米 铁路、道路和市政工程管线等 1.60 1.30 1.00 按铁路、道路或管线长度计算单位:元/米
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0.1% 0.08% 0.06% 按工程设计概算总额计算
注: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算。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机构收取规划技术服务费后, 不得再以其他名目收取任何费用。
四、下列建设项目减免收取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教育用房和学生集体宿舍;军事战备设施(不含经营性设施、家属宿舍);敬老院等非营利性社会福利设施;公共绿地;防洪、抗震、人防等抗灾工程免收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只收取技术资料工本费100元。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
收费单位要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并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上述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期满后重新报批。
文号:[1993]价费字168号 日期:1993-0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是在原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修订的,现予以发布执行。
二、城市规划收费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工日八十五元。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有关收费标准,由承包方与委托方具体协商确定。
四、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五、本通知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国家计委一九八七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同时废止,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按原合同执行。
附件 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试行)城市规划收费工日定额说明
一、本工日定额是在原国家计委1987年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对原标准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采取按直接生产人员所需的工日来计算收费的办法。
二、本工日定额已列出常见的城市规划设计项目,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修建设计、风景区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城市单项市政工程规划等。还有一些项目,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及技术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等未列出具体定额的,可参照已列定额以实际需要工日计算。
三、执行本工日定额,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其所需工日数应作相应增减。
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由委托方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提供。
五、对于地形特别复杂、技术难度高以及审查层次多的规划项目,可根据其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增加的情况,按定额乘1.1~1.3系数。
六、经济特区规划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成本开支情况适当提高。
七、执行本工日定额需提供图纸及文件6套(总体规划应另提供彩图一套)。
八、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即应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再支付30%;规划设计项目全部完成后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结清全部规划设计费用。
一、城市总体规划
1.总体规划
序号 城市规划(万人)工日定额(工日)1
≤300 2
620 3
920 4
1620 5
2920 6
4120 7
6320 8
>50
面议
注:本定额中城市规模应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规划期末规划人口规模为准。
2.总体规划纲要
单独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其工日按总体规划定额的30%~40%计。
3.分区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工日定额(工日/平方公里)1
新区
旧区
125
注:本工日定额是指大中城市在总体规划完成后,根据实际需要紧接着进行分区规划的工日。如果在总体规划完成后间隔时间较长,变化较大,必须重新收集资料、调研分析才能进行分区规划,可视增加的工作量酌情另计。
二、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序号 项目类别
工日定额(工日/公顷)开发区 20 2 城市一般地段 ≤20公顷
>20公顷3 城市重点地段 26
注:开发区包括各种类型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
2.修建性详细规划
(1)居住区
序号 用地规模(公顷)工日定额(工日)1 ≤
390 300 3 560 4 780 5
920 6
1000 7 >50 面议
注:以生活居住为主的城市综合区的详细规划可参照此定额。
(2)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序号 项目类别 工日定额(工日/公顷)1 城市重点地段
大型、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注:此定额中未含工程管线规划和竖向规划的工作量,如做其工作量可比照(1)居住区定额的33%另计。
(3)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序号 用地面积(公顷)工日定额(工日)1
≤
125
230
420
三、修建设计
1.城市一般地段
序号 用地面积(公顷)单位 工日定额 1
≤
3工日
2
工日
500 3
工日
960 4
工日
1280 5
工日
1620 6
工日
1800 7
>50
工日 面议
注:
1.本定额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修建设计工作量,但不包括区内建筑设计,单项工程管线设计,小游园、绿化、土方等单项设计的工作量,以上各项设计均参照其行业规定标准。
2.地开复杂地区可乘1.1~1.3系数。
2.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序号 项目类别
单位
工日定额 1 城市重点地段
工日/公顷
大型、主要公建及周围地段
工日/公顷
四、风景区规划
1.风景区规划大纲
序号 规模(平方公里)
工日定额(工日)1
≤50
300
550
200
850
300
1050
500
1250
>500
面议
2.风景区总体规划
序号 规 模(平方公里)工日定额(工日)1
≤10
750
1250
2000
2600
>100
面议
注:
1.此定额的规模应按达到总体规划深度的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水面应按实际规划利用范围计算。
2.此定额已包含编制风景区规划大纲的工作量。
五、城市交通规划
序号 规模(万人)
工日定额(工日)1
2200
4400
200
8800
>200
面议
注:
1.城市规模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
2.交通调查和资料收集系指配合委托方组织实施交通调查以及收集整理委托方负责提供的现状和规划资料。委托方组织实施交通调查的工作量未计入。
六、单项市政工程规划
1.城市道路规划
道路种类 红线宽度(米)工日定额(工日/公里)城市道路
主干道 72
次干道 54
郊区道路
道路种类
红线宽度(米)工日定额(工日/公里)城市道路
主干道 ≥40
次干道 20~40以下
郊区道路
注:
1.本定额不包括高速路、高架道路。
2.场站规划按其内容及深度比照有关工程定额。
2.城市道路主要交叉口规划 项目类别
工日定额(工日/个)城市主要平交口
立交 两层立交 272 三层立交 408 地下过街道 86 注:
1.城市主要平交口一般是指道路红线宽度40m以上的交叉口。
2.市区内的人行天桥可比照“地下过街道”定额。
3.城市市政工程管线规划综合
管线所处地段 工日定额(工日/公里/根)
道
路
立交路段
注:
1.管线规划综合的长度按每种管线的延长米累计。
2.管线累计根数超过7根时乘1.1的调整系数。
3.各种管线交叉平均每公里累计达15次以上的乘1.2调整系数。
4.城市市政管线规划
单位:工日/公里/根
管径管线种类 φ300以下 φ300-φ500 φ500-φ1000 φ1000-φ1500 φ1500以上 给水 21 30 48 60 67 排水 14 26 44 56 78 煤气 17 30 54
热力 30 45 70
注:各类厂站规划按其内容及深度参照其他相关行业的工日定额。
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篇四
一、计提卫生用品部技术服务费
借:管理费_技术服务费
(含税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单位-韩国新生活
二、计提卫生用品部技术服务费代扣代缴税款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韩国新生活
贷:应交税费_代扣代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_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费_代扣代缴城市建设维护税_增值税
应交税费_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_增值税
应交税费_代扣代缴地方教育费附加_增值税
三、卫生用品部技术服务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_增值税_进项税
贷:管理费_技术服务费
四、付卫生用品部技术服务费代扣代缴税款 借:应交税费_代扣代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_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费_代扣代缴城市建设维护税_增值税
应交税费_代扣代缴教育费附加_增值税
应交税费_代扣代缴地方教育费附加_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_人民币_农行王哥庄支行
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篇五
我们都知道在处理技术服务费用相关问题的时候,都需要签订技术服务费合同,那么相关的合同如何写才规范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技术服务费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借鉴。技术服务费合同范本一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签订日期: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确认各方权利与义务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10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费总价为:10万元。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
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
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
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50%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
⑵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
⑶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
⑷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
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签订于20xx年10月10日
甲方(章):
日期:
乙方(章):
日期:
技术服务费合同范本二委托方:
服务方:
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经甲、已双方协商,就甲方的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标书费:
设计费:
技术服务费:
总计:具体细则如下: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承包项目的基本概况、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服务项目相关要求及资料。
2、乙方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时,甲方应派员协助乙方工作。
二、乙方的主要任务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进行服务,协助甲方监督质量达到合格。
2、依照甲方有关技术要求完成其他服务工作。
三、技术服务的时间及支付方式
1、乙方对甲方的项目提供技术服务,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未续签,协议自动终止。
2、服务费每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技术服务结束验收合格付合同总额的6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支付。以现金或转账或承兑方式支付。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
表签字:
日期:
日期: